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要不要教育孩子什么2-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8:41:19

五、要不要教育孩子什么


    是对、什么是错?有没有统一的是非判断标准?

    有一天,在矿矿初中二年级的英语课上,围绕〈安妮日记》这本书,同学们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在叙述他们的争论前,我需要简单介绍一下(安妮日记)的基本内容。

    安妮一家是德国犹太人。安妮的父亲很早就嗅觉到德国的纳粹要不利于犹太人,并给世界制造麻烦。于是,举家迁移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在那里安妮的父亲开了家酱料店,生意很好。但好景不长,德国纳粹终于侵犯了荷兰。安妮的父亲制造了一个逃往瑞士的假象,然后与安妮等八人藏在酱料店的阁楼上。知道他们藏身阁楼的只有两人,一个是安妮父亲的生意伙伴,另一个是女管家。

    安妮他们就这样在阁楼上藏了数年。安妮天天写日记,把他们这种艰辛、惊险、离奇的躲藏生活全都记了下来……

    有一天,他们终于被纳粹发现,抓到集中营里,开始了非人的集中营生活。最后,安妮死于集中营,她父亲却活了下来。她父亲找到安妮留下的日记,把它公之于众。

    安妮在被抓到集中管去的前几天,她在日记里写到:“Inspite ofmany thing ,Istill believe that people own good heart。”(意译成中文:尽管发生了许多坏事,我仍然相信人们的内心是要向善的。)

    矿矿班上同学们争论的焦点,就是安妮的这段议论。

    矿矿认为小女孩——安妮是对的,一般来说,人们都企图做他们认为是对的事情。

    有一位女孩反问矿矿:“纳粹分子干的那些肮脏事情,也是对的吗?”

    矿矿说:“我没有说纳粹分子干的事情是对的。我是说,纳粹分子认为他们干的事情是对的。不然,他们可能就不会去干的。今天还有不少日本人认为当年侵略中国是对的……”

    有孩子插嘴:“怎么可能这样想?!不可能吧!”

    矿矿急了:“怎么不可能?英国占领香港,在座的有哪一位认为是错了的?”

    没人搭话。

    矿矿得意地扫一眼班上的同学和老师,说:“有那么些日本人认为,如果日本也占领中国到今天,中国也该跟日本差不多啦…”

    矿矿看看没人说话,他继续道:“人们判断是非都有一定的标准。这种标准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产生的。在德国为什么纳粹能够那么狂热,在日本为什么‘武士道’那么吃香?他们判断是非的标准,产生于他们特定的社会基础……”

    “难道就没有共同的标准吗?比如,《圣经》中的‘十诫”’,有个小女孩很激动地站起来反驳道:“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不可贪图人的房屋、田地、仆婢……”女孩一口气把“十诫”数了出来,看来对(圣经)还挺熟。

    矿矿说:“那还有(可兰经),什么经的,孔子也有(论语》,那都是人写的。人写的就有这样那样的角度和标准。如果从小把你关在一间屋里,不能与外界接触,只让一个聋哑人给你送饭,你长大了会有什么是非标准?什么都没有……”

    “应该以大多数人的标准为标准!”

    “如果这样,那我们今天辩论还有什么意义呢?我是少数。”

    大部分人都支持那个女孩子,但又说不出什么太多的理由。

    也有些人附和矿矿的观点,多数都是一些在天赋特殊教育计划里“混”过的男孩子。

    这场针锋相对的辩论,谁也没能说服谁。眼看就要下课了,大家都把眼光集中到老师身上。读者一定认为,现在关键是看老师持什么观点?怎么评判这场辩论?

    这个英语老师是我那个目空一切的儿子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几位老师中的一位。她很平静地说:“今天的辩论很好,双方都有不少很好的论点和很新的视角,也提出了不少值得继续争论的问题。比如,矿矿提到的有些东西,我就从来没有从这些角度去思考过。当然,反对矿矿观点的这一方,也提出了很强的反证……

    倘若你以为这位有水平的老师要指出哪一方对,哪一方错,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在美国的课堂上,凡是属于见解类型的问题,老师是不能判定谁是谁非的。如果老师一定要表达自己的观点的话,必须要说明这仅仅是自己个人的见解。第一,老师绝对不允许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孩子;第二,老师也绝不允许用自己的见解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

    据矿矿自己的感觉,对于这场争论,老师只是欣赏他看问题和思考问题的角度,但基本观点可能与对方相似。

    “那老师没有表明她的观点呀?”

