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访谈:公司的慈善活动及其社会责任 - 美国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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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公司的慈善活动及其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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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院国际资讯局(IIP)于5月18日邀请竞争企业协会(the Competitive Enterprise Institute)创始人和所长弗雷得.史密斯(Fred L. Smith Jr.)参加在线访谈,就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回答读者的问题。竞争企业协会属非营利团体,成立于1984年,以研究自由市场环境下的公共政策为宗旨,倡导自由企业和有限政府的原则。该群组织积极要求改善一系列监管事务,例如实施以自由市场为基础的环境政策,为反托拉斯和技术政策及风险管理等问题提出建言,受到人们的好评。
史密斯的研究方向是环境和公司治理。他曾历任竞争性经济理事会(the Council for a Competitive Economy)政府关系部主任、美国铁路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Railroads)进阶经济师、美国环境保护署(the 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政策分析员。史密斯获新奥尔良图兰大学(Tulane University)理论数学和政治科学学士学会并在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th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Buffalo)和宾夕法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攻读研究生。
以下是这次在线访谈的记录稿,由美国国务院国际资讯局翻译,译文略有调整。
嘉宾:弗雷得.史密斯
日期:2006年5月10日
时间:美国东部夏令时间上午10时
公司的社会责任
问[Paul]: 以国际商学院INSEAD前教授苏曼特拉.格萨尔Sumantra Ghosal)为首的学者认为,公司应该成为一种体制,填补因家庭、宗教和政府的影响衰落而出现的真空。这就需要工商企业不仅发挥公司的社会责任,而且建立新的社会经济秩序。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弗雷得.史密斯:是的,从某种程度上说,强调公司责任的呼声表明,人们承认志愿性体制具有政治体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人们以往寻求以乌托邦方式解决问题,现在则放弃了仅依靠政治制度实现梦想的希望。他们要求建立志愿性体制,特别是通过跨国性的公司体制为他们的目标服务。政治仍然发挥引导作用,但是公司(不是官僚体制)已成为推动力。
公司是一种创造财富的特殊机制,如果让公司承担其他(往往很有意义的)社会责任,现代公司本身实际价值被削弱的危险性不言而喻。任何一种机制都不可能同时承担各方面的责任,脱离其专长的领域(如开发知识和财富),演变成兼顾社会福利、环境、人权等事务的实体。我认为这样对于推进这些目标并无多大的助益,反而会大大削弱公司在自身擅长的领域发挥作用。
问[Dr. Ali Al-Hail]: 尊敬的史密斯先生,美国境外的大多数人似乎认为"全球化"即"美国化"。这种看法错在什么地方?
弗雷得.史密斯:我想先叙述一点,不是"大多数人",而是"大多数知识界人士"。知识界人士越来越反对全球化自有其原因。从本质上说,(美国和全世界的)舆论界(Chattering Class)长期以来处于一种很优越的地位:他们关心人类福利; 工商业则只关心利润,并成功地开创了一个庞大的全球性王国,作为其中的一员当然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但是人们以往的希望已经落空。集体性体制并不能有效地改善全世界的状况,全世界各地的集体主义梦想最终接二连三地破灭,分散型经济和技术变革再次受到弘扬。这些变革威胁到知识精英阶层的优势地位,致使他们全力进行抵制。由于知识阶层是反映世介面貌的镜子[哈耶克(Hayek)称之为二手思想代理人(dealers in second-hand ideas)],大多数有关全球化的谈论都强调"创造性毁灭"的"毁灭性"。
全球化实际上要求全世界更多的人共同参与开发知识和财富的活动,为每一个人提供最大的希望。 工商企业则是这些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不自觉)的主导者。美国工商企业也和其他跨国公司一样发挥着同样的作用。全球化并不等于"美国化",而是一个文明化的过程。
问[Dr. Ali Al-Hail]: 公司是否属于全球化的一个方面,或者是全球化的反映?
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阅读了大量有关书刊,大部份在美国出版,几乎涉及人类生活所有方面的问题,例如全球化与政治、经济、社会、神学、宗教、性、营养、食品的关系等等,不一而足。按照美国的观点,这些方面的全球化要达到什么目的?我是这样看问题的!
