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国营企业及其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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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国营企业及其私有化2010-02-06 18:23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有政府兴建、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二战”之后,英国等西欧国家纷纷收购私有企业,使之“国有化”。近二三十年,西方一些国家又纷纷出售国营企业,使之“私有化”(privatization)其理由是:国营企业的效率低;私有企业的效率高,所以要通过“私有化”来提高企业效率。

  西方这股“私有化浪潮”的规模并不大,但它对我国的影响却很大。我国一些主张私有化的“著名经济学家”和“高参”,自以为找到了“有力的佐证”。他们振振有辞地鼓吹: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国有企业的效率都低于私有企业,所以只能把国企“私有化”。有的人宣称:经济私有化是世界各国的总趋势,“人间正道私有化”。国务院体改办主办的《中国改革》月刊去年夏秋连发三篇“本刊评论员文章”,公然宣称国企改革的根本出路是“非国有化”,该刊为此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严厉批评。

  因此,弄清西方国家的国营企业及其私有化(又叫“非国有化”)的真相,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西方的国有企业:效率高而利润低

  看利润率,西方国营企业的利润在多数情况下远比私有公司差。但是若看劳动生产率和生产技术指标,西方国家的国营企业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亚于私有大企业。

  1982年的厉以宁先生是承认上述事实的。他与罗志如合作出版的《二十世纪的英国经济》一书,引用米尔瓦德的话说:“国有化部门利润的低下和70年代起的亏损趋势,与国有化部门的产量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是很不相称的,特别是如果把国有化部门同私有加工工业部门相比。1955年以后,私有加工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一直小于国有化部门,而利润率大大高于国有化部门。”

  为什么“效率高而利润低”?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按政府主管部门指示,以低价格向私有大企业出售能源、原材料、半成品和运输服务筹,同时以高价买进私有大企业的商品和劳务。这种价格差,人为地造成国营企业利润的丢失。

  英国《晨星》报1980年6月3日报道,1967年—1975年间,由于这种强制性的不等价交换,使国有英国钢铁公司的损失达到7.83亿英磅。格林和舒特克赖夫在《英国资本主义:工人和利润收入》一书中说:“国家能够——利用国有化部门来津贴私有部门;低价格和低盈利性等于给生产以津贴。实际上这一直是英国国有化部门的任务。”1982年,厉以宁在其书中引用这句话时还写道:“如果再加上国有化部门向私有部门提供的较廉价的产品和劳务,从而使私有企业所有者得以获得经济利益,那么收入再分配的这种有利于资产阶级的性质就更加清楚了,——在分配方面,国有化有利于资产阶级(包括原来的企业所有者和其它仍然私营的企业主),不利于全国的工资收入者。”“国有化部门的低利润可以保证私有企业的低成本,从而是维持私有企业的一定利润的条件之一。”

  在法国,政府也把国有企业当作私有大企业的“摇钱树”来对待。法国《国有企业文件研究汇编》指出:国有企业的许多价格从1949年到70年代初没有变化。例如,法国每吨/公里的石油铁路运费到1972年一直是5.13生丁(注:1法郎为100生丁);与此同时,法国国有铁路公司在这段时间向私有企业购买的产品价格却涨了4一5倍。仅仅由于国有企业向私有企业出售产品的低价,就使4家最大的国有企业——法国煤炭公司、法国国有铁路公司、法国煤气公司、法国电力公司每年损失150一200亿法郎。

