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亿万富翁孙大午被捕 是经济犯罪还是因言获罪?(200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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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翁孙大午被捕 是经济犯罪还是因言获罪?

孙大午被捕
亿万富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大问题引人深思:民企融资难题如何解决?地方政府与民企关系如何处理?
7月5日,孙大午被逮捕了。作为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的大企业————大午农牧集团的董事长,孙大午身家过亿。大午集团最辉煌的时候,还曾名列全国私营企业500强。他的被捕无疑在当地引起了震动。
而作为一位相当“特立独行”的民营企业家,或者说农民企业家,孙大午在全国也颇有名气。他曾受邀在北大演讲,就“三农问题”侃侃而谈,为农民鼓与呼,很多专家对他的言论都相当重视。
因此,当孙大午被捕的消息传开后,很快引起了各方关注,种种猜测随之而起:孙大午到底犯了什么事?
涉嫌非法集资孙大午被捕
7月5日,当地公安部门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名正式逮捕孙大午。
孙大午被捕,民间的说法是:“集资”出了问题。而徐水县有关部门是这样定性“孙大午案”的:1993年以来,大午集团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即国务院247号令)的有关规定,公开向内部及周边村镇群众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现已初步查明,大午集团自1995年7月1日以来,累计吸收公众存款18116·7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徐水支行的行长房晓明介绍,在得知大午集团搞“非法集资”的事情后,人行曾多次警告和处罚过大午集团,责令他们停止吸储,但大午集团照搞不误。房晓明说,大午集团的这种行为,令大午集团所在地附近的几个营业网点几乎吸收不到存款,对当地信用社造成很大冲击,扰乱了金融秩序。
在这样的情况下,今年5月29日,当地公安机关对孙大午实施了刑事拘留。7月5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名正式逮捕孙大午。
与孙大午同时被捕的还有他的两个弟弟:大午集团副董事长孙志华、总经理孙德华(又名孙二午)。在徐水县检察院的批捕意见书上,他们涉嫌“偷税罪”。根据徐水县有关部门介绍,自2001年至今年4月1日,大午集团共累计偷税166万余元。
集资缘于贷款无门?
大午集团副总经理刘平介绍:公司发展急需资金,但作为民营企业,他们从银行很难贷到款。
大午集团集资的对象主要是内部员工和附近乡镇的居民。徐水县有关部门介绍,孙大午出事后,徐水县组织了一个由政法委、公安、检察院、审计、税务等多个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大午集团,负责维护稳定。
但出乎意料的是,存款户们大都非常平静,没有任何过激举动。事实上,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并不认为大午集团集资和他们将钱存入大午集团的行为有什么错误。
卢清才是大午集团的内部职工,他在集团总共存了1000元的定期,3厘的利息。“我不觉得这事违法。”卢清才说:“我在这儿上班,把钱放在这里,用着方便,花着也方便,他还给我打借条,他愿借,我愿存,两厢情愿的事,怎么违法了呢?”
朗五庄,大午集团的所在地,该村的大多数村民都在大午存了钱。村民杨桂林是去年8月开始往大午存钱的,1万元定期,也是3厘利息,比银行稍高。“我根本就没想要多少利息,就是为了方便,随时用随时取,有时急需了半夜都能取。”
和朗五庄一样,大午集团附近的丁庄、马庄等村也有许多村民在大午集团存了款。在丁庄,一位儿子在大午集团上班的老太对记者说:“这钱都是孙大午开给我们的工资积攒下来的,我们再借给他发展生产,有什么错呢?”
