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版权局包房费合法性 广州K歌业者集体抵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0:30:12
卡拉OK经营业主为会员的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国家版权局的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公布后提出质疑,20日公开发表声明,称该协会会员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有法律界人士称,这一中央政令未获国家民政局正式批准,故此从法律上不具备收费资格。
国家版权局11月9日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规定“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广州被列为收费试点城市。
广州K歌业者集体抵制
《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声明中强调,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说“不”,并不是卡拉OK经营业者抵制缴纳版权费。问题在于版权费的收取是否合理、合法,采用何种方式缴纳。
声明指出,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几点质疑。其中最重要的一条:著作权属于私权,版权使用费应当是权利人与卡拉OK业主自由协商、自由合意的结果。但是“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从未听取卡拉OK业主的意见,单方制定收费标准,强制要求有关各方执行其标准,超越了它的职能范围。
据悉,协会已将这份声明送交到广东省、广州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广州的卡拉OK经营企业尚未收到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或中国音像协会发出的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通知。协会已知会会员,一旦收到这样通知,协会将出面交涉,甚至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
全国KTV老板年交2500亿
有人算了一笔帐,“假如一家KTV有50间包房,收取这12元后,等于老板每个月要多掏1.8万元。而全国据悉大约有12万家KTV,全国一个月就是200多个亿,全年更达2500个亿。而现在音著协每年在全国范围内收费约为6000万元。这个数目和卡拉OK的收费比起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12元的收费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所收取的费用如何分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总干事屈景明透露,音著协原先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各个KTV营业面积计算的。经过调查发现,KTV对于客人的收费都是按照包间计算,而各个KTV的包间数量是固定的,而按照包间数量收取相关费用也容易操作,最终这个办法得到了唱片公司等业界的认同。
至于价格的确定标准,屈景明认为,KTV是依赖于音乐的一个产业,没有音乐就不可能有KTV。他举了例子进行比喻,在工业生产在线,原材料的比例一般在30%到50%甚至70%,而对作为这个行业“原材料”的音乐来讲至少也应该在3%到5%左右。不过最终两个协会还是按照卡拉OK经营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其实际标准不超过卡拉OK经营总额的1%。据屈景明透露,实际上协会当初报上去的价格是16元,而如今确定下来的是12元。
对于KTV收取的每个包间12元的费用究竟如何分配?据屈景明介绍,事实上,整个事情现在才刚刚开始,要最终完成将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就是制定一个方方面面能够接受的收费价格,其次是音乐和音像两个集体版权管理组织按照比例对于音乐作者、唱片公司等进行分配,最后一步才是如何具体操作。
巨额版权费用将由谁来征收?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两个或两个以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就同一使用方式向同一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可以事先协商确定由其中一个统一收取。目前国内唯一具备合法收费资格的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而国家版权局指定的收费机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到目前为止仍是筹备组,未得到国家民政部正式批准,从而在法律意义上不具备收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