  80年代因为“亏损”而被私有化的“日本国家铁路公司”,其货运价格长期被压低到成本以下。例如,1968年的货运成本对铁路运价之比为147比100,即货运成本比货运价格高47%。这大大降低了私有企业的货运成本(《当代资本主义:所有制、管理和权力》第150页,苏联迈博罗达著,江苏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值得注意的是,国有企业产品的低价,主要是提供给私有大企业。例如,1973年,法国国有煤矿开采一吨煤的费用是103.4法郎,对居民的生活用煤售价是每吨305.4法郎,而大的私有公司每吨仅付费94法郎(即比生产费用还低9.1%)。国有的“法国电力公司”1978年按每度11.65生丁的优惠价向私有大企业供电,对居民却按每度50生丁收费。巴黎运输管理局是一个大企业,也是用电大户,但因为它是国有企业,所以它用电就享受不到私有大企业的优惠价。1974年到1975年世界经济危机及危机以后,能源价格猛涨,法国居民生活用煤气涨价45.3%,而法国私有工业用的煤气反倒降价25.3%(《当代资本主义:所有制、管理和权力》第145、146页)。

  英国国有电力公司与私有大工业企业签订合同,按优惠价向它们提供电力。“英国制铝公司”等有色金属方面的私有企业,用电价格比居民便宜2/3,比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其他大户用电便宜40%(《当代资本主义:所有制,管理和权力》第148页)。除了对国有企业实行歧视性的价格政策外,英国政府还实行歧视性的金融信货政策,对国有企业贷款用高利率,对私有企业贷款用低利率。

  国营企业以低价格销售商品给私有大企业,对此,资本家是满意的。但是,这对于与国有企业同行业的私有大企业来讲,却是很恼火的。因为国有企业商品的低价格夺走了很大一块市场份额,使同行业的私有大企业的市场份额缩小。例如,美国有色冶金企业是用电大户,他们就购买美国国有发电站的廉价电力而不买私有电力公司的电力。于是,私有电力公司要求政府把国营发电站“卖给”它们。首先反对国有发电站私有化的就是私有的有色冶金企业,因为它们知道,国有发电站“私有化”后,电价要上涨,对它们很不利。最后达成妥协:国有发电站继续以低价向冶金业的私有大企业供电,但不得向居民等零售电力;国有发电站只能以低价向私有电力公司供电,再由私有电力公司以高价零售给居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第114、115页,苏联达林著,三联书店1975年版)。由此可见,国家的廉价电力成为私有大企业发财致富的源泉。

  从上可知,强制性的“价格剪刀差”对国营企业非常不利。这种不等价交换,意味着国有企业职工创造的利润转让给了私有大企业。政府压低国有企业的产品价格使国有企业盈利很少,甚至负债累累;却使私有大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利润增加,从而增强了它们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西方国家的政府不仅强令国营企业用“低价卖、高价买”来保证私有大企业获得高额利润,而且在市场上商品供过于求时,经常采取强令国营企业停工的办法,来保证私有大企业充分开工。例如,在1965年,具有强大制造能力的美国国有造船厂大部分都被迫停工,因为国家把军用船只制造任务的80%交给了私人造船厂制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第115页)。

  由于一小撮大财阀控制着西方国家大部分经济实力,所以,西方国家的政府日益变成代表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意志的政治机构。政府使国有企业的主要成果转让给私有企业,使国有企业服务于资产阶级。

           西方的私有化主要出于政治原因

  西方大资产阶级对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有一种复杂的矛盾心理。他们一方面利用国有企业来为私人资本服务,通过与国有企业的不等价交换获取高额利润,一方面又掀起反对国营企业的运动,指责国营企业“缺乏效益、亏损累累”,要求将国营企业私有化。原因是,资产阶级既把国有企业看成提高私有企业经济效益的手段,又把国有化看作是危及私有制的政治行动。因为,关于国有化的决定通常是人民群众斗争的结果(虽然其后资产阶级政权使国营企业的运作违反人民意志而符合资产阶级利益)。国有企业的运行和发展使人们认识到,私营企业变为国有企业,生产也能正常运行。这说明,资本家并不是经济生活所必需的人物。

  1976年,当时的法国总统吉斯卡尔·德斯坦在其所著的《法国的民主》一书中,就以恐惧和敌视的口气写道:“对大企业系统地实行国有化,不可避免地意味着选择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经济制度。”他担心国有化在更大范围扩展,将缩小私营企业的范围,危及资本主义制度的生存。