储户们是这样想的,大午集团同样不认为自己有错。该公司副总经理刘平对记者说:“我们真不知道搞集资是犯罪了,我们就是觉得这样搞对存款户有好处,而公司也能得到急需的资金。”
刘平介绍,大午集团差不多是从1996年开始吸收存款的,起初是职工自愿把钱存在公司,后来周围村庄的群众也都来存钱。而大午集团搞集资的原因则是,公司发展急需资金,但作为民营企业,他们从银行很难贷到款。
对于刘平的这一说法,房晓明表示不能认同。房晓明说,无论是政府还是银行,都是支持民营企业的。事实上,大午集团早在1994、1995年的时候,就从银行贷了430万元款,至今未还。“后来大午不主动来我们这里贷款,我们总不能去求他吧。”
律师欲作无罪辩护
孙大午辩护律师认为,大午集团所为属合法的民事借贷行为;有法学家认为孙大午确属违法。
孙大午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的。按照国务院247号令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根据徐水县有关部门介绍,大午集团在集资时使用自己印制的有“数额、利率、期限及双方不得违约,到期保证偿还”等字样的借据,并在借据中加盖大午集团财务专用章,由财务处及该处综合业务科下设代办点,公开吸储。这些行为证明,大午明显违反了国务院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
不过,孙大午的辩护律师、北京博景泓律师事务所的朱久虎律师,这次却打算为孙大午作“无罪辩护”。
“无罪辩护”的前提在于,朱久虎律师认为大午集团的行为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朱久虎认为,依照我国民法规定的意思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大午集团的工人及其他借款户与大午公司已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他们出于多年的信赖而把钱借给大午公司,属于合法的民事借贷行为。
朱久虎说,从行为的目的上看,大午集团的借款行为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没有挥霍浪费、吃喝嫖赌的动机,没有盲目投资、疏于管理从而使借款人产生危机的事实;从行为的对象、范围看,大午公司的借款行为主要限于与公司有相互信赖关系的工人和周围的乡亲,具有特定的范围,而不是针对不特定的一般社会大众;从行为的结果看,大午公司的借款在大午公司的优化运作下,获得了很大的增值,带动了地方就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
朱久虎律师说,大午集团的行为是没有产生社会危害性的经营行为,不属于犯罪。因此,他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孙大午“洗刷罪名”。
不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法律尚需进一步完善以适应形势的发展,但这并不能影响对本事件中孙大午行为的界定。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孙大午的行为确属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
孙大午案凸显民企融资难题
银行对民企贷款面临双重风险,民企贷款常遇“红灯”。
不管大午集团的行为是否违法,它都暴露了一个当前非常棘手的问题:民企贷款难。根据大午集团的介绍,他们正是贷款无门才走上集资路的。
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认为,银行对于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能否做到公平对待,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相对贷款给国有企业而言,放贷民营企业,银行要花大量人力、物力去调查企业实际运营情况、股本结构等,某个环节工作落实稍有不够,就可能出现程序上的风险;而一旦民营企业经营出现问题,那么银行就必须面对坏账风险,而这损失可没有国家“埋单”,只能由银行自己承受。这双重风险,导致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时常亮“红灯”。
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济学教授则认为,现实的情况是,正是因为民企贷款难,导致个别地区出现了私人钱庄、民间金融等现象,有的甚至已“事实上合法化”了。因此,国家的金融政策有必要不断完善。
毛寿龙教授则比较乐观,他认为,入世后随着国外银行的加入,民营企业的待遇将不断改善,因为外资银行不可能放弃不断壮大的民营企业蛋糕,而国有企业在竞争压力下也会逐步向民营企业放开。随着我国金融政策的不断完善,类似于孙大午的事情将会越来越少。
另一种传闻:孙大午因言获罪?