"全球化"是否美国试图以不同的方式在社会生活方面对全世界进行征服/殖民统治?人们不难看到美国式的"全球化"公司已经或遍布全球。
弗雷得.史密斯:我在刚才回答问题的时候已经从某些抽象的角度谈到这一点。一般来说,文明是逐渐发展和改善各种制度的过程,倡导宽容、诚实、稳定、公正、保护私人财产的政治-法律制度、可执行的合同、政府的制衡、分权制、遏制腐败等文化规则。在这条道路上,美国很多方面都比其他国家走得更快,但是在法治等某些领域,美国处理侵权问题的制度则大大偏离了轨道。全球化的过程要求选择最有利于动员全世界人民发挥更大能量和才干的制度变革,同时摈弃限制人们做出这些贡献的制度。美国为本国多样化人口进一步提供自由,在这方面只不过比大多数国家走得更快而已。
问[Dr. Ali Al-Hail]: 您是否认为,美国工商业/公司日益向提供廉价劳动力的国家大量外包工作,也是达到这个目标的一个工具?
这种"目标决定手段"的外包业务,长期而言会在多大程度上对美国国内和北美地区的劳动力造成不利影响?
弗雷得.史密斯:首先我不同意"廉价"这个词,在全世界各地的工资水准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因为全世界的工作条件差别很大,所以工人的劳动生产力也存在很大差异),不存在所谓的"廉价"。文明的目标在于促使全世界更多的人有可能参与创造财富的过程。我们决不能阻止人们为摆脱贫困开始迈出的步伐,所以欠发达国家的工人可以从中获益。开放的世界经济并不会损害美国或北美工人的利益,但某些地区的劳动力的确会感到痛苦,因为他们的权益来自政治而不是经济。
问[Dr. Ali Al-Hail]: "全球化"一词的前提是否在于,人类早在宗教、文化、国籍和意识形态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人类同属一个地球,因此他们应该(如果不是必须)使自己的财富、资源全球化,为全人类的利益共同使用?
弗雷得.史密斯:如前所述,我认为文明(我觉得是一件"好事")是一个缓慢脱离人类史前宿命文化的过程,先从部落共有社会向部落等级制度过渡,随之建立了现代等级制度,然后(通过一个很公正但很不完整的过程)到达现代个人主义社会。这个过程的每一个阶段必须发展一定的制度,从而保证已获得的更大的自由和自主性能够在"负责任"的情况下得到应用(或者说具有可持续性)。共同管理属于早期的制度管理,但不太适合现代社会。
问[CWR]: 公司当然是对人权、环境品质和其他社会需要产生影响的最大的单项因素之一,您的观点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解释这个现实?如果这些要求不能促使公司在更大程度上积极响应和承担负责任,同时政府也象保守派所希望的那样无为而治,您认为这些社会需求将如何得到促进?难道只靠提供慈善援助吗?
弗雷得.史密斯:开放的世界经济可有效地约束公司的行为,促使公司认真考虑自己对股东的责任。因此公司会持续感到有压力,不得不寻求最能发挥工人能动性的途径,不论这些公司是否在当地文化环境下受到"诅咒"都是如此。记得在美国,市场力量曾削弱了南方种族主义的势力,使种族主义受到惩罚,因为他们拒绝接受少数族裔的合格工人和顾客。于是种族主义转而求助于政府,制定了有关法律[杰姆.克罗法(the Jim Crow laws),类似于南非的种族隔离法],如不实施种族主义政策,按规定将以非法论处,不然也会遇到种种麻烦。
根据同样的道理,公司如果浪费原材料(每单位产品的剩余材料增加),则很难与(制造污染更少的)其他公司进行竞争,也无法更有效地战胜对手。19世纪中叶,公司纷纷重视工业生态(减少浪费,回收废料,寻求替代材料,搜集污水等),因为符合经济效益。
但是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人们对良好的社会有不同的侧重点,看法也各不相同。与其要求数千名首席执行长按照人们多种多样的观点做"好事",我们现在则要求公司执行创造财富这个更容易实现(也更容易定义)的使命。公司创造的财富可分配给股东、工人、用户和政府,由他们按照自己对"良好社会"的观点各自追求自己的目标,因为人们的看法多种多样,而且往往相互矛盾。只有通过保证权力分散化,才能最有效地实现多样化。与现代政府相比,现代公司能更好地实现这个目标。
问[Markus]: 您认为集体主义体制无法有效地改善世介面貌。政府涉足公司事务是否有益?
