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女贪官:以色谋权还是以权谋色(中国青年报 200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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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判女贪官:以色谋权还是以权谋色
2006-10-10
邬凤英
“安徽省原卫生厅女副厅长以色谋权内幕曝光”(10月7日《成都晚报》)的大字标题,不禁让我想起了“红颜祸水”这四个字。这位名叫尚军的“女副厅长”真不该是个女人,更不该还有几分姿色,但不幸的是她居然兼而有之,于是她就“以色谋权”了:这个标签将她标定为权力的腐蚀者,而那些握有权力并据此享受了她的身体的男人,比如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和原副省长王怀忠,在这种舆论氛围中,看起来好像反而成了她的受害者。在中国,当个男人真的很讨巧啊!
出了问题把责任推给女人,这是几千年来中国那些虚伪、懦弱的男人们撇清自己的一贯伎俩。鲁迅先生曾经借阿Q之口替他们做过一个很全面的总结:“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商是妲己闹亡的;周是褒姒弄坏的;秦……虽然史无明文,我们也假定他因为女人,大约未必十分错;而董卓可是的确给貂蝉害死了。”
据知情人士回忆,尚军初次“以色谋权”的时候,还仅仅是名刚穿上警服的女警察。因为她“身高1.68米,高鼻子大眼睛,又非常会说笑”,而被所长安排去照顾酒醉的“县公安局的主要领导李某”。“领导”在宾馆里“就不老实起来”,最后以答应任命她为副所长达成交易。其实,我们只要替尚军略微做一点儿设身处地的考虑,就会发现在当时的情景下,她的选择实际上是不多的:或者是被凌辱了之后一无所获,或者是为自己争取一点“补偿”。因为猎艳者是她的顶头上司,而且手中掌握了足以决定她命运的权力。这种状况,究竟是“以色谋权”还是“以权谋色”,难道不是很清楚吗?
最值得思考的问题也许并不是尚军为什么能够“以色谋权”,而是那些在尚军仕途上起过“助推”作用的男人们,为什么能够轻易地“以权谋色”?我们知道,克林顿虽然贵为一国总统,但他之“谋色”却只能靠自己的魅力而不能靠权力,因为显而易见,他无法为自己心仪的莱温斯基小姐谋到一个类似“副厅长”的位置。
打开尚军的履历表会发现,她曾陆续担任过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阜阳市副市长,阜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阜阳市委副书记,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等要职。这些职务,使她成为当地确定无疑的“公众人物”,而且要获得这些职务,从程序上说也必须要经过各级人大和党代会的任命或选举。我们假定,如果媒体能够对“公众人物”拥有合理怀疑权,如果各级人大和党代会能够在实质上而不是形式上行使自己的权力,那么,那些有权有势的男人们还有胆量通过“安排职务”这样的承诺来玩弄尚军以及和她类似的女人们吗?
“以色谋权”这四个字,放过了不受制约的权力,放过了不合理官员任免制度,把天下兴亡的责任轻轻地推给了被指为“祸水”的女人们,谁会对这样的结论最感到庆幸和高兴呢?谁又将是这个结论的最大受害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