    “爸爸,这不是你们的大学!我们都是kids(孩子),还太年轻,老师是不允许用他们的观点来影响我们的……”

    其实我也知道,在中、小学阶段,老师被要求像新闻工作者那样以“客观”、“公正”的立场来教书。按我说呀,这才真正是“教”书。也就是说,“书”里怎么说的,你就怎么“教”。不然,美国那名目繁多的宗教之辩,花样翻新的政党之争,诸如克林顿的性丑闻,等等,都搬到讲台上来,孩子还受得了吗?

    矿矿他们这一帮孩子就很想知道他们最佩服的亨利老师对克林顿事件的看法。他们只知道亨利老师是共和党的成员(天才知道他们是怎么知道的),但他们始终无法从亨利老师的嘴里掏出他的个人看法来。想说的东西,被别人“挠”到痒痒处,又不能说,那是很痛苦的。亨利老师每每欲言又止,孩子们反而认为他有水平!

    人非草木,有多少人又真正能做到三城其口的?然而,是否客观?是否公正?是否带有太多的个人主观色彩?等等,是矿矿这帮孩子衡量一个老师是否有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要不要教育孩子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我在读博士时,曾在班上挑起“要不要教育孩子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争论。辩论的结果,大多数人都认为应该,但无法做到;不允许,但又有意无意地在做。

    为什么会形成这些看起来相互矛盾的结论呢?为了能更好地阐明他们相互间的关系,我们需要一个个问题来讨论。

    首先,为什么应该教育孩子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让我们先来看一个例子。

    每年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美国人要过一个叫“万圣节”的节日。按中国人的说法,应该叫“鬼节”。到了这天晚上,孩子们装扮成各种各样的“鬼”或者稀奇古怪的形象,到各家各户去“讨”糖。一边“讨”一边说:“Trioh or treat.意思是说,“你是希望我给你来点恶作剧,还是愿意给我一点糖。”按照传统,如果主家不给糖,

这些孩子就要给你弄些恶作剧出来,诸如涂胜作的车啦,放掉轮胎气啦,甚至打烂作家玻璃啦,等等。但是这么多年来,我还没有见过一起恶作剧,见到的只是孩子们“讨”得的成堆的、都快够吃上一年的“战利品”。

    现在儿子长大了一些,自以为已是大人,不屑(其实是不好意思)去“讨”糖了。不然,我每年都是自告奋勇带孩子去“讨”糖的。看着一个个丑陋无比的小“鬼”,一手拿桶或袋子,一手拿各式各样的灯,用着稚嫩的嗓音挨家挨户唱着“莲花落”式的“Triok or treat”在“讨”糖,很是别有一番情调。

    1990年,有三个学生在牛津市高中的万圣节晚会上穿了KKK党(即我们说的三K党)那种罩住脸,只剩两只眼睛的尖头白袍。一时舆论哗然。学校处分了这三个学生。于是,KKK 党号召其党徒到牛津市举行示威游行。他们的理由是,什么的抑恶煞、奇丑无比的鬼都可以装扮,而KKK党在美国是一个合法的组织,为什么它的传统服装不能穿?

    KKIC党游行示威这天,牛津市是空城一座。大家都出走,让他们自己闹给自己看吧!结果,附近几所大学来了不少激进的青年,与KKK党徒发生了冲突……

    我就是在这段时间,挑起“要不要教育孩子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争论的。KKK党的宗旨是白人至上,种族仇视。难道教育工作者竟然不应该教育孩子去认识种族仇视是错误的?!

    当然,像那些有绝对的、甚至淮一答案的,诸如“地球围绕太阳转”,等等,更是应该要教育孩子去认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说“无法做到”呢?

    教育所涉及的领域是很宽很宽的,包括道德观、价值观。审美观、是非判断、价值判断,等等等等。如果我们要教育孩子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首先我们要有判断的标准,否则无法判定错与对。

    但什么是标准呢?以谁的标准为标准呢?能否以老师个人的标准为标准?

    由于老师个人的文化背景、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等等的不同,就会有不同的标准。共和党认为对的,民主党可能会认为是错的;基督教认为是对的,伊斯兰教可能持相反的看法;西方文化崇尚的东西,可能又正好是东方文化反对的东西。比如,持进化论观点的老师,相信人类是由类人猿经过漫长的岁月才演变而成的。但在美国却有非常多的老师是相信“创造论”的,他们相信人类是上帝弹指一挥间“造”出来的。

    我刚到美国的时候,因不懂美国的“国情”,我曾试图“教育”我的学生:进化论才是正确的。但我的学生反驳说:“如果人类是猴子变的,为什么我们是人?猴子还是猴子?为什么那么多的猴子没有变成人……”

    我感到很奇怪,明明我说的就是对的嘛!怎么老师说的东西还不是最终的正确答案呢?怎么学生还能有他们自己以为正确的答案呢?