弗雷得.史密斯:政府的某些政策当然可能对某一个公司有利,但同时可能不利于其他公司。为了不受外来竞争的影响,公司也会寻求保护,这在全世界都很普遍。但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乔治.施蒂格勒(George Stigler)曾经指出,对很多工商界人士来说,竞争如同锻炼,的确大有好处。
更具有积极意义的是,如果政府不逾越界限,避免采取民粹派反工商业的掠夺性政策,公司完全可以依靠政府获得利益。遗憾的是,大多数政府最终免不了对创造财富采取抵制的政策,例如国有化、保护主义、过份管制等。在人类历史上,这类走回头路的时期比比皆是,政治家们(常常是和受欢迎的政治家)往往带领国家陷入了如此消极的你死我活的局面。政府应该积极倡导更有利于个人创造财富的制度。这些制度通常指保护财产权、执行合同的保证、合理和可以预见的税赋和监管政策、有效的法治、不容忍腐败的文化、限制政府权力的观念等。不幸的是,全世界很多地区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境界。
问[Jessica]: 我认为,大多数公司分配财富(您认为这是公司发挥的作用)不公平,在很多情况下采取非法手段(在发展中世界,通过贿赂和报酬使大量"财富分配给政府"。这种情况只能使富人越来越富,其他人则为此付出代价)。史密斯先生,您如何看待公司的社会责任。您认为公司对废物进行有利于环境的适当管理和对待雇员的方式是否也应该包括在内?我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有各种不同的层次,某一个公司如果能够在规定的责任范围内执行,就能做到合理分配财富。如果这些责任得不到保障,财富仍然会集中在大权在握同时已经很富有的人手中。
弗雷得.史密斯:毫无疑问,在全世界很多地方,工商业通过提供五花八门的贿赂和报酬缴纳"税款"。我从小在美国路易斯安纳州长大,"很有意思"的是,路易斯安纳州不容忍腐败,却不得不收受钱财。我们曾经看到,这个州措手不及,未能避免卡特里纳飓风造成的损失,随后也面临重建的困难,这就很难说有意思了。路易斯安纳州及其人民为了这种文化付出了(正在付出)高昂的代价。
此外,对这个问题的观察很有助于为"负责任的公司"下定义。我认为,公司在民间社会应该以公平的价格提供优良的价值。但是我还看到,其结果更多地反映了市场的竞争规律,而不是公司或管理阶层内部的任何"道德情操"。在政治领域,负责任的公司要求实行有利于竞争的政策。因此这些公司不寻求特殊待遇,不为了回避竞争寻求保护,也不利用法庭或监管机构打击竞争对手。他们以更为开放的态度与工商业同仁一起促进反对贿赂的政策。他们还积极要求财产权扩大到地下水领域和捕鱼行业。总而言之,工商业者应该促进有助于提高他们创造财富的能力的政治改革。
我不能同意你关于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会加剧不公平现象的观点。纵观历史,在所有型式的文化环境下,精英分子都处境优越。市场化自由社会的特征在于使这些优越性民主化。欧洲发明汽车以后,为富有阶层制造了一些豪华型汽车(现在依然如此)。但是为全世界装上车轮的是美国。给最成功的人提供奖励可能会招人嫉妒,但是高额奖励可能已经成为大幅度减少贫困的动力。
问[Dr. Ali Al-Hail]: 尊敬的史密斯先生,从各种不同的程度上说,公司都是一项政治工程。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 政治决定了公司是否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的定义因人而异,对于不同政治团体来说更是如此。根据您今天与我们进行在线访谈涉及的各个方面,您认为"社会责任'的定义是什么?
既然公司受利润驱使,您是否认为公司愿意承担社会责任?不少公司可能会说,"我们可不是慈善群组织"!
