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四经》对《老子》“道”论的继承与发展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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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四经》对《老子》“道”论的继承与发展及原因

内容提要:本文首先说明《黄帝四经》是先秦道家现代化的结果,接着通过对比《黄帝四经》与《老子》,详细阐述了《黄帝四经》对《老子》“道”论的继承与发展,并且从内外两个方面阐述了《黄帝四经》对《老子》“道”论发展的原因,最后揭示了其现代意义。

关键词:继承发展原因 正如白奚先生所言,“黄老之学是战国时期一部分热衷于为政之道的道家学者为适应当时的政治需要,将老子之学同春秋以来流行的‘皇帝之言’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改造的结果。[①]”陈鼓应先生则将此称之为“古代道家的现代化[②]”。《黄帝四经》作为黄老之学的一部重要著作,在先秦道家思想的发展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而对于《老子》思想中一个最重要观念的“道”,《黄帝四经》不仅继承下来,还有所发展。 一、《黄帝四经》对《老子》“道”论的继承 虽然“道可道,非常道”,[③]但是《老子》并不认为“道”是无法认识的,如果那样的话,就陷入了不可知论的泥潭,老子认为通过“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④]就完全能够认识“道”。《黄帝四经》虽然也认为“上道高而不可察也,深而不可则也”,[⑤]但同《老子》一样,它认为天道也是可知的:“与天地同极,乃可以知天地之祸福。”[⑥]“唯圣人能察无刑,能听无声。明者固能察极,知人之所不能知,服人之所不能得”。[⑦]在《老子》那里,“道”是“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⑧]“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⑨]道不仅是万物的最终根源,而且无法用通常的名称去称呼,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实实在在的存在着。《黄帝四经》可以说对这些思想完全保留,“虚无刑,其裻冥冥,万物之所从生。”[⑩]大盈冬天地之间而莫知其名。”[11]显明弗能为名,广大弗能为刑。”[12]“道无始而有应,其未来也,无之;其已来,如之。”[13]两者用语虽不尽相同,所要表达的涵义却是完全一致。在《老子》那里,“道”不仅是万物的最终根源,还是万物运行的最终法则。“物壮则老”,[14]“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多,多则惑”。[15]老子认为任何事物发展的极点便会向反方向运动。《黄帝四经》对此也是完全保留,“极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16]“极而反者,天之生也”,[17]“如燔如卒,事之反也”。[18]在老子那里,万物还具有循环运行的规律,“反者道之动”,[19]“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20]黄帝四经》则用“天地之恒常,四时、晦明、生杀、柔刚。”[21]来说明事物运行的这一规律。在《老子》那里,“道”更是人们的生活准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2]人们应该效仿天道的运行来安排自己的生活和行为。可以说《黄帝四经》比《老子》更注重人之道,“参之于天地”,[23]“天有恒日,民自则之,”[24]这和《老子》效仿天道的思想并无差别。 二、《黄帝四经》对《老子》“道”论的发展 在《老子》那里,片面的强调“天道”,认为人应该无条件的顺应、服从天道。它认为人应该“处无为之事”[25],“不争”[26],只有这样,才能“无为,则无不治”[27],“天下莫能与之争”[28]。《老子》忽略了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和其他万物的不同就在于人不是完全依靠本能一味的顺从自然,人对自然的主动利用正是人之为人的原因。当然《黄帝四经》也不主张人类与外在世界的对抗和对立,“天有恒日,民自则之,爽则损命,环自服之,天之道也”[29]。