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白头评 浅析“史上最牛黑心法院院长”的成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0:41:45
 老白头评论:        身为“先进典型”的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院长,居然带头贪赃枉法,而且得逞多年。这样严重的官员腐败案件,仅被查出的已屡见不鲜,足以说明当今官场腐败的面积有多大。
当今政府如果不能快速整治理官员的腐败,和谐社会的建成恐怕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浅析“史上最牛黑心法院院长”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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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网》2007年12月14日,《敢于签订受贿合同的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黑心院长落马》一文披露:曾经因为担心有求于他的律师,事成之后不兑现承诺,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院长郭生贵,居然堂而皇之地跟律师签订受贿合同,堪称创“吉尼斯记录”的“史上最牛黑心院长”。据称:“办案人员从郭生贵家里及办公室起获上千万元现金与存折,并查出有十多套房产。他还收藏有大量名贵字画。京城出个贪官并不稀罕,也不可怕。令人吃惊和可怕的是:在全国上下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在党和国家最高领导的眼皮之下,一个在北京法院系统为官30多年,头戴“先进典型”桂冠的法院院长,居然是一个贪赃枉法的“黑心院长”,剖析郭生贵现象的成因,有助于我们看清今日法院系统民怨四起的症结所在。现对这位黑心院长的成因浅析如下: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1、 对“依法治国”理念认同的失偏,是培育“黑心院长”的土壤。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全党和全国人民怀着“学法守法”和“依法治国”的良好愿望,热切期盼人民法院能成为中华民族5000多年来追求实现“公平”、“正义”梦想的权威机构。上至国家领导,下至平民百姓。对法官和法院,无不怀有朴素的崇敬和热切的期盼。上上下下,对法院立的案、审的案、判的案,都有一种由衷的信任感。大家普遍把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使命,等同于服从法官的判决,支持法院的工作。正是这种片面的认识,蒙住了我们的双眼,使我们对郭生贵之流的贪赃枉法丧失了应有的警惕,为培育“黑心法官”、“黑心院长”提供了适宜的土壤。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2、 内部监管机制失灵,是产生“黑心法官”的温床。

我国现行的法律实际操作细则是以各级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规定和审判的案例为操作准则。法院既是这些规则的制定者,裁判员,又是实施操作的运作员。无论从立案审查、收费标准、审判时限、执行程序、还是二审、再审、以及案件是非公正的评判标准,都是由各级法院自家说了算。事实上在大部分情况下,很难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是法院的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只是在特别重大的案件中发挥作用,绝大部分民商案件都只是由一个主办法官说了算。而现实法律也为心术不正的法官,留下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巨大空间。为产生像郭生贵之流的“黑心法官”提供了绝佳条件。试想:郭生贵在法院系统供职30多年,担任庭长、院长之职长达20多年,他对下能驱使审判长、庭长;对上他能运作相关的庭长、审判长,甚至院长。即使碰到枉法判决迫害单位或个人反抗的情况,他们也可以在本院用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做挡箭牌;从上级法院还可以用二审及再审来分担罪责。更可以用一推二拖三不重审的手法,使受害者无处伸冤。人民网强国社区(

在众多垂直、重叠的法院内部监管系统中,只要有一位法官有职业道德,坚持依法办案,郭生贵这个“黑心院长”便无计可施。令人痛心的现实是:这么多的执法者,这么多的执法制约程序中的法官,全都为了各自的私利,放纵、包庇,甚至参与枉法审判活动,使郭生贵这样的“黑心院长”能平步青云、官运亨通。实质上,法官的犯罪,是我国新的历史时期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团伙犯罪,是上下串联的共同犯罪。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3、 外部监管机构失责,为产生“黑心法官”创造了天堂般的大环境。
试想:郭生贵的敛财,是以枉法判决为交换条件。而每一个枉法判决的案件中,除当事人及双方关系人、律师外,都有一连串的知情执法者。如:一审法院的合议庭、审委会、法院监管部门、法院党组织;二审法院的合议庭、审委会、以及上级法院的监察部门。而且,在法院之外,地方党委、政法委、纪监委、检察院、地方人大,甚至新闻媒体,都可以进行监管。而受害单位和个人,大部分都会进行必要的抗争。然而,目前我国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惯例:只要法院立案的案件,各级机关都不过问;只要法院审判过案件,即使遇到检举、揭发、申诉,也只是由法院系统自己受理,自己办理的现状。所以,绝大多数申诉、再审的案件,都是不了了之,无人问津。本中心今年初就北京法院枉法裁决案,依法向最高法院提起再审。最高法院立案庭在审查了相关法律文书后,认为构成立案再审标准。亲自电话联系北京市高院相关领导,要求其接待并协助我中心人员,尽快办好再审手续。然而,一番折腾之后,北京市高法依然是用一拖二推的老法子,使此案不了了之。据本中心办理此案的法律工作人员介绍:我们在最高法院的遭遇已属幸运,有些受了冤曲的当事人单位,为了要在最高法院申诉、立案,要排队等候半年,甚至数年。正是在这种现实法治环境中,久而久之,在我国形成了“黑心法官”无人敢问、无人敢碰的“禁区”。使郭生贵这样的“黑心院长”能够长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人民网强国社区)
在众多有权对法官和法院的枉法行为进行监管的机构中,只要有一个部门或几个人稍许有些职业良心的话,像郭生贵这样的“黑心院长”就无立足之地。遗憾的是,众多监管部门一齐装聋作哑,遇事你追我踢,集体失职。使郭生贵这样的枉法之徒,数十年如一日,“官照做,钱照捞,枉法审判大胆干”。甚至,一边贪赃枉法,一边还弄个“北京市法院系统的先进典型”当当。真是这种监管部门集体失职的现状,为“黑心院长”郭生贵创造了一个如入天堂的大环境。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职,使郭生贵们敢于创造同受贿人签订合同的世界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