公元7世纪,先知穆罕默德(Mohammed, peace be upon him)曾呼吁世界全球化。他要求必须在公平和全体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共同拥有土地、财富、资源、财产、知识技能等。如此说来,全球化也是一个很古老和很深远的话题,早在现代社会出现之前就已经见诸于人类思想。此外,在伊斯兰时代尚未到来之时,"全球化"也以各种形态存在于文明世界。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文明时期,人类的确经历了某种程度的"全球化"。我很想知道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弗雷得.史密斯:我不是神学家,但根据基督教传统(或许伊斯兰传统也是如此),个人承担道德责任必须做到"宽于待人"。换言之,只关心别人还不够,一个人还需要有效地辅助说明别人。这意味着,我们必须贡献我们的才智,也必须付出自己的爱心。在以往某些型式的社会中,由于缺乏宽容,氏族传统占统治地位,腐败猖獗和缺乏法治,共有制度的确不可缺少(也可能继续需要如此),但是共有制度限制了开拓性的创新精神,阻碍了发明创造。在改善人类状况的问题上,集体主义制度已经臭名昭著。
我不认为权利来自于政治。政治进程可能(也应该)保护这些权利,但是我的权利并不由我的政府决定。
问[Dr. Ali Al-Hail]: "全球化"是否反映了"适者生存"的理论?
弗雷得.史密斯: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竞争的压力可促使各种机制(私人和政治机制)"做得更好"。如果制度性框架为了实现"更好"的目标,建立与人类进步相适应的标准,那么竞争(全球化)就意味着人类进步将以更会的速度推进。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问[Akram]: 为了实现长期可持续性,工商业是否应该对自己所在的社区至少略有回馈?
沃尔马(Wal-Mart)进驻某一个社区的情况是很好的例子。人们认为沃尔马提供的工作不好,没有医疗保险......公司赚了很多钱,但是不给予任何回馈。这种情况是否公平?
弗雷得.史密斯:关于工商业应该给予所在社区一些"回馈"的观念很愚蠢。工商业创造财富, 并非简单地重新分配财富。如果没有企业家,社会就会更贫困,所以没有理由给予回馈。当然任何人都应该与工人、股东、供应商、用户和邻居保持良好关系, 但是这与持续获得利润的原则完全一致。
"回馈"的观念首先假设获得的钱财属于不义之财,认为工商业并不创造财富。这种观念不正确。
问[Annika]: 在辅助说明社区和社会方面,欧洲和亚洲公司与美国公司相比情况如何?其竞争力又如何?
弗雷得.史密斯:全世界各地的公司情况不尽相同。与某些美国公司相比,有些亚洲和欧洲公司的主张更接近于我关于公司责任的观点。美国是一个更开放的社会,工商业在经济更自由的环境下经营业务。但也有很明显的例外。总的来说,美国公司在全球具有第一流的竞争实力。
问[Tim]: 公司是否应该鼓励雇员志愿参加社区活动?这是否直接有助于增进公司的声誉,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利润?
弗雷得.史密斯:从理论上说,人们应该认识到公司在两个不同的领域执行:一方面是私人消费者领域,另一方面是政治领域,或多或少受到政府有关政策的限制。工商业有一百个理由与第一个领域保持"良好关系"。公司在这个领域接触的消费者、供应商、工人、股东、邻居等都能够对公司的基本目标产生影响,情况也必然如此。所以认真与这些方面进行接触会很有好处,也需要很"负责"。保持"声誉"(创造品牌)可成为持续/获利的策略,事实上也应该如此。但是请注意,这个领域的个人都与公司有某种程度的联系,都属于实际上有所求的物件。消费者如果了解更多的情况,对自己更有利。
与此相反的是,在政治领域,公民处于"合理的无知"状态。他们对政策的影响不大,因此不会花很多时间听别人诉说。但是他们对工商业有自己的看法,所以也可以左右某一个行业受政治影响的程度。争取本行业的合法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但通过表示歉意和抚慰的方式不可能达到目的,而这种方式在有关公司社会责任的政策中屡见不鲜。
(记录稿完)
(参加在线访谈的嘉宾以其专长受邀接受采访。专家发表的意见只反映其个人的看法,并不代表美国国务院的观点。)
 
 
制作日期: 2006.08.01 更新日期: 2006.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