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王然、刘婷婷和新泰政府说谎的证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6 20:43:41
  请看王然、刘婷婷和新泰政府说谎的证据  

请先看新华社:201002221858 《对话山东新泰市集中选拔“80后副局长一事核心当事人》

     记者:一些网民提出,作为新提拔的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23岁的王然是某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的儿媳妇。王然,这是真的吗?

    
王然:可笑!我还没有男朋友呢。我的父母都是农民,我2003年考入山东工商学院,主修人力资源管理,辅修金融学。2007年我就考上了公务员,至今工作3年,而网上有些人猜测我2008年考上的公务员,是错误的。  

    
质疑点:王然自称还没有男朋友。

    
王然说谎的证据:
     北京青年报:2010222 0307 23岁女科员提为副局长引争议》

       ■23岁副局长与组织部领导儿子是恋人关系?
     昨天,记者拨打了王然和刘婷婷两人原工作单位电话,得知二人均已到新单位任职。王然的一位原同事告诉记者,自己与王然共事两年,觉得她工作能力很好。他说也看到了一些网友对王然的质疑,他认为都是无中生有。
     此前有网友称王然是新泰市委组织部某领导的儿媳妇,对此说法,这位同事表示,王然还没有结婚,她男朋友的父亲在组织部工作。他说:只是恋人,她考的时候根本没结婚,现在也没有结婚,只是谈恋爱,(王然)是经过一次次考试考的,不是突击提拔的,是全国公开招考的。

   
论证:北京青年报系正式的官方媒体,具有新闻资质,在此报道里,王然的一位共事两年的原单位同事首先肯定了王然的工作能力,然后肯定了王然有男朋友,而且男朋友的父亲在组织部工作。从新闻发布时间看,北京青年报的采访先于新华社,那么王然关于没有男朋友的说法显然是面对媒体和公众说谎。

      另据某官方媒体2222200致电我时,也表示他采访到与《北京青年报》上述一致的内容,而且他已经截稿。(该媒体稿见上版后我会更新媒体名称)

    更新:羊城晚报记者昨天下午致电新泰市纪委,一名工作人员证实,王然与市委组织部一位领导的儿子在谈恋爱,但还没有结婚。目前,王然已不在纪委上班。不过,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说王然还没有到该局上班。记者拨打市委组织部多个科室和市委宣传部的电话,均无人接听,市老干部秘书科则不愿透露王悦瑞的电话。因此,关于王然是准儿媳一说,未能得到王悦瑞本人的证实。

    
羊城晚报记者 洪启旺

     疑惑待解:今年23岁的王然,按照她说的至今工作3,那么是20岁即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但之前她需要经过大学,还需要经过公务员考试,考试完还需要录取,再到正式通知上班,(公示内容:王然,女,山东新泰人,1986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经济学学士,),经过计算5岁时王然就已经读小学一年级了,这个年龄和年份我感觉还有待官方给出解释,此点我还不能认为王然在说谎,所以称为待解,下篇再叙。

      张洪峰评论:在上篇博文里我就已经明确表示,大胆提拔年轻人不是坏事,但关键在于)。程序是否公正,如果存在特殊关系是否避嫌,这一切其实带来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河南固始官二代事件,这次的23岁副局长事件,组织部门都称符合规定,但为什么经常发生符合规定的程序却又有指向性到官二代手里的嫌疑呢。

      回正题,王然任职副局长,公务员序列只是副科级,如果不是年龄过于小,公众认知与提拔程序出现偏差,不至于引起如此大的波澜,作为一个刚任职的领导干部,面对质疑如果坦荡荡自然无所畏惧,实话实说即可,但王然却在面对如潮的民意考验之时,公然在新华社的采访里说谎,将一个程序问题变成了品德问题,公务员考核是以德能勤绩为标准的,而德排在第一位,一个面对公众都能满口谎言的人,又如何能担起管理国有资产的重任呢?公众又怎会放心呢?她将来会不会在国有资产的去向问题上说谎呢?德不洁又何谈官之正呢?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十九条规定: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王然同志参加考试的时候至少应当有四年的工作经验(至少应当20057月参加工作)。而网友却发现,优秀的王然同志是2008年参加工作。我们一不小心,发现新泰市委违法违规了。

 
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
)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
)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刘婷婷,女,山东新泰人,198412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岱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助理审判员,拟任新泰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对于这个任命,实在不敢恭维,因为这个是明目张胆的违反《法官法》。《法官法》第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这个副院长是选任制,你组织部最多有一个推荐的资格,你直接给他任命了,真是要把极力推行司法改革的那帮老朽气吐血了。此外,刘婷婷同学从立案庭助理审判员直接升任副院长,不知道让她分管什么,也不知道她能分管什么。
    新泰市政府所谓留住人才的说法,纯粹是说谎和遮羞布!

 

再看刘婷婷的山东大学函授学员(看清是函授,连自考都不是!)通知:

  •     各位函授、夜大学员:
    你们的本科毕业证、档案、通讯录将于2009120日发放,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各位学员凭身份证、第三学年交费发票、学生证领取相关的毕业材料。
    如有特殊情况的学员也可代领,但需凭本人学生证、代领人的身份证领取相关毕业材料。
    专科毕业证合格者、大补考通过者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和档案。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09118
    附:领取毕业证名单
    学号 姓名 性别

    160528140017 孟磊
    160528140039
    张娟
    160628120001
    荀辉
    160628120002
    王秀芝
    160628120003
    常振燕
    160628120004
    杨国栋
    160628120005
    赵红梅
    160628120067
    耿珂
    160628120068
    刘婷婷
    160628120069
    丁娟娟

    就这种自考都不如,这也是人才,怪不得连学位都没有,还不如山东工商学院的学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