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又在扯淡:人权不保,狗权怎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3:24:09

法律专家又在扯淡:人权不保,狗权怎立?

作者:石三生

         新闻又在说,中国的首部“动物保护法在征集意见过程中”,鉴于许多市民对“动物福利”提出质疑,经过法律专家们的讨论,决定先起草一部“反虐待动物法”并将在4月份向相关部门提交专家建议稿。

又是专家,又是不懂人事儿的社科院教授。

真是可笑,中国的社科院原来不是研究人,而是研究动物的啊,狗的专家,猫的专家?

当下的社会矛盾突出,群体事件每年据说达到了数十万件,这些社会学家竟然充耳不闻,还有心思忙着给狗儿立个规矩。要禁止人们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

那么,请问常纪文教授,此法一旦得立,谁来保证法律的实施,不会还是人民法院吧?在人民法院立个人的案子都很困难,难道带着狗就能立上案? 再成立一个动物法院?

如果狗儿猫儿的被迫害致死,谁来验尸?是公安局还是人民医院?是兽医还是社科院?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该不会要带着很受伤的狗儿、猫儿一起出庭吧?

还规定说: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

常大教授,你不会是个外星人吧?

在中国,至今连买卖拐骗婴幼儿的事件都无法禁绝,你老有什么办法去禁止别人买卖狗肉猫肉?

孩子都有姓名、有出生证等一大些资料可查,各地的公安机关都无法查到失踪的孩子,怎么去调查那些死猫死狗的身份?

常大教授该不会要给狗狗也弄一个全国第二代身份证吧?

怎么才算是违法食用狗肉猫肉?难道去常大教授哪里开一张准食证就合法了?

在中国,别说很多汉族地区都有吃狗肉的传统习惯,狗肉锅里滚一滚,神仙都站不稳,已经流传数百年,怎么禁止?

还有很多少数民族也有吃狗肉的习俗,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狗肉几乎是朝鲜族饭馆的必备菜,常大教授该不会要把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都给改掉吧?这样会不会破坏了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有没有可能导致民族矛盾上升?有没有可能导致民族不再大团结?

记得前一阶段就有博客中国的作者质疑社科院是个什么东东?当时,我还看得一头雾水,也搞不清楚,为什么从来不见社科院对一些社会问题发表意见。好嘛,现在清楚了,原来,我们用民脂民膏养着一群动物学家,他们的研究精力都投放到狗狗,猫猫身上去了。

既然如此,社科院是否要改为动科院了?也好断绝了人们莫名其妙的期盼不是。

荒唐,荒唐,真荒唐!

此法实施之日,大家可都要小心着点了!

再敢污蔑”犬儒文化“,人民警察不但不会请你喝茶,而是要请你去号子里蹲一蹲了,不但要蹲,还要具结悔过,要宣誓从此唯狗命是从,这还不完,很可能要面临高达50万元的巨额罚单。

好,常大教授又将为国库开辟新的人民币增长点,鸡的屁已经稳住,狗的屁又该猛增了!

朋友们,以后想吃狗肉的,记得要持证上餐厅啊,别怪我没提醒你。

有那心怀歹毒,妄图虐待猫儿、狗儿的,我劝你还是赶紧送到社科院去吧!

有犬儒文化,就该有犬儒法律。

有鸡的屁,当然也要有狗的屁!

好!

人类都靠边站,让狗儿、猫儿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