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实名制年内启动(新京报 200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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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实名制年内启动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10-9 7:35:47 · 来源: 新京报
约两亿非实名手机用户将重新进行实名登记
本报讯(记者赵谨)昨日,信息产业部新闻处证实今年年内将出台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会对手机实名制做出规定,现有约两亿非实名预付费手机用户届时将重新进行实名登记。
据公安部统计,大多数手机犯罪使用的都是非实名的预付费手机。目前短信息服务投诉是电信服务投诉中最多的业务,投诉的主要内容是垃圾短信和服务提供者的不规范经营。实行手机实名制,旨在遏制违法短信、诈骗短信、色情短信等垃圾短信,规范经营,减少通过手机短信进行的违规、违法行为。
去年12月19日,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在出席中国电信工作会议时表示,实行手机实名制是信息产业部明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而且将实行运营商一把手负责制。这是迄今为止,信息产业部为数不多的对手机实名制进行的明确表述。
虽然,离年末只剩短短的3个月,但信息产业部表示,正在就这一新管理办法与国家多个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此前有报道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由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新闻办共同制定,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就这部部门规章的草案征求过各方意见。
实行手机实名制,最大的困难来自手机用户的认同。对此,信产部方面表示,其实以前就有相关的电信条例要求购买手机需实名登记,仅仅因为部分手机代销点的违规操作,导致一些消费者对手机实名制的疑问甚至不理解。这次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出台,是从法律的层面对手机实名制予以确定,对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只有保护,绝无侵害之意。
手机实名,更有利于保护公民隐私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10-10 5:12:43 · 来源: 新京报
手机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使很多人遭受“侵害”,尤其是来自匿名手机的各种信息垃圾、诈骗、骚扰甚至色情短信,使人防不胜防,不堪其扰。
为遏制违法短信、诈骗短信、色情短信等垃圾短信,规范经营,减少通过手机短信进行的违规、违法行为,信息产业部新闻处证实,今年年内将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手机实名制做出规定,现有约两亿非实名预付费手机用户,届时将重新进行实名登记。
短信欺诈、黄色短信、非法广告等各类违法短信,已经成为新的社会公害。但是,当人们去举报、投诉或者报警时,由于对方是匿名手机,从而可以迅速“隐身”,查证、维权相当艰难。大量匿名手机的存在,导致公民手机短信消费安全、可靠和安心的权利保护出现漏洞,受到严重侵害。
目前,短信服务投诉是电信服务投诉中最多的业务,投诉的主要内容是垃圾短信和服务提供者不规范经营;而公安部的统计显示,大多数手机犯罪使用的都是非实名的预付费手机,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以匿名手机进行的违法行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
当前,韩国、泰国、澳大利亚、日本、南非等不少国家,已经施行手机实名制。所谓手机实名,就是移动通信运营商在办理申请者手机入网手续时,审查用户的相关身份证件。申请者为个人用户的,应当出示有关个人身份证件;申请人为单位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应当登记其名称、地址和联系人等事项。把手机购置和持有“阳光化”,无疑会使“隐身”短信侵权减少,更重要的是可以在法律的授权下,有效地追查、制裁侵权者。
有人有种担心,手机实名会不会影响到个人的隐私。从根本上说,手机匿名保护不了隐私。你在明里,施害人在暗处,他可以“放心大胆”地侵害你的权益,当然包括你的隐私权。侵权行为的发生,恰恰是通过非实名的手机号码来做的。事实上,手机匿名只会让个人在匿名者前处于无法设防的境地,即使匿名者之间,也像密林中的暗战一样,“受伤”时无法究责。
在我国信用机制尚未健全的今天,手机匿名的进一步发展,还会消蚀社会的信任资源。相反,越是在各个领域实名透明,公民权利才越容易保护,因为可以顺藤摸瓜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人们担心个人信息被不当透露,实际上是期待从制度上对电信服务商的义务和责任进行明晰和规范,最终使手机用户的权利保障、维护的机制和途径更加明确和有力,包括手机生活的隐私空间。
