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1:37:41

官场文化与潜规则(二)

第二章      官场百态
  
  关于皇帝与宦官
 
  在中国古代社会里,有四种人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中的核心力量,掌握着各色人等的生杀予夺。四种人里的第一档人物无疑是帝王君主,其他三种人则分别是御前的臣相、后宫的嫔妃、以及追随君主帝王如影随形、不男不女的宦官阉人。
  中国古代政治核心构成的内在逻辑是:国是家的放大,宗法血缘是维系国家政治的纽带。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核心内,帝王君主既是皇室中的男性代表,也是整个国家社稷的男性代表,属阳一极;而后妃则是他名正言顺的对应物,属阴一极;阴阳两极的互制互动,形成皇室和国家的张力,也造成皇权政治的相对平衡、稳定与和谐。这是阴阳之一组。还有另一组,便是臣相和宦官。相(宰相、丞相)是国家社稷政治运行的中枢,持重、刚强和力量是其基本特征。相对于相的则有宦官阉人,人工化的阉割把女子的柔媚和顺从品格后天地加到了他们身上,从而使得即方便地游走于朝廷和后宫之间,又自然而然地成为相位的合理对应物。
  帝王君主当然是社会和国家的最高主事,这在中国古人的心目中不言而喻,具有先在的合理、合法性。帝王又称天子,被视为代传上天旨意的人间真主。这是一条宗教思路,但宗教的形式里包含的却是宗法内容。宗教颂扬天道,宗法坚信人伦。
  作为人间权力金字塔的顶尖,皇帝除了受制于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的“天”之外,再  不受任何限制。从理论上讲,君道应无为,不理具体事务,平常看不见,偶尔露峥嵘,这才对他人造成神秘感,才具有神圣性。但帝王君主内心里也明白,仅有神秘和神圣还不能完全解决国家机器的运转问题,还必须有臣相来负责执行他的旨意,来处理方方面面的事务。臣道应有为,相府是国家社稷最主要的职能部门,相本身则是帝王君主最重要的职能官员。
  在中国古代的政治运作中,后妃脚踏实地地成为了政治中心的一维,她们往往在政治决策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巨大作用。从中国政治文化的深层来讲,后妃不仅是帝王君主的性伙伴,也是其行政弄权的天然搭档。
  女人之外,还有两性兼栖的宦官。在古代皇宫中,宦官是一个特殊的阶层,他们有特殊的身躯、特殊的形象,占据着特殊的位置,也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古代男女有别、授受不亲,而不男不女的宦官则可以尽情地穿梭于后宫,既为畸形之人,就可以行畸形之事。本来是可怜的一群,然而在中国古代政治舞台上却发挥着穿针引线、左右疏通,甚至连正常人想也不敢想的政治中枢作用,这无论如何也称得上古今中外人类文化史上的一大奇观。
  帝王君主端坐于上,左有后妃,右有宦官,下面对着的是相府的相爷。帝王任性而行,后妃床榻奏事,宦官上下游走,真正能做些正经事的主要是相爷,这是中国古代政治中心的基本结构、基本格局。
  中国古代政治中心呈一点三线结构,粗看起来不能说不复杂,但就所持生存之法,却不外乎一个“术”字。“术”者,心术、权术也。“术”操之于平头百姓谓之“心术”;操之于权要则自当称之为“权术”。如此说来,这阴阳二组的四方人物所行之法自然都在权术范围之中。
  后人常常把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概括为外儒内法,其实下面掩盖的都不外乎一个“术”字。“术”,又应解作阴谋,这种理论上称为“术”的东西,其实在实践中恰恰是地道的流氓战法。
  古代帝王是权力金字塔的顶尖,高则刚矣,但他的高高在上也必须靠各种基础支撑。因此,帝王不仅要培植亲信,调动大臣,同时也要合理安排宗室,充分利用外戚一个台阶接着一个台阶,少了哪个台阶,这金字塔也难保不倾斜甚至倒塌。
  外戚者,皇后、皇太后一姓之亲戚也。他们主要与母系有关。由于外戚和皇帝是一种特殊的关系,所以外戚要想获得皇帝的信任,那要比一般大臣容易得多,但天长日久、重任在身的外戚往往容易势大羽丰,难以驾驭,甚至导致越俎代庖、代皇室自立的结果。
  皇帝重用外戚,主要是把外戚作为一股政治力量,使之在诸种政治势力的对抗拉锯中起一种平衡和制约的作用。当然,外戚可以平衡政治天平,但有时也会导致天平失衡。一旦政治天平失衡,外戚就难免被皇帝作为替罪羊而抛出局外。
  帝王掌管天下需要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在这诸多力量中,中央执行机关里的行政长官,特别是那些资深且有能力者,更常常成为帝王要优先考虑的对象。既要调动他们的忠诚心和积极性,又予以适当限制和合理控制,这是再理想不过的。因为没有这些人的工作,帝王将一事无成;如果使用不当、控制不严,帝王也会大权旁落。究竟如何驾驭大臣,这其中不仅多有花样,而且也颇有难度。
  做了皇帝的人并不一定是最有威信的人,而一旦身为国主,树立威信又是绝对必要的。区别对待、分级管理和任用是平衡大臣心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有效办法。
  古代君臣之间多为相互依存、相互利用关系,君为臣做主,臣为君服务。帝王对臣下的褒贬升降、甚至生杀予夺,一般都是经过认真考虑的,而考虑的标准无非两条:一是感情,二是利益。
  以官职赏功有两大弊端:其一是缺乏才能的受赏者一旦任官,就会造成政务荒废;其二是功多官高,会造成权势过重而尾大不掉的局面。这种做法,因立战功而居高位者,大多会趁有权有势时多捞油水,无所不为。
  帝王君主在驾驭大臣的行为中,常常有意识地进行感情投资,从而深深地感动大臣,使大臣在深受感动之余更不惜一切地为其出力和卖命。
  稳定臣心,收买人心,是皇帝分内的工作。封赏最不喜欢的人也是有效的办法之一。
  中国封建皇权社会是一盘棋,帝王之下的大臣是棋盘上的卒马炮车。帝王本人连棋盘上最重要的老帅也不想做,而做任意调兵谴将的下棋人。既然是下棋,那么为了大利益而牺牲个把小利益是常见的事情。
  人是永不满足的动物。历史上有才能的臣子女虽然居万人之上、一人之下,却也不免觊觎王位,因此帝王对臣下如管理不善、控制不严,往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围绕使用、调动、控制臣下,历来帝王费尽心机,使出种种办法和心术。
  大臣们如果真的联合起来对付皇帝,你皇帝纵然有天大的能耐,最终也会非吃苦头不可。为此皇帝对臣下常常采用分化、拉拢、瓦解、各个击破的办法,让大臣之间互相牵制、互相监督,使他们人人都以为自己是皇帝的亲信,而事实上,自己所做的一切又无一不在皇帝的掌握之中。
  古代皇帝大多数喜欢面南称孤,不理具体事务。这一来,皇帝就渐渐成为一种精神符号,臣僚由于理事而权力越来越大,直至架空皇帝为所欲为。为了形成皇帝中心,使大臣只具有工具性,皇帝就需要对大臣实行分职弱权。执行是为臣的本分,而决策则在皇帝一人。
  皇帝对臣下的分职弱权,成功者莫过于在政府机构设置上做文章。象丞相一职,位及人臣,他既可以是皇帝的得力助手,又可能对皇帝造成重大威胁。如汉武帝时,中央设尚书省,尚书令分去了过去丞相的一部分权力,又提高了太尉和御史大夫的地位,使之与丞相平起平坐,并把三者先后更名为司徒、司马、司空,变一相为三相,从而彻底改变了丞相掌管天下一切的局面。从机构设置上分职弱权,这是皇帝处理自己与臣下关系中最具特色、最为实用且最有效的一种办法。
  中国是礼仪之邦,正统文化标准是重德多于重才,有德无才不失得一个好名声,而因此无德却难生存。但是如果把这一标准原封不动地挪用于政治,那就难免捉襟见肘、漏洞百出。因此有创造性的帝王,在为政用人方面往往不避俗议,大胆提拔虽有德行瑕疵,但却有安邦定国才能的人。
  翻开历史看看,古代帝王打天下、治理天下时,哪个没有一批为之策划的谋士。这些谋士并不是靠什么书本上学来的东西,而是靠日积月累的经验、敏锐深刻的观察,特别是那没法解释和说明的天生才能。这种天生的才能可以把间接的经验变成直接的经验。
  劝说、游说是用言辞说服人的,但言辞本身并不具有那么大的魔力,而真正起作用、打动人心的则是通过言辞所说明的利益归属和利害得失。
  虽然说官场如战场,升沉迁徒都是难以捉摸,而且拌君如拌虎,作为帝王手下的人臣一般都有一种“朝承恩,暮赐死”的忧惧。但是中国古代历朝宫廷里都不乏这样一种人物,他们对面仕途险恶,任凭宫廷争斗,包括内忧外患,甚至改朝换代,都不忧不惧,稳扎稳打,既为各种势力所接纳,而且还能不断高升。这就是官场“不倒翁”。
  这类不倒翁官僚中很少有精明强干的济世之才,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往往当官而不主事,甚至有权有职也不干事。世界上常有这样的情况,干事多的错误就多,不干事的人一般也不会犯什么错误。在官场上如果真能看透这一点,把为人处世的智慧掩盖在痴呆木讷的外表之下,他就已经明白了人生三昧。
  冯道就是其中的一位。他在50年的仕宦生涯中,历任五朝8姓11个皇帝。他为官处世的最大特点就是见风使舵、投君所好。冯道的为人为官方式从某种意义上体现出中国古代臣相中为人为官的共同性。也就是说,要想长保荣华富贵,要想不在官场上跌足栽跟头,容忍、装傻充楞,不急不燥,绝对是必不可少的。
  历朝历代左右逢源的不倒翁是古代官僚中聪明透顶的人物。他们的一言一行表明,他们的目的十分明确,那就是保住官位稳步高升。为达此目的,他们始终坚持一个根本性的处世原则,就是以柔胜柔,以柔胜刚。遇事少说话,不发表自己的主张,尽量逢迎别人,但心中主意其坚如铁、历久不变,永不吃亏就是目的。他们做事目的性极强,每走一步都朝着一个固定的方向,永远立于不倒之地就是他们的原则。
  人活在世上,进和退都是常有的事情。一般说来,进是为了争取更大的自由和更多的幸福;退也不是为退而退,而是战略退却,目的无非是为保住荣华富贵,乃至保住身家性命。对于侍奉在帝王身边的人来说,个人功劳越大,其危险性也就越大,古来就有“功高震主”的说法。如果说范蠡的成功隐退为身在官场的人们树立了一个正面典范的话,那么韩信着重成为与范蠡形成鲜明对比的悲剧性代表。他直到被押赴刑场,才勉强明白了“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官场道理,但他实在是明白得太晚了。因此,那些功高盖世的高官明白,全部危险的原因所在,就要不断地采用巧妙的办法打消皇帝的疑虑。
  见目的已经无法实现,不再做无谓的挣扎和牺牲,知难而退上另一种人的做法。坦然地放弃仕途上的功名利禄,而选择寂寞和平静,也是一种值得尊敬的人生方式。
  主动选择政治退隐当然属于明智之举,有时并非出于本意,而是不得已而为之,但也不会是完全没动脑筋的。
  不管是急流勇退,还是顺坡下驴,从仕途官场走出来的人大多数并不想从此就和政治彻底断绝关系,也就因此不被视为不合作主义。只有从此洗心革面,以体力代替心力的人才称得上是不合作主义者。
  人们痛恨奸臣,鄙视小人,常斥之为“不学无术”。其实,奸臣并非胸无点墨,有人很读过不少书,颇有文才。不过他们的所作所为却不是也不可能是从四书五经上或者任何一种古书中学来的,更不可能是从任何一位老师那里得到,而是无书自通、无师自通,是一种天生的本能和才华。
  凡奸臣发迹,一般都离不开这种天生的奸才、邪术。纵观历代奸臣作为,大都依次有投机钻营、取宠皇帝、陷害异己等方面的行为。但他们在这些方面的具体做法又各不相同,各自有着自己独特的技巧和绝招,显示着各自特有的天赋、性格和灵魂。
  机遇对于每一个要求发展自己的人都是重要和不可少的,古代奸佞之人、奸佞之臣,要达到更大的目的、实现更大的野心,敏锐地抓住机遇是其成功的真正开始。
  找门路、抓机遇是历史上许多政治投机者共同的思路,与正直的大臣相比,此种人的所作所为常常为人所不齿,但他们象猎狗一样敏锐的嗅觉,又常常使人为之惊叹。后人评价某人的能力常用一句含混不清的话予以概括,所谓“能干”还是“不能干”,这种“能干”恐怕也包括投机钻营的本领在里面。
  官场上有一个道理:拍马屁得找喜欢被拍的人。
  古代官宦中的奸佞之人几乎没有一个不想跻身统治集团中心,甚至左右朝政的。然而为达到这一目的,仅仅结交权臣,靠权臣鼎力推荐还远远不够,因为最终决定其政治命运的还是皇帝。得不到皇帝本人的青睐,纵使你使尽浑身解术也是白搭。所以皇帝本人是奸佞投机的最终对象,围绕取悦皇帝,每个人实行的办法和设计的方案各有不同。
  在政治圈内做政治游戏、耍政治心术也许还不失几分正剧色彩,而为达到政治目的专行生活手腕者就明显使人觉得其丑陋不堪了。
  如果身为朝中大臣,一味投机钻营、取宠皇帝,甚至不惜使用俗招、损招,那么必然会出现连带性的问题,这就是招致同僚的反对。一旦结怨太多、树敌范围太大,即使早已到手的宠幸也会因此而失去。为此,对于这种奸佞小人来说,要想独占熬头,就必须抽出一只手来对付异己力量。对付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陷害法。从长长的中国古代历史看,历朝历代的奸佞都干出过陷害异己、陷害忠良的勾当。这似乎也是一种专门的学问,仅就杀人害人而言,大凡奸佞小人都想得到,干得出,但要做到既达害人之目的,又不露形迹、不露声色,这才称得上是害人有术,害人有方。
  设陷阱使政敌处于被动,并进而除之而后快,这是古代官僚惯用的伎俩。设置陷阱有明目张胆、正面作战者,更有于不知不觉中致人于死地的人。
  投机钻营、取宠皇帝和陷害异己是历代奸佞小人发达的三个主要手段,也是奸臣发迹的三个阶段。
  古人跻身官场的途径大体上有这么三条:一是生来的福气,靠血缘获得爵位个官职;二是靠军功,孤注一掷投身疆场,活下来就可享受荣华富贵;三是靠科举考试。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善于投机者,他们能看准时机,抓住机遇,一步登天。
  人们常以官场比战场,那不过是着意于它的残酷性和斗争性。其实,官场之中除了斗争性外,还有其生意性。事实上,官场中斗争的双方你来我往,刀光剑影,其目的也不过是为了获利,而一开始就从获利的眼光出发,直接把官场当作市场拉对待,实在是非具有特异眼光的杰出之人才能看得出,做得到。
  吕不韦就是这样的人。他没有从政的实际经验,但他以商人的机敏眼光看到了一个比市场更能赚钱的去处,这就是官场。他意识到中国古代政治的一个重要而基本的特征:权力决定一切。权的作用远远大于钱。只要有了权力,金钱根本不在话下。
  吕不韦以经商的思路经营政治,进入官场是为了获得更丰厚的利益。而也有人老老实实地赚钱,而钱财赚到一定程度后,官职和爵位自然到手。这两种人分别从两个不同地点出发,但结果却是不约而同地打通了金钱和政治之间的关系。
  作为一个仕途上的人,越是急功近利、急于谋求升迁,往往欲速而不达,难免招致众人的鄙视和排挤;相反,越是表现得淡薄名利,于升官无甚兴趣,往往名声越大,不知道那一天被皇帝请求出山做官。
  古代官场中人,要想发达,靠山必不可少。但找靠山也需要眼光,需要找准合适的人选。
  也有一类官僚,本来没有政治眼光和政治才能,阴错阳差走上了仕途,结果是糊里糊涂上台,迷迷糊糊下台。混迹于中国专制主义的官场,认不清中国古代政治、官场的本质,即使一时走进了官场,也难保不知什么时候被赶下去了。
  生活中的世界往往不够公平,比如说,选择女人的标准一般是由男人制定的,久而久之,男人制定的选女人的标准又反过来成为女人自觉的追求。
  政治之所以为政治,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它既包含着斗争,又必须长于和善于妥协;既需要针锋相对、寸土必争,又需要宽以待人、大度忍让。从政治理论上讲,这是政治运作的策略需要,然而事情一落实到实处,真正的政治运行、政治操作却不能不需要实实在在的人物角色来承担实实在在的工作任务。在现代政治机构中往往都设置了秘书长这样一个职位,他的职责是综理各种行政事务,既要上承,又要下达,对上要具体负责,对下要事无巨细,步步落实。在中国古代宫廷中虽然名义上没有这样的职务,但它却有大体相同或相似的任务需要处理、需要协调、需要斡旋。
  
