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将成公司治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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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证券…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点击数: 123 更新时间:2006-10-30 10:32:03
【企业社会责任同盟编者按】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主任何杰目前中国公司治理目标有其局限性,还仅仅是一种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手段。近期国际公司治理的理念已经开始覆盖“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内容,深交所也于日前发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作为组成公司赢利能力和风险披露的重要要素,“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应该为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所重视和力行。
当今世界公司治理模式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股东主导模式”,其治理结构只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劳动者和其他企业参与者的利益则与公司治理无关;另一类是“利益相关者模式”,其治理方向是限制大股东的权利,消费者、供应商和企业所在地区的居民则都要参与公司治理。近年来在西方,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实行企业利益相关者治理方式。
从现实角度考虑,上市公司可以从以下层面入手:一是每年主动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可能的话,应引入第三方
审计;二是定期报告结合自愿性信息披露可增加非财务指标,如污染排放、循环利用状况等;三是设立专门审核部门或专人负责,设立员工董事,以及公布自己的生产守则、公司上下游厂商的名址电话等信息。
为促进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还可以考虑从监管角度进行一些制度性安排。其一,完成《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规则》的修改,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包括重大环境及社会风险、雇工、资源运用、慈善活动、利益相关者、消费者投诉等社会责任的信息。其二,完善发审标准,增设环境保护、劳工保障、消费者权益等指标。其三,推行绿色会计制度和社会责任审计制度。其四,监管机构成立专门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推行委员会,以及进行相关的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