    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就“无法教”。

    其次,很多东西是不能以简单的“对”或“错”来回答的。比如,大家都认为宇宙是无边无际的。但谁证明了宇宙是无边无际的呢?因为它是无边无际的,因此,是无法证明的。然而,谁又能证明宇宙是有边有际的呢?如果空间是无垠的,那么时间呢?应该也是无极的。但如果说时间是无极的,时间就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时间没有结束,

还好接受,但时间没有开始,这又怎么说呢?因为,很多东西我们是不能以简单的“对”或“错”来回答的,因此“无法做到”。

    再其次,很多属于价值观、审美观层面上的东西是不能用“对”或“错”来回答的。例如,一幅画,我们只能说它“美”或“丑”,而不能说它“对”或“错”。更不能以老师的审美观来作为判断“对”与“错”的标准。也就是说,老师不能把“自己认为美的学生也认为美”就绝对地判断为是对的;老师也不能将“自己认为美的学生认为丑”就绝对地判断为是错的。所以说“无法做到”。

    为什么说不允许呢?

    实际上,上述“无法做到”的理由,从另一个角度看,就是“不允许”的道理。举个例子,如果老师以个人的标准为标准去教育孩子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那么,信仰伊斯兰教的学生在信仰基督教的老师的课堂里,就会“一错百错”。

    “无法做到”是教育工作者从自己主观的角度看问题;而“不允许”是客观的外在政策所限制。

    既然不允许,为什么又有意无意地在做呢?这里有概念混淆的原因,也有教育工作者们“身不由己”的原因。

    首先谈概念混淆的原因。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给“教育”这个概念下的定义,它有两个含义:一个是“培养新生一代准备从事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主要是指学校对儿童、少年、青年进行培养的过程”。另一个是“用道理说服人便照着规则、指示或要求等做”。

    实际上,第一个含义可以看作“教育”的广义概念,第二个是狭义的概念。    当我们在讨论“要不要教育孩子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争论时,我们所说的“教育”主要指的是广义的概念。但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在面对“要不要教育孩子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现实工作中,往往用的是狭义的概念。

    接下来我们讨论教育工作者“身不由己”的原因。

    每个教育工作者都是生活在尘世间的凡人,其个人的家庭出身、文化背景、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等背景因素或基础因素必然顽强地通过他们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审美观等等方面折射出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就像新闻工作者的“客观性”是相对的一样,教育工作者的“客观性”也是相对的。

    老师个人的观点或观念总是要顽强地表现出来的。

    要不然,矿矿怎么会有“对于这场争论,老师只是欣赏我看问题和思考问题的角度,但基本观点可能与对方相似”这个感觉呢?尽管老师在辩论的过程中对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没有表达过哪怕只言片语。但老师的表情、眼神,甚至肢体语言都在传达着一定的信息。

    令矿矿一伙同伴们佩服的是,这位英语老师既没有利用她的特殊地位来干预辩论,也没有企图影响其他小朋友的观点。

    当然,美国学校并不禁止老师表达自己个人的观点,限制的只是把老师个人的观点作为“对”或“错——或者“是”或“非”的判断标准。因此,如果老师一定要表达自己个人的观点,必须声明是自己个人的观点,不能企图用自己个人的观点。来影响学生,更不能以此作为判断是非或对错的标准。

    然而,在很多情况下老师是很难避免不用自己个人的观点来影响学生的,甚至也很难避免自觉或不自觉地以自己个人的观点来作为判断是非或对错的标准。比如,老师在评判学生的演讲或辩论时,除了评价演讲或辩论的技巧以外,很难说老师不会下意识地,或者甚至是有意地用自己的观点来评判学生演讲或辩论的内容和观点。

    另外,尽管老师可以声明“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并不影响学生作出自己的判断……”,但只要表明是老师的观点,或多或少都会有影响,而且这种影响与学生的年龄成反比:学生的年龄愈小,这种影响愈大。

    所以说,尽管学校规定不能这样做,但老师们还是有意无意地在教育孩子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总之,教育的内容也可以概括为“真善美”三个方面。

    所谓“真”就是真实的事实,或者是能够被加以证实的科学知识;所谓“善”就是道德观念中那些善良的、值得称道的东西;所谓“美”就是价值观念和审美观念中那些值得人们去追求或去欣赏的东西。

    关于“真”的内容,诸如水的分子式、勾股定理、叶绿素的作用等等,这些可以通过一定手段反复证实的东西,老师应该教育孩子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