  中国古代的宦官绝对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生为男人,但又不能做纯粹的男人;他们原本是奔走宫廷之中的奴隶,算不得什么政治势力,但却又握有一般官僚不具备的权力。比起一般奴仆来,不用说他们更多一重被阉割的痛苦和不幸,然而正是由于他们有了这份痛苦和不幸,,才有了在帝王之家、在前朝后宫游走穿梭的权力,也因此才有了不同于寻常奴仆的特殊地位。这群特殊的人,占有特殊的地位,对于他们来说,如何揣摩皇帝的心思,如何赢得皇帝的青睐和信任,并进而凭借皇帝的威势而享受荣华富贵,为所欲为,就成了每一个宦官朝思暮想、梦寐以求的理想。为了实现这个理想,满足这个愿望,宦官们绞尽脑汁以探讨操纵皇帝、驾驭皇帝的方式和方法,这就于千朝百代之中总结出许多行之有效、立竿见影的谋略和权术。就是靠着这些谋略和权术,他们不仅操纵皇帝,干预朝政,而且由卑贱下作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一跃而成为中国古代政治舞台上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产生了巨大而广泛的政治影响。这是连皇帝甚至宦官本人都始料不及的。
  一般说来,宦官们的基本职责范围是在前朝后宫之间传递消息、服侍皇帝和后妃的日常生活。宦官们研修好皇帝需求心理学,从而使用“投其所好”的手段,就会大获其利。但如果宦官遇到一位生性精明而又欲励精图治的皇帝,仅靠献媚求宠就不一定灵验了。每当此刻,宦官们改用小忠小信的手法,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所谓“小忠小信”是从小事作起,既显其忠诚,又掩其大奸大恶。你想想,一个帝王,什么成为最关心的问题?不用说是用人。所用之人是否可靠,是帝王君主最关心的。
  一般说来,人的思维判断往往受早期获得的印象与经验的制约,所谓先入为主就是这个意思。既有了这个先入之见,事后出现的另一个同类印象又会加强人的最初印象,强化这种先入之见。
  在一个皇朝的相对稳定时期,围绕皇位的继承,皇族内又不免开展新一轮的争位斗争。已经夺得皇位的人,总是利用手中至高无上的权力来防范来自宗室内部的颠覆和威胁,用分封安抚的软控制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在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斗争中,失败的一方有时也并不甘心,因为他的失败并不是永久性的,如果走好了下面的棋,他还有苦恼挽回败局,有可能夺回帝位。在这种情况下,他就需要网罗和他同样失意的人才,以培植和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而这时,也正是那些一向默默无闻的宦官们的邀宠进身的好时机。他们要投靠暂时失意的主人,急新主之所急,想新主之所想。只要看到新主具有未来占据帝位的可能性,他们便不惜孤注一掷,靠心明眼亮、心黑手狠为新主建盖世之功,也从此获取特殊的宠幸。
  立功求宠所以能立见奇效,一个根本的原因是此举适应了帝王之家皇位之争的需要,卖身投靠,以性命做赌注来帮助皇帝夺取皇位,故而有拥立之功,这是宦官的又一重要政治权术。
  在中国封建君主专制社会里,皇帝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他可以运用手中的杀罚大权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权力意志。如果仅仅秉持一颗公心,对下赏罚分明,依法治政,这政务也并不至于太过犯难。但有的时候,皇帝为了提高自己的威信,显示自己超出常人的谋略与智慧,在协调亲信宠臣之间的关系时,却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陷入进退失据的尴尬境地。
  中国古代封建官僚政体有很多弊端,比如你身处官位,秉公办事,往往四处碰壁,有时弄不好连乌纱帽也难保住。而玩弄点弹性策略,讲究些权谋艺术,却常常扶摇直上。
  要使受宠信受重用的地位永固,宦官们常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小计释忧、投石问路、以致瞒天过海,或表示至诚忠信,或欺骗蒙蔽皇帝。而有时得宠地位面临严峻挑战,受到威胁时,他们便厚着脸皮,黑了心肠,干起诬陷他人、抬高自己的勾当。这是宦官隐忍之处,也是他们背水一战,固宠求荣时不择手段的手段。这种方法意在抓住皇帝最敏感的部位,如篡逆、谋反、废立等问题,妄加诬陷。不论是明君还是庸主,对威胁其王位的事,总是很难保持理智的,只要听到风声鹤鸣、闻得蛛丝马迹,便一定严惩不贷。这样,宦官们就可以再度得到皇帝的信赖。
  诬人宠己之所以能立见奇效,原因在于他们常常在皇帝最敏感、最多疑的问题上做文章,用焦点问题转移皇帝视线,转移矛盾,淡化自己的罪责或过失。诬人宠己之术,是宦官们玩弄厚黑学的产物,或者高举维护君主皇位的忠义大旗,抓住皇帝生怕他人抢了皇位的脆弱心理,陷害他人,制造焦点问题,转换矛盾,分散皇帝注意力,淡化掩饰对自己不利的影响,从而达到固宠求荣的目的。从根本上说,诬人宠己是用不正当的手段显示其忠信,以他人的失败、罪名甚至性命做自己荣宠的阶梯。
  中国古代宦官之所以能够由非政治人物变成政治人物,是与一定时代一定的政治格局和社会状况密切相关的。一般说来,君弱臣强,君少臣老的时代,宦官最为活跃,也最容易发挥政治作用。
  任何人都不可能逃脱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皇帝也是如此。在宦官们看来,皇帝老了要死,老皇帝死了太子就是新皇帝。因此,投靠太子是宦官控制皇帝的有效途径之一。谁都知道,太子是皇位的继承人,是未来的皇帝。这个角色对于那些梦想出人头地的宦官来说,其魅力仅次于在位皇帝。而太子本人为了能够顺利登上皇位,也总想暗中收买人才,培植亲信,不断扩充自身势力,这就为失意宦官投靠太子易主求荣打开了方便之门。
  宦官要得意,就需要笼络、控制住皇帝。但是要控制皇帝的所作所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此,宦官们心里是有准备的,讨皇帝喜欢,一般只能被动地接受皇帝的封赏。如果让皇帝喜自己所喜欢的,使皇帝的发号施令完全掌握在自己所控制的范围之内,那就必须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出击、主动索取,才能达到目的。为此,宦官们不得不在帝位接班人身上下功夫。他们选择的对象或是年幼无知者,或是优柔寡断、懦弱老实之人,只有把这样的人推上皇位,他们才可能真正实现变被动为主动,所选之人登位后,他们凭借拥立新皇继位的莫大功劳,便可高高在上,操纵包括皇帝处理朝廷大事在内的一切了。这样,自己的意志就可以通过皇帝的诏令,名正言顺地实现。这种做法在各个朝代的宦官中都能见到。
  皇帝与宦官本来一主一仆。皇帝为了放手享乐,用宦官为奴;宦官为了飞黄腾达,靠衔枚讨好皇帝换得宠信,这是主奴关系自然之势。宦官作为奴才,有被阉割的生理缺陷带来的心理压力,造成宦官性格扭曲,心理失衡。他们一般都有强烈的自卑感,这种自卑感常常使他们卑躬屈膝,自然有一副奴才相。
  宦官们控制皇帝所为,招数可谓多矣。得势之时,他们敢于藐视皇帝;失势或危难之时,他们又常常欺凌主上,干起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勾当。这是宦官涉政中铤而走险的有效办法。
  宦官们获得皇帝的赏识以后,参与政治,侵吞朝臣之权,常常干些随心所欲的勾当,以求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意志。他们贪赃枉法,为所欲为,想蒙骗皇帝一个人并不难,但是要躲过满朝文武大臣的耳目却并非易事。大臣们总是采用各种方式抵制宦官,回敬其侵权行为,所以宦官参政最地的威胁不是皇帝本人,而是来自文武大臣的监视与揭露。那么在勾结奸佞打击异己的结党营私中运用政治手腕是宦官们的惯用伎俩。
  指鹿为马是宦官们对付大臣的第一招。宦官们一旦获得皇帝的宠信,总是对威胁自己地位的朝臣严加防范,目的是不让他们在皇帝面前说三道四,给自己增加麻烦。弄清谁是朋友谁是敌人是采取行动的先决条件,指鹿为马就是用来试探朝臣,把握大臣对自己的态度,区别知己异己的重要办法。
  宦官们费尽心机讨好皇帝,为的就是借皇帝的宠信作威作福,所以一旦有了皇帝撑腰,宦官们要就胆大起来。他们可以乘一时之兴,对朝臣傲慢无理,肆无忌惮耍尽威风,过尽从奴才到主人的赢头,这就是宦官对付大臣的又一招——狐假虎威。大臣们所害怕的不是宦官,而是宦官身后的皇帝;而聪明的宦官正是看出并利用了这一点。
  宦官参政虽然得势的不在少数,但也不免偶尔碰上若干强劲的大臣对手。在宦官方面,尽管背后有皇帝撑腰,但要置对方于死地也非易事。这时他们往往运用含沙射影之术,攻击政敌,大造舆论,使影响扩大出去,也就达到了舆论杀人的目的。含沙射影在政治上极有作用:如果当事人直言申辩,那么你正中圈套,你费尽口舌也难以把事实澄清;如果当事人默不作声,那就等于认可了对方的指责。总之,含沙射影,制造舆论,远比正面交战更能击败对手。
  对付朝臣的威胁,宦官们本来可以凭借手中的权力或者军队,直截了当地解决问题,但这种排挤打击或者兵戎相见的抗争方式往往要背负奸佞邪恶种种罪名。为了既不失脸面,又可得实际利益,最高超最艺术的办法就是借刀杀人。利用皇帝打击大臣,借皇帝之刀杀掉自己的政敌,既能保持不败之势,又能免遭非议,少点罪名。这是宦官对付大臣的常用一招。
  恶人先告状,先下手为强,先发制人,也是宦官们使用的有效招数。
  历代皇帝坐稳了皇位,除了依功勋名位的高低分封宗室,总还要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封赏皇亲国戚,进行利益均沾的权力再分配。这样就形成了皇帝之下宗室、外戚和大臣三足鼎立的政治格局。宦官们要参与政治,沾点帝王之家的便宜,不仅要对付满朝文武大臣的监视与威胁,而且还要对付来自外戚方面的压力,尤其在幼主登位太后听政之时,外戚地位显得更为重要。外戚势力的膨胀,对宦官参政无疑是一种压抑与抵制。因此,为了权力与利益,宦官与外戚之间不断进行激烈的角逐,对抗中宦官们采取种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可能在政治角逐中占有一席之地。
  外戚与皇帝有着近似于宗室与皇帝的血缘亲情关系,这一点是宦官们所没有的。为了弥补与皇帝关系上血缘亲情成分的缺欠,与外戚势力相抗衡,宦官们常常采取联合皇帝乳母共同对付外戚的办法。
  宫廷中宦官、外戚和大臣三种势力往往成三方互为犄角之势,彼此制约是正常现象。一般说来,靠科举或者军功进入政治核心中的文武大臣既看不起宦官,也反对外戚的干政,这是不争的事实,可按下不说;就宦官和外戚两种势力而言,彼此的斗争和争夺也相当尖锐激烈,宦官整治外戚不仅利用人事关系的缝隙,同时他们也利用体制和政策制度,堂而皇之、名正言顺地打击外戚的发展势头。
  宦官在宫廷之中虽处于奴仆之位,但其看门护院、通风报信之职却使宦官机构成了宫廷的信息中心。文武官员、宗室外戚要朝见皇帝由宦官通报,大臣奏事上本也由宦官承送。不仅如此,皇帝下达诏书也由宦官执行;宦官们借此可以大显威风,有时甚至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篡改诏书或者假传圣旨,也是常有的事。
  

 关于官吏与文官
  
  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说出了为官者对做事的态度。清初就有人说,官员们的十分精神,七分应付上司,三分做事。在专制制造的慌言氛围中,虚报、浮夸、上下欺饰就成为常态了。
  吏不属于国家正式编制。胥吏概念的界定说法不一。官府衙门中掌文案的吏,俗称“书办”。部院衙门的堂吏、门吏、都吏、书吏、典狱之类,都可以称为胥吏。这些人熟悉某一方面或某一部门的办事规则,但难入仕途作正式官员,便以吏为业,世代相传。
  中央机关中,户部书吏最多,多达千人;吏部、兵部次之。工部事情较简,礼部多是礼仪活动,刑部掌司法,事涉法律。故当时有以富、贵、贫、贱、威、武六个字命名六部的说法,户部得“富”字,吏部得“贵”字,礼部得“贫”字,工部得“贱”字,刑部得“威”字,兵部得“武”字。
  户部索贿居各部院衙门之首,书办胥吏最富者首推户部。军费报销必须经过户部。凡是报销,实际上先是户部书吏与地方督抚谈判贿赂数字,双方同意则报销顺利;否则往返长达数年不能报销。户部官员甚至作为堂官的尚书、侍郎也染指分肥。这在官场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国家机构的设置,各级官员的编制,选拔人才的制度,必然造成胥吏专权的局面。既然吏是办事的行政人员,却不在编制之内,必然造成各级政府机构大量编外办事人员,也造成官员当官作老爷的官僚作风。反之,官员不做事,就失去了官员本身的意义,产生了异化,似乎官与事无涉,做事反而不象官的样子。清末的官员很多是做官不做事,胥吏是做事不做官。
  科举制度培养选拔官员,只是皇家规定的四书五经,与当官的业务没有关系。当官以后,必须从头学习管理行政的知识。在具体的业务上,状元、进士实际是启蒙的儿童,就不得不依靠这一帮业务熟悉的胥吏了。胥吏称官员为老爷,官员称胥吏为先生,实际上官员是学生。官员与胥吏对话,胥吏站立不跪,官员虽然愤怒,也不敢在脸上摆出来。
  官员们忙于钻营奔走,很少有人去钻研业务,不得不听命于书吏,形成了比官员队伍庞大的书吏队伍,造成书吏专政的局面。(现代则表现为官员多是外行,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非常普遍。)
  八国联军入都,官员逃亡的很多,胥吏则很少逃亡。所以书吏专政的局面,至高无上的皇权、政声显赫的大官都只能望洋兴叹,无可奈何。
  县官,传统称之为父母官。而《汉书》中说:“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皇帝把国家看作一家一姓的私产,祖孙父子,世代相传,这就是家天下。家长制放大到皇帝这个层次,皇帝就是国家最大的最高的家长。
  从皇帝到官员都是家长  腔调,他们是一级一级的家长。家庭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组织,熔铸了人们时候的依靠,把仁慈和威严和谐起来。皇权学说的理论家摸透了社会的脉搏,给皇权穿戴上家庭的衣冠,使家与国统一和谐,宗法血缘与皇权专制融和得天衣无缝,社会生活完全伦理化了。
  清朝及一切宗法专制社会中,亲疏贵贱的等级与血缘辈分相对应,确定了每一个人的身份、名分,突出了人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伦理关系压抑人作为个体存在的独立人格,进而取消、排除了建立在独立人格基础上的独立权利。与权利对应的义务由于强调地位低下者对尊贵者的绝对服从而被夸大了,产生了义务本位或者叫做片面义务制。这就排除了所有个人权利的合法性,把双向对应的权利与义务割裂开来,用伦理来割裂,使得割裂合情合理合法。人们所看到的无所不在、至高无上的皇权,就是这样从无所不至的义务中提取的。集中了全国每个人的权利在自己手中,他们才显得权力无边,能够生杀掠夺,尽享荣华富贵。
  
