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政策决策粗糙:忽视少数派利益受争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0:51:58
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各大城市不时陷入一场场公共辩论之中。对于城市的每一个公共政策,富人与穷人,本地人与外来人,有车族与无车族,养狗者与不养狗者,都可能有不同的利益和不同的主张。(chinesenewsnet.com)
利益分殊,意见各异,多数人的意见如何尊重,少数派的权益是否保护,城市的管理者也不时陷入左右为难的困境或朝令夕改的尴尬之中。市民们的参与欲望日益强烈,而官员们仍习惯于“为民做主”。城市的事,到底该谁说了算?(chinesenewsnet.com)
电动车禁行:少数派如何开口?作为“少数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相继被禁,那么谁有权占有广州的城市空间?“这个时代满大街跑小汽车是我们的荣幸,但满大街只有小汽车在跑,却是我们的不幸”(chinesenewsnet.com)
每当谢振枝步行穿过广州市沙面岛上的街道时,都会做个比较:四年前,他骑着摩托车穿过这里,时速40公里;两年前,摩托车被“禁止”,谢换成了电单车(电动自行车),时速20公里;如今,电单车也被禁了,他又买不起汽车,于是开始步行。(chinesenewsnet.com)
谢振枝是个杂货店的老板,每天都会为了一箱奶粉或者一打灯泡,穿行于广州市的大街小巷。如今这些交通工具陆续被剥夺,他的生意也陡然降低了效率。80年代,这个城市的主流交通工具还是摩托车;两年前,城市的决策者提出“禁摩”时,多数市民举手拥护。现在谢看到,同样的命运蔓延到电动车身上──他们似乎永远居于少数派,那么下一个轮到谁呢?(chinesenewsnet.com)
多数人的声音湮没了少数人的声音。谢说,他读的书不多,但有些道理是不言自明的:这个时代满大街跑小汽车是我们的荣幸,但满大街只有小汽车在跑,却是我们的不幸。2005年,为了让更多的人知晓这些少数人的不幸,围绕电单车的上路权,他和交管部门打了两次着名官司。而颇具戏剧性的是,相同的诉讼依据,却得到完全不同的结果。(chinesenewsnet.com)
2005年5月1日晚7点,谢的电单车在广州沙面的大街上被交警拦住。“无牌无照,罚款五十。”谢辩解道,无牌无照不是我造成的,是政府还没有出台挂牌、办照的办法。交警说,政府不管,你就可以随便骑了吗?(chinesenewsnet.com)
双方争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围观者,直到广州市荔湾区交警大队队长吴伟明接到呼叫赶到现场。吴很客气地给谢振枝解释,电单车虽属非机动车,允许上路,但是在没有挂牌、办照之前上路是违法的。“你可以等政府相关政策出台后再大大方方上路嘛。”(chinesenewsnet.com)
谢振枝因为50元的罚款一夜无眠:如果这次罚款是合理的,那将意味着谢的电单车在政府相关办法出台之前,就失去上路的机会。于是,为了讨回50元的公道,谢振枝又付出了100元的诉讼费,起诉广州交警。(chinesenewsnet.com)
2005年7月25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官裁定谢振枝胜诉,他认为:致使谢被罚的真正原因,是无牌、无证,而造成无牌无证的原因又是政府相关政策的滞后。“我们不能因为政府的过错,而把罪责强加于一个无辜的使用者。”谢至今还记得法官的这句话。(chinesenewsnet.com)
事实上,还有一拨和谢振枝一样孤军奋战的少数派。在广州,交管部门关于电单车的暧昧态度由来已久。早在2004年,广州市交管部门就因为一则消息惹来了官司。当年9月,广州市交警部门在该市金盾网上发布消息:在该省有关规定出台之前,拟对电动车不予登记,请广大市民慎重选择出行交通工具。(chinesenewsnet.com)
这个消息引来了整个电单车行业的不满,四家经销商将广州市交警支队告上法庭。他们认为,《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还在讨论阶段,交管部门在这个时候颇具倾向性的做法,对消费者具有极大的误导作用,已经直接影响到电动车的销售,造成了他们的经济损失。他们要求交管部门赔礼道歉并赔款1元。(chinesenewsnet.com)
由于原告并没有当庭提供其经济蒙受损失与此条信息直接有关的证明,起诉被驳回。而在法庭之外,这些商家却收获了同情。2004年,有关电单车的上路问题,这些少数派与交管部门的交锋始终处于上风。(chinesenewsnet.com)
然而刚进入2005年,形势发生变化,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在市政府召开的“禁摩”专题办公会上斩钉截铁地表示,“广州市铁定要禁电单车”。政府官员的此类表态,几乎预定了这场博弈的最终结果。(chinesenewsnet.com)
“决策层已经有了板上钉钉的认识,然后再组织一拨人来听证,我们提意见就是捣乱。甚至多数时候,我们提意见的机会都没有。”广东省自行车协会副秘书长何小华质疑,如此先拍板再论证出台的政策能顶着公共的帽子吗?(chinesenewsnet.com)
但至少在那个时候,他们还没有放弃寻求参与决策的途径。2005年,广东电动自行车协会举办了两次论坛,都邀请了政府部门。第一次被邀的政府部门一个未到,第二次来了个广东省公安厅主管部门的代表。这位代表表态,希望各方面多提些建设性意见,协助交管部门工作。(chinesenewsnet.com)
