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澧 : 上提统计值,下压贫困线 - 一五一十部落 | My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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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提统计值,下压贫困线 / 吴澧

2009-04-23 11:34 | 阅读(1) | 标签: 平均工资, 贫困线, 贫富差距

  本月9日那天,媒体刊登了两条万众关心的消息。一是国家统计局公布,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29,229元;二是世界银行一份报告说中国的贫困线太低,远远低于世界标准。

  这两条消息由不同机构发布,不同媒体报道。不过,在国外,收入平均数和有关贫困线的资料,却常由同一家机构同时提供。比如,每年8月,美国统计局定时公布上一年全美家庭收入中位数(定义是高于此收入的家庭数量与低于此收入的家庭数量相等)和收入低于贫困线的贫穷人口的一揽子统计报告。

  (题头图为从新华网拷贝来的工资分布曲线,图中显示,工资中位数和工资众数——领取该工资的人数最多——比平均工资要低。)

  为什么收入和贫穷人口的统计要同时公布呢?因为收入统计数是决定贫困线的标准或基本参考。缩小贫富差距,其实就是让高收入和低收入向主流收入靠拢。

  比如,法国的贫困线就定在全国收入中位数的一半,近几年为每人每月650欧元(合人民币5,760元)左右。从主旋律宣传里,我们都知道法国喜欢批评别国人权问题但本国人权状况极糟。不过,他们掩饰得比较好。按某些中国官员所坚持的“人权就是吃饭权”的特色定义,从贫困线的设定倒看不出来法国有什么问题。美国的反贫穷组织,甚至用这样的欧洲例子,指责美国政府将贫困线定得太低。

  美国的贫困线,算法要复杂一些(实际上他们有两种算法,但差别不大)。基线是必需营养和国民饮食习惯的结合——既要保证营养,又不能不顾饮食习惯、只让穷人吃便宜的鸡蛋而不许用牛肉补充蛋白质。在食品的基础上,再加上其他生活必需:衣服,居住,交通,电视等。美国的贫困线按家庭人口分出档次,家庭数量最多的四口之家那一档,2007年的贫困线是21,203美元,为中位数收入50,233美元的42%。单人贫困线为年收入低于10,590美元(合人民币72,370元)。

  美国的反贫穷组织,力图提高贫困线,为穷人争取更多生活必需。比如,现在很多组织提出,应该把计算机和上网费用算作生活必需,这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所必须掌握的技能。他们在新世纪初就提出来了,布什政府一直没批准,如今要看奥巴马了。

  世界银行用于发达国家的贫困线为每人每天平均收入低于14.4美元。法国和美国的国内贫困线,都在这标准两倍上下。

  自2003年以来,政府显著加大了扶贫力度。最近,国务院扶贫办正在草拟新标准,计划将我国2007年的1,067元贫困线提高到1,300元。官员说:按实际购买力计算,这将使我国的贫困线首次达到人均日收入1美元的世界银行国际标准。这一说法其实不准确。世界银行有两条贫困线:日收入2美元才是贫困线,用于小康社会;日收入1.25美元的那条,叫作绝对贫困线或极端贫困线,用于黑非洲等二十余个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扶贫办的新标准,仅是将我国的贫困线提升到国际极端贫困线的80%。真的要用与国际接轨的说法,这条新标准,应该称作赤贫线。

  统计局公布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后,网上一片喧哗,很多人问:这是平均工资吗,我的收入怎么差那么多?有人怀疑统计局公布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原因之一,是统计局用了平均数,而不是国外使用的数值较低、比较接近大众感觉的中位数。

  2月里新华网采访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时(题头图即来自这份采访),冯司长也说:如果能够同时发布工资中位数,可能更容易被公众理解。他解释道:这需要知道每一单位里每个人的工资,但现在企业只上报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统计局无法计算中位工资,只能用平均数。

  既然操作有困难,平均数就平均数吧。如果这个数字能和贫困线联系起来,较高的、国家较有面子的收入统计,岂不应该给贫困民众带来较多福利?不用法国的二分之一,也不用美国的42%,只把贫困线设在平均工资的四分之一,要求不算高吧?如果一个家庭的平均劳力收入低于城镇平均工资的四分之一,即7,300元,就属贫穷家庭。对于有两个劳力的三口之家,这相当于世界银行的人均日收入2美元贫困线。

  这样一来,穷人感谢社会,扶贫办有功,统计局不必改变数据收集程序,公众对统计局的数据也会比较能接受,大家都和谐了。

(本文已于今日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