但是黄帝四经》认为人类应该顺应天道不错,在顺应天道的基础上人可以更进一步,它提出了“因”的重要概念,这一概念充分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弗因则不成”[30],只要能够“得道之本”、“得事之要”[31],就完全能够“握少以知多”、“操正以政畸”[32]。先秦时期,人们从抱怨天命,盲从天命,到认识并因顺天命,这是符合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的。如果说“这种积极主动的进取精神乃是对老子学说的重大修正[33]。”将社会等级秩序天然化,则更是《皇帝四经》的一大发展。《老子》认为万物平等、人人平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34]黄帝四经》则认为“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立。[35]”它把人与人之间的贵贱等级看作天地间不可动摇的自然规则,“天地运转,本来是人们推断季节节气的天文依据,但投影于人间,就成了安排人间社会秩序不言而喻的规则[36]”。同时,《老子》虽然提出人应该效法自然,并没有为人间社会及统治规则“法”找到合理的依据,而《皇帝四经》认为“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屈直者殹。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殹,法立而弗敢废殹。”[37]“周迁动作,天为之稽。”[38]“人主者,天地之稽也,号令之所出也,为民之命也。”[39]人间之“法”同样是“道”所生,统治者进行统治同样是依照天命,是不可置疑的,是天然合理的,这为人间社会及统治规则“法”、还有统治者的统治找到了合理的依据。这是《黄帝四经》引天道入人道的结果。虽然此理论在今天已经不符合社会的发展规律,但是在当时,无疑为社会等级差别找到了合理的依据,为社会分工的合理性提供了理论支持,在当时对维护社会的稳定起了一定的作用。 三、《黄帝四经》对《老子》“道”论的发展的原因 黄帝四经》对《老子》“道”论的发展既有学术自身发展的内在原因,又有社会发展的外在影响与要求。就其学术自身发展的内在原因来说,每一种学说都不可能从问世之初就完美无缺,都是在不断的自我完善中不停发展。在先秦时期,资讯和交通及不发达,各种思想的交流极不频繁并且十分缓慢。而稷下学宫的兴起,“不仅各家学说都获得了发展壮大的良机,更为重要的是,它们经过了充分的交流和争鸣,不仅互相影响和吸取,而且互相启发和激荡。”[40]儒家思想的发展轨迹是从关注具体的人间世界到逐步关注抽象的形而上之世界。道家则正好相反,是从关注抽象的形而上之世界到逐步关注具体的人间世界。《皇帝四经》对《老子》“道”论的发展正是道家完善自己理论发展自己理论的必然结果。从其外因来说则有以下几点:首先,道家为了避免被边缘化,为了在百家争鸣中处于有利的地位,选择与当权者合作,并为其提供理论支持。正是由于这点,“‘黄老’之名,要点在 ‘老’不在‘黄’,其与老庄的主要不同在于它的积极用世,探讨治国之道。”[41]其次,春秋之时,战争规模小,持续时间短,“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三百”,[42]“子元以车六百乘伐郑”,[43]“晋车七百乘”,“献楚俘于王:驷介百乘,徒兵千”,从《左传》的记录可以推断当时的战争规模并不大。春秋之世,诸侯无权向耕种之民直接收受赋税或者摊派兵役,他们的直接义务人是地位不等的贵族,对贵族的约束靠的是“礼”,对贵族以下阶层才使用“法”。到战国之时,兼并战争比之春秋已频繁且规模大的多,“白起为左更,攻韩、魏于阙,斩首二十四万。”“昭王三十四年,白起攻魏,拔华阳,走芒卯,而虏三晋将,斩首十三万”,[44]“楚使春申君及魏公子将兵数十万攻秦军”,[45]”“君以齐为韩、魏攻楚九年”,[46]从《史记》的这些数字,我们可以推断当时战争所动员的人口数已经很大了。如果要直接有效的动员国家的人口,就必须打破原来的层层义务,加之科学技术的发展,土地私有化先后在各国完成,为直接征用人力铺平了道路。在这个时候,为了管理的方便有效,就需要降低“礼”的效用而扩大“法”的地位及范围。而如《皇帝四经》这样的“新道家”,就正好为“法”的应用提供了有利的理论支撑。 中国人常常贬义的看待“保守”,然而中国人一向倾慕并学习的“西方学术界并没有一面倒的‘趋新’的风气,一味‘趋新’的人往往被同行看作是浅薄的表现。西方人诚然重视‘创新’,但是他们同时也承认‘创新’之前必然有一个‘保守’的阶段,‘创新’之后也必然要加以‘保守’。”[47]正如余英时先生所言:“真正的关键不在‘创新’和‘保守’的本身,而在于‘创新’什么、‘保守’什么。”“文化‘生命’是循着‘创新’(‘动’)和‘保守’(‘静’)互相交替的方式而‘流行’的。” [48]《黄帝四经》对《老子》“道”论的继承与发展给我们今天的启示意义正在于合理的继承,积极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