    至于“善”和“美”的内容,老师应该尽量客观地去传授给学生,学生怎么会理解和接受这些“善”和“美”,那是学生的内因怎么起作用的问题。比如,中国文化的“敬老”属于道德观念,这是不是“善”?或者关于审美观念,中国山水国画是不是“美”?老师应该尽可能客观地、全面地把有关内容和知识介绍给学生,而不应带着偏

见去介绍这些内容。甚至老师可以发表自己个人的意见,但不能以此作为“对”或“错”的评判标准。

    关于“真”方面的内容,因为是可以通过一定的科学手段去反复证实的,因此怎么去教学生,不存在争辩的余地。

    关键是“善”与“美”的内容,由于没有客观的统一评判标准,老师又不允许以自己个人的观点和看法作为评判“对”或“错”的标准,因此最难处理,但也最容易体现老师的水平。

    问题是能不能因为“善”与“美”的多元化,学生就可以为所欲为呢?学生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不是有规定呢?

    规定是有的,而且很严格。有些事情,只能动“口”不能动“手”,有些方面,连“口”都不能动。

    什么衣服美?什么衣服不美?可以争论。但什么衣服可以穿来学校?什么不可以?不能因为审美观点的多元化,而允许孩子们穿任意一种他们认为美的衣服来学校。比如,矿矿的学校就规定:有洞洞的衣服不能穿来学校。当然,KKK党的白施更是不能穿来的。这是动口不动手。

    种族诋毁,人格侮辱,等等,这是连“口”都不能动的。

    归根结底,“真”方面的内容,没有争论余地;校规也没有争论余地。其余的,老师要客观、公正地教给学生,不能以自己的好恶作为价值判断和是非判断的标准。

    正因为如此,在美国的校园里,没有观点的对错,只有观点的不同,于是’;才有师生间平等的争论。“没商厦”的“天条”

    尽管在美国的校园里,允许五花八门的观点存在,但是,学生每天必须宣誓,而且人手一册校规。这是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的“没商量”的“天条”。

    了解美国学生的誓词,了解美国学校的校规,对读者来说,将是非常有趣,也是非常有意义的。因此,我把他们摘要翻译并加以适当评点,以飨读者:

    誓词的大意:

    我宣誓忠诚于美利坚合众国的旗帜,以及在上帝护佑下的,不可分割的,给所有人带来自由和正义的共和国。(这个誓词是很庄严的。每一天,中、小学学生都进行宣誓,而且不管你是什么宗教信仰,什么国籍,都得宣誓,哪怕只是前南自语。但大学生不用宣誓。据说是因为中、小学生就读的公立学校的费用是来自纳税人的钱,所以必须宣誓忠于国家。这个理由似乎有点勉强。)

    下面是节译的矿矿学校的校规:

    出勤

    根据州的法律,没有获得到家长或监护人批准的合法的理由,学生需按要求到校。过多的缺席可能会妨害功课的圆满完成。

    如学生缺勤,家长或监护人应在上午7:30一10:00之间给学校挂电话。(允许先斩后奏。)

    学生在上课后两小时才到校,或提前两小时离校,均算缺勤半天,并必须要得到家长的同意。缺勤少于两小时的,也将记录备案。

    学生因任何理由需提前离校的,必须在第一节课前呈交家长的注明提前离校的理由和时间的字条到校办公室,并必须得到校长助理的批准。离校前,担负此责任的大人必须到校办公室签字,才能领走孩子。(缺勤可以电话通知,但提前离校则必须要写条子,而且大人要到办公室“面试”,因为孩子是从学校走的,学校怕负“丢失孩子”的责任。)

    补作业和补考

    有合法理由缺勤的学生,每缺一天课可以有一天时间补做作业或补考。如果在缺勤前已宣布的作业、小考、或测验,学生在返校后有责任补做。因无故旷课而耽误的作业或考试,将不能补做,成绩为F。

    如果学生需离校外出(有的家长自己出差,也带上孩子旅游),必须依下列步骤进行:

    1.缺勤前三天,必须将有家长签字和注明请假天数的请假条交到校办公室。

    2.学生有责任去拿到作业,并在缺勤期间完成。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在归校那天呈交作业。如果学生在离校时不能提前拿到作业,该学生每缺一天课可以有一天时间补做。