手机实名,公民的权益才可以更好地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反其道而行之,也就是说,以匿名的方式保护隐私,导致的会是整个社会的信任缺失。当然,在手机实名制下,公民个人隐私权的部分让渡,确实需要电信服务者更加严格的保护。
依照法律,公民个人信息不能随意透露,违者追究责任。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公民的手机号码被非法透露的现象并不少见,但是,公民不但不知道是谁“偷”走了自己的个人重要信息,相关部门似乎也没有受到法律追究。所以,在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相关法律之外,在即将颁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用户信息的保护和究责制度还需要再详细些。
手机实名制,善意遭遇犹疑
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 任大刚 2006-10-10 03:16
信息产业部年内将出台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要求约两亿非实名预付费手机用户届时重新进行实名登记。其目的是遏制通过手机短信进行的违规、违法行为。但这个善意的政策,却换来了公众的犹疑。
公众再次缺席政策制订
在距正式实施仅剩不到三个月时,两亿用户对这个政策居然仍一无所知。手机实名制显然属公众政策,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可剥夺。毕竟,专家和主管部门的政策思维向度与公众未必会尽然一致,缺乏公众参与,将会导致政策“水土不服”,最终因难以推动而丧失本应具有的严肃性,这样的例子,前前后后我们已见了不少。
这个政策的出发点其实充满善意,公众态度犹疑除了因为自己被置于政策制订之外,移动通信企业与用户之间缺乏互信也是一大原因。手机实名制可视为向用户单向征信,那么,两亿用户如何向管理者征信?从这个角度说,单靠手机实名制,难以改善我们的通信环境。在手机实名制实施的同时,我们还需要看到政策的民意吸纳和电信运营商的社会责任。    北京朝阳  徐立凡
能否捍卫隐私的“城堡”
公权力的每一次前进,都是私权的步步退缩,所以我们在赋予公权的同时,必须事先对公权进行有效的规范。手机号码与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就是我们的隐私,公民有权要求因为职务关系接触这些信息的人进行保密。隐私也当如公民的房屋一样,“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千军万马不能进”。因此,在实行手机实名制之前必须首先制定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公民手机的隐私不被泄露。运营商与代理商是第一手接触公民手机隐私的人,也是最有可能泄露手机隐私的人。所以必须要有严格的政策法规,防治手机用户信息被运营商与代理商随意卖给广告商。决策部门,面对手机实名制下隐私可能被侵犯的情形,你们准备好了相应的措施吗?如果还没有准备,那么实名制是否可以缓行呢?    江西赣州  杨涛
三言堂:手机实名制 本末倒置的“乌托邦”
金羊网 2006-10-10 09:27:34
■解本友
8日,信息产业部新闻处证实今年年内将出台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会对手机实名制做出规定,现有约两亿非实名预付费手机用户届时将重新进行实名登记。
不否认“实名制”的政策善意。如,公安部统计大多数手机犯罪使用的都是非实名的预付费手机,实行手机实名制,有利于遏制违法短信、诈骗短信、色情短信等垃圾短信。“实名制”有用,但并不意味着“实名制”是解决诸多问题的救命稻草,我们也需要对之“恶意”揣度,以防止好经被念歪。
先回头看看那些已经发生的“实名”,耐人寻味。如,当年搞“储蓄实名制”,说此招使贪官有多少钱一目了然,还能根治公款私存,结果呢?徒增一个笑柄而已。还有“股票交易实名制”,目的是为了避免“对敲”等恶意炒作行为,但恶意炒作并没有因“实名”而减少。一些医院为了打击“号贩子”,进行了“看病实名制”探索,可“号贩子”也没见少。
泉州是我国第一个实行手机实名登记制的城市,有报道说,主要运营商自有营业厅对身份登记相对严格,但数量更为庞大的手机专营店、社会销售点,则对身份等级较为随意与宽松,实名制还给办假证的人带来了滚滚财源,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很现实,而这些很有可能让“手机实名制”重蹈“乌托邦”覆辙。
“实名制”不过是个技术手段,而支撑它的基石,是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和监管环节。一些管理者之所以喜好在“实名制”上使劲,而不愿在打牢信用基石上下工夫,缘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有效监管太艰难,远不及“实名制”看得见、摸得着。
在一个“快餐政绩”风行的时期,选择“实名制”无疑是一个出政绩的捷径。本末倒置的“实名制”,防得了“君子”,防不了“小人”;偶尔治标,但不能治本,终究逃脱不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命运。
缺乏根基的“实名制”,不过是一个绝美的梦想而已。与此同时,“实名制”却大幅度增加了社会成本,也增大了公民隐私被曝光的概率。现代社会是一个交易频繁的社会,如果社会诚信缺失,寄托“实名制”以实现诚信诉求,就如画饼充饥,中看不中用。
http://www.ycwb.com/xkb/2006-10/10/content_12380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