  在晚清,流行着一首《一剪梅》,刻画了官僚们做官的手段、态度和心理:
  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要丰;莫谈时事逞英雄,一味圆通,
  一味谦恭。大臣经济要从容,莫显奇功,莫说精忠;万般人事在从容,议也勿庸,驳也勿庸。
  八方无事年岁丰,国运方隆,官运方通;大家赞襄要和衷,好也弥缝,
  歹也弥缝。无灾无难到三公,妻受荣封,子荫郎中;流芳后世更无穷,不溢文忠,便溢文公。
  
  袁世凯的父亲在给他的信中说:“官场如戏场。”就是说做官如演戏。
  官场又如战场。你争我夺,世代相传,形成了职业化官僚们的职业心态、职业习惯、职业性格、职业手段。在争夺中实现自己的价值。既要出击,又要防范。为了安全,除了各自为战外,还要拉帮结派,使得官场战争规模和残酷不断升级。
  中国历代的党争,史不绝书的汉朝党锢之祸、唐的牛李党争、明的东林党,都是集团军交战的大场面,大规模的战争、战役。从另一角度看,坐在权力宝塔尖上的皇帝常常充当了最高仲裁人的角色,他操纵着双方,平衡着胜利者胜利的程度和失败者失败的水平。
  官风劲吹,而且温和适度。官职已经在清末名利化、雇佣化、职业化了。高度集权,官员们层层向上负责,已经很少向社会向老百姓负责,官职带来的比规定多得多的名利。朝廷命官,表明它是皇权的延伸和代表,更具备神圣性,笼罩上诱人的光环。官员在官场上的处世,圆通权变,游刃有余,左右逢源,不再遵循“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入”“出”世之道,终身为官,死而后已了。
  
  
  文官集体缺乏应有的和衷共济,反而集中了无数的利害冲突,形成了一个带有爆炸性的团体。多少年来,文官已经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力量,强迫坐在宝座上的皇帝在处理政务时摈弃他个人的意志。皇帝没有办法抵御这种力量,因为他的权威产生于百官的俯伏跪拜之中,他实际上所能控制的则至为微薄。名义上他是天子,实际上他受制于廷臣。
  要消除文官中不愿意公开的私欲是不可能的。因为整个社会都认为做官是一种发财机会;一个人得中进士,立即有人前来出谋划策:如何买田放债、如何影响诉讼、如何利用权势作额外收入的资本等等。
  地方官综揽民政和财政,致富的机会很多。至于官员本身,向这种社会风气投降的程度则各有不同。大多数觉得在似合法又似非法之间取得一部分额外的收入,补助官俸的不足,以保持他们士大夫阶级的生活水准,与情操无关。另有相当数量的官员则声名狼藉;再有一部分极端人物则清高自负,如海瑞。
  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也使他们结成小集团。出身于一省一县,是为“乡谊”;同时考中举人或者进士的是为“年谊”;同年的举人或者进士就象学校里的同班一样,在原则上有彼此照顾的义务,他们的考官则不消说是终身的恩师;婚姻关系,包括男女双方的远近亲属,是为“姻谊”。这多种的“谊”,是形成文官派系的一个主要原因,各派系的主要人物,即后台老板就有提拔新进的义务;私人的困难可以协助解决,错误也可以掩饰。被提拔的和被帮助的当然会对后台老板效忠卖力。
  文官名义上任职于更部院寺,各有其官方的组织,但是背后又有他们私人派系。
  从客观条件看,引用私人是无法避免的。以我国幅员之大,交通通信又极落后,任何有能力的内阁也不能对各种地方官有周密的了解和实际的控制。
  一个县官无法长期与成百上千以拖拉方式拒不纳粮的户主抗衡。旧税未清是新税之累,所以官方只好用种种名义把未收的部分减免,其后果就等于鼓励拖欠而拒不纳粮。
  明朝张居正时期,采取乡绅“间接管理”的形式,这种“间接管理”虽然行政效率极低,实际上却为事势力所需,它在成千上万农民之间解决了官方鞭长莫及的难题。
  张居正的措施,彻底地暴露了明朝中央集权过度的不良后果。在下层行政单位间许多实际问题尚未解决以前,行政效率的增进必然是缓慢的、有限度的。强求效率增高,超过这种限度,只会造成行政系统的内部不安,整个文官集团会因为压力过高而分裂;而纠纷一起,实际问题又会上升为道德问题。
  在张居正执政的时代,在名义上说,文官还是人民的公仆,实际上则已经包罗了本朝的出色人物,成为权力的源泉,也是帝国的实际主人。
  为什么张居正令人痛恨?原因在于他把所有的文官摆在他个人的严格监视之下,并且凭个人的标准加以升迁或者罢黜,因此严重地威胁了文官的安全感。这些官员之间关系复杂,各有他们的后台老板以及提拔的后进。他们又无一不有千丝万缕的家族和社会关系,因此得罪一个人,就得罪了一批人。
  政府不用技术和经济的力量扶持民众,而单纯依靠政治上的压力和道德上的宣传,只能是事与愿违。想用一时的政治力量去解决这些财政和经济政策上的问题,无疑是舍本逐末,其结果必然是事与愿违。
  剥削是一种社会现象,绵延数千年,代代相传,在当时则是文官集团家庭经济的基础。官僚家庭用做官的收入放债买田,为构成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富家的没落和贫家的兴起,其间的盛衰乃是常见的现象。但这种个别成员之间的转变无碍于整个阶级的面貌,社会依然稳定地保持着剥削和被剥削这两个集团。
  司法从属于行政,则政府的统治得以保持一元化而使文官集团的思想行动趋于统一。
  
  明朝从一开始就有重文轻武的倾向。经过一百年,文官集团进入了成熟阶段,他们的社会地位上升到历史上的最高点;换句话说,也就是武官的社会地位下降到了历史上的最低点。这种畸形的出现,原因在于明朝的政治组织为一元化,一元化的思想基础则是两千年来的孔孟之道。如果让军队保持独立的、严格的组织,和文官分庭抗礼,这一元化的统治就不可能如所预期的成长、发展,以至于登峰造极。这种制度既经固定,将领们即使出生入死,其社会影响未必抵得上一篇精彩的大块文章。
  概括起来说,武将领兵作战和文官集团的施政原则在根本上是不能相容的。当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不能平衡,冲突激化,以政治手段调剂无效时,通常会导致战争。但是帝国的文官,则一贯以保持各方面的平衡作为施政的前提,如果事情弄到动用武力,对他们了事就是失败的象征。他们具有一种牢不可破的观念,即上自国家,下至个人,不能把力量作为权威。
  在一般情况下,武将把自己和部下的生命视为赌博中的筹码,必要的时候可以孤注一掷;而大多数文官则以中庸之道为处世的原则。
  
  
  “流放”是一种仅次于死刑的法律惩治,也称为“流刑”。而“贬谪”虽然也可称为“刑”,但其实是一种政治惩罚,是将官员贬职到京师以外的边远地区。“贬谪”在中国历史上,由来以久,直到今天,仍然是对官员惩罚的一种重要手段。不过在不同的朝代,使用的程度、范围有所不同。
  “贬谪”,作为对官员的一种惩罚无可厚非。对于那些犯有过失,或者能力低下,不宜留在权力核心的官员,将其调离,下放基层,未尝不是一种可取的措施。问题在于,事情既然涉及的是官场,首先就有一个政治是与非、道德正与邪,其次是手段对与错,动机善与恶,程度重与轻的问题。从历史上的贬谪事件来看,其中大量的贬谪,其缘由或由于对君主过失的谏阻,对邪恶的揭露,对暴政、误政的纠正、改革,对正义、正直的支援;但他们失败了。
  在专制制度之下,最高掌权者个人的品德、作为,决定着整个政治生态的清浊。一个好的最高掌权者,即封建史家所说的“明君”,可以使一段时期的政治生态变得比较洁净;而一个凶残的、邪恶的、平庸的最高掌权者,必然使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态变得毒气弥漫,污浊不堪。而这,也影响着所有政治人物的性格及命运。
  “贬谪”,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是多么平常,多么司空见惯。可是,在当时,却是一件天大的祸事,对于充满世态炎凉的中国官场、中国社会来说,那些遭祸的人,冤假错案也好,罪有应得也好,立刻从人生的高峰跌入社会底层。在一个以权威的是非为是非的社会,谁来分辨你的对错,谁敢议论你的曲直?掌权者的目的达到了,他们可以任意地指点江山,没人敢再去同他们抗争;小人们可以快意恩仇了,他们由于没有了伟大而变得神气起来;我们民族的多少精英,就在这种黑暗下被扼杀了。
  最高掌权者的不明、不智、昏庸、残暴;同僚的排斥异己、打击陷害、落井下石,这是造成古往今来任何不当的、错误贬谪的两大主要因素,而其中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前者。
  同僚间的倾陷,根据权力排他律,是事在必然,即使在所谓的明君圣主的治下,这种现象也在所难免。如果逢上昏君、暴君,这种倾陷则是助纣为虐,火上加油。中国的官僚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本领,就是揣摩,他们能够从最高掌权者的只言片语中揣摩出最高掌权者的意志心态及喜怒好恶,并根据与自己的利害关系,来判断谁该贬斥,贬斥到什么程度。

关于官场秘诀


  升官是为了提高待遇。职务级别上去了,政治的、精神的、物质的种种待遇一应水涨船高。但是,中国官员的待遇如果仅仅按照政府规定恐怕也未必有人看得上。真正具有诱惑力的,恐怕是职务背后那些有形无形的、若明若暗的各种利益。  
     做官到底有没有秘诀?好象是有的。天下有道时,一个人有才干,干得好,为民兴利,就能升官,没有什么秘诀可言。天下无道时,光干就不行了,有“秘诀”就有了捷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对此有精彩的描述:
  第一个秘诀是巴结。并且不怕难为情。人家巴结不到的,你巴结得到,人家做不出的,你做得出。你千万要记着“不怕难为情”五个字的秘诀,做官是一定得法的;如果心中存了“难为情”三个字,那是不但不能做官,连官场的气味也难闻着了。
  按说,中国人是最讲面子的,官员更是如此。有面子的事情很多,升官就是其一,而且是很大的面子,官大面子就大,面子大就有人羡慕,就有人敢来“不怕难为情”。
  
  林同济在《文化形态史观》一书中,对官场秘诀也有不少描述:
  “投桃、报李、拍马、捧场,此手腕也;标榜、拉拢、结拜、连襟,亦手腕也;排挤、造谣、掠功、嫁祸,又手腕也。如何模棱、如何对付、如何吹牛、如何装病,形形色色,无往而非手腕也。一切皆手腕,也就是一切皆作态,一切皆做假,便做官矣。打官话,说假也。做官样文章,写假也。官场的道德,假道德也。官场的事务,假公济私的勾当也。”
  一是多磕头,少说话。 
    曹振镛是乾隆、嘉庆、道光三朝元老。晚年,他的门生请教官场之术,他说:“无他,但多磕头少说话耳。” 曹振镛型的官僚的形成,是官场千年风波冲刷激荡磨砺的结果。
  据报道:1995年春节,原广西钦洲市委书记褚之田到成克杰家里拜年,一进门见到成克杰,便扑通一声双膝跪下,行跪拜大礼。他真正跪拜的不是成克杰的肉身,而是他所代表的权位。因为大凡买官之人,总要做“市场分析”的,而且会发现卖官粥爵多半是“卖方市场”,仅仅从送礼的数量上与他人竞争肯定会有许多不易,必须另有一套,送钱外加送尊严。
  二是圆滑避趋之术。
     官场常常是不平静的,同僚之间勾心斗角,上司喜怒无常,政敌互相倾诈,政局变幻莫测,都是官场上常见的现象。因此久历官场的人便揣摩出了圆滑模棱、以时趋避的做官诀窍。靠此就可以八面玲珑、左右逢源,谁也不得罪,顺利地做官升官。官场上的普遍观念是:圆滑是明智,刚正是狂愚。
  三是唯上是从。
     在官场上,上司对下属的升迁安危起着极大的作用;上司喜欢的下级,就可能升迁得快;厌恶的下级则可能官位不保。为了让上司喜欢自己,做下级的大都掌握了一条诀窍:唯上是从。有不同的看法也不说,唯唯称是就行了。
  清代官场上还流行着一条官诀:“得罪小民,得罪朝廷,不得罪上司和乡绅。”这也属于唯上是从一类。得罪小民,小民不敢造反;得罪朝廷,天高皇帝远。得罪了上司就不一样了,上司会处处整你。
  四是逢迎巴结,不怕难为情。对上司逢迎巴结,并且不怕难为情,是谋官、做官的重要诀窍。人家巴结不到的,你巴结得到;人家做不出的,你做得出;千万要记着“不怕难为情”五个字。如果心中存了“难为情”三个字,那是不但不能做官,连官场的气味也闻不得的了。
  五是笑骂由人,好歹我自为之。谋官只有不怕难为情才能谋到,做庸官、黑官要想做得心安理得,也要不怕难为情。
  
  在清朝,人们都要下跪。当下跪成为一种流行时尚时,它就成为一门学问,如果把其中很多的心理体验与感悟总结出来,是很有指导性的。下跪的时机、姿势、形态、时间这些元素就会有很多规范性的东西标例出来,成为后人下跪的理论。
  其中的集大成者,应该是张之洞。天下似乎没有比他更聪明的人。他总结的为官之道只有六个字,却把深奥的当官秘诀说得很朴素,谁只要依了这六个字,就可能玩转一个官场。这六个字就是:多磕头,少说话。磕头就要下跪,磕头就不好狡辩。他不说下跪,而说磕头,这就回避了“男儿膝下有黄金”这一问题。
  当了官就不愁没有黄金,所以男儿膝下有官位比男儿膝下有黄金来得实在,也更接近于事物的本质。(《经典杂文》05.9)
  
  《三国演义》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孙策在临终时对孙权说:“内事不决问张昭,外事不决问周瑜。”但奇怪的是,孙权并没有让张昭当丞相,而是让比张昭资历浅的顾雍当了丞相,而且达十九年,他最大的优点是沉默寡言。
  张昭做不成丞相的原因之一是胸无城府、口无遮拦。一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哪怕是不成熟的意见也急于发表,本意是想供主子决策时参考,然而言多必失。
  张昭做不成丞相的原因之二是对上不恭、不善逢迎。而顾雍则能处处注意维护主子的形象和尊严。这样识趣省事的部下,做领导的谁不喜欢。
  张昭做不成丞相的原因之三是为人矜持、过于清高,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
  