    未完成的作业或考试成绩将记录在期中或期末的成绩报告单上。补做或补考必须在学年结束前两周内完成。未完成的作业或考试成绩将不会在学年结束时评分。

    迟到

    罚早到校或罚晚离校

    老师可以有各种理由罚学生提前到校或推迟离校。不完成作业,未带来课堂需要的材料,迟到,或违背校规,等等,都可成为被罚的理由。另外,学生可以被罚在早上7:30到校,或者星期六上午9:00一12:oo到校学习。交通工具由家长自理。(此节的标题是英文单词Detention,但由于中国没有罚早到校的情况,故没有对应的中文翻译,只好把标题弄得很长。提前到校或推迟离校,实际上是惩罚家长,因为家长不但得自己开车提前送孩子到校,或到校接孩子回家;而且如果要4:co到校接孩子,还得向自己单位的老板请假于3:oo或3:3o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家长有压力,孩子自然知道什么是压力了。美国学校星期六不上课,罚星期六上午上课,恐怕是许多美国孩子感到最痛苦的事。)

    自助餐厅

    自助餐厅每天提供调配良好的热午餐。(调配良好的营养。热量分配、口味调换等。)每个学生必须买午餐或从家里自带午餐来学校,另加的食品需付很少的钱。所有的食品或小吃只能在自助餐厅里吃。玻璃器皿不允许带来学校。(担心成为打架的武器。)从饭店购买的食物和饮料是不允许的。(这条的理由不明确。)

    老师在规定的时间把学生带到自助餐厅,并在30分钟后把他们带回教室。在自助餐厅里用午餐时,学生必须保持坐的姿势。学生需有良好的举止并保持自助餐厅的清洁。

    在午餐期间,所有的学生——不管你吃还是不吃午餐,都得到自助餐厅去,并一直要待到午餐的时间结束。

    (中、小学的自助餐厅,一般只在品种上可“自助”,在数量上却是由餐厅工人控制的。但大学的自助餐厅却是完全“自助”的。主要是怕中、小学生浪费。有句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这里,家庭年收入低于两万美元的,可以申请免费午餐。)

    嚼泡泡糖

    在学校的建筑物内嚼泡泡糖,会带来不少问题,因此学生被要求不在校车上或学校建筑物内嚼泡泡糖。理由如下:

    1.需要许多时间去清理地板上和教学用具上的泡泡糖。

    2.许多衣物因坐在或靠在泡泡糖上而被毁坏。

    3.粘在课桌上或椅子上的泡泡糖很容易传播病菌。

    4.很容易造成课堂上的精力不集中。

    (我在国内读小学时,看到有人曾将俗称“巴麻油”的沥青搓成若干小小珠粒扔到一位男同学的头上,结果第二天,该男同学来校时,成了个光头。家长告到学校来,说是头发全粗了,洗不得、流不得。教导主任来班上追查,没有人承认。我想,好在没扔到女同学头上……鉴于此,上述理由似还应加上一条:“可破坏同学的美发。”嚼泡泡

糖看似小事,为了服众,学校才不厌其烦地列了不少理由。据说,新加坡全国都禁嚼泡泡糖。)

    糖果

    糖果和小吃只能在午餐的30分钟时间内在自助餐厅里吃。学生不允许带糖果或小吃来学校出售。(平时是有不少小朋友在人多聚会的场合出售糖果和小吃。其实,在学校里,“地下工作者”私底下出售恐怕也还是有的,如果没有卖的,何来禁卖一说呢?)

    权利和义务

    学生的义务:

    一注重校规,尊重校规。

    一接受和承认校长、老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领导和权威。

    一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学习。

    一准时到课堂上课。(因实行走课制,没有固定班级,更需自觉纪律。)

    一在集会或各种活动中要举止适中。

    一有良好的体育运动行为。

    一完成作业。

    一尊重他人和他人的财产,赔偿损坏或偷盗他人财产导致的损失。

    一保证家长能看到学校让带回家的各种文件和报告。

    学生的权利:

    一获得可能的最好的教育。

    一作为一个个人而得到公平的对待。

    一通过个人或者学校的代表组织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一如果有违犯纪律的问题,应被事先警告通知。(也就是说,只能处理再犯,不能处理初犯。)

    一参加课外活动。

    (在标题里先提权利,再到义务,但在列出实际内容时,却先提义务,再列权利。而且,义务多于权利。虽然,权利才列了五条,但在法制社会长大的孩子却很会充分利用他们的权利。我在“要不要惩罚孩子”一章里,提到矿矿不服自然科学课的老师的处罚,其中一条理由就是,校规里规定的学生的权利的第4条,“如果有违犯纪律的问题,应被事先警告通知。”老师没有警告就给他处罚,他认为是老师违反了校规,因而敢闹到校长助理那里。)

    体育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