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泰任命刘婷婷副院长近乎疯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24:09
  山东新泰任命刘婷婷副院长近乎疯狂        23岁,没有功绩支撑,怎么就一步登天当上的副局长。简直扯淡。咱们的排资论辈已经够让百姓恶心了,现在倒好,还兴插队的。       刘婷婷副院长生于1984年12月,现年25岁,25岁是一个什么样的年龄?是一个幼稚、懵懂、谈情说爱、热衷性事、胡思乱想、对人生的意义还来不及思考的年龄,就是说,是一个没有长醒的年龄,是要妈妈给她参谋钓哪一家金龟婿的年龄,钓到之后还不知如何是好的年龄,既无人生的经验,大约亦无生育的苦痛,认识世界恐怕就是在湖南台上跟着那些傻大姐一起被何炅们逗得开怀大笑的智力水平。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近乎于乳臭未干的年龄,刘婷婷小姐居然高升县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按中国当前的司法实践,很可能进入多项大案的审判委员会,操生杀之柄,握锒铛之铐,俨然德高望重的大法官是也,这不由让我想起了今年京剧春节晚会上八岁小儿演司马懿,真真地好笑啊!
 
     美国宪法的重要文献《联邦党人文集》中,汉密尔顿对宪法、法院及法院作出了极其重要而深刻的诠释,先不谈司法的独立性,让我摘抄一段1788年第七八篇的谈法院及法官的文章:“常有明智之士论及:浩瀚之法典乃是关系自由政府优点的必然现象。为防止法庭武断,必有严格的法典与先例加以限制,以详细规定法官在各种案情中所应采取的判断;由此易见,由人类天生弱点所产生的问题,种类繁多,案例浩如瀚海,必长期刻苦钻研者始能窥其堂奥。所以,社会上只能有少数人具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可以成为合格的法官。而考虑到人性的一般堕落状况,具有正直品质与必要知识的人其为数自当更少。由此可知政府可以选择的合格人选自属不多。”
    
      由此可见,法官要有渊博的学问,练达的老眼,慈悲的情怀,巨大的智慧,深刻洞察人类社会的崇高伟大与狗苟蝇营,而要达到这些只有一条路,就是皓首穷加数十年的审判实践。17世纪英国普通上诉法院柯克大法官在反对国王可以亲审案件的观点时说过:“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我感觉新泰组织部完全视中国国家的司法资源和司法权威于无物,面对这样令人瞠目结舌的任命,我欲哭无泪,感到做中国人的人格都受到了侮辱。如果说让那些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当这局那局的领导,考虑到这是伟大的中国,我必须理解的话,那么任命刘婷婷,真的真的太疯狂了!
 
     我想说,这个任命,如果不是愚蠢的疯狂,那一定就是贪婪的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