  仕途险恶,宦海风涛是清代官场中人,特别是久历官场、遭遇过坎坷的官吏们经常感叹的。有些官员虽然坐着八抬大轿,官派十足,但实际上提心吊胆,因为他们知道,别看今天是高官厚禄,明天就可能锒铛入狱。
  仕途险恶突出表现在官场倾轧上,官场倾轧往往是残酷无情的,甚至必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
  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情势利在官场上表现得极为突出:
  一是对权势大者逢迎巴结,对无权少权者冷落不睬。
  二是与权势人物攀上关系后身价倍增,从而格外受到尊敬。
  三是同一个人,官势显赫时,人们溜须拍马;失掉权势后,人们则眼睛朝天,甚至加以凄凌。
  四是权势者失掉权势便身价一落千丈,如果死了,就更一文不值。
  在封建社会中,同乡关系是除了亲属、裙带关系以外最亲近的关系。同乡之间有一种“亲不亲,故乡人”的友情,即所谓“乡谊”。乡谊渗透在清代官场中,在官场上的作用非常重要,是官场中人互相拉拢,很系为党援的重要纽带。
  拜干亲是清代官场中拉拢关系、攀附权贵的重要方法之一。以此法建立的关系,较之拜同乡、拜把子、拜门建立的关系更为密切和牢固。但建立这种关系要具备一定条件:或有捷径可走,如结亲双方原来就有较密切的关系;或是下一番功夫钻营,如请中间人代为说项,给要拜的权贵送厚礼,甚至不惜让妻妾侍奉权贵。
  清代官场中甚为流行拜把子的交结方式,也是依附攀援、拉拢关系的重要手段。拜把子虽然自称是“友情深厚”,但实际上是“以势相结”,“是势利上的讲究”。虽然彼此称兄道弟,但常常是互相利用,而决非真正的朋友。
  清代官场中盛行的“拜门子”也是官场陋习,以求仕途通达。拜门时所拜的“老师”,并不是教学意义上的真正的老师,而只是建立师生的名义。拜门之前,双方可以并不相识;对于被拜为老师者的辈份、年龄、品行、学识,自认门生者也并不计较,只要有权有势就行。拜门以后,门生就可以向人炫耀自己是某某权贵要人的弟子,就可以靠着老师的权势活跃在官场上。
  官场上一方面有人通过拜门来攀附权贵人物,另一方面,权贵人物也希望和欢迎有人来拜门。其原因,一是想通过网罗门生扩大自己的势力;二是有些官僚不是科举出身,因而特别好“师”名,想通过收门生来过过“为人师表”的瘾。
  清代司法,积弊重重。官员是执法官,官员的徇私枉法是造成清朝司法黑暗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封建社会,要想打赢官司,通关节是常常必不可少的。罪犯要想逍遥法外就必须通关节,受害者想胜诉也要通关节。
  
  贪官张二江的《下级学》一书中就有:在上级面前要装糊涂、装孙子的“高见”。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官场的“潜规则”——升官不是看谁有德才,而是看谁擅长“装糊涂”“装孙子”。
  在官场上混,你一定要有很好的“装功”——该装正经的时候装正经,该装孙子的时候装孙子,该装傻子的时候就装傻子。比如领导找你谈话,他说的明明是套话,你也要装出心悦诚服、有所领悟的样子,如果你不会装,流露出了不以为然的态度,那你就不会有好果子吃。
  
  在封建官场上,冲锋陷阵,建功立业不是最难的事情,最难的是那些在战场上能够冲锋陷阵的将军,在治理国家上建功立业的人如何自保。这些人往往在各自的领域里有过人的本领,有突出的才华,但一旦进入到朝廷的勾心斗角,他们往往显得无能为力。这些人在对敌斗争中是胜利者,而在权力斗争中则是失败者。
  所谓的功高震主、权大压主、才大欺主是为人臣的“三大忌”,而在这“三大忌”中,第一忌就是权大压主,而权大压主又不是凭空而来的;往往是由功高震主而来的。因此,皇帝最怕的就是功高。如果你的功劳高到皇帝都觉得无法赏赐了,你就要注意了,一般的情况是给你找个谋反的罪名将你杀了。
  中国人做事情一般来讲是不太彻底的,在封建官场上多信奉“功成身退”;在战场上讲究“穷寇勿追”;在商场上往往喜欢“见好就收”。可谓深得中庸之道。
  “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是一句千古不变的名言。一个人如果在家里打爹骂娘,难道可以奢望他到社会以后可以忠于国家和人民吗?
  封建社会的官场是个错综复杂的地方,下级官员的乌纱帽掌握在上级手里,如何与上级相处,讨上级欢心成了封建官员的尽心之事。当讨不了上级欢心时,索性放手一搏,有时反而可以收到意外的效果。
  以裙带关系赢得权力、巩固权力自古有之。中国早就存在着“和亲”的传统。“和亲”既可以通过姻亲关系来建立血缘关系,又可以增加感情的联络;其实,还有一种物质上的抵押关系。在很多情况下,“和亲”是制造“人质”的一种最为奇妙的方法,有了这种通过血缘遗传关系而制造出的特殊“人质”,国际关系、民族关系以及君臣关系多少会有些改变。
  传统中国人维护权力、巩固权力的办法实在是太多了,太丰富了。在这些办法的背后,隐藏着传统观念的这样一个侧面:权力和地位高于生命、高于一切。
  在中国传统官场上,谦让往往是一条重要的制胜之道。但谦让不是逃避,而是以退为进,以柔克刚,从本质上讲,它还是一种策略。如果运用得高明,就会使人察觉不到是在使用策略,而会使人感觉到一种高尚的道德境界,往往会取得更大的成效。
  
  司马迁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书生。因为他“不以成败论英雄”。在《史记》中,刘邦虽然成功了,但还是流氓;项羽虽然失败了,仍不失为盖世英雄。这与“以成败论英雄”的政治意识形态截然相反。
  到了近代,有“阴谋”和“阳谋”之分,同样是“谋”,所以能分出“阴阳”,是因为“阳谋”所谋之事是正义的,“阴谋”所谋之事是非正义的;“阳谋”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的,“阴谋”则是在见不得人的阴暗角落里进行的。
  “阴谋”和“阳谋”在书生看来是泾渭分明的,但对于政治家而言,只要目的达到,手段并不重要。在一定意义上,也确实如此。“阳谋”失败了,便成了“阴谋”;“阴谋”成功了,便成了“阳谋”。
  “不以成败论英雄”是道德史观,道德史观提供给我们的是一种具有不竭的文化动力的理想,但现实中的政治,讲究的是当下的成功;也就是说,只要掌握了权力,稳固了权力,并且做出一定的成绩,你就成功了无论你当初用的什么手段,都是无关紧要的。因此,从文化上讲,不以成败论英雄;从政治上讲,往往是以成败论英雄。
  权是什么?在封建专制社会,权是财富,是尊严,是欲望的满足,是为所欲为,是一切。因而,在纵中国历史之后,“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应该改成“人为权死,鸟为食亡”。老百姓因为很难得权,就把财富当作人生的目的了,其实,有财并不一定能有权,有权则可以有财。所以,“人为权死”才是最贴切的。怎样抓权、怎样保权,一直是中国帝王的永久课题。
  权者,把柄也。有了把柄固然有操纵之便利,但要被操纵者顺从,就要为他人着想。
  五代时期的宦官冯道是个官场不倒翁。他用一生的实践向人们宣告官场不倒的秘密:良心丧尽+善于投机。
  从理论上讲,强权并不等于真理,但确实有的时候强权和真理并不是十分容易分清楚的。
  由于秦始皇消灭思想、消灭文化,其结果是使社会失去了正确的导向,导致了惨无人道的统治。这样,农民大起义就不可避免了。
  中国古代出现了这样的奇异现象,真正的仁德才智之士做不了开国皇帝,开国皇帝往往属于这样两种人:一是流氓,一是豪强,因为流氓无顾忌,豪强有势力。
  
  东方智慧的标准是计谋权术,西方智慧的标准是发明创造。所以,中国人心目中的智慧人物往往是诸葛亮等权术家、城府家、世故家和识时务者;而西方人心目中的智慧人物则是理论家、思想家、发明家和创造家。人家与物斗其乐无穷,我们是与人斗其乐无穷。
  封建时代的集体主义说到底是一个更大的个人主义或者团体主义。它的主人是皇帝、官僚,他们以自我的个人主义来控制全国的集体主义。全国一盘棋,奴下皆棋子,任何一个长官,对待自己的下属无不是按照自我个人主义的意愿整治处理棋盘上的棋子,以便维护自己的集体主义。
  
  从政为官者,其职能是夺取政权后,千方百计地巩固政权,维护本阶级的利益。政界习惯于紧跟照办,政治运动一个接着一个,运动一来,各级领导必须表态,不得有半点犹豫;这是对各级官员的起码要求。
  在官场的台阶上,有谁把向下滑行当做人生的成就?
  在中国的官场上,官员的兴衰与主要领导人的个人能力、个人魅力、个人道德关系甚大。
  
  官场就象牌场,四个人朝那里一坐,基本上只能由级别最高的一个人赢牌。官场变成了牌场,牌场的游戏规则就让位给了官场的游戏规则,同时也掩护着官场的游戏规则。而被牌场掩护着的“官场规则”,“杀”起人来,也就更加隐蔽、更加残酷。
  牌桌上有一个规律,只要领导在场,部下的牌技绝对不可能比领导好,因此牌局上总是领导胡牌。
  牌场其实就是官场这打麻将跟做官完全是一回事。你的上家就是你的上级,你必须对他摸得准,挖空心思奉承他,讨好他,巴结他,能力跟他搞好关系,将他侍侯得舒服了,他就会把好张子放给你,给你和牌的机会;你的下家就是你的下级,你必须对他握得住,给他点小甜头,又不能让他翘尾巴,该看紧的时候要看紧点,尽量限制他,控制他,处处留一手,关键的张子坚决不能放给他,叫他和不了牌;你的对家是你的平级,更是你的对手,你必须摆得平,千万不能掉以轻心,他吃什么张,放什么张,你得看清楚,想方设法摸清楚他的底细,弄明白他的意图,时刻提防,多方设阻,拿出一切能够拿出的手段来制止他和牌。
  “搓麻将”是老百姓对大规模调整、安排干部的俗称。干部们既是搓麻将的人,又是被搓的麻将,因为你在搓你的下级,你的上级也在搓你。而麻将呢,又张张都是变幻莫测的.
  
  何祚庥院士说:当官的就不能够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办,要按照你管的那个范围的原则来办,不能讲个性发展。
  
  拍马屁本身就是一种并非人人都能掌握的艺术,多少人拍在马腿上,赔了夫人又折兵。能把马屁拍得炉火纯青,绝对是人杰。
        
  官场是个哈哈镜,谁进到里面都要走形。在专制下的官场,不仅心灵要扭曲,外形都要扭曲。官场是个绞肉机,什么原则、感情、什么尊严、人格,统统要被绞碎。
  政治的高压是一个重要因素,没有政治的高压,谁肯轻易丢失尊严?政治的高压让人心灵扭曲,无法做一个正常意义上的人。人为了保护自己,有时不得不给自己涂点保护色。在高压下,人们难免违心地表态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
  
  人们常说“忠孝不能两全”。实际上“忠”和“孝”并不是根本对立的两个概念,甚至可以说是一回事。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忠”的实质就是对国家和皇帝的“孝”。忠孝不能两全的情况下,提倡忠于国家和皇帝,是舍“小孝”而取“大孝”,归根结底还是“孝”。“忠”和“孝”本来都不是坏品德,坏就坏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所谓“愚孝”和“愚忠”。总之是要绝对服从——居家不服从是“逆子”,在朝不服从是“叛臣”。中国历史上的“叛臣逆子”数不胜数,原因多半是传统观念里缺少了两个字“平等”。
  
  据《了望新闻周刊》06.1.30和《南风窗》06.2报道:
  仇和,中国最富有争议的官员。他从江苏省沭阳县县委书记到宿迁市市委书记,再到江苏省副省长。他在沭阳县和宿迁市推行的一系列改革,在全国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仇和,具备新时期中国优秀地方官员的基本素质,他忠诚于执政党和人民的事业,对群众富有感情,熟谙官场规则,在官场交往中游刃有余,能力全面、视野开阔、思路清晰、作风干练。但他又与众不同,这突出地表现在他锐意改革的进取心。
  民知才有民主。在仇和看来,解决中国官的问题要做民的文章;解决中国政治的问题要做经济的文章;解决中国官场的问题要做市场的文章。而勤廉公示、公推公选和公推直选都是一个阶段性的探索。
  在当前中国的地方官员中,锐意进取的不少,但不畏艰难、能妥善化解干扰的相对不多;推行改革的不少,但有自觉意识和成套理论支撑的相对不多;愿意支持推动改革的不少,但能强力推行的相对不多;蛮横实践改革措施的不少,但能卓有成效、经得起群众见证的相对不多。
  
  

