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经纬---江苏省南京市市政管理处原处长徐凯国受贿案剖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6:14:38

人生,在金钱中迷失……

——江苏省南京市市政管理处原处长徐凯国受贿案剖析

 

    2008年7月25日,在监狱的高墙电网内,已被开除党籍的江苏省南京市市政管理处原处长徐凯国,对市纪委走访人员再一次诉说着自己的痛悔:“我的罪过让我失去了一直引以为豪的共产党员称号,为此我心如火焚。自己播种的苦果必须自己去尝,自己犯下的罪行必须由自己付出代价补偿。”

    由一名汽车修理工干起,34岁走上处级领导岗位的徐凯国,为何会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又给我们留下了哪些值得吸取的深刻教训呢?

 

心理失衡 利令智昏

 

    徐凯国从小生长在一个清贫的干部家庭,母亲是一位辛苦了一辈子的纺织工人,父亲是一位为交通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的老干部。从小父母对他的管教就十分严格,谆谆教导他说:“家庭的幸福就是家中没有病人,牢中没有罪人。”当他走上工作岗位后,寄予厚望的父亲又经常提醒他:“做人要清清白白,做事要认认真真。”可是这个从一名普通汽车修理工一步一步走上处长岗位的儿子,却用自己的双手无情地击碎了古稀老父的殷切希望。本来家中就有一位患病多年的大姐,现在沦为罪犯的徐凯国更是亲手酿就了自己家庭悲剧。

    回顾徐凯国的成长历程,可谓一路鲜花一路歌。熟悉他的人都说:“他走得太顺了!”徐凯国参加工作后,曾在南京市大件起重运输公司、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市城东干道指挥部、市政工程建设处、市政管理处等多个单位工作并任职。年轻时的徐凯国也曾在多个岗位挥洒过汗水,荣誉纷至沓来,职务屡屡升迁。1990年至1999年,他先后因工作表现突出,荣获过“交通系统十佳青年”、“鼓楼区十佳青年”、“南京市十行百杰”、“南京市新长征突击手”、“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等众多荣誉称号。在鲜花和掌声中,日益炫目的光环令他飘飘然,几乎被成绩冲昏了头脑。他渐渐地把上级的提醒和家庭的忠告当耳旁风,对朋友的劝告不以为然,做起事来变得自以为是、独断专行,在思想上放松了应有的警惕。当徐凯国看到在业务上经常打交道的大款们一掷千金、挥金如土时,心理渐渐失去了平衡,贪欲在自我放纵中日夜滋生着。

 

手握重权 待价而沽

 

    翻开徐凯国的案卷,其受贿大多是从其2002年1月但任南京市市政管理处处长兼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后开始的。由于手中兼有市政工程市场管理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两项大权,一时间他成为市政工程领域炙手可热的人物,是众多大小老板竞相“进贡”的“香饽饽”。

    2004年初,南京某集团承接将军南路的道路工程,需用大量“二灰结碎石”。一家水泥制品公司总经理冯某得知消息后,直接找到徐凯国。而冯某此前早把功夫用足,从1998年开始,每年春节都给徐处长“拜年”。现在找上门来,徐凯国自然心领神会,他当着冯某的面就给某集团老总打了电话,请他对冯某投标一事特别关照。半个月后,冯某的公司如愿中标。为感谢徐凯国的帮忙,冯某两度奉上人民币共计6万元,徐凯国欣然笑纳。2004年9月,市政管理处组织几家公司老板去越南旅游,冯某趁着与徐凯国同行的机会,又送给他2万元。

    徐凯国凭借手中大权,不仅帮人办事拿钱,即便帮人不办事也照单全收,其对金钱的贪婪程度可见一斑。2002年,一家建设集团公司欲申报一级资质,因种种原因两年多都没有办成。2004年10月,这家公司老总季某找到徐凯国说:“我们申报的材料通过贵处从下而上报到建设部了,但还没有批下来,能否帮忙疏通一下。”徐凯国满口答应,顺便提出了小小“条件”:“你给我5万元经费去活动一下。”事后季某忙不迭地在清凉山公园门口送给徐凯国5万元活动费。可是揣了钱的徐凯国却将钱悉数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在申报期间,徐凯国还以出国考察等名义向季某索要钱财,上级领导开口岂能怠慢,随后季某又陆续送给徐9万元人民币,美金3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春节至2005年春节间,徐凯国利用职务之便,为冯某、季某等12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冯某、季某等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75.6万元、美元6000元、超市代币券1万元。

 

巧立名目 变相索贿

 

