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关心和照顾操劳了一生的老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8:09:36
关键词:老人
谁来关心和照顾操劳了一生的老人?在城市,养老保障制度逐步健全, 为老人们撑起了一个保障伞。而在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群中,人们 养老如今是靠儿女家庭?土地收益?还是在安度晚年?
上篇:空巢户转转户,老来度日难
1、王克勤,重庆江津市西湖镇水庙村人,今年70多岁。膝下有6个 儿女。儿孙满堂的她,如今却只能与老伴相依为命。为了生计,这位七旬老 妪不得不自己背着几十斤的农产品,走上很远的山路,到场镇上卖几个钱。 笔者见到她的那天,王大妈很是无奈地说:“娃儿都出去了,有时寄点钱回 来,但平时就别想指望他们。前几天到场镇上卖东西,累得我双腿发抖,第 二天在床上睡了一整天。”靠不上儿女,生活艰难,又干不了多少农活,老 两口经常到别人的地里捡茶叶、稻谷。
4个直辖市中,来自农村人口最 多的重庆市的也显示:10多年前,农村家庭中,主干家庭,即“三代 户”以上的家庭占74%。前年,又进行了同样的调查,情况发生了变化。 被调查的79个村14332名老年人(不包括无子女的),大多和 子女分开过,独居的老人家庭,已高达56·72%。中国社科院“农村社 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课题组的研究发现:20世纪90年代末,上海、广 东等地独自生活的农村老人,就已接近1/5。中国老龄委不久前在全国进 行的调查证实:“空巢”家庭的比例高达52%,而且正呈增长趋势。
无论是来自专家的分析调研,还是笔者所见所闻,都在昭示一个问题: “养儿防老”、三代同堂,这些我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的美好希冀和许多人渴 望的理想家庭模式,正与现实发生碰撞,遭遇了农村青壮年人口城市化、农 村家庭小型化的挑战,农村家庭的养老功能因此出现弱化趋势。
2、家住郑州市中原区沟祥营村的郭宝财,膝下3个孩子,女儿远 嫁青海,长子和次子住本村。老人家原有3间平房。几年前分家时,在村里 的协调下,老人将宅基地平分给了两个儿子,并订下口头协议:两个儿子家 中必须留有父母的住房,以一年为期,轮流赡养父母。
后来老人与老二两口的关系搞得很紧张,只好住到老大家。老大索要5 000元房钱,否则不让住。去年春节前,老大突然退钱撵人,喝令父母搬 回老二家。春节那几天下着雪,老两口离开家,又进不了二儿子家, 只好在附近找了间四面透风的空房子住下,冻得睡不着觉。
老人曾经住过的老房子,如今已是残垣断壁。紧挨着老屋的那座漂亮的 两层楼房,就是大儿子家。老人告诉笔者:这些年靠自己种的一亩薄地自食 其力,没想过要依赖谁。想不到老了,却被儿子撵得无处安身。
说话间,郭老汉的长子和儿媳叉着腰走来,“说好了兄弟俩一家一年的 ,凭啥要在俺家住这么久!”儿媳理直气壮地说。笔者问她:“你不是老人 的儿媳妇吗?”大儿子却反问道:“他就一个儿子吗?”老大媳妇还扳着手 指强调不管父母的“理由”:一、他们没有丧失劳动能力,管他到64还是 74!二、他儿子是农民,没有固定收入,俺去哪拿钱养他们!
像郭老汉这样没有固定住所,轮流到儿女家居住、吃饭的老人,各地农 村都有。重庆人把这叫做“转转户”。
面对“空巢”家庭的增多和“转转饭”难吃的苦涩,河南省祥营村村支 书郭庭义的一番话,道出了许多人的担忧和关注:“像郭老汉这样遭遇的不 多,但多数农村老年人的日子过得不舒心。农民也有干不动活儿的那天,到 时怎么办?再说,现在农村一家也只生一两个孩子。将来让小两口养4个老 人,负担得起吗?咱农民养老,除了靠孩子,是不是还应该有别的好办法? ”
家庭养老难依靠,农村社会福利机构能否解决难题?
