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建设的突破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36:36
11月30日,中央政治局进行了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这次集体学习安排的内容是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了这次集体学习,他强调,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题记
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基层民主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从一开始就伴随着激烈的争论和分歧。赞成者有之,怀疑者有之,反对者有之。
就国内而言,围绕村民自治曾发生过两次比较大的争论:一次是1989年以后,村委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了一年多,很多人对村民自治提出了疑问,认为村民自治是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产物,中国农民的文化素质很低,不具备实行民主自治的产物,村民自治不适合中国国情,搞早了。还有的人认为邓小平从来没有提“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是彭真等人从“山西局部地区理想主义者口袋里掏出的东西”、“是政治浪漫主义”等等。一次是1998年村委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以后,很多人对村民自治全面推行感到了莫大的压力,尤其是一些县乡干部。一些人给村民自治扣了四顶“帽子”:说村民自治一是削弱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架空了党在农村的领导,二是瓦解了农村集体经济,三是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助长了农村宗族、家族、宗派势力的滋生蔓延,是把世界上最先进的民主在中国最落后的人群中实施。
国外一些人也对村民自治提出了种种责难:认为中国的村民自治和村委会选举是一种弥天大谎,根本不存在,是在糊弄老百姓,是专供外国人看的“样品”、“民主化的小儿科”。村民自治搞了二十多年,并没有按照原来的设计发展到乡镇、县区等更高层次,村民自治这个“丑小鸭”并没有变成“白天鹅”,让我们不要再谈论村民自治,谈论村民直选。
尽管对基层民主、对村民自治有各种各样的争论和责难,但党和政府从来没有因为争论而放弃努力,从来没有因为责难而动摇推进基层民主的信心和决心,始终坚定不移地把推进基层民主作为加快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尽管对把村民自治作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突破口”还有争论,还有不同意见,但毫无疑问,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基层民主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仍然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突破口”的作用日益凸现出来。
第一,发展基层民主,是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重要的制度性选择。如何解决让亿万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基层社会事务,是一项带根本性、全局性的大事。建国后不久,我们便在各级国家政权机关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人民群众选出自己信任的代表来管理国家事务。但这毕竟是一种间接民主,仅有这种民主是不够的。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委托人民‘代表’在代表机关中实行民主是不够的。要建立民主,必须自己从下面发挥主动性,实际参加一切国家生活”,“把社会主义社会制的长处和直接民主的长处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把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结合起来,而且重在发展直接民主。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才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的伟大任务,在农村推行村民自治,在城市推行社区居民自治,在企事业单位推行职工代表大会。这种以直接民主为基础的基层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特色,也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最有效的途径。
第二,发展基层民主,是亿万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最广泛的民主实践。任何一个国家,其民主制度的实施,质量的高低,无不与这个国家人民群众民主素质的高低有着直接关系。有什么样民主素质的公民,就会有什么样的民主政治制度。1980年代初,邓小平分析道:“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2页)因此,加快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就必须想方设法提高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素质。如何提高民主法制素质?除了从书本上学习民主外,更重要的是从民主的实践中学习民主。基层民主就如同一所民主的“大学校”,农民群众在这所大学校里学会投票和选举,学会管理基层公共事务,这就如同办好一个民主的“培训班”,亿万人民群众在这个培训班里学习和实践民主。通过学习民主,了解什么是民主,学会如何行使民主权利;通过参与各种民主活动,逐步学会怎样做才算是民主,不断培养现代民主法治理念和习惯,提高当家作主的本领。从而为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推动政治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发展基层民主,是调动和发挥亿万人民群众积极性的重要措施。民主是目的,也是手段。邓小平多次强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目的还是要把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基层民主所谈论决定的事项,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容易引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群众关心的不是省长、县长,甚至乡镇长,而是村委会或居委会主任。选好了一个“带头人”,管好了一个村庄或社区,能给他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群众的心气顺了,参与的积极性高了,就可以以更大的热情投身经济建设,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自己的生活。这是基层民主得到亿万人民群众普遍欢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重要原因。
第四,发展基层民主,是符合当代中国国情的通往普选制民主的稳健之路。当代中国最基本的国情是人口多。民主政治要求全体人民参与,实行普选制,同时也要求对整个社会进行有效调控。社会调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指标众多,人口基数为一项重要指标。人口基数大意味着社会调控的任务艰巨,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社会失控。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大社会来说,社会稳定是须臾不可少的。邓小平说过:“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中国发生政局动荡“就会是世界性的灾难”。西方学者亨廷顿在比较自由和秩序不能兼得时曾说过:“人类可以无自由而有秩序,但不能无秩序而有自由”。问题是很清楚的,即对于一个政权而言,当自由与秩序发生冲突时,应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所以问题不是要不要民主和自由,而是要在稳定和秩序中推进民主和自由。对当代中国来说,要在稳定和秩序中推进民主和自由,基层民主先行一步不失为一项良策,可以用较小的代价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同时可以为推进更高层次的民主积累政治资源。这是因为,基层民主就整体而言虽范围大,但就单个基层而言规模却较小。在实施过程中,国家有足够的能力来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而不致出现政局失控;即使个别地方出现问题也不会引起大的社会动荡。但如果在基层民主不健全的条件下匆忙推行高层民主就有可能造成政局动荡,因为高层民主极易触动社会最敏感的权力中心的神经,如果基层民众没有经历过民主的体验就很容易被不负责任的宣传鼓动所蛊惑,引发社会冲突,导致政局不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