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该不该“因言获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2:36:58
官员该不该“因言获罪”?
2010年10月20日 08:14:17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半月谈》杂志近日盘点官员雷人之语,包括重庆江津区区委书记王银峰的“跟政府作对就是恶”、宜黄县官员的“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质问如此官员“还有何德何能停留在原来的位置上”。要追究说话人的责任,这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因言获罪。
官人说话越来越雷人,这是人们共有的印象。“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发前人所未发;“跟政府作对就是恶”,言人所不敢言。类似言论引来舆论挞伐,但言者无罪,继续稳坐钓鱼台。或许在有关部门看来,雷人之语只是一个表达问题,谋大事者不拘小节。去年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替谁说话”语惊天下,郑州市委组织部却说,逯军言论仅属个人,组织部管不了。
在国人印象中,公民因言获罪,就是限制言论自由,政治上则堵塞言路,不利于真理愈辩愈明。在“文革”时期,很多人因为言论忤逆上意,遭致政治清算甚至牢狱之灾,弄得万马齐喑。国家排除因言获罪,结果社会获得越来越大的言论自由空间。
官员不是圣人或神仙,有时候情急之中,难免会说错话。言与行,毕竟是两个不同范畴,说说而已,只要“行正”就行了。因此,人们经常强调,“听其言,观其行”。官员说错话,可以澄清,可以纠正。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是有名的大嘴巴,不时说错话,但美国人还是原谅他。撇开“行”,单独计较官员的“言”,是没有意义的。
但官员不是普通公民,其说错话的权利不同于公民的言论自由,官员的身份限制了他的言论自由度。官员的言论,必须符合执政党的执政理念,体现社会主流价值观,这构成“政治正确”的基本要求。公开挑战主流价值观,公然向人民叫板,这样的言论大概是任何社会都不能容忍的。环顾世界,因言论悖谬而辞职的高官,各国都有。
很多官员的雷人之语不是一时失言,不是个性与表达的问题,而是有其深刻的思想、观念基础,并见之于行动。王银峰声称“跟政府作对就是恶”,事实上他不就是强令合法在建楼盘停工吗?“宜黄官员”认为“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宜黄官员不正是滥施强拆的吗?在语言狂悖的背后,是权力的滥用,是公民合法权利遭践踏。
搜索更多官员 错话 的新闻
官员“雷语”,年年岁岁“雷”相似
“感情投资”让多少官员“不能自拔”?
农民行贿被判刑,受贿官员呢?
假三陪女为何只叮官员这只“蛋”?
环保官员的无奈说明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