  为此,资产阶级的宣传家们不顾事实,攻击国营企业“低效”、“经营不善”,企图造成一个神话:私有制是最有生命力的所有制,而公有制没有存在的经济理由。美国总统肯尼迪在一项声明中明确表示:“私人企业在我们现在的国家制度下,应当是我们的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的基础,这是我们对抗共产主义的唯一选择。”

  从肯尼迪和德斯坦的话中可以明显看出,他们主要是从政治角度来看待私有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并不只是将它们局限于经济范围。

           “靓女先嫁”,养肥资本家

  当然,西方国家推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非国有化),也有其经济原因。随着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加和主产设备的现代化,一些国有企业有盈利或能盈利了,贪得无厌的大资产阶级就要求将这些国有企业私有化,以便据为己有。

  “二战”之后,英国工党政府一手把亏本的、破旧的、资产阶级急于丢出的煤矿、铁路等部门的私人企业高价买来实行“国有化”;另一手又把许多“二战”时才建立的、崭新的、有利可图的企业低价卖给资本家,实行私有化。

  西德政府在把国营的“博尔西希金属公司”的股票控制额卖给私有大企业前,先把那些亏损的企业从公司中分离出去,然后把这些分离出去的亏损企业联合成“博尔西希股份公司”,并继续实行国有化。

  英国保守党在50年代执政时,把工党执政时搞了两年多的钢铁国有化推翻,又搞钢铁私有化。“国有钢铁企业的资产,作价由私有企业所有者收回,而在这段时间内,国家对钢铁工业的直接投资则等于奉送给私有企业主了。但仍有一些原来技术装备水平很差的钢铁企业的私人企业主认为,与其收回这些无法获得盈利的企业,还不如继续保存国有的形式。这样,钢铁工业的国有化也就部分地维持下来了。”(见厉以宁、罗志如《二十世纪的英国经济》)。就是说,能盈利的钢铁企业私有化了,让亏损的钢铁企业继续国有化。所以,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是明显地服从于大资产阶级利益的。

  1970年,英国保守党政府宣布了对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政策,但是,没有一个经济部门完完全全地被私有化。因为,虽然私人公司能随意购买任何一个国有企业的股票,但是,只有那些有利可图的企业的股票才会销售一空。1971年1月4日,英国《晨星报》刊登英国政府工业部长约翰·艾登的话:国有企业应当“首先把对私人资本毫无经营意义(应读作:无利可图——作者)的那些活动领域”留下来。这样,那些被认为设备落后、不可能赚钱而选剩下来的“烂摊子”企业,仍被留作国有企业。它们成为资产阶级攻击“公有制企业缺乏效益、亏损累累”的样板,作为要人们选择“高效率的私有制”。不要“低效率的公有制”的根据。

  英国撒切尔夫人上台后,在1979年宣布,把有利可图的“英国国家石油公司”、“英国航空航天公司”、“英国欧洲航空公司”等国有企业的资产减价出售给私人公司。而对当时处于危机局面而无利可图的钢铁、造船、汽车制造等国有企业,则宣布它们私有化的时机尚未到来。

  《世界知识》杂志就希拉克在80年代中期当上法国总理后推行私有化的报道,也可以看出是把哪些类型的企业私有化。报道说:“新政府对设备最好、收视最高的法国电视一台要实行私有化。左翼人士认为,电视一台今天的条件是靠广大的纳税人创造的,如今要卖给私人,等于将纳税人的钱放进右翼财团的腰包里。这种观点颇能迎合广大选民。”

  这类事情在20世纪90年代仍在继续发生。袁木同志在《欧亚十国纪行》一书中谈到1995年对北欧的访问时说:“挪威和瑞典一些经济部门的负责官员和经济学家曾着重告诉我们,在他们那里,私有化一般是从经营得很好和比较好的国有企业开始进行的,而对那些经营管理状况不佳,或者效益不好,但社会公众需要即社会效益好的国有企业,政府仍通过各种方法竭力维持。”