    2003年下半年,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徐凯国认识了南京某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几次交往后渐渐熟识。2004年3月,一次王某到市政管理处办事,事情办完后他顺路到徐凯国办公室坐坐。闲聊中,徐凯国得知王某的项目经理证只是三级,便颇费心机地对王说:“你该搞个二级项目经理证,对将来公司资质升级有用。你把三级证拿过来,我来帮你办。”世上哪有免费的午餐,几天后,徐凯国打电话给王某:“一个领导的照相机坏了,想换一个,你看……”话音未落,王某抢白道:“我没办过这种事。”徐凯国毫不示软:“那你给我钱,我自己去办。”王某无计可施,便在公司财务借了1万元到徐凯国办公室亲手把钱交给他,徐凯国装模作样地拿出一部旧照相机来,也算是保全了处长的颜面。

    半年后,徐凯国办好王某的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后,煞有介事地说:“这个项目经理证起码值5万块。”王某一愣,不知徐处长这回又要耍出什么花样来。徐凯国毫不客气地问:“你们公司有没有八成新的桑塔纳车子?”王某万般无奈只好称有。徐凯国居然蛮横地说:“那你把车子给我吧。”仅隔两日,徐凯国见王某没什么动静,又急吼吼地催办,王某诚惶诚恐地将行车证、身份证带好,把桑塔纳轿车开到月星家具城门口交给徐,怅然若失地看着他将车子开走,徐凯国连句谢谢都没说。事后,徐凯国煞费苦心地让其单位驾驶员张某将该车过户到张某妻子名下,而实际则是徐个人在控制使用。车子的过户费是5.8万元,为掩人耳目,徐凯国让王某在徐事先准备好的收条上签字,上面注明“已收到车款人民币5.8万元”,明摆着不给钱,徐凯国的索贿功夫可谓一流。

 

作茧自缚 疯狂敛财

 

    2004年9月,徐凯国主动找到王某,透露说年底将有一批市政公司的资质要升级。王某知趣地说:“我公司按规定年限不够,再说还要有一定的业绩才够升级,恐怕不行。”没料到徐凯国又佯装愿意帮忙:“不要紧,你把材料报上来吧,我来办。”接着徐凯国别有用心地问王某有无其他公司欠他工程款,王某不明就里,坦言道:“南京某开发公司欠我大约200万。”徐凯国直白地说:“我要买个门面房搞个茶社,你帮我问问?”打了两回交道的王某担心徐凯国这次又想“空手套白狼”,就一直拖着没办。可是徐凯国一天一个电话盯着,他只好带着徐凯国到大明路的现场去看房。孰料徐凯国一眼看中靠近售楼处中间的两间门面房,并直截了当地称想以工程款冲抵房款。王某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和开发公司商量,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同意王某以公司工程款冲抵48%房款。不久,徐凯国“高明”地以其驾驶员张某的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订下两套房子,总共150万元左右。在支付首付款当日,徐凯国仅在售楼处支付了52%的房款,大言不惭地对王某说:“剩下的48%房款用你的工程款抵付。”王某如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诉。

    时隔不久,王某觉得自己屡屡被徐凯国“揩油”真是太吃亏了,便一心想追回自己垫付的48%房款。他斗胆找到徐凯国问:“最近公司很困难,资金紧张,你能不能把房款钱给我?”徐凯国似乎早有准备,他先以2万美元支付了住宅房52%房款,然后拿出打印好的两份协议和收条,让王某在注明“收到门面房房款51.7万元”的收条上签字,霸道地说道:“这个钱我就不付给你了。”

    可是事情远没有王某想象得那么简单。2004年底,王某接到徐凯国的电话:“市政资质升级要办理了,需要一些活动经费,你先准备10万元钱。”王某小心答道:“我没这么多钱,最多只有万把块。”徐凯国犹豫了一下说:“那好吧。”第二天,王某到徐凯国办公室心有不甘地送上1万元现金。事实上,王某的资质证书并未如愿办下来,而他送给徐凯国的钱、车子和房款无形中全都打了水漂。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同年12月间,徐凯国利用担任市政管理处处长职务之便,在办理资质升级及项目经理证书等方面,为南京某实业有限公司谋取利益,先后4次收受该公司经理王某人民币共计54.7万元,桑塔纳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7.4万元)。

    2007年7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凯国受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徐凯国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受贿所得款物予以追缴。徐凯国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8年3月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为此原判。

    心生贪念,想获得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往往失掉的会更多,并不仅仅是自由、名誉、政治生命而已。在监狱中,面对市纪委的走访人员,徐凯国在谈到自己受贿后的心态时说:“我从开始战战兢兢,收到别人的钱,睡不好觉,吃不下饭,听说谁因经济问题犯了罪就心惊胆颤,浑身冒虚汗,到后来收别人的钱觉得理所当然,收之无愧,发展到最后变得麻木不仁,鬼迷心窍,没有把党和人民给我的权力作为替行业树形象、为企业做服务的责任,而是把上级组织给我的权力当作牟取私利的工具,在这条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错了,我知道自己犯罪了’不是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就能洗刷我的罪名,此时此刻我深感痛悔。”

    徐凯国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给后人留下了许多值得警醒的教训。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做到襟怀坦荡,表里如一,绝不能贪图享受以权谋私。同时要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防微杜渐,拒腐防变,永葆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