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孝举官 多余还是必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2:33:17
对话背景
甘肃省金昌市委推出考查任用提拔干部新举措——不孝顺父母、不善待配偶的将一律不予提拔。这一规定的实行,使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的表现都作为其能否为官一任的重要考核因素。今年,该市已严格执行了这一新的规定,对3名存在这方面问题的人选,实行了一票否决。
为了能从基层干部中筛选出真正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都出色的党员干部来,该市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将孝敬父母、善待配偶这两条作为提干参考标准,对不尽社会义务、不孝敬父母、不关爱妻子儿女的干部,在提拔任用时将一票否决。金昌市委组织部门将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拟任用人选家庭所在社区和乡村实地调查、走访楼道代表、街坊邻居、片警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其社会生活、邻里关系、赡养老人、夫妻关系、子女教育等12个方面的真实表现,并由社区或乡村组织郑重出具评价意见,为市委常委会表决提供依据。
不孝不提拔理所应当
□ 魏文彪
孝敬父母是对为人子女者的基本道德与法律要求,既然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应比普通群众更高,那么要求领导干部孝敬父母,不孝敬父母者不予提拔也就理所当然。领导干部包括家庭生活在内的一举一动都为人们所关注,如果一个领导干部连孝敬父母都难以做到,自然会对领导干部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树立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
领导干部不但应在工作当中作表率,在孝敬父母等其他方面也应该成为楷模。领导干部是人们学习与模仿的对象,所以领导干部孝敬父母能对社会文明风尚起到带动作用,反之则可能起到不良的示范效应,从而不利于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既然领导干部包括家庭生活方面的表现如此重要,也就自然应该考虑将孝敬父母方面的表现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当中,那么像甘肃金昌这样在提拔干部时对不孝敬父母者一票否决就不但无可厚非而且值得提倡。
即便撇开这些方面的影响不谈,孝敬父母与当领导也并非风马牛不相及。孝敬父母是出于对父母的爱与感恩,而领导干部要能履行好自身职责,对群众也应具有爱心、怀有感恩心理。孝敬父母实际就是为父母的生活幸福尽义务,而称职的领导干部对待群众也应尽职尽责,需要具有很强的服务意识。不知孝敬父母其实是出于自私,而领导干部没有博大的胸怀,不能克服自私自利心理,也是不能做好服务群众的工作的,即诚如金昌市委书记所质问的:“领导干部如果连亲生父母都不孝敬,连妻子儿女都不关心,怎么能爱党、爱国、爱人民?”
父母给了子女身体与生命,而群众是包括领导干部在内公务人员的衣食父母,所以只有像孝敬父母一样善待群众,才可能真正使用好手中的权力,才能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从这个意义上说,对父母越孝敬,相应地也就越能做到善待群众,越能谨慎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封建社会的官员自称为父母官,不能说不是其不能正确看待自己与百姓关系的体现,也是大多数官吏不能真正服务好百姓乃至欺压百姓的重要原因。作为现代政府的官员,理应时刻谨记自己服务百姓的职责,真正做到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善待百姓,这是能够真正做好服务百姓工作的必要前提。
有的人可能会以涉嫌侵犯人的平等竞争权利作为质疑以孝举官的理由。确实,在招聘与用人方面应当以候选人的才能作为主要考量标准,但是在分析以孝举官问题时不能忽视其中的特殊情境,即以孝举官只是在政府系统内部实行的一种举措,并不无限适用于政府以外的社会领域,而政府内部并不完全适用社会上的情形。也即是说,以才能获聘某种职位是人的一种社会权利,而在政府系统内部,上级可以对下级的权利与行为适当设限的,所以以人的社会权利作为否定以孝举官的理由并不充分。
综上所述,以孝举官有利于提升百姓对于官员的评价,能够一定程度起到提升社会文明度的有益作用,而且于领导干部服务群众意识的树立也有所助益,因而像金昌这样将孝敬父母与提拔任用挂钩的做法值得推广。
谨防逼出官员的伪孝
□ 杨立波
应该说金昌市委的出发点是好的,百善孝为先,不事父母何事国家?问题在于,这个道理并不牢靠,在对不孝敬父母“一票否决”的威慑下,一些人为了保住官位甚至升迁,不管是在组织面前还是在邻里之间装出一副“孝”的脸庞,你能说这样的官员对父母尽了孝道吗?如果说是孝的话,只能是伪孝。
平时对老人不闻不问,关键时刻装出孝心一片,人后对老人不管不顾,人前对老人呵护备至,这是伪孝。但是,中国有句老话叫“亲亲相隐”,即便子女对老人不孝,但为子女的前程着想,老人千方百计在人前隐瞒,毕竟没有几个官员家属忍心自毁官员前途。因为,家里当官的倒霉了,他们一点好处也得不到。如果不出大新闻事件,公众对官员“私德”无从知晓,组织部门又该如何去考察呢?
况且,官员都有优厚待遇,还有公权可用,为了表示对老人的一片至孝,在外,带着记者秘书到养老院看望老人,到农户对老人嘘寒问暖,如此电视里有影,广播里有声,报纸上有文,这样爱民如父母的孝道官员谁个不夸?虽然是作秀,但赚得了“孝”声呀,组织部门留下了好印象呀;在家里更不用说了,多花几个钱,多雇几个保姆把老人服侍得舒舒服服,眉开眼笑,老人要吃什么买什么,要到哪儿旅游,坐飞机,开专车,有人迎来送往,又有多少人掏过自己的腰包?只要老人高兴就行,只要能博出“孝”声就行。管他是真孝还是假孝?
尊老爱幼不仅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既然是义务,就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那么作为每一个国家干部,更应当认真遵守和执行,根本没必要将其单独拿出来作为提拔干部的一种标准,并用“一票否决”的道德大棒逼出官员的伪孝道来。这,既有以公权干预私权之嫌,也在实践中无法操作,最终只能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