关于官场权术
  
  权术与政治斗争
  政治权术,即政治斗争中带有诡诈特点的权变手段。所谓“权术”,依其字面上的原意,本无褒贬。“权”指的是古代衡器,又指称量行为。权的特点是根据不同的重量随时移动称锤以保持平衡,即所谓“权,然后知轻重。”引申为审时度势、因事制宜。因此,权术的本意无非是指一种灵活应用的手段而已。它的主要用武之地,是在政治斗争的场合。由于在中国古代的政治舞台上,权术总是同君主驭臣、臣属弄君、官僚相互攻讦等丑恶的政治行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所以人们也逐渐赋予权术以特定的含义。通常所说的政治权术,往往即等同于历代统治者为争权夺利而玩弄的阴谋诡计和政治“手腕”。
  权术作为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在运用范围、使用对象以及具体内容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在考察政治权术的历史及其本质的时候,必须要做具体的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中国历史上所谓的“权术”实际上是一个含义比较宽泛的概念。大致而言,可以包括这样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权术是指统治者为欺骗愚弄人民大众而采取的诡诈的统治策略和手段。
  权术,本质上是一种政治斗争的手段。政治斗争所需要解决的首先是由何者掌握国家机器的问题。权术正是适应这个基本意义上的政治斗争的需要而产生出来的。为了在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中争取主动,斗争的各方都会努力寻求各种有效的斗争手段,其中当然包括灵活多变或者狡猾诡计的手段。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为了实现和巩固对国家机器的把持,必然千方百计地使用各种针对人民大众的虚伪诡计的手段。
  第二种情况是,权术是指统治集团内部政治斗争的权谋和手段。
  历代统治集团内部总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利益冲突。不同利益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斗争因而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局面。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权术,就是适应统治集团内部政治斗争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权术实际上始终以统治集团内部的各种关系作为自己的主要活动舞台。
  第三种情况是,权术是指一般意义上的领导艺术,调节人际关系的方法技巧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的外交手段。这些内容往往是人们政治斗争和生活实践的经验积累与总结。
  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权术,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在本质属性,权术表现出一种工具性的特点。权术是为政治斗争服务的,是实现一定对象的经济利益和政治目的的工具。作为工具或者手段本身,似乎很难对其单独作出本质判断和道德评价。应当看到,政治手段与政治目的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把权术手段直接等同于政治目的或者离开政治目的考察权术手段都是不正确的。险恶的目的需要借助卑劣的手段,手段的卑劣则往往表明目的的险恶。古代中国历代王朝,实行的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统治者的利益与人民大众的利益处于相对立的状态。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除了依靠军队、法律等国家机器之外,还不得不玩弄阴谋诡计,不惜采用一切卑劣的手段。
  在表现形式方面,权术具有隐晦性的特点。政治权术不同于其他一般意义上的手段。它更多的是采用隐蔽的、间接的、灵活的、诡诈的方法来为实现政治目的服务。
  在形成过程方面,权术具有经验性的特点。权术不是由圣人贤哲凭空杜撰而来,而是政治活动经验的产物。在长期政治斗争实践过程中,不同的政治集团和不同的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体味揣摩、提炼总结、归纳升华,逐渐形成了一些熟练的习惯手段。历史上政权的兴亡盛衰、仕途的升降沉浮、斗争的成败得失,也为后世提供了借鉴。权术在经验中产生,又在经验中发展,一步步的由简单到复杂,越来越成熟圆滑,越来越灵活诡诈。
  在具体种类方面,权术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在古代中国,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以及国际关系、君臣关系、官际关系、民族关系和地区关系等各种政治关系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整个政治斗争的舞台千姿百态,丰富多彩。为了适应不同的政治斗争的需要,名目繁多、花样别致的种种权术手段便应运而生。权术的随机性很强,变化多端,神出鬼没,没有一定的规律,常常在为人处世之时、临危制变之际,一种新的权术手段随之诞生。
  在实际运用方面,权术具有有效性的特点。权术身披神奇的外衣,在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中,往往较一般手段更容易奏效。权术的威力主要来自它的隐秘性。隐秘的权术常常出乎人们的习惯逻辑思维方式和常态心理之外,每每使人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正因为政治权术具有有效性的特点,所以它在政治斗争中得到广泛的运用。
  权术争斗的目标。权术只是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是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目的服务的。权术手段要达到的政治目的,其实十分明确,一切政治权术的运用,都是为了争夺和巩固政治权力。政治权力,就是各种权术争斗的直接目标。
  政治权力是政治的核心,是实现一定对象的物质利益的根本保证。在政治权力的争夺中,政治权力本身并不是终极目标。争夺者之所以极力追逐政治权力,则是因为政治权力可以成为他们满足自身某种利益和需要的手段。就各个群体而言,通过掌握国家权力,就可以使本群体的经济利益的实现得到充分的保证;就个人而言,通过谋求一定的政治权力,便可以由此得到相应的物质利益以及其他方面的特权地位。政治权力的真正价值,就在于它是人们获取其他价值的最有效的工具。所以,在内在的本质的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争夺者的目光总是首先集中在政治权力上。权力之争无疑成为政治活动的焦点。
  政治权力具有强烈的诱惑力量。为了满足权力欲望,统治集团内部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激烈的争夺。有争夺就会产生争夺的手段,从中国古代的实际情况看,获得政治权力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靠法律制度;二是依靠暴力手段;三是依靠血缘关系;四是依靠金钱财富;五是依靠权术手段。
  上述法律制度、暴力手段、血缘关系、金钱消费等途径,在谋取政治权力的过程中均有一定的局限性。隐秘的权术则以其独特的效力,在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争夺战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实际上,权术成为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条件下获得政治权力的一种主要途径。
  权术争斗的目标,不仅在于谋求新的政治权力,而且也在于促使既得的政治权力能够得到巩固和有效行使。基于这种巩固政治权力比夺取政治权力更为艰难的认识,统治者们必然要千方百计地运用一切手段来巩固已经取得的权力地位。对于统治者来说,巩固权力与夺取权力同样离不开隐秘的权术手段。他们需要利用权术手段、血腥镇压与欺骗愚弄的软硬两手交替使用,消除被统治民众的反抗,维护既定政权的长治久安;他们需要利用权术手段,防范来自统治集团内部的争夺,排除各种现实和潜在的威胁,保证手中的权力不受到削弱或者丧失;他们需要利用权术手段,驾驭各种分散的权力,控制权力分化组合的过程,维护政治权力的高度集中统一和有效行使。
  无形的政治权力,总要外化为有形的相应权位。
  所谓政治权术,既是一种具有工具性、隐晦性、经验性、多样性、有效性的政治斗争手段。政治权术作为一种手段,始终是为夺取权力、巩固权力和有效行使权力而服务的。任何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和经济利益,都需要借助各种有效的斗争手段。
  权术与政治道德
  社会政治是一个复杂而统一的整体。政治权术不可能作为一种孤立存在的政治现象而游离于整个政治系统之外。政治权术在自身生存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其他各种政治因素的限制和影响。其中尤以政治道德对政治权术的影响最为明显和直接。在中国历史上,传统政治道德的主流始终处在与政治权术相对立的地位。政治权术的命运总是同政治道德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考察历史上的政治权术,就必须探讨政治权术与政治道德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作用。
  政治权术生存发展的制约因素:
  权术的运用,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种政治行为,除了权术的运用主体本身的各种因素之外,主要受到了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
  一是来自法律规范的限制。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是政治行为规范中的基本规范。权术的运用既然是一种政治行为,当然也就无法逃避法律规范的制约。政治手段的选择和运用,总会受到法律规范多方的限制,不可能不受任何限制地随心所欲地发展。
  二是来自道德规范的限制。在中国历史上,政治权术所受到的来自道德规范的制约,似乎比来自法律规范的制约更为深刻和广泛。所谓道德,即一种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政治道德规范,则是指政治生活中调整人们之间政治关系所应该遵循的道德准则。当政治权术作为统治者的一种统治手段时,统治者的政治道德当然会对此采取容忍的态度。一旦政治手段成为人民反抗的工具或者破坏了统治集团内部既定的权力秩序,统治者的政治道德便又会对它们进行谴责。
  中国居于统治地位的道德始终是统治者的道德。统治者总是把自己的政治道德装扮成全社会的政治道德,力图使其成为全社会多数人的政治行为准则。所以,当中国历史上的统治者利用“仁义道德”攻击政治权术的时候,很容易造成广泛的社会影响。道德的力量,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心理信念来维持的。它比法律规范调整政治关系的范围要更完广泛。许多权术手段的运用,也许并没有触犯法律的规定,但却遭到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的广泛谴责和有力抵制。在政治道德压力面前,诡诈的权术不得不有所收敛。
  传统政治道德对权术的排斥。
  古代中国的传统政治道德,就其主流而言,是对政治权术采取排斥态度的。古代中国的传统政治道德规范是在儒家学说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经过长期的政治斗争实践,历代统治者逐步提出了一整套符合自己根本利益的、理想化的政治道德标准,并以此对人民群众及统治集团成员进行道德说教和善额恶褒贬。根据这些道德标准,权术显然处在被排斥的地位。
  玩弄权术者反而对权术痛斥怒骂,这并不奇怪。因为越是搞阴谋诡计的人,越是要装出一副光明正大的模样;越是搞阴谋诡计的人,越是害怕和反对别人搞阴谋诡计。正是出于垄断权术的需要,统治者才不惜将各种污水尽量泼洒在权术身上。权术只能由统治者用来对付别人,一旦别人也企图运用权术来对付统治者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筑起道德的屏障。于是乎,在政治实践中,权术被苟且钻营者们揣摩研究,日趋圆滑成熟;而在道德领域中,权术又被真假道学家们贬斥,恶名臭不可闻。
  政治权术的存在,毕竟是政治斗争的现实需要。无论政治道德如何责难和咒骂,都不可能将权术从政治舞台上彻底消除。相反,随着政治权术的发展,不仅在实际上促使了传统道德的沦丧,而且在一定条件下权术还会从理论上向传统道德提出挑战。
  当遵守信义反而对自己不利的时候,或者原来使自己作出诺言的理由现在不复存在的时候,一位英明的统治者决不能够,也不应当遵守信义。一位君主总是不乏正当的理由为其背信弃义涂脂抹粉,君主必须深知怎样掩饰这种兽性,并且必须做一个伟大的伪装者和假好人。
  政治权术在理论形态上对传统道德提出的挑战,无疑是短暂的、有限的和苍白无力的。权术在政治斗争中的实际存在是根本不可避免的。统治者的统治术的变换,目的是为了使其统治更具有欺骗和迷惑性,这本身就是一种权术手段。在实际运用中,权术无时无刻地对传统道德观念产生着强烈的腐蚀和瓦解作用。
  在政治实践与道德观念的冲突中,权术背负着恶名,伴随着历史走过了几千年的历程。时至今日,在正直善良的人们看来,权术即意味着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口蜜腹剑、背信弃义等丑恶卑劣的勾当。
  政治权术之所以在今天仍然长期被人们普遍鄙视,固然说明了社会制度和社会道德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封建统治者遗留下来的玩弄阴谋诡计的政治现象理所当然地遭到了人民大众的唾弃和谴责。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由于受到中国两千多年传统的封建政治道德观念的影响,今天的人们常常自觉不自觉地沿着传统的思路,习惯地继续对权术进行不加区别的全面口诛笔伐。其实,仅仅从道德的角度并不可能深刻揭示权术的本质。道德的谴责不能取代理论上的战斗,同时,权术毕竟只是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
  就政治斗争而言,权术的运用是不以人们道德观念的褒贬而客观存在的政治现象。手段的运用,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中国古代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实践,为后人留下了极为丰富的值得从正反两方面来研究的遗产。权术横行,促使中国封建官场形成了许多积弊,如结党营私、媚上欺下、妒贤嫉能、内部倾轧、明哲保身等。这些官场积弊,不可能一下子消除干净。因此,研究政治权术对于我们进一步肃清封建专制主义的积弊也具有一定的意义。
  探讨和分析权术产生的历史根源和发展过程、权术手段的不同类别及其不同的运用场合、不同权术手段所要达到的不同政治目的以及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不同作用、权术与政治斗争和政治道德的相互关系、权术所受到的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权术消亡的必要条件等等。

权术发展的历史


  作为政治斗争手段的政治权术,毕竟只是人类社会特定阶段的产物。奴隶时代的争霸斗争的需要促成了政治权术的迅速发展。
  封建时代权术逐渐走向成熟,成熟的标志首先是权术在政治斗争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被人们深刻认识。
  第二个标志就是政治权术的合理性逐渐得到封建统治者的公开认可。为了解除传统政治道德观念对权术的束缚,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理论家担负起论证权术合理性的任务。
  第三个标志是一批专业化的权变之士的出现。
  第四个标志就是权术自身的系统化和完备化。中国古代的各种基本的权术手段,到战国秦汉时期已经发展趋于完备。权术家族的各个成员,在这一时期的政治舞台上均已粉墨登场。以夺取君权为目的的政变之术、为专制君主服务的驭臣之术、欺骗民众的愚民之术、无耻的献媚之术、阴险的韬晦之术、卑劣的谗毁诬陷之术。。。。。。都在战国秦汉时期的历史中留下了各自独特的印迹。尽管后世的政治权术在运用方法和熟练程度上还有新发展,但就古代权术的主要种类而言,大概在战国秦汉时期就已经发展齐全了。
  汉朝以后政治权术的发展发生了新的变化。
  变化之一是:政治权术在政治思想领域显得更加虚伪。
  变化之二是:政治权术的运用场合发生了转移并逐步扩展。
  变化之三是:政治权术与兵家权谋的分野日趋明朗。
  中国古代政治权术在汉朝之后所发生的变化,概括起来说,就是:政治权术在表现形式上趋于“道德化”;在运用范围上趋于“扩大化”;在方式手段上趋于“政治化”。这些变化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政治斗争的一些新的特点,同时也标志着政治权术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权术在历史中磨练成长,同时也留下了自己成长的神秘历史,经过漫长的历程,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形成了一种无形的网络,繁衍派生出了一个庞大的家族。
  关于政变之术
  政变是统治集团内部政治斗争的一种重要手段。政变不同于其他的政治斗争手段,它是由统治集团中的一部分人所发动,以夺取最高统治权为目标,采用非常手段,在较短时间内,以较小的代价,完成政权的更迭。政变的这些基本特点,使其与一般的社会革命、军事暴乱、人民起义等有着明显的区别。
  中国古代的政变主要有几个特点:
  一是,就政变的目标而言,一般表现为直接夺取君位。最高的统治权集中为君权。君主对人民、臣属以及其他成员拥有生杀予夺之权。天下所有财富归君主支配,君主的金口玉言就是法律。君权的争夺就成为皇族成员之间以及统治集团内部不同政治派系之间政治斗争的焦点。
  二是,就政变的参与者而言,一般是统治集团的上层人士。策划和发动政变需要一定的条件,决非一般人或者普通官吏所能为之。主要是皇族成员、天子近臣和朝廷权臣。
  三是,就政变的手段而言,一般具有冒险性和诡秘性的特点。
  四是,就政变的时机而言,一般具有随机性和突发性的特点。
  五是,就政变的后果而言,一般具有“成者为王败者寇”的必然结局及其相应的道德评价倾向。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对于政变的历史道德评价是以胜利者的倾向为主的。因为历史总是由胜利者编写的。政变的成功与否,政变成果的巩固与否,成为封建正统观念评价政变者的主要标准。政变成功者,不论其政变的性质多么恶劣,动机多么可耻,手段多么卑鄙,仍然不失有开国君主的桂冠;政变失败者,则不论其政变的性质多么进步,动机多么高尚,手段多么光明正大,都难以逃脱人们对于“逆臣”的谴责。
  政变的后果和影响
  政变是一种复杂的历史现象。自从它在人类社会政治斗争史上崭露头角以来,当权者为之恐惧不安,野心家为之心驰神往。政变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已,脱离政变发生的时代背景和经济政治条件、脱离政变对当时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就无法对政变作出正确的评价。
  政变是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一种爆发形式和手段,矛盾的焦点是争夺最高统治权。当社会矛盾激化、统治危机加深的时候,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也会趋于激烈。统治集团内部的不同派系,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在统治方针、政策和策略方面产生尖锐的分歧,各派政治力量企图通过夺取最高统治权来贯彻自己的政见。在这种时刻爆发的政变,往往会对整个社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加速或者延缓历史前进的步伐。政变纯粹是统治集团内部权力再分配的争斗,政变的目的不过是为了决定皇帝姓张还是姓王,新君主应该是哥哥还是弟弟,如此而已。政变是在权力的诱惑面前,历代统治集团贪婪凶残本性的暴露。

  关于驭臣之术
  中国古代的驭臣之术,主要是指君主驾驭和控制臣属的诡诈手段。同时,驭臣之术的基本原则和手法,也运用在官僚阶层内部的各种上下级关系之中。作为一种政治斗争手段,驭臣之术受到了中国古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驭臣之术的运用,无非有着两个方面的用意,一是驱使臣属为君主效力;二是防止臣属犯上作乱。其主要手法有以下几种:
  一是笼络赏赐之术。君主控制臣属的基本手段,不外乎利诱和威胁两种笼络赏赐是中国古代最常用、最基本的驭臣手段,主要作用在于诱臣、用臣。统治者在实际运用笼络赏赐之术的过程中,一般具有如下原则:选择施慧的内容、分割施慧的过程、掌握施慧的时机、注重施慧的姿态。
  在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下,官职即代表着一定的权力、地位、名望和财富。对于沉浮在宦海之中的臣属来说,追逐官职无疑是效忠君主的最主要动力。所以,中国古代的君主们通常选择官职作为施慧的主要内容。但是,臣属升迁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而官职的晋升却不能没有限制。在这个难题面前,狡诈的君主奉行“分割”恩惠的原则,就是把官职分割得越来越细,种类尽可能地繁,等级尽可能地多。只有让臣属们在众多的仕途台阶上一步一步地逐级攀登,就等于增添了他们不断升迁的希望和心理满足的次数。正是出于这种目的,中国古代官职制度的发展呈现出种类越来越繁多细密的趋势。
  二是防范惩罚之术。防范惩罚与笼络赏赐一样,也是中国古代统治者最基本的驭臣手段,它的作用,主要在于防臣、制臣。古代君主防范惩罚臣属的基本手段有罚重而必、刑于将过、心理震慑等原则。对于君主来说,需要防范的重点,当然是那些重臣、功臣、能臣。专制君主无法容忍权势声威超过或者才干能力超过自己的臣属。当重臣的权势足以与君主相抗衡时,他们的末日也就为期不远了。那些持才自傲、锋芒毕露的能臣,则是君主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对象。
  三是树威立尊之术。威严是有效行使权力的重要条件之一。君主只有保持一种威严的形象,才能够服臣和威臣。为了树立自己的威势和尊严,促使臣属产生尊敬、信赖、服从、畏惧之感,中国古代的君主们经常使用这些手段。
  显示才能和政绩、刻意制造神秘感、利用法律维护尊严、运用权力增加威严等。权力与威严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威严有助于权力的有效行使,权力的诡诈运用同样有助于增加威严。
  四是平衡牵制之术。平衡牵制之术是中国古代君主驾驭群臣的重要手段之一。这种手段的基本原则是:在君主高度集权的前提下,寻求权力分布的某种平衡,形成便于君主所操纵的权力结构;利用臣属中不同集团和派系之间的矛盾,实行“以臣制臣”,以便于君主处于超然的位置。
  主要手段有抑制相权、以微臣制重臣、以近臣制权臣、以酷吏制重臣、利用臣属之间的矛盾等。臣属中总是存在着各种不同的集团和派系,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是中国古代君主经常玩弄的政治平衡术之一。只要不影响到君主的利益,君主不仅不会努力去消除臣属之间的矛盾,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意制造和保持臣属对立的状况。群臣互斗,只会造成君主居上操纵、分而制之的有利态势。
  所谓驭臣之术,实际上就是处理君主专制与官僚政治之间相互关系的政治斗争手段应该说它是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必然产物。在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统治结构中,官僚集团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君主的绝对专制,必须通过官僚阶层的中介才能得以实现。因而,对于君主来说,驾驭和控制官僚比直接统治民众更显得重要。
     中国古代的所谓“政治之术”,实际上主要内容就是“人君南面之术”,即驭臣之术。“君主治吏比治民更重要,术的作用则在于治吏。”君主和官僚虽然同属统治集团,但在具体利益方面则难免存在种种矛盾冲突之处。
  驭臣之术的高度发达,对于中国古代政治的发展产生着多方面的深刻影响。
  在政治制度方面,驭臣之术的影响最为明显。驭臣之术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表现形式的制度化。制定政治制度的出发点,仅仅建筑在如何便于君主驾驭控制臣属的基础上,这种状况势必会造成既定制度的不合理,并会在实际运作中产生种种弊端。
  在政治道德方面,一切权术都是重“术”不重“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一切手段。君主驭臣之术尽管常常披着“制度化”、“道德化”的外衣,但却无法完全掩饰阴险毒辣、狡猾诡诈的本质。
  在政治关系方面,驭臣之术的影响更为直接。君臣关系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政治关系之一。这种关系处理得妥善与否,常常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危兴亡和某个特定政权的生死存亡。实际运作中的驭臣之术,或者可以起到“润滑剂”的作用,调节斡旋君臣之间的关系,维系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或者可以起到“腐蚀剂”的作用,激化君臣之间的矛盾和对立,造成政局的动荡不安。除了君臣关系之外,在官际关系中同样可以看到驭臣之术的影响。在等级分明的官僚制度下,上司对下级无异于一个个小“君主”,君主驭臣之术难免上行下效、推而广之,成为广泛意义上的以“上”取“下”的手段。
  驭臣之术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导致了自身的对立面,即臣属的弄君之术的产生。其具体手法有:抗君之术、欺君之术、避君之术、谀君之术等。