  就在前几年,德国和意大利分别将极富发展潜力、位居欧洲通讯业第一位的德国电信公司和欧洲第四位的意大利电信公司私有化。

  1998年,韩国许多私有企业、包括大型私有企业亏损,甚至破产,最大的私有企业———现代集团也不过获利几千万美元,而韩国国营的烟草和人参公司1998年获纯利则高达2.7 亿美元。1999年5月24日,韩国政府却宣布,将把烟草和人参公司、浦项综合制铁这两个赢利较多的国有公司私有化。

  上述种种事实,都证明了恩格斯的正确。他说:“国家总的说来还只是以集中的形式反映了支配着生产的阶级的经济需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46页)。资本主义国家所谓“超阶级”的国家政权,实际上是这样划分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的地域界线的:盈利的工业企业应该是私人资本的地域。用我国一些“著名经济学家”的话来说,就是国有企业的“靓女先嫁”,要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资产阶级虽然提出私有化的口号,但它过去、现在、以至将来都不会完全取消国营企业,而只是把盈利的国营企业“私有化”到自己手中。

  最坚决推行私有化方针的撒切尔夫人,在1979年一1986年8年间,也只把英国国营企业的1/3实行了私有化,就是一个证明。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一些国家加紧实施私有化的时候,日本政府1997年、1998年将不少负债累累、坏账成堆的私有银行国有化。

  这表明,西方国家的“私有化”,“国有化”,都是服务于、服从于大资产阶级的需要。

          私有化是对国有财产的掠夺

  西方国家的政府搞私有化,不仅是让资产阶级购买效益好的国营企业。而且每次都是廉价出售,让资产阶级合法地掠夺国有财产。

  “二战”中,美国为满足军需生产和运输需要,兴建了大量国有企业,添置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战后不久(1946年至1949年间),美国政府把大量的不动产,特别是大量的运输工具,出售给私人公司。例如,1941年至1943年间制造的海上船舶被出售,它们的原价是32.5 亿美元(按1958年价格计算是77.5亿美元),还有运输机、汽车等,这些财产大体按原价的15%卖出。另外,许多不需要重新装备就能生产商品并获得巨额利润的冶金企业,也廉价出售给私有公司。例如,用1.7亿美元兴建的一个矾土厂、两个制铝厂、三个轧铝厂,只以0.567亿美元售给“雷诺斯金属公司”。建于犹他州的价值2.2亿美元的钢铁厂,以0.475亿美元卖给“美国钢铁公司”。美国政府共将帐面价值170亿美元的工厂和设备,以41亿美元(即原价的24%)卖给私有企业(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第100——103页)。

  美国政府廉价出售的这些国营企业,实际投产只有3年到8年。这是国家拿人民的钱向资产阶级送礼,是资产阶级通过“购买”形式来掠夺国有财产。

  90年代德国统一以后,德国政府将原东德的国营企业私有化,资本家们以国营企业价值的几分之一的价格就购走了。

  1999年4月15日的人民日报报道:1998年10月,西班牙政府以1比塞塔(不足1美分)价格将国有的西班牙钢管公司出售给私有西班牙联合钢管公司。而在出售前西班牙政府先对该公司进行了大量的投资,仅其下属的一个钢铁厂,政府就注入资本18亿比塞塔(约合1300万美元)。

  实践已经证明,私有化是大资产阶级在国家支持下掠夺国有财产的最粗暴的形式;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是使少数人获利而使多数人受损。

  虽然西方资产阶级的传媒大肆宣传私有化的“优点”,但人们在自己的亲身经历中已逐渐认识到私有化对谁有利。德国《法兰克福汇报》2000年5月24日的一篇文章写道:“现在,赞成私有化的拉丁美洲人从46%下降到35%。”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1999年8月26日发表了一篇论私有化的文章,标题是《经济学的至理名言吗?也许,但对老百姓是真正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