这次论坛令广东省的交管部门和少数派之间达成了一个沟通渠道。最终,双方在2006年3月促成了一个颇为乐观局面,由广东省公安厅和经贸委组成的五家政府机构,着手制定《广东省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就由广东省自行车协会来草拟。4月底,五部门正式审核办法的时候,已经对电单车的上路权不持异议,他们争论的只是如何更好地规范管理上路后的电单车。(chinesenewsnet.com)
2006年5月1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事情发生了转折。该条例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作出规定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chinesenewsnet.com)
省政府把电动车去留的决定权下放,广州市禁止电单车上路的决策程序开始加速。广州市交警支队新闻发言人很快宣布,禁止电单车上路日期已定。5月23日,广东省自行车协会代表找到了广州市发改委阐述意见,一位工作人员称,禁止电单车上路已成事实。(chinesenewsnet.com)
进入6月,广州市公安局连续召开了三次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各方人士对电动自行车的去留展开讨论。该局新闻发言人说,第一次组织了31名市民召开座谈会,第二次有18名专家学者参加,第三次有28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chinesenewsnet.com)
但其间均未见生产厂家及销售商,也未有谢振枝之类的电单车极端拥护者。其中仅第三次对媒体公开。在这次座谈会上,一位不请自到的客人现身搅局。此人即是广东省自行车协会的何小华,就在代表们纷纷痛陈电单车扰乱交通不便管理之弊时,他几乎跳起来对与会者说,“你们不懂电单车!”(chinesenewsnet.com)
代表们的意见由一边倒变为出现分歧,最终也未达成统一。他们希望组织更为广泛的听证,且应同时兼顾少数者的利益。随后,交管部门委托广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展开专项民意调查。结果对少数派极为不利,他们仅获得受访者中5.6%的支持,78.4%的受访者认为广州目前的交通状况不适合电单车通行。(chinesenewsnet.com)
5.6%到底代表了多少人?以广州市城区现有的近千万人口计算,就是56万人。而据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的统计,这个城市电单车的拥有量在20万~30万之间。另外,现有机动车180万辆,其中摩托车逾百万,汽车70余万。但这个比例将在2007年彻底“禁摩”后发生改观。市长张广宁曾说,70万汽车肯定没有达到饱和。如果过早控制私家车数量,会影响经济的发展。(chinesenewsnet.com)
不同交通工具的命运由此注定。在“禁摩”时,这个城市遵循了弱势服从强势的原则,而在禁行电单车则适用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据此,广州市政府提出了不予电动自行车登记及上路行驶的意见,并于2006年9月底获省政府批准同意。(chinesenewsnet.com)
沸沸扬扬的争议中,2006年6月15日,谢的电单车被交管部门以无牌无照为由强行拖走,他与交管部门又打了一次官司,但这一次败诉了。依旧是荔湾区法院,但法官却换了一个人。该案的焦点在,在没有立法禁止电单车上路期间,电单车到底有没有上路权。谢振枝认为,“法无禁止则可行。”而交管部门则说,“法律没有说行的,就是不行。”(chinesenewsnet.com)
而法官认为,谢振枝对于“法无禁止则可行”的理解是狭隘的。他在判决书中写道:法无禁止则可行原则的前提是,不得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如果允许电单车在道路无序行驶,必然对社会稳定和交通秩序造成破坏。谢的行为已经妨碍了交通秩序,对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构成了威胁。(chinesenewsnet.com)
谢振枝上诉了,但随后的事实让他看到,即使个人赢得了官司,已于事无补了。11月14日,广州市发布通告决定自11月15日开始,对电单车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禁行。而少数派还试图作最后的挣扎,11月20日,来自广州市内的近万名电单车消费者签名呼吁政府收回成命,改禁为限。(chinesenewsnet.com)
第二天,代表们带着信访材料进京了,在交给国家信访局的信访材料中,他们提到,希望暂缓实行“禁电令”,还公共决策以公共之实。他们希望,一项公共决策出台,不应如此草率,应由政府的法制机构举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听证会,兼顾各方利益。(chinesenewsnet.com)
2006年12月4日,他们请来了一批公益维权律师,正在酝酿着一场不少于百人的集体诉讼。虽然对于诉讼的前景并不乐观,但是他们相信,在法律面前他们至少可以找到一个开口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