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建言奥巴马:中国的法制在不断进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21:30:50
法律专家建言奥巴马:中国的法制在不断进步 资深中国法律问题专家斯坦利•鲁布曼(Stanley Lubman)致信即将访华的奥巴马总统,全文如下。

亲爱的奥巴马总统:

当我在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律时,你我无缘成为师生。不过,我现在有机会通过这封信里与即将出访中国的您进行交流。我希望您能记住我的这些看法,即哪些中国的法律制度折射了中国的整体状况、美国应该如何看待它们以及我们做什么才能提供帮助。

中国的法律,一如中国本身,都在不断进步

在过去三十年时间里,从社会和经济灾难中崛起的中国实现了历史上任何国家都无以匹敌的快速增长。在这样短暂的时间里本是不可能建立一个功能健全的法律体系的,在一个可合理施用、可为公众明了的法制网络内对个人、机构及政府行为设立边界。中国的法律一直在进步当中,尽管不够稳定。邓小平有关经济改革的名言“摸着石头过河”尽人皆知;中国国有经济领域收缩、经济私有化扩大之势也是有目共睹。

这些巨变也给中国带来了经济和社会的明显断层。贫富之间的巨大鸿沟还在持续扩大,地区差异非常严重。对美国人来说较少谈及且很难想像的是中国社会价值观的不断变化。家庭和工作之间的联系已被损害;许多在现已私有化的国营单位中工作的人失去了当年入职时即被允诺并伴其终生的社会保障;医疗保健,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医疗体系状况很不理想。在许多地方,那些兴起的非国有经济是一种本地商人和政要的结盟,所谓企业伦理根本无从谈起。眼下中国领导人愿意进行法律改革,但前提是要保持它的一党专制;可是,即便中国政府有意为之,在社会失序的背景下,怎样才能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呢?

中国的法律制度反映出中国的艰难转型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贺欣最近撰写的文章有助于了解法律在转型中的社会里所扮演的角色。他区别描述了两个时段内的中国法律:先是全力搞经济建设,而后就是现在。现在中国需要借助法律来改变只重经济的做法,照贺欣引用的一个现成口号就是要“建设和谐社会”。现在,中央政府可以运用行政法来制约为所欲为的下级政府。

中国政府可能对西方式民主不感兴趣,但是他们非常关注政府责任,并向欧美的经验和制度“取经”,以促进公开的政府监管、建设电子政务。地方政府加大民众参政的试验正在缓慢扩展,一些省份有意推行行政流程监管,例如湖南省去年就已经采取了类似动作。

中国疆域广阔、社会变化迅速,在这两个因素的影响下,中央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控制可能随时间和地点出现明显的变化。其结果是,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似乎不是一个、而是多个中国;同时,区域差异也使得法制建设变得更加困难。

美国无需说教即可帮助中国的法制建设

近年来,包括您的政府在内的多届美国政府一直在对劳工权益、法律援助、开放政府以及行政法领域予以大力支持,为多边机构和美国非政府组织业已提供的帮助锦上添花。本届政府应该做的事情就是继续加大这样的支持,同时还要避免大张旗鼓地敦促中国加速向西方价值观靠拢。

你可以建议设立一个适度的中美法律问题合作机制

当您到访中国时,您可能需要了解北京方面是否在涉及共同利益的法律领域欢迎外国援助。1997年前总统克林顿和时任中国主席江泽民曾经探讨过这一问题,并同意在部分领域进行合作。虽然国会拒绝提供资金,但美国基金会填补了这一空缺。现在您的政府可以更为果断地行动。这种需要是一目了然的。中国在许多方面都接受了外国援助,而且经验表明美国可以为中国法律建设的深化做出贡献。

(本文作者鲁布曼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教授法律。他还撰写了《笼中鸟:后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法律改革》(Bird in a Cage: Legal Reform in China After Mao)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