关于愚民之术


  历代统治者为了欺骗和愚弄人民,编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神话,这些神话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产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关于君权的神话。
  一是君主人种神异化;
  二是君主人身神秘化;
  三是君主人格神圣化;
  在中国古代统治者政治权术的万宝囊中,愚民之术大概是最具分量的。其他或者权术,大多在统治集团内部使用,主要用于调节和解决统治集团内部的政治关系和政治矛盾。愚民之术的用武之地主要是在统治者对付人民大众的场合。所以,愚民之术的特殊用途使它受到历代统治者的格外青睐。
  关于谄媚之术      
  谄媚是人际关系中常见的现象,也是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经常应用的权术之一。谄媚者为了的一定的目的,采用不正当的手法,奉承巴结,吹捧讨好,博取被谄媚者的好感和欢心。谄媚的历史由来已久,在一定意义上讲,谄媚是人格不平等的产物。谄媚作为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主要运用在统治集团内部。谄媚是以“下”事“上”的手段。谄媚的对象必然在身份、地位、权力、财富等方面高于谄媚者,否则也就失去了谄媚的意义。中国古代阶梯式的等级制度和官僚制度,形成了多种层次的上下关系,从而为谄媚之术提供了适宜的生存条件和广阔的表演舞台。
  谄媚之术的基本特征表现为实用性、无耻性和技巧性。
  所谓实用性,是就谄媚之术的目的而言。谄媚不是在做无谓的表演,也不是甜言蜜语的浪费,谄媚者之所以卑身曲意,是出于实用的功利性目的。运用谄媚之术,有时不是为了一时一事的具体目的,而是着眼于潜在的、长远的利益,即所谓“放长线、钓大鱼”。谄媚作为一种早期的预付投资,期待着未来获得更多的利润。在政治斗争中,谄媚之术还是臣属自我保护的手段。谄媚之术的实用价值,深受古代官场中人的重视。
  所谓无耻性,是就谄媚之术的本质而言。谄媚的最大特点就是极端地厚颜无耻,为了巴结讨好权势者,可以将自己的人格尊严剥落得一丝不挂。他们所巴结的实际上并不是谄媚对象本身,而是谄媚对象所代表的权势和地位;一旦这种权势和地位发生变化,谄媚对象也就不成其为谄媚对象了。
  在阶梯式的等级制度和官僚制度中,上下关系是相对而言的。对下为上,对上为下。谄媚者与谄媚对象之间的位置也可以互相转换:对上是谄媚者,对下又成了谄媚的对象。谄媚者同时又是谄媚的对象,无耻谄媚“上”的同时又需要来自“下”的更加无耻的谄媚。这种情况在中国古代官场普遍存在,起到了加剧谄媚手段无耻程度的作用。
  所谓技巧性,是就谄媚之术的手段而言。中国古代的谄媚,具有高度的技巧,谄而有术、媚而有方。谄媚的技巧首先表现在它的欺骗性,为了达到目的,无耻的谄媚在表面上常常装扮出一付堂而皇之的模样,仿佛是一种出自真实情感和忠诚意气的言语举动。谄媚的技巧还表现在它的灵活性,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机,谄媚可以做出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的不同表演。
  谄媚手段之一:奉承吹捧。奉承吹捧不同于发自内心的真诚赞扬,它是为“利己”而“誉人”的。谄媚者利用人们喜欢被人赞扬的天性,以奉承吹捧为手段,通过种种溢美之词,满足谄媚对象的虚荣心,从而达到讨好巴结的目的。奉承吹捧的范围相当广泛,凡是谄媚对象的一切:门第、相貌、品德、才华、政绩、能力、语言、行为以及子孙后代乃至生理缺陷,都可以成为谄媚者吹捧的对象。
  谄媚手段之二:自我贬损。这种手段与直接的奉承吹捧有着明显的区别,谄媚者主要通过语言和外在行为公开表现出一种奴性的臣服和屈从,自我降低人格,以此反衬出谄媚对象的高贵尊荣,使其获得某种心理上的满足。
  谄媚手段之三:取悦讨好。唯上之所好而为之,也是谄媚的重要手段。投其所好,须要“投”得准,否则便会“费力不讨好”。谄媚者深知其中的奥妙,对于上之所好,极力揣摩。
  谄媚手段之四:阿谀逢迎。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为“上”者惟我独尊,为“下”者唯长官意志是从,这是官僚政治不可避免的产物。作为一种谄媚手段,阿谀逢迎表现为不讲原则立场,不顾是非标准,丧失政治气节,泯灭个人意志,一味顺从迎合谄媚对象的愿意。避免触犯上级,避免惹是生非。
  谄媚手段之五:巴结投靠。谄媚的捷径莫过于与谄媚对象建立某种亲近关系,谄媚者由此可以得到更多的宠幸,并缩小与谄媚对象之间的身份上的差距。
  谄媚又是同权力崇拜分不开的。谄媚者对“上”惟恐不及,不仅是出自无意识地、本能地对权力的畏惧和顺从,在更多的场合则是一种实现权力欲望的手段。权力以及权力所代表的物质利益和社会地位,极大地刺激着统治集团内部各种野心家的胃口。在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的条件下,权力和权位只能来自君主和上司,权欲的满足不得不依赖于“上”是赏识和恩赐。因此,谄媚之术事实上成为古代官吏的主要为官之道。为了达到追逐权力的目的,野心家们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和人格,以谄媚君主和上司作为发迹进取的跳板。
 
  关于韬晦之术


  所谓“韬晦之术”,就是通过各种欺骗手法,表面上收敛锋芒,隐藏才能行迹,掩饰政治上的野心和志向,解除对政敌造成的威胁感,麻痹政敌的警惕性,等待时机成熟,实现预谋的政治目的。中国古代历史上,“韬晦之术”是一种重要的政治斗争手段,借助韬晦之术而达到政治目的的权术家大有人在。韬晦之术以其独特的神奇功效,历来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尤其是各种野心家和阴谋家,更是把韬晦之术视为自我保护和图谋进取的有效手段,研而习之,推而广之。
  “韬晦”的字义,是伪装、隐藏的意思。在激烈复杂的政治斗争中,人们的真实面貌和目的常常需要加以一定的掩饰。中国古代的权术家很早就学会了在政治斗争实践中运用韬晦的手段,从志向、才能、名望、感情、生理等各个角度和侧面进行掩饰和伪装。
  常用手法之一:在志向方面进行掩饰。在中国古代官场上,剑拔弩张、锋芒毕露者总是容易引起政敌的猜疑和不安,使人感到畏惧和威胁,从而难免树敌招怨;与此相反,那些庸庸碌碌、胸无大志的人,则可以使政敌在心理上产生一种安全感,容易被轻视和忽略,反而能够出人意料地成功。于是,不示人以大志,便成为一种重要的韬晦手法。
  在时机尚未成熟之际,权术家的野心和权欲常常隐藏在恬泊淡然或者沉湎酒色背后,他们暂时收敛锋芒,表面上与世无争,极力掩饰自己的政治志向和权力欲望。
  野心和权欲固然需要掩饰,即使没有野心和权欲,在某些情况下也需故作胸无大志的姿态,以避免遭到猜忌,从而保全自己。
  常用手法之二:在才能方面进行掩饰。
  从事政治活动需要一定的才能,而人们的才能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如何选拔政治人才方面,中国古代很早就提出了“选贤举能”的主张,但是,这只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标准,在政治实践中难以真正实现。权力地位并不是仅仅依靠才能获得的,恰恰相反,才能不过是权势的影子,权势越大,也就自认为才能越高。君主永远是圣明伟大的,上司永远是正确高明的。这就是中国政治现实的必然逻辑。
  如果臣属和下属的才能超过了君主和上司,而又不加以掩饰,其结果每每不会美妙。这种血淋淋的政治斗争现实,无时不刻地提醒着那些暗怀异志或者恃才自傲的政客们:切记不可表现出比上司还要高明。掩饰自己的才能便成为政界常见的韬晦手法之一。
  常用手法之三:在名望方面进行掩饰。
  政治不仅追逐权力,而且追逐名望。权力与名望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权力固然可以带来一定的名望,而名望同样有助于获取和巩固权力。权力和名望都是统治者正确的目标。
  如同志向和才能一样,别人的名望也会使权势者感到一种威胁。中国古代的权势者们,有谁能够容忍臣僚和下属的名望超过自己?民众感恩戴德的对象,只能是权势者自己,决不允许任何他人分享。
  常用手法之四:在感情方面进行掩饰。
  为了一定的政治目的,掩饰自己的真实感情,这也是一种常用的韬晦手法。在力量对比不利的情况下,或者喜怒不形于色,爱憎深藏不露;或者制造假象,用表面上的臣服来掩饰内心的憎恶仇恨。
  韬晦之术的运用场合
  一是君主大权旁落的场合。新君主即位,重臣专权,不甘寂寞而又无可奈何的新君主,不得已只好暂时行韬晦之术。
  二是臣属“功高震主”的场合。当臣属的功劳、才能、名望、实权等方面超过君主的场合,或者诱使臣属野心膨胀,或者会使君主寝食不安、暗生杀机,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所动作,原先的平衡无法维系。
  三是君权即将正常移交的场合。在古代专制制度下,在位君主对于继承人选一般具有绝对的决定权。他们在挑选继承人的时候,总是带有强烈的个人好恶倾向,而这种好恶倾向又常常是以是否“类己”作为标准的。能否符合在位君主心目中的标准,往往成为君权移交归宿决定性因素。因此,对于君位继承权的竞争者或者既定的继承人来说,了争夺或者巩固储君的地位,需要极力讨好在位君主的欢心,其中包括采用韬晦的手段。
  四是君权即将非正常移交的场合。在权力即将非正常移交的场合,如政变爆发前夕,韬晦之术是经常被采用的一种有效的战术手段。
  五是同僚之间猜疑嫉妒的场合。政界中的嫉妒心理,根深蒂固而祸害激烈,谗毁诬陷即多由嫉妒而发。中国古代政界同僚之间的猜疑嫉妒,每朝每代都有大量记载。在这种场合下,韬晦之术可以有效地发挥避免招致嫉妒和自我保护的作用。嫉妒多数是弱者针对强者产生的心理状态。一般来说,对方在才能、权势、财富、名誉、地位、机遇等方面超过自己时,才会引起嫉妒。所以,为了避免嫉妒,韬晦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示弱”,即在表面上有意识地做出一副己不如人的姿态,真正的强者装成了弱者,使实际上的弱者自以为是强者。
  韬晦之术的基本特征
  任何手段都具有一定的目的,韬晦之术作为一种政治斗争的手段当然也不例外。从本质上讲,所谓政治目的,指的是为实现政治统治的活动意向,是对政治活动结果的预期认识,它反映的是对某种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主观追求。
  所谓进取性,就是说在政治斗争中,韬晦之术是一种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的手段。从表面看,它的目的似乎只是为了应付上司的猜疑不安和同僚的谗毁嫉妒,是一种消极被动的自我保护手段,其实不然,韬晦并不意味着真正的退却忍让,而是一种进取的掩护。只有在主观上具有强烈的功名利禄进取精神,而环境和时机等各种客观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对韬晦之术的依赖。
  所谓隐蔽性,就是说韬晦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不便言明的。韬晦固然是为了达到明确的进取的政治目的,但出于政治斗争的策略需要,其目的往往被掩饰在种种韬晦行为的背后。在政治斗争的实践中,不同集团的不同政治目的,有的可以公开宣布,有的则需要加以一定的掩饰。这种掩饰,或者是因为其目的过于卑劣,难以被当时的政治道德观念和社会舆论所接受,所以需要一定程度的美化;或者是因为进取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一个积累实力的过程。
  韬晦之术本质上是一种掩饰真实政治目的的骗术。在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中,韬晦的实际功能屡屡得到验证。历史上的一切野心家和阴谋家无不把韬晦之术视为争权夺利的有效手段而加以广泛运用。

