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春晚不差钱,差点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20:07:42

央视春晚应对马未都有点乱

肖 鹰

 

  央视春晚剧组,在马未都追讨15万元改编费的过程中,先是答应给,后又改口不给。据媒体报道,今年央视春晚斩获广告费6.5亿,不谈纳税人的钱,光是这一笔广收入,也可知央视春晚不差钱。

  央视春晚给或给马未都15万改编费,都说明它不差钱。不差钱,不等于就一定要乱给钱。可以给,但不给,就是要给得有道理。

  给的道理是什么呢?因为央视春晚有错再三:其一,未征马未都许可,违背法律程序改编了他的文章《量力而行》作小品《两毛一脚》;其二,《两毛一脚》使用的底本是陈某对马的抄袭之作,央视发现后,其“剧组小姐”要求马先生同意与陈某“共同署名”:其三,央视春晚要求马先生签署空白“合约”。因为这三错(不算上“剧组小姐”对马先生的“盛气凌人”),以央视春晚之不差钱,作一高规格的有钱赔礼,为和谐春晚做贡献,当在道理中!

  不给的道理是什么呢?现在央视春晚告知马未都,虽然双方拟定了央视支付老马15万元的合约,老马也签了字,但央视还没有签字,央视春晚不上《两毛一脚》了。这样,央视不给这笔钱,就有道理合法律了。

  这样,马未都应当无理可挑了,此事件当“终结”了。然而,央视春晚为什么在马未都事件上前后如此“一波三折”,波折得国人不知下一个包袱要抖什么,抖在哪里呢?

  因为央视春晚不是民间春晚,不是山寨春晚,甚至也不是地方春晚,而是中国春晚。作为“中国春晚”,据央视春晚主办人员一再宣称,上春晚的作品都是过五关斩六将才能上台的,只要不上台,随时都可能被拿掉的。现在因为改编纠纷,拿掉《两毛一脚》,似乎也合央视春晚“拿掉”的惯例。

  只是,为什么纠纷开始时不决定拿掉,而是要动用央视一层层人员先是蛮横、再是恭敬、后是赔礼和协约的搞出小品似的一个又一个“波折”的包袱?据说小品《两毛一脚》多次彩排,“笑果”极嘉,央视春晚不顾其有“抄袭-改编”之污,不辞艰辛要保住它,自然是出于为保证除夕之夜的“春晚效果”的苦心,苦心所向当然是为全国纳税人的。

  既然如此,为何在倒计划只72小时的时候,央视领导又突然改变主意,自动抛弃小品《两毛一脚》呢?难道就不考虑“春晚效果”了?我理解,央视领导在最后做这决定,是在决定“央视春晚”这两个原则:决不使用抄袭作品,决不屈服马未都式的要挟。

  我完全赞成这两个原则。如果不坚持这两个原则,以后央视春晚就成为给抄袭者和要挟者买单的大夜店了!就此而言,我认为央视春晚撤下小品《两毛一脚》,不买马未都这个15万的单,是正确的决策。马先生也认为这是“一个进步”,足见马先生也进步了!

  媒体报道,小品《两毛一脚》的演员黄宏与巩汉林与金玉婷等另起炉灶,要在2010春晚开始前72小内打造出一小品新作《整容》。日前,我参加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今天我们谈春晚”特别节目,四届春晚总策划喜宏先生在与我辩论中亲口说:“央视春晚每年都有大量的预备节目。”如果喜宏先生此话不作虚,央视春晚为什么不用预备节目,而要黄宏等人72小时赶排新小品呢?

  72小时能赶出一个好作品吗?如果可能,那么,过去媒体关于央视春晚剧组人员如何以半年之功废寝忘食、积劳成疾的创作之功,是假帐虚报吗?

  我是很怀疑黄宏等人有此72小时神功的。别的不说,就看这次小品《两毛一脚》风波,就见黄宏等人的局限:先是误从《故事会》上的一抄袭之作改编,既缺少生活体验,又缺少文化研究;在定型的小品《两毛一脚》,黄宏等人把马未都原作中的“踢杏树”,改成了“踢枣树”,马未都日前善意告知央视人员“小品中杏树改枣树不妥,因为枣结得结实,踹不下来,所以民间说‘打枣’。”足见,黄宏诸人小品创作是缺少生活体验的。为什么近年来央视春晚的小品越来越僵化单调,步入出丑出怪、耍贫嘴、玩脑筋急转弯?根本原因恐怕就是这样的封门造车的急就章所至吧?

  从马未都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央视春晚不差钱,但什么可以有,什么不可以有,什么必须要,什么不能要,前后不一,有点乱。

  央视春晚,不差钱,差点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