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指数应该公开透明真实 - 易宪容 - 草根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4:41:35
最近,国家统计局官员一直在说,按照国际惯例,CPI不包括房价。既然是国际惯例,那么中国CPI指数体系真的是与国际上接轨了吗?如果是真的接轨了,那么为什么中国的CPI分类消费与服务的权重会相关太远呢?为什么即使同样的包括8大类消费品与服务,但是实际上所包括的商品与服务的内容会相当不同的呢?比如,美国CPI居住类的权重为42.7%,而中国CPI权重则只13%左右。反之,中国食品类权重为33.6%,而美国食品类权重为15.6%等,如此大的反差,表面上看是与国际惯例接轨了,但是实际上的内容根本就不是一个东西。我曾经对这种的现象用一个概念是“选择性接轨”,即对编制这个指数有用的、,有利的就解释为国际惯例,而对此不便利的,就是中国特色。

  按照国家统计局官员的解释,中国CPI指数,是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它是反映与居民生活有关的产品及服务价格调查统计出来的物价变动指标,通常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

  而中国编制价格指数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主要根据全国城乡12万户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构成资料和相关的资料确定。目前共包括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八大类,263个基本分类,约700个代表品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就是运用抽样调查技术对全国550个样本市县近3万个采价点进行价格调查,加工整理后计算出来的。

  可以说,针对社会对国家统计局CPI指数的质疑,最近北京调查总队一直在向公众解读了CPI的采集过程和计算公式,并一直在强调CPI为什么不包括商品房价格。甚至于带着记者与调查员一起进入市场调查。当然,国家统计局这样做,是比过去进一步了一点点,甚少对社会质疑作了一点反映,至少对社会有一个表态,但实际上仅仅这种反映与表态是不够的。现在社会民众的知识水平,对问题的理解能力并非这样一种表态就能够糊弄过去的。国内民众有权利要求了解更多CPI指数体系的信息,有权利要求CPI指标的更多的公开、更多的透明。

  因为,从这几年中国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看,CPI指数不仅影响每一个消费行为,影响着他们决定花多少钱来购买商品和服务,也左右着市场经营成本,影响着企业与个人的投资决策,影响着社会财富分配与转移,影响着政府决策及央行的货币政策,影响着我们社会每一个民众的生活。如此重要的指标体系,如果不能够真实的反映实际经济生活发生的情况,如果不是与居民的实际消费模式与消费行为的价格变化的趋势一致,而是相背离,那么也就是说明我们的CPI体系存在严重的缺陷,而这种缺陷并不是CPI中包括不包括房价的问题了。

  很简单,中国的CPI指标体系的缺陷,就在于没有及时反映整个居民生活消费价格的变动,没有真正反映居民消费生活模式的改变。比如居住类,不仅其权重低,而且其基数低得离谱。2003-2006年城市居民居住类年消费总额仅为699元、733元、808元、904元,看上去这个数字每年增长幅度不小,但实际上由于基数太低,居住类消费不管如何增长都十分有限。而这样一个居住类消费水平,如果在北京,不足在北京郊区租一间农民 5平方米的房子。试想,居住类包括了房租(购买过房子人就算虚拟房租,即没有租房也得在统计上计算房租)、建房和装修材料、房贷利率、物业费,以及水电、燃料等与住房有关的居民消费,这样的一个居住类消费指标能够反映居民的实际消费水平及消费模式的变化吗?

  还有,相关的官员一直在说,房价不纳入CPI指数这是国际惯例,但是这些人是否想过,欧美发达市场体系的房地产市场是经过了几百年才发展起来的市场,在这个成熟的市场其商品房销售结构是与中国根本就不同。比如发达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一手房所占比重不会超过20%,主要是二手房市场在交易,而中国则相反,中国房地产市场交易的主要是一手房,而不是二手房,其所占的比例正好相反。中国一手房交易占80%以上,而二手房不足20%,这是一个与发达房地产完全不同的市场,如果用发达市场的计算与观念来套用,它适应中国的情况吗?对此。我们部门官员对此考虑过了吗?仅仅是“房价不纳入CPI是国际惯例”能够说明什么?

  其实,房价进不进CPI体系,并不是最为重要的,最为重要的是我们的CPI指标体系是否真实的反映了居民消费模式与行为所引起的价格变化,是否反映这种变化的趋势。这次职能部门的官员出来解释当然比以前那种强辞夺理要好一些,但是这种解释与民众知情权要求还是相关太远,与实际经济生活仍然是相关太远。

  那么,中国的CPI指数体系之所以有问题、之所以存在严重缺陷,一是与中央的与时俱进思想观念脱离。十几年来中国的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这种指标体系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观念之下。如居民的住房条件与习惯与几年前根本不是一样了,但是这种CPI指标就是没有反映出居民这种消费行为的变化。不是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吗?人家美国的今年CPI权重是在两年前确定的,而我们的情况是这样吗?人家两年一次就对CPI指标的权重就做出重大修改,而我们CPI指标能够这样吗?由于没有这样做,从而也就得出城市居民居住类消费与服务只有904元这样离谱的数字。

  还有,我们对居民消费与服务的样本选择,我们人口比美国多,消费商品品种也比美国多,但是在消费品与服务样品的选择上则不及美国。美国要对23000多家零售商和87个城市商业机构进行采样。要在市场上收集80000多种商品与服务的价格。但是,我们的样本选择好像都是居民不知道的。我曾经对国内这样调查与采样问了不少居民,最后的结果只是一家商业银行行长告诉我他们哪里有调查过。对于这样一些事情,我们的职能部门思考过吗?

  更为重要的是CPI的采集过程和计算公式及信息的公开化及透明化的问题,并不是仅仅让几个记者跟着去取样就是公开透明化了,最为关键的是把CPI权重指标公开化,这是发达国家最为公开的信息(这样的信息进入发达国家相关网站都能够获得),为什么我们职能部门就是做不到。还有样本的采集、样本采集过程、CPI编制公式及编制过程等都应该是十分公开的信息,但是我们职能部门则没有做。所以,并不是用一个国际惯例就可能把国人唬住的东西,而是要让CPI指标更多为公开透明,让这个CPI指标真正成为反映居民实际消费生活真实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