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银行抵贷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3:26:54
基层银行抵贷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抵贷资产是指借款人不能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时,经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三方协商,或者仲裁机构仲裁,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以借款人、担保人的抵押物及其他资产抵偿所欠金融机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待处理资产。抵贷资产形成的初衷是为了保全银行信贷资产,减少银行信贷资产损失。但基层银行机构在抵贷资产接收处置过程中,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仅经济损失大,而且负面影响多,应引起高度重视。
抵贷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利用“抵贷资产”科目随意调整资产质量,掩盖银行不良贷款实情,造成银行不良贷款虚减。目前,大部分银行并未将抵贷资产视同不良资产进行考核,在过重的指标任务考核和工效挂钩压力下,一些基层银行为完成上级行下达的不良贷款压缩任务,往往随意将不良资产转入待处理抵贷资产科目,同时冲销等额不良贷款,人为调整银行资产质量。
利用“抵贷资产”科目隐藏或处理已结案的贷款损失和已处置的抵贷资产损失。在实际操作中,抵贷资产物不足值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基层银行经营者为了把任期内各项指标完成好,将已结案的贷款损失、已处置抵贷资产损失和事实上已经收回的非信贷资产损失等挂入抵贷资产科目,而不积极向上级行申请核销,不及时将其纳入银行盈亏核算,从而形成新的财务包袱和风险。
抵贷资产在评估、保管环节上存在严重的操作风险。由于评估管理不规范,个别评估机构只注重收取费用,而人为地抬高抵贷物价值。有的抵贷物在银行接收时,虽经评估机构评估能够抵顶贷款本息,但由于抵贷物不易变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新技术的开发利用,自然贬值速度加快;还有的银行怕处理损失过大,责任难以承担,对一些抵贷资产长期挂账不处理,但实质上已经形成严重损失。
抵贷资产处置环节存在违规操作问题。有的银行为了即期效益,在处置表外抵贷资产时,不按规定先收取本金后收取利息,而是先收取利息,后收取本金或将本金挂账,造成虚假业绩;有的银行在处置表内抵贷资产时,不先抵顶本金和利息,而是直接冲减其他应收款中的代垫费用,以减少费用开支。
银行内部人员利用抵贷资产管理漏洞推卸管理责任。因为抵贷物评估的水份过大,随意性较强,一些企业便借这个空子,与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串通勾结,利用低价资产抵顶较大额度银行贷款,从而形成银行抵贷资产空置风险。
加强抵贷资产管理
随着时间的推移,银行的不良贷款清收压降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不良贷款清降过程中仍会有相当一部分转化为抵贷资产。加强和规范抵贷资产管理,创造良好的处置环境,全面提升抵贷资产的质量,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显得尤为迫切。为此我们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各银行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明确接收、管理、处置各环节的操作程序,修改和完善抵贷资产管理办法,使抵贷资产业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发挥外部监管制约作用。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机构高度重视抵贷资产的管理,将抵贷资产纳入风险管理体系,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同时,还应以审慎监管为原则,加强对人的管理,把抵贷资产管理情况纳入高管人员任职期间考核,强化高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对违法违规的高管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
三是强化营销,努力拓宽抵贷资产变现渠道。要树立大市场观念,强化与中介机构的合作,通过公开出售、联合拍卖等多种渠道和手段处置抵贷资产。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产处置变现激励机制,采取灵活措施,加大处置力度,减少银行抵贷资产损失。
四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抵贷资产处置环境。首先建议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减免银行机构抵贷资产接收处置过程中各种税费的具体办法、减免的幅度和范围。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权调整的税费,应尽快与之协调,争取优惠政策,切实减免银行在接收和处置抵贷资产,尤其是房地产、土地类资产的过户、登记等费用。其次要依法规范评估行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评估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强资格认定、鉴证、监督和检查,坚决打击虚假评估行为,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中介机构坚决予以取缔。第三要建立区域性抵贷资产处置二级市场,作为抵贷资产所有权流动以及相关信息流动的专门场所,为银行机构处置抵贷资产提供高效率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