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事业单位人员将按岗领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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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启动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对纳入管理的聘用人员一视同仁同工同酬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0年01月09日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朱丰俊 张碧儿

本报讯 (记者朱丰俊 通讯员张碧儿)事业单位论资排辈,干得好不如熬得久?要改!昨天起,广州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改革:以岗位管理代替身份管理,由固定用人转向合同用人。预计这项关系全市4000多个单位20多万人的工作将于今年9月底完成,10月份起兑现新的岗位工资。
据悉,早在2004年广州启动事业单位聘用制后,全市93%的事业单位内有近13万工作人员已签订了聘用合同。而在去年7月份,全市已有160个单位申请了岗位设置管理试点。
昨日,广州市人保局局长崔仁泉表示,即日起该项工作将在全市4000多个单位全面铺开,并将于2010年9月底结束。9月30日前,市人保部门要完成全市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检查验收,并依据备案结果,从下月起兑现新的岗位工资。要保证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和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兑现岗位工资。
哪些单位将纳入改革范畴?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外,其他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核拨、财政核拨补助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不纳入本次改革的单位包括:企业所属没有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
从岗位和人员看,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及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都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纳入岗位管理的聘用人员一视同仁,同工同酬。
崔仁泉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超标的,要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对违规“开口子”者,人保部门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政策解读
□亮点1:岗位评级不再论资排辈
据悉,本次设岗工作将调整广州市七、八级管理岗位的学历要求,起点提至大专以上学历,比国家、省规定的中专学历略有提高。
崔仁泉指出,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人保部门不制定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任职年限,避免对任职年限限制太多,落入论资排辈的老框框,不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单位可在执行国家和省规定前提下,自行综合确定任职条件,重在业绩。
□亮点2:管理人员不能“双肩挑”
崔仁泉说,事业单位中既担任领导或管理职务,又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双肩挑”现象普遍,而在享受工资待遇时“就高不就低”给管理上带来很多矛盾。管理人员职业化是现代化管理需要,原则上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且需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和等级,领取相应的岗位工资。
□亮点3:三类岗位可灵活转换
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只要具备了相应条件,彼此间也将打破壁垒,可灵活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