人大指物权法草案基本成熟 体现公私财产平等保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7:45:49
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分组审议物权法草案,常委会一致认为,草案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越改越好,已基本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本次常委会会议决定提请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中国物权法起草工作至今已有十三年之久。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明年2月召开。
新华社报道,常委会表示,草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中国国情出发,以宪法为依据,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遵循平等保护物权的原则,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反映中共在现阶段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重点解决了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
委员朱相远说,物权法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有恒产者有恒心”,要让民众共同富裕起来,有更多的“恒产”,才能有“恒心”。委员郭凤莲说,草案体现了农民土地承包的权利,含金量很大,特别是土地继续承包、林地草地延长承包期等,充分体现了中共在现阶段的农村政策是非常稳定的,给农民下了“及时雨”,吃了“定心丸”。
委员李连宁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七审,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也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进入到最后的攻坚阶段。他表示,物权法草案已经比较充分地体现了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利明表示,西方国家的物权法规定的是私人财产,不存在所谓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平等保护问题,只有在中国的物权法中,才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多种经济形式的所有制结构,规定了平等保护原则。在各国物权法中,中国是第一个规定这样的原则,体现了中国特色。
倪岳峰、陈士能、戴证良、杨兴富、卢瑞华等委员表示,草案越改越好,把维护中国基本经济制度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符合宪法精神。草案体现了对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私有财产的平等保护的原则,除了在“基本原则”中作出原则规定以外,又在许多条款中分别增加具体规定,比较好地处理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平等保护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各类主体,维护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郑功成、王维城、刘珩、蒋树声、贾志杰等委员和列席的全国人大代表孙秀兰、刘华国、陈晓燕纷纷表示,物权法草案审议和修改过程中,召开了上百次座谈会,而且把法律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直接听取民众的意见,收到文字修改意见和建议上万条,重视程度、认真程度和民主程度都是史无前例的。委员会表示,物权法草案获得通过后,将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建设进一步向前发展,激励每一位公民努力通过诚实劳动创造财富。
此前有消息称,本次常委会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人员和大部分常委将会被派往全国各地,对全国人大代表作专业培训,帮助他们“正确解读”物权法。据称此举有利于明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审议表决这部法律案。权威人士指出,随着中央这一强烈愿望定调,此前与物权法相关的各种各样尖端对垒,也将宣告落幕。
《华尔街日报》此前报道说,人大高级官员表示,在进一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私有财产方面已经形成了共识。由于对中国的改革进程看法不一,物权法也曾引起了很大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11月31日说,“大家认为,(物权法)草案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已经基本成熟。”文章分析称,高层对物权法的关注也说明领导人希望以平和的方式解决社会冲突。
中国物权法起草工作至今已有十三年之久。自2002年12月首次审议以来,最高立法机构已对物权法草案先后审议七次,创下了中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在物权立法过程中,先后向社会全文公布法律草案征求立法建议,并先后召开了一百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