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争议法草案提交人大审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4:38:54
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已经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近年来,拖欠工资、工伤事故补偿等劳动纠纷的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甚至发生劳工维权的暴力事件。 中国人大试图用立法的形式来化解矛盾,建立和谐社会。不过,海外中国劳工问题专家指出,中国缺的不是法律,而是有法不依,法律面前做不到人人平等,普通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十届人大29次会议开始审议草案*
中国官方媒体报导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8月26日开始首次审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
近年来,随著中国经济从以国有化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私营经济有较大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媒体大量曝光黑心矿主和厂主只顾赚钱,不管工人死活,全国出现大量劳动纠纷的现象。
据美国福布斯杂志援引中国人大公布的数字,1987年到2005年,各类劳动纠纷年增长率为27.3%。
中国媒体也指出了近年来中国劳动争议的三个特点:第一,除了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大幅度上升以外,争议案件日趋复杂,争议内容日益多样化;第二,中国的劳工纠纷仲裁机构和人员良莠不齐,有的根本就不是专业人员,仲裁机构没有公信力,得不到民众的信任;第三,通过政府的仲裁机构来处理劳动争议周期长,普通劳工根本拖不起,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有的劳工维权甚至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或者恶性暴力事件。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引人注目*
中国的劳动纠纷事件中,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为引人注目。中国总理温家宝曾经亲自出面为某地一农民工讨回了工资,并且每逢春节在全国各地展开轰轰烈烈的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的亲民运动。但是,温家宝的努力并无法根除这个问题。
2005年秋天,贫穷的甘肃农民工王斌余采取极端的手段解决劳动纠纷问题,一时成为媒体竞相报导的焦点新闻。
根据中国媒体的报导,甘肃农民工王斌余讨薪受辱,在走投无路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一怒之下手刃四人,为了讨回一点工资而杀害了四条血淋淋的人命。王斌余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然而,王斌余杀人讨薪案却得到民众和媒体的同情,刀下留人的呼声不绝于耳。
中国媒体承认,王斌余现象耐人寻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纠纷问题已不再是一部分低层次人群的生存问题了,它直接引发和激化了贫富悬殊的社会矛盾,造成了全社会的动荡和不安。
很多中国国内的学者认为,当温家宝总理及各级政府竭尽全力仍不能消除此种危害社会的安全隐患时,只有立法才是根治劳动纠纷问题的对策。
*黄慈萍:建立独立工会组织才能解决问题*
然而,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中国民主运动海外联席会议秘书长黄慈萍在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的时候说,中国的劳工纠纷问题不在于人大制定多少法律,而在于有法不依,在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弱势群体根本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她呼吁,只有建立独立的工会组织才能够真正保护劳工的利益。
黄慈萍说:“问题在于就是有了法,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也不遵守这个法。我们也做了一些涉及到和劳工有关的法律方面的调查。中国关于劳工方面的法律在童工和雇用工人不得歧视方面是有一些明文规定的,而事实上这些法律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遵循。没有得到执行和贯彻的原因之一就是在中国无法组织一个真正的、为工人说话的、独立的工会组织,这个才是中国现在劳工问题的真正的症结。
“一方面,是那些有钱有势的人,他们作为一个集团,他们可以说是在百分之百地压榨工人;而另一方面则是最底层的劳工,包括农民工,不要说他们能够争取权益,他们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以至于他们要采取极端的措施来表达,比如到天安门广场上去抗议、去自焚这类行动,都办不到。
“他们用自己的生命都不能发出一点声音,这才是中国的真正问题,那就是言论自由的问题和真正能够执法的问题。至于具体的更多的法律条文,如果真正能够执行,那自然情况可以有所改观,但是事实上,没有什么改观。”
美国国务院最新的人权报告中关于中国的部分也提到,中国劳工的权益受到限制,中国工人没有成立行业工会的自由,中国的劳工没有组织起来进行集体讨价还价的权利,劳工的健康和安全得不到保障。
中国民主运动海外联席会议秘书长黄慈萍认为,中国劳工纠纷和组建自由工会的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制度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