关于谗毁诬陷之术


  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的谗毁诬陷之术,是统治集团内部不同派系或者人物之间为清除政敌而采用的一种阴险毒辣的攻击手段。它通过无中生有或者夸大其词的手法,编造和攻击政敌的短处和隐私,使政敌蒙受种种罪责和恶名,从而达到损害和清除政敌的目的。这种权术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攻击目的的险恶性。谗毁诬陷之术是一种有意识地以害人为目的的攻击手段。害人则是为了利己。谗毁诬陷之术的险恶用心还有一种表现形式,谗毁诬陷者与被谗毁诬陷者之间也许并不存在什么重大的利害冲突,互相间本来并未构成政敌的关系,但是处于嫉妒的心理,便投身于谗毁诬陷的行列。险恶的目的,需要借助卑鄙的手段,从本质上说,谗毁诬陷之术实际上是一种“借刀杀人”的伎俩,在害人者没有合法借口或没有足够的力量直接清除、加害政敌的情况下,谗毁诬陷之术便成为他们的有效武器。
  二是攻击目标的明确性。谗毁诬陷之术又是一种有着明确针对性的攻击手段。在中国古代的实际政治斗争中,才华出众者、行为不俗者、机运亨通者、丧权失势者,往往容易成为被人谗毁诬陷的对象和目标。
  三是攻击内容的编造性。谗毁诬陷者是根据害人的需要来确定攻击内容的,他们通常选择可以致人于死地的要害问题,或者对政敌从政治上进行陷害,使其承担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责任;或者从感情上进行离间,力图使政敌丧失权势者的信任和亲近感;或者从人格上进行污蔑,使政敌被社会舆论所唾弃。
  四是攻击后果的致命性。谗毁诬陷之术是一种很容易奏效的攻击手段。这种攻击的后果一般会对被攻击的对象造成致命性的影响,或家破人亡,或身败名裂,或断送前程。谗毁诬陷之术是一种主动攻击的手段,作为谗毁诬陷者的一方来说,总是处于占据主动的有利态势;作为被谗毁诬陷者的一方来说,在政敌的这种攻击面前,始终处于一种被动挨打的地位,缺乏有效的防御手段。由于谗毁诬陷多是在暗中进行,被害者无法预先知道攻击来自何处、何人、何时、何事,常常在突如其来和出乎预料的攻击面前莫名其妙而不知所措。作为听取和受理谗毁诬陷的一方,对于谗毁诬陷的内容,总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他们从自己的私利出发,很难公正客观地做出判断。在中国古代官场上,君臣之间、群臣之间的相互猜疑和嫉恨是无法避免的,一般说来,只要矛头不是对准自己的,为上者不仅不会绝对排斥谗毁诬陷的行为,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意纵容和鼓励下属之间的相互谗毁诬陷。
  谗毁诬陷常用的手段。
  一是栽脏陷害。栽脏陷害是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谗毁诬陷常用的基本手段之一。所谓“栽脏”,就是为了达到陷害政敌的目的,有意编造攻击的依据和借口,使谗毁诬陷行为在表面上看起来似乎言之凿凿,从而增加谗毁诬陷内容的可信程度,促使上司和舆论对之深信不疑,迫使政敌为之承担罪责。
  二是旁敲侧击。在中国古代的谗毁诬陷之术中,旁敲侧击是一种运用比较广泛普遍的手法。它的基本特征是避免在实质性问题上与政敌直接进行对抗,尽量减少正面攻击,主要采取迂回进攻的方式,从政敌的软处和弱点开刀,旁敲侧击、借题发挥,从枝节细小问题入手来打击政敌的要害,从攻击他人入手来清除政敌的势力。这种手段看起来似乎无足轻重,但实际上却常常能够对政敌造成致命的影响。旁敲侧击虽然不如栽脏陷害那般来势凶凶,但它往往能在关键时刻打击到政敌的要害部位。表面上不动声色的轻言细语和不着边际的轻敲慢击,掩饰着谗毁诬陷者的险恶用心。在关键时刻揭露和攻击政敌的种种隐私、在关键时刻清算政敌的历史老帐、在关键时刻从攻击他人入手株连政敌等手段是其中常见的。
  三是挑拨离间。谗毁诬陷离不开挑拨离间,政治斗争中的挑拨离间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在感情关系方面拨弄是非,挑拨政敌与掌握政敌命运的权势者之间的关系,离间他们的感情,从而借助权势者之手,毁坏政敌的政治前程;二是在信任关系方面离间破坏,利用权势者的多疑猜忌心理,故意制造假象,使政敌丧失权势者的信任感,从而借助权势者之手,直接清除政敌或者剥夺政敌所掌握的权力;三是在利害关系方面制造矛盾,有意在政敌与权势者或其他力量之间挑起事端,引发利害冲突,使他们相互残杀,挑拨离间者则坐山观虎斗。
  四是造谣诽谤。造谣诽谤也是谗毁诬陷的一种重要手段。它的陷害方式,主要是通过编造和散布没有事实依据的谣言,诋毁中伤政敌的声誉,破坏政敌在社会舆论和上司心目中的形象,在政敌无法防备的情况下,损害政敌的实际利益。
  谗毁诬陷之术的盛行,必然会破坏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损害统治集团的整体力量;谗毁诬陷之术的盛行,必然会造就一批卑劣邪恶的官僚;谗毁诬陷之术的盛行,形成了一种摧残排斥精英人物的政治环境和机制,官吏队伍是古代国家机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中国古代官吏队伍的素质构成方面,大约“庸人”占有最大的比例。“庸人”自有洪福似乎是中国古代官场上的一种规律,猜忌成性的权势者往往宁肯使用庸才、奴才,也不愿意使用人才,“庸才”正因为其“庸”,反倒会被权势者所看中。“庸人”处世圆滑,很少成为矛盾的焦点和争斗的中心,因而不易成为谗毁诬陷的目标,经常处在一种能够为争斗各方所共同接受的有利态势。“庸人”似乎不会对别人形成有效的威胁,招敌致怨的机会也就相对较少。在谗毁诬陷行为的驱迫以及其他各种社会条件的导向之下,中国古代官吏中的庸人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庸人易入仕途,庸人易保官禄的客观现实,当然会对人们的政治道德标准和建造观念取向产生强有力的实际影响。

 关于阿附结党之术


  在历代统治集团内部,总是存在着由于利益冲突而形成的各种不同的派别,这既是无法避免的一种客观现实,又是政治斗争中人为的拉帮结派和分化组合所导致的结果。政治斗争不能脱离一定的实力基础,仅凭个人单枪匹马很难在政界厮杀。为了在政治斗争中占据有利的态势,政界中人必然要同那些利益一致者构筑起共同的阵营。作为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阿附结党之术在整个中国古代历史中,始终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
  古代官僚、士人所组成的党派,中国历史上习惯称呼为“朋党”。朋党的历史由来已久进入封建社会之后,政界中的朋党现象愈演愈烈。中国古代的朋党,并不具备构成现代意义政党的基本要素。事实上,“朋党”与现代词语中的“宗派”一词,有着更为贴切的对应关系。朋党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朋党虽然是一种具有政治性的组织,但在一般没有明确的政治纲领。
  其次,朋党的组织形式十分松散,通常没有明确的组织章程和组织机构。
  再次,朋党只作用于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场合。
  朋党争斗的基本类型有利益冲突型、权力组合型、政见分歧型。
  阿附结党的目的。
  朋党不同于那些完全由感情、友谊、兴趣、爱好等因素自然而然形成的亲朋好友的“圈子”。政治斗争中的阿附结党之术,作为一种有意识的政治行为,具有着十分明确的政治目的性。在中国古代,阿附结党的具体目的主要集中表现在与君主抗争、与权臣争斗、擅权自重等上面。
  阿附结党的主要门径
  中国古代的朋党,本质上是某种共同利益的结合。那些具有共同利益和其他方面的某些共同之处的人们,相对更容易结成为共同的同伙。朋党的形成,确实具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特征。结党需要有一种内部凝聚的力量。只要通过某种共同关系的连接,才能形成相对稳定的朋党团伙。所谓阿附结党的门径,就是要寻求朋党内部构成的那些共同关系。在中国古代的历史条件下,阿附结党常常需要利用以下几种社会关系:
  一是利用家族血缘关系。
  家族政治在古代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在协调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关系、维系和强化统治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权势者一方面从家族的长远利益出发,利用这种方便条件,极力为子孙后代开辟青云直上之路,力图使家族处于尊荣显赫的地位;另一方面,他们也会从现实派别斗争的需要出发,通过安插亲属,把持要害部门,分掌各方面的大权,组建以家族血缘关系为中心的权力集团,从而增强派别斗争中的实力资本。家族的共同利益和家族成员之间的血亲观念,无疑可以起到一种内部凝聚的作用。种种阴庇得官的制度和非制度方面的便利之处,也在客观上使得那些以家族为中心的权力集团相对容易形成和得到发展。
  二是利用地域乡亲的关系。
  古代社会生活中的同乡观念,源远流长而根深蒂固。自从国家诞生之后,为了加强对全体国民的统治,国家必须要对国土进行行政区划,并按共同居住地区来划分人民。长期居住在同一地区的居民,在共同的自然环境、社会条件、风俗习惯和方言乡音的作用下,很容易在心理上产生一种认同感和亲近感。籍贯相同而造成的同乡观念,在古代政治生活中颇有一定的活动市场。
  在古代政治斗争中,同乡关系常常被拉帮组派所利用。所谓“朋党”之“党”字的本意,最早就是一级地方组织的概念。“五族为党、党,五百家。”,所以也称为“乡党”。“党”字由地方组织的概念引申转化为政治组织的概念,从一个侧面间接反映了地域关系在朋党宗派形成过程中的作用。
  三是利用联姻裙带的关系。
  在古代中国,统治集团成员的婚姻也成为一种政治行为。对于那些阿附结党之徒来说,常常以男婚女嫁的手段,实行政治联姻,达到攀附、勾结、笼络的目的。中国古代政治舞台上十分活跃的外戚官僚集团,就是凭借后族的身份,才有可能形成和发展自己小集团的势力。与权贵联姻无疑为野心家提供了平步青云的捷径。
  通过政治联姻,使得那些原本没有血缘关系的家族之间建立起密切的关系,从而容易形成由姻亲关系而联结在一起的政治派别集团。古代的婚姻具有“门当户对”的传统,相同门第的官僚权贵家族之间多是互为婚嫁,如此便形成一种多重的姻亲关系。在这种关系下,一门亲事往往可以造就一个由直接和间接的姻亲关系所构成的联系网。政治联姻作为一种方便而有效的结党关系,当然会受到结党营私者们的青睐。
  四是利用门生故吏的关系。
  在中国古代政治斗争实践中,官职从属关系和师承授受关系也常常被阿附结党者所利用。所谓“门生”关系,也是派别集团形成的重要门径之一,在中国古代,直接受业者称为弟子,转相传授学业者称为门生。官场上的“宗师”需要“门生”捧场,“门生”则需要“宗师”的提携。师生之情在权力的腐蚀下,演化成相互利用、拉帮结派的一种纽带。
  利用门生故吏的关系来结党营私的现象,在中国古代是普遍存在的,在官场从属和师承授受过程中,当事各方免不了会在彼此之间产生一种亲近感和信任感。对于结党营私者来说,这正是他们所需要加以利用的构成派别集团的内部凝聚力量。以往曾经有过的上司、下属、同僚、师生、同窗等关系,都有可能成为某一特定小集团的形成因缘。
  阿附结党行为,使统治集团内部形成了大大小小的相互对峙的宗派山头,从而难以形成统一协调的力量,大大削弱了实际的执政能力。
  派别斗争必然党同伐异,造成“任人唯亲”而非“任人唯贤”的后果,从而影响官吏队伍的整体素质。朋党宗派具有强烈的排他性,本能地排斥小集团之外的其他人员。
  派别斗争常常导致政局的极度动荡不安,使统治秩序难以稳定。
  派别斗争还加剧政治道德的进一步沦丧,帮派小集团争权夺利,论人议事一切均以帮派划线,根本不顾什么是非标准和原则界限。


  关于贿赂之术


  中国古代商品经济观念对政治权术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利”对“义”的冲击。中国古代传统的伦理道德是倡导礼、信、仁、义。这对以追逐政治利益为目的的权术和以追逐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商品经济来说,无疑形成了一种观念形态上的枷锁,在反对这种枷锁方面,商品经济与政治权术结成了同盟军。
  早在中国封建社会初期,金钱就已经在社会政治领域崭露头角,初露锋芒,充分显示了它无坚不摧的威力。当金钱将其魔爪伸向政治领域,政界便俯伏在金钱的淫威之下,于是,在政治权术的家族中,又增加了一名新成员——贿赂之术。
  金钱作为政治权术斗争中的重要物质武器,长期地、广泛地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种状况,加速了金钱对政治的侵蚀和腐蚀,对封建政治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随着金钱和政治的结合,封建法制遭到破坏,封建统治秩序受到冲击,封建政治道德进一步沦丧,封建吏治开始形成一些根深蒂固的恶疾。封建统治集团尤其是参与政治活动、处理政治关系的官僚阶层中的某些成员,为了贪图个人私利,不顾本集团的根本利益,贪赃枉法、损公肥私、逢迎巴结、营私舞弊、贿赂公行、政治黑暗,加剧了各类社会矛盾,形成了人类政治活动历史中的一种极为腐朽的现象。
  贿赂之术在中国古代政治领域的盛行,应该说是从封建时代开始的。这不仅是因为奴隶制时代货币本身尚未发展到成熟的程度,而且就政治结构而言,金钱政治与封建专制主义之间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在中国封建制度下,权力高度集中,这种不受制约和无所不包的权力,必然本能地、最大限度地向着可能达到的范围和程度延伸和膨胀。掌权者总是企图通过手中所掌握的权力为自己夺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贪污受贿是封建时代官僚队伍中无法根除的普遍现象。庞大的官僚集团作为封建时代专制主义的必然产物,为贿赂之术的盛行提供了广泛的市场。当官僚和贪污受贿行为严重损害了封建国家的根本利益时,最高统治者也会对此进行一些整顿和惩罚。
  中国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多年,“金钱政治”积弊甚深、流毒甚广。“金钱政治”的恶劣影响仍将长期存在。
关于政治理论对政治权术的作用
  政治权术反映了一种狡黠的政治智慧。政治智慧,则与人类理论思维的发展水平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作为一种狡黠而堕落的智慧,政治权术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理论思维的制约。政治权术不仅仅是政治斗争经验的简单总结,人类理论思维的许多方面都对政治权术的出现和丰富发展产生过重要的作用。
  利己主义的人生观。所谓利己主义,指的是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的生活态度。利己主义的人生观是造成政治权术盛行的思想本源。政治手段的堕落总是同政治目的的堕落联系在一起的。非道德化的目的,需要通过非道德化的手段才能实现。统治者自私自利的本性是不可能改变的,这也就造成了古代政治对于权术的不可或缺的长久需要。
  功利主义的道德观。所谓功利主义道德观,是指抹杀客观的善恶是非标准,纯粹以功利和效用为准绳进行道德评价。高度强调权术在政治斗争中的实际功用,极力论证权术对于君主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片面强调政治权术的目的和效果,以目的和效果的“善”,来掩饰冲淡手段的“恶”,极力说明权术是为了达到一定政治目的不得已而为之的。这些观点都是功利主义的道德观的表现。
  专制主义的政治观。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专制主义的政治观无疑占据着统治的地位。关于政治权术的理论,实际上本身也就是专制主义政治观的一个组成部分。
  权术争斗中的人物心态
  权术是一种政治斗争的手段,权术争斗说到底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争斗。既然是争斗,免不了就有胜负得失之分,古往今来,有多少野心家、阴谋家凭借着权术得志而弹冠相庆,又有多少仁人志士伤于权术而身败名裂。
  中国古代的权术斗争,不仅造成了一个个具体的历史人物的人生悲剧或者喜剧,而且对于当时的整个社会政治心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了政治权力,对权力的崇拜和追逐便成为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有了贪图权力的欲望,必定就会产生追逐权力的手段。于是,政治野心和政治权术之间便结下了天然的不解之缘。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斗争中,野心和阴谋总是形影不离。不怀有个人野心的权术手段和不采用权术手段的个人野心,几乎都是不存在的。一般来说,权术为野心家保持已有的权力和攫取新的权力提供了有效的工具,而野心家则往往是各种权术争斗的策划者、实施者和受蕙者。
  权术争斗的主要角色,一般都具有强烈的个人功名利禄欲望。所谓“野心”,无非是指对名利权位的强烈欲望。权术争斗中的野心,一般具有三个特征:
  一是目的上的极度自私,野心的出发点完全是为了私利。野心对权力的追逐,首先是为了满足个人在物质方面的欲望。在等级森严的制度下,官愈尊,则禄必愈厚,同时,权力不仅可以带来与其权位相适应的合法俸禄,而且可以转化为更多的额外财富。社会物质财富的分配领域,当然无法逃脱政治权力的干预。政治权力虽然本身不能创造任何物质财富,但却能够决定物质财富如何进行分配。在现有的有限物质财富的分配过程中,个人权力的大小往往能够决定其财富的多与寡。因此,追逐政治权力事实上便成为谋求经济利益的一条捷径。野心家强烈的权力欲望,很大程度上就是来自他们贪婪的物质欲望。为了“发财”而去谋求“升官”;为了“夺利”而去努力“争权”。
  野心家对权力的追逐,又是为了满足个人在精神方面的某些欲望,“权”不仅仅可以产生“利”,而且可以带来“名”和“尊”。人们畏惧权力,又崇拜权力;一定的政治权力,既代表着一定的经济利益,同时又意味着一定的名誉地位,象征着的的人生价值。
  二是程度上的贪得无厌,具有不可满足的特性。政治野心是一种自我膨胀的权力欲望。一个欲望得到满足,新的欲望又会产生。
  所谓权欲的层次性是指欲望的内容是因人而异的,处在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们,野心的内容显然是不同的。
  所谓权欲的渐进性是指权欲往往具有一个发展增长的过程,欲望的目标是因时而异的。对于野心家来说,低层次欲望的满足,也就意味着高层次野心的出现;这一层次欲望的目标和终点,又成为更高一级层次野心的基础和起点。
  所谓权欲的持续性,是指器乐一旦产生,便会长久持续地存在,难以割舍。权力本身往往具有强烈的诱惑和腐蚀作用。未入“仕途”之前,野心表现为一种急切而强烈的争权夺利的欲望;进入仕途之后,野心又会表现出一种顽固的贪婪权力的欲望。一旦品尝到权力的滋味,便会在不知不觉中上瘾成癖,使人产生刻骨铭心的迷恋,从此难以摆脱权力魅力的诱惑,绝不肯主动将权力轻易放手。久执权柄往往无法忍受权力失去后的空虚和寂寞,因而总是要千方百计地巩固和维持自己的权位。
  三是行动上的投机钻营,必然导致不择手段的特征。
  野心与阴谋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必然联系。野心只有依靠阴谋才能得以实现。所谓“野心”是指那种不合常规礼法、超越个人应得范围的非份之想。在正统观念看来,野心是违背正常统治秩序的欲望,因而是不符合正统政治道德规范的。野心在正常秩序和正统观念的双重压抑下,除了依赖阴谋诡计之外,别无其他选择。不道德的欲望,只有依靠不道德的手段才能得以实现。  
     道德阻碍了野心的实现,野心从根本上蔑视道德。在无休止的权力追逐过程中,野心的目光紧紧盯在名利权位之上,只要能够猎取实际利益,一切的伦理道德统统可以置之不理。野心唯“权”是图,为达到目的,必然不惜采用一切卑劣无耻、阴险诡诈的手段。
  野心家一般具有竞争心理、投机心理、嫉妒心理、发愤心理、冒险心理。历史上的野心家,在政治权术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野心家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力欲望,必然要使用各种阴险诡诈的权术手段。野心是权术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动因。夺取君权的需要产生了政变之术;政治攻击的需要产生了诬陷之术;掩饰野心的需要产生了韬晦之术;总而言之,没有争权夺利的欲望,便不可能产生争权夺利的手段。