有人认为,孙大午出事与其和地方政府的僵硬关系有关;徐水县政府对此不能认同。
“孙大午事件”的调查本来到此已告一段落,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却听到了另一种说法:孙大午这次出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只是一个导火线,更深的原因则是因为这么多年来他言语上的“不检点”和行为上的“特立独行”。
孙大午的大儿子孙蒙更是直言:“我父亲这次完全是因言获罪。”
今年49岁的孙大午在当地人眼中算得上一个传奇人物。1985年,他和妻子承包了家乡一块被称为“憋闷疙瘩”的荒地,靠养殖1000只鸡、50头猪起家,至今发展成集养殖业、种植业、加工业、工业、教育业为一体的大型科技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过亿。
然而,事业的成功并不代表着孙大午“做人”的成功。
首先,孙大午很“抠门”。大午集团副总经理刘平介绍,在对外交往上,公司每年基本没有什么招待费,因为孙大午从来不请客。就算逢年过节给一些单位送点年礼,也都是十几元一箱的鸡蛋。因此在徐水有个说法,能吃上孙大午送的鸡蛋非常难。
而平时,孙大午喜欢和学术界的名流交往,与之相对的是,孙大午很“不屑”与政界人士交往,这使一些人感觉孙很清高,很狂。刘平也承认,孙大午与地方政府的关系非常僵,曾和地方上的税务局、土地局等多个部门有过官司和纠纷。
另一方面,孙大午一直关注“三农”问题,在这方面也可算个专家。他受邀在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演讲时,直言现在农村有八座大山,农民和农村企业在发展中受到很多限制。
在一次与专家的座谈中,孙大午更是对银行的职能进行了质疑,认为银行因为担心收不回款,现在根本不给农村放贷,如果银行光从农村吸收存款,而农村又没有自己的造血功能,发展很成问题。
刘平认为,集团这次出事,和这些事情或多或少有关系。不过,徐水县政府有关干部对此却不认同。他们认为,此次查处孙大午绝对是公事公办,大午集团触犯法律当然要追究其责任,这与集团和政府部门的关系亲疏远近没有关系。
农村民企与政府关系问题
专家认为,深入研究目前农村、农村企业及其与地方政府关系之间存在的问题,意义将非常重大。
自5月底孙大午被刑事拘留至今已有一个多月了,大午集团也陷入了一片混乱。
一个多月来,已有数百名工人和技术人员离开了集团,这让留守在集团的刘平感到很痛心。
除了食品厂、饲料厂等几个效益好、见效快的企业还在运转外,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大都已停工,一片近2000亩的葡萄种植园现在也无人栽种。
大午集团下面还有个设施一流的私立学校————大午学校,现在学校招生也面临着极大困境。该校副校长平兰珍说,目前来报名的只有500来人,比去年少了近2000人。
据说,孙大午有一个野心勃勃的计划:到2005年,建成一个以企业为主,集医院、学校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小城镇————大午城。而大午集团员工们普遍的看法是,如果孙大午不出这个事,这个美好的计划是肯定会实现的。
刘平和孙蒙介绍,他们已拟好了一个为期4年的还款计划,准备在4年内还清所有的借款。但一个风传的消息却令他们忐忑不安,有传闻说,政府已筹措了数百万元,要替大午集团先行偿还借款,然后对大午进行拍卖。“这是我最担心的。”刘平说。
“孙大午案”眼下尚未有定论,大午集团的命运现在也很难预测。作为孙大午的代理律师,朱久虎认为,政府和民营企业的关系问题还是体制上的问题,政府对民营企业确实起到了巨大的扶持作用,但在现行体制下,也不能杜绝政府出于经济动机而对企业的非法干预与遏制。因此,民营企业与政府建立互相信任、良性互动的关系是非常必要的。
不过,徐水县政府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认为,这一说法的前提并不存在。一直以来,徐水县政府对民企都是持积极扶持的态度的。
国家农业部中国农村社区发展促进会的李致英是中国农村问题研究小组成员。李致英认为,“孙大午案”非常值得关注,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比如私营企业融资问题、私营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等问题,都是我国私营企业所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大午集团又是个农村私营企业,解剖好这个个案,深入研究目前农村、农村企业及其与地方政府关系之间存在的问题,意义将非常重大。
( 本报特派记者 胡杰 本报记者毕舸对本文亦有贡献)
原文转载自:[ 南方都市报 ]2003年7月11日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