3、走进河南长葛市后镇河敬老院,两亩大的桃园枝繁叶茂,粉红的鲜 桃挂满枝头。敬老院有70多间房屋,“五保”老人的房间冬有暖气,夏有 空调,还装了有线电视。敬老院有浴池、卫生室、健身器材,还订有许多报 刊。十几个老人正在开着空调的娱乐活动室里,三个一伙五个一群,或打麻 将,或下象棋,还有几个正在看电视。“多亏政府!要不,这大热天,俺这 无儿无女的老头老太太能坐在这里享清闲?”今年79岁的李正泰老人对笔 者唠叨着。
并非所有的“五保”老人都能够这样。重庆江津夹滩镇幸福院院长告诉 笔者:我们只能维持院里30名“五保”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一旦生病, 花几百元看病能承受,花几千元就不可能了。江津是重庆的近郊区县,农村 有15万老年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0·6%。其中能进养老院和享受社会 救济的不足1%。
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到1999年,全国农村老年性福利机构拥有 的床位不足90万张,收进了大约64万多老人,散居在农村的五保户老人 还有300多万。
在农村,还有成千上万不是五保户却生活十分艰难的贫困者和家庭,如 甘肃,一个省就有近10万特困老人。让他们依靠家庭和自己的力量养老, 几乎不可能。
下篇:在希望的田野上
在上海、广东、山东、四川,甚至经济并不发达的云南等地,面对农民 养老出现的种种困惑,地方政府未雨绸缪,一直在进行着各种探索和实践。
1、建立健全现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上海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市人口总数的比例,居全国之首。为应对“ 白发浪潮”的冲击,上海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就开始进行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制度的试点。1996年颁布的《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将 农民养老纳入了法制化管理。按照这个法规,农村人缴养老保险费的比例( 包括乡镇企业和农、副业从业人员),按本乡上年度劳动力月均收入基数的 5%核计。单位按计税工资总额15%的比例缴纳。保险机构为每个劳动者 设立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每年,管理部门给农民个人提供结帐单。到20 00年,上海已积累农民养老保障金25亿元。
在重庆市,也有45万农民加入了类似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广东的一些发达市县,出现一种以农村股分合作制企业作为农 民养老费基本来源的新模式。
佛山市石湾区张槎镇劳动所郭超雄所长接受笔者采访时介绍说,这种“ 股份养老”的初始资本金,主要源于村里转让土地所得的收入。股份通常被 分为集体股、个人股和现金股三种类型。集体股一般占乡村集体经济各项收 益的60%,是企业继续发展的物质保证,其余收益用于社会福利事业。个 人股股份数随村民年龄的增加而增多。比如1—15岁享受1股,16—3 5岁享受2股,36岁以上享受3股。通常老年人能拥有较多的股份,因此 年底老年人的分红也相应较高。张槎镇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出现这种 “股份分红”提供养老金的做法。郭所长认为,这是当地农民养老的基本经 济来源。加上各村发给60岁以上老年人的养老金,还有村民住院可报销5 0%—80%的医药费和老年人看病补助费,三管齐下,农民养老就有了基 本保障。
以股份作为养老的主要筹资方式,使农村养老的资金来源由家庭转向老 年人自己和社区,老人居家养老不再成为家庭负担,受到了当地农民的普遍 欢迎。
3、立法保障老人权益。
浙江省今年颁布保障老年人权益《实施办法》,第一次把赡养人配偶, 即女婿和媳妇应负担赡养老的责任写进了地方法规。保证老年人基本生活水 平与赡养者家庭成员平均水平相当,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房屋所有权和居住权 等,也在其中有明确规定。
四川省社科院的专家介绍说,为用法律规范约束子女的供养行为,在成 都市金牛区洞子口乡,全乡18岁以上的子女都必须签订《家庭赡养协议》 和《敬老保证书》。自贡市贡井区荣边乡还对这些协议进行公证。办过公证 的家庭,很少发生赡养纠纷,极少数发生纠纷的,也能依据协议及时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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