 君主专制与政治权术的关系


  政治权术之所以在封建专制制度下更容易得到滋生蔓延和充分发展,是同这种制度下的政治权力的结构特征分不开的。所谓“君主制”,一般是指以君主为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在这种制度下,政治权力结构最基本的特征是权力的高度集中。
  翻开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画卷,人们可以看到,君主是整个国家的象征和代表,国家的各种大权集于君主一身,君主拥有无限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法律,整个国家都是君主的私有财产,庞大的军事官僚机构都是君主维持独裁统治的工具。专制君主所享有的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立法权。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国家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当然归于君主所有。君主出言为法,君主的意志就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就是判断一切是非的最高标准和行为准则,历代封建王朝所制定的成文法典,无一不是专制君主意志的体现。君主可以按照个人的意志随时修改或者废止既定的法律,制定新的法律。
  二是最高司法权。在专制制度下,君主不仅拥有立法权,而且对于一切重大案件的判决具有最高决断权。专制君主的判决,根本无须法律的依据,或者反过来说,君主的判决本身就成为最高效力的法律依据。
  三是国家政务的最高决定权。专制君主对于国家的一切政务都拥有最高的决定权。当然,天下繁多的具体事务不可能全部由君主一人独自处理,君主通过亲自掌握重要官职的任免权,为自己造就了一个庞大的办事机构。封建国家的官僚集团尽管十分庞大,实际上只是俯伏在专制君主脚下的臣仆。各级官吏虽然也分掌着一定的处理政务的权力,但是他们的权力来自君主,随时都有可能被君主剥夺;他们所作出的一切重要政务决定,都须听命于君主,都须取旨方能行事。无论臣属官职再高、权力再大,也不过是君主的办事工具而已,只有君主才是凌架于一切臣民之上的独裁者、才是国家行政权的真正掌握者。
  四是最高名分的独占权。专制君主不仅掌握着绝对的实际权力,而且还拥有对最高名分的独占权。
  国家各个方面的权力,牢牢系于君主一身,这种高度集中的君权,势必会产生对政治权术的一种客观需求。这种状况并非是由君主个人的道德素质所决定的,从本质上说,君主专制制度下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客观上要求政治权术作为专制君主的必然伴生物。脱离了诡诈的政治权术,高度集中的君权便不可能得到正常的行使,专制制度便无法得以生存和维持。专制君主与政治权术的这种拌生关系,无非是由于专制君主在国家政权中的特殊作用、君位转移过程中的激烈竞争性、君主专制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矛盾等几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
  专制君主对于封建政权的兴衰存亡的举足轻重的作用,无疑是决定君主必然依赖权术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君主专制的体制下,由于权力的高度集中,封建王朝的治乱兴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独裁专断的君主本人的各方面素质。君主个人的意志和才能,往往成为决定政治斗争胜负的一个关键因素。专制君主的所谓“治政能力”,很大程度上就是谋取、维持和运用权力的方法手段,其中当然包括政治权术。
  历代封建统治集团,为了实现既定政权的长治久安和维护本集团的共同利益,客观上也会需要有一位能够驾驭政权的强有力的专制君主。在政界的生存竞争中,那些善于玩弄阴谋诡计的君主们,更容易取得和维持政权,更容易驾驭和控制广大臣民,因而更适合于统治集团的需要。
  君主专制体制下集权和分权的矛盾,也是导致君主必然依赖权术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专制君主总是力图实行高度的集权;另一方面,为了实行集权,君主又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分权。这种集权和分权的矛盾,换句话说也就是君臣之间的矛盾,贯穿于整个封建时代的始终,构成了统治集团内部政治斗争的主要内容。专制制度本身决定了集权和分权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政治权术作为解决这种矛盾的基本手段,当然也就具有生存发展的必然性。
  首先,专制君主必然要依赖政治权术来制定分权的原则。面对集权和分权的矛盾,君主首先要考虑的当然是如何建立有利于集权的权力格局。分权固不可免,但臣属所分掌的权力只能是办事之权;那些决策之权、重大之权、要害之权则只能由君主专擅。分权既行,还必须相互牵制,用便于君主操纵。
  其次,专制君主还必须通过政治权术来控制分权的过程。权力的再分配表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君主出于专制集权的目的,需要利用权术手段对既有的权力的分布不断进行调整和平衡。
  再次,专制君主又必然要利用政治权术来驾驭分权的对象。在集权和分权的矛盾中,分权的对象自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吏。专制君主对他们既不能“不用”,又不能“不疑”,为了加强对官吏的政治控制、人身控制和心理控制,君主不得不借助各种阴险诡诈的政治权术手段。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就是在君主专制的土壤和环境中才获得了如此充分的发展。

官僚政治与政治权术的关系


  在中国历史上,官僚政治是君主专制的孪生兄弟和必然补充,两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封建专制制度的基础和核心。中国古代的官僚政治,延续既久,包容又广,对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就政治权术的生存发展而言,与封建官僚政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同君主专制制度一样,官僚政治同样是政治权术赖以根植的一个重要基础。
  官僚政治的权力形态及其特征
  实行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必然伴随着腐败的官僚政治的产生。在专制政治出现的瞬间,就必然会使政治权力把握在官僚手中,也就必然会相伴而带来官僚政治,官僚政治是专制政治的副产物和补充物。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既是君主专制的历史,又是官僚政治的历史。封建时代的官僚政治与奴隶时代的贵族政治以及近现代的议会政治、政党政治有着明显的区别。在政治权力的各个方面,官僚政治表现出如下基本特征:
  一是权力本质的特权性。
  官吏在社会生活中居于特殊的地位,享受着特殊的权力,形成了具有自己共同利益的特殊阶层。官僚集团所掌握的政治权力,不仅不代表广大民众的利益,而且在统治集团内部划分了等级差别,权力演化为只是为官僚集团谋取私利和维护特权的工具。国家权力的一切措施、一切政治过程,仅仅具有实现官僚自身特殊利益的意义和作用。
  政治权力在官僚政治中不可避免地成为官僚特殊地位的象征。权力的大小决定着社会地位的高低。做官者,就能享受到法律所保护的种种特权。政治权力又是官僚集团物质财富的来源。权力不仅象征着一定的社会地位,而且为官僚集团提供了衣食之源和其他各种实际的物质利益。各级官吏依据权力的大小,通过“俸禄”的形式,分享着封建国家对全体人民的剥削。
  由于政治权力已经完全蜕化为维护官僚特权的手段,由于权力所象征和代表的名利地位,势必激发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欲望。权力,对于已经成为官僚和企图成为官僚的人们来说,总是充满着强烈的诱惑力量。
  二是权力结构的等级性。
  官僚政治下的权力结构,呈现出细密、森严的等级性,犹如一座层次分明的宝塔。塔的顶端,专制君主凌驾于一切臣民之上。在君主之下,各级官吏按照一定的等级秩序上下排列。整个官僚集团不仅本身就表现为一个与“民”相区别的等级,而且在官僚集团内部也形成了一个台阶式的等级系列。
  权力结构的等级性,使得官僚政治下的仕途表现为一种有形的层次众多的权力阶梯,其中每一级阶梯都意味着不同的待遇和地位。这种情况,对于统治集团内部的政治斗争产生着重要的影响。那些在仕途中钻营拼搏的人们,眼睛总是盯在更高一级的权力阶梯上,攀登未有终点,野心难以达到最终的满足。官职的升迁降低,成为衡量权力斗争胜负成败和进退得失的有形的标准,争权夺利的欲望也就有了具体的目标。
  三是权力来源的“唯上性”。
  在政治权力的来源方面,封建官僚政治不同于奴隶制时代的贵族政治以及近现代的民主政治。各级官吏所掌握的大小不等的权力,都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授予而取得的。官僚权力的来源,既不是单纯依赖血统关系,更不是依赖哪怕是表面上的群情民意。一切官职及其相应的权力的取得,完全只是“仰沐上恩”的结果。
  权力来源的“唯上性”,势必在君臣之间形成一种“主买官爵、臣买智力”的主仆关系。官爵和俸禄成为君主驾驭和控制臣属的有效手段。猎取功名者只有从君主的赏识之中才能得到个人的进取发达。一旦权力到手,他们当然会为君主的“知遇”而感激。这种人身依附关系不仅表现在君臣之间,而且在官僚集团内部的上下级关系中同样存在。下级官吏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上级的手中,他们进取升迁的欲望能否实现,完全取决于上司的意愿。
  四是权力变更的非程序性。
  为了扩大统治基础和建立稳定的统治秩序,历代封建王朝通过立法的形式,对于正常的仕途升迁途径以及权力变更的程序,作出了种种具体规定。但是,封建专制社会的传统毕竟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在一般情况下,都是以“人治”的方式来“治人”,各种法律规定往往徒具虚名。官僚政治下的权力变更也就表现出非程序性的特点。
  五是权力基础的不稳定性。
  由于权力来源的“唯上性”和权力变更的非程序性,官僚政治的权力基础是极不稳定的。专制君主从维护自己独裁统治出发,总要千方百计地对臣属的权力加以种种限制。
  造成官僚权力基础不稳定的原因,除了君权对臣权的各种限制之外,统治集团内部频繁激烈的政治斗争必然会导致无休止的权力再分配。在争权夺利的斗争中,得势者当然会加官进爵,失势者必然大权旁落。主官升迁,属官也会鸡犬升天;主官失势,属官难免殃及鱼池,受到株连。一场政治斗争的结局,常常造成一系列连锁反应的权力变更过程,官僚集团内部的既定权力分布秩序必然经常处于大范围的不稳定的状态。
  六是权力分配的竞争性。
  在官僚政治下,权力以及权力所代表的地位和财富,对于统治集团成员来说,充满了诱惑。未入仕途者,难免朝思暮想有朝一日能够跻身于官吏的行列;既入仕途者,又要希望在官僚等级的台阶上爬到更高的地位。同一职位,总会引起众多觊觎者的角逐。权力分配过程中的激烈竞争在所难免。在位者绝不肯轻易放弃既得的权力,必然本能地排斥和防范其他一切现实的和潜在的竞争者。
  官僚之间的权力之争,绝不仅仅只是个人之间的行为,作为特定阶层和集团的代表,作为特定朋党宗派的成员,官僚个人之间的权力之争常常同宗派集团之间的“党争”交织在一起。利害相关,损荣与共,因此,官僚政治中的权力斗争,规模极大,存在十分普遍。凡官场中人,很难置身事外,只要塔入官途,几乎无法摆脱争权夺利的旋涡。即使他们是原本清白正直的士人,也难免在宦海沉浮中身不由己的随波逐流。
  权力分配的竞争性,表现激烈而残酷。竞争的结果往往不仅涉及到具体官职的任免得失,而且关系到竞争者的生死存亡。争斗成功后的权力诱惑以及失败后的危险前景,使得权力竞争者们从一开始就孤注一掷、志在必得,为了夺取权力竞争的胜利,封建官僚们总是不惜采用任何卑劣阴险的手段。


  政治权术在官僚政治中的效用


  官僚政治的权力形态及其特征,无疑为政治权术是滋生发展提供了适宜的温床。在官僚政治中,政治权术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效用。如果用形象化的语言来表述,政治权术就是官僚政治中的敲门砖、护官符、润滑剂。
  权术,谋求政治权力的敲门砖。
  在官僚政治下,权力的来源只能是君主或者上司的赏识信用,权力的变更又存在着非制度化、非程序化的特点。因此,官职的任用和权力的取得,带有很大程度的随意性和随机性。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法定的仕进制度都不可能建立和维护正常稳定的仕进秩序。仅仅遵循和依赖表面上的仕进规范,并不能保证仕途的顺达,很难实现谋求政治权力的欲望。
  正规途径不通,歪门邪道必然盛行。权术,实际上成为官僚政治中谋求权力的敲门砖。在专制集权的制度下,一切官职和权力均来源于君主或者上司,因此,官僚中的阴谋家和野心家为了谋求政治权力,总要借助于阴险狡诈的权术,以图直接从君主或者上司那里获得超制度的仕进捷径。
  权术,巩固政治权力的护官符。
  政治权术不仅是官僚政治中的主要谋官之道,而且也是官僚政治中的主要为官之道。谋求政治权力和巩固政治权力,同样离不开政治权术。在官僚政治下,作为权力既得者的在任官吏,必然会极力保官护位,对于已经到手是权力绝不肯轻易放手。自从封建官僚制度确立后,官吏队伍日益走向职业化,庞大的职业官僚集团与社会生产过程相脱离,他们尊贵的社会地位和奢侈的物质享受依赖于手中的权力。入仕为官,不仅是职业官僚实现人生价值的奋斗目标,而且成为他们现实的谋生手段。失去权力,即意味着他们在丧失荣华富贵的同时,甚至失去了生命的保障。
  权术,处理官际关系的润滑剂。
  封建时代的官僚阶层,本身就是一个居于“君”之下而又凌驾于“民”之上的特殊政治集团。除了“君臣”关系和“官民”关系之外,官僚集团内部还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官际之间的关系。如有上司和下级之间的关系;有京官和地方官之间的关系;有文官和武官之间的关系;清官和贪官之间的关系;不同朋党之间的关系等等。每个官僚集团的成员,在不同角度的官际关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各类官僚之间,既存在着互相利用、狼狈为奸的利益相同之处,又存在着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利益冲突之处。
  寻求处理官际关系的方法和手段,对于统治者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从维护统治集团的整体利益出发,就需要协调润滑官际之间的关系和稳定官僚等级秩序,以便充分发挥官僚集团的统治效能。为达到这一目的,历代封建统治者总是力图通过法律和道德等形式,提出一系列专门针对官吏的行为规范。
  翻开中国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正是各种诡诈圆滑的权术,在调整处理官际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官僚政治条件下,官际关系是构成统治集团内部政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拥有某些共同利益的一个社会阶层,官僚集团需要维系内部的团结统一,以便在“事君治民”的过程中谋取和维护本阶层共同的特殊利益。但是,在具体的权力和利益分配中,官僚阶层内部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矛盾和利害冲突,并因此爆发出无休止的争权夺利的政治斗争。这种政治斗争,有时需要兵戎相见,有时则依赖于“舌枪唇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官僚政治中的官际关系都离不开权术这个“润滑剂”。例如,在官僚阶层内部矛盾激化的时候,各种竞争之术、攻击之术、防范之术便大显身手,使得权力结构不断调整和重新分配,从而形成新的权力秩序;又如,各种“事上”和“驭下”的手段,象谄媚之术、勾结之术、贿赂之术、赏罚之术等,也在一定意义上能够起到缓和内部矛盾、润滑官际关系的作用,使官际之间形成利益均沾、休戚与共的密切关系,从而适应了凝聚官僚阶层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