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志强:基层依法行政存在的十个问题和十条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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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志强:基层依法行政存在的十个问题和十条对策2007-12-15 14:40

    编者按:榆林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路志强同志2005年12月27日在《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草案)论证会上的发言,提出了基层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十个有代表性的问题,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一些地方依法行政的现状。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我省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危害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应该引起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高度警觉和重视。现将路志强同志的发言转发,供各级政府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和借鉴。

    基层依法行政存在的十个问题和十条对策

    路志强根据我在基层工作这一段时间的了解,目前,在依法行政方面主要有十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就是不依法行政。行政权万能,这个现象在县级以下政府和部门比较突出,自己给自己设定权力,上级拿下级的权力,正职拿副职的权力,政府拿部门的权力,行政机关拿企业的权力,比较普遍。自己给自己赋予很多权力。比如:本来是副职管的事情,就是正职一句话“这个事情以后要经过我同意哦”,这就成为一个制度,以后就按这个来;下级机关的人也说“你这个必须经市长同意啊”,或者“须经过政府同意”。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政策规定,领导一句话,你就得按这个办,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太多太多了,这个问题我觉得是最大的。法律明确规定,明明是下级的权力,明明是部门的权力,明明是副职的权力,但是就是这么被抢夺了。

    第二,就是有法不依的问题。比如变相违法违规的问题,明明法律有规定,但是他就是不给你按这个来,甚至给你变相。比较突出也比较普遍的如餐馆的发票问题,顾客要发票就是200元,不要发票就是180元。按理说有规定就按规定来,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包括现在的出租车位停车,那个管停车费的老太太都会给你说:要票3块钱不要票2块钱、1块钱也行。既然有规定,就要按规定来。

    第三,就是法与情、理互相脱节,有法难依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基层比较多见。比如:法院有时候判的一些案子。你说他依法办事了吧,他也依法办事了,程序、定性都很准确,但是就是执行不了。为什么执行不了,原因是在审判的时候把这个情和理没有考虑进去。比如说有个农民开拖拉机把一个年轻人撞死了。责任全在这个开拖拉机的人,按法律规定这就要赔10万块钱,结果这个农民所有资产加到一块不到1万块钱。法院判得准不准?准,定性也准,该赔多少就是多少,法律规定就是10万,但就是执行不了。没办法,要人有人,要钱没有。更重要的是那个撞人的人受伤住院,在医院就是没钱看病,把医院整的没办法,他也不出院,关键是这个人家里头困难,连吃饭的钱都没有,结果要人救济。类似问题是比较多的,所以我一再讲我们基层工作部门,包括法院、政法部门最高的境界是法、情、理完全统一,有些案子不要审判,审判以前给他调解,本来要判10万,你不要要10万啦,给你5万块钱,如果他能拿出来,5万块钱当场结清就完了,两清了行不行?如果行,就是借点钱不也就完了,这个问题不就解决了?结果不这样干,所以有法难依。还有就是法律规定和现实也是有点不相适应,没办法执行,这样的情形也是比较多的。

    第四,就是依法搞腐败的问题。政府的很多部门一般至少都掌握一部法律,林业部门有林业法,土地部门有土地法,都有法。在执法阶段,好多部门就依靠掌握的这个执法权在这里搞腐败。这个现象也非常多。比如交通安全法,规定了应该是罚50元到200元,罚50元可以,罚200元也可以,那么必然的出现了交管部门收你100元钱不开票,这个太普遍了。咱们好多法律伸缩性太大,自由裁量权太大,往往搞腐败就在这里头。行政执法部门往往在抓住你这个事情以后,先给你个“下马威”,说你这个问题太严重,按规定应该罚你两万,罚你多少万,先把你吓住,然后你再请他吃饭、喝酒、送礼,最后,看你认错态度还不错,少罚一点,本来应罚1万,现在罚5千。吃了、喝了还把人情落了,还不违法。这样好的事情何乐而不为?这样的问题在全国的基层都一样,都很普遍。好多部门就是利用这个执法权进行腐败的。

    第五,就是决策不科学的问题。最近有个新观点,决策的腐败就是最大的腐败,给领导干部送两条烟,送两瓶酒,吃了一顿饭,你说这是不是腐败?是腐败,但危害不大。本来这个工程不该上,他非要上这个工程,本来这个工程花1000万就可以了,他非要花个2000万,不加强审计,这个工程一确定,把国有资产最后流失。还有,他这个工程刚干了没两年,不行了,要退钱,按照规划他不应该干这个,不按规划来,或者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批了,批出去刚盖起来没两年就要撤销,或者这个建筑不合要求了,这就出现了很大的问题。所以决策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一个决策失误就可能造成1亿甚至10个亿的损失。

    第六,就是监督不力的问题。现在基层有法不依、决策不科学、依法搞腐败的问题最大的根子就是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搞了就搞了,没人管,举报信上去石沉大海,大媒体上不去,一般的小媒体登上去也没人管,所以越搞胆子越大。特别是在我们基层比较偏远的地方,那确实是山高皇帝远,老子说了算,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不按政策规定,不依法办事,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干了就干了没有后果,不怕。所以他为啥不干呢,干了有好处啊。

    第七,就是利用掌握的政府信息搞腐败,给自己的亲戚呀、朋友呀办事。特别是招标,本来三天完成的事他们一天就搞完了,本来要开信息发布会,实际上他在不太知名的媒体给你发布个信息,很快就结束了。实际上他的信息公布是限定了范围的。

    第八,就是审批权过多的问题。我国这个审批权,尽管中央在抓,减少了好几批,一次减300多个、500多个,但相对于美国克林顿上台一次就减审批事项上万个,咱们这个审批权还是多,没有审批权了就没有人给送了。减少审批事项以后,审批管理上会存在一些相应的问题,有些机关往往就抓住一个特殊事例,夸大事实,赶快把他的权力收回来,形成了反复。

    第九,就是办事无期限的问题。现在好多机关办事没有法定的期限,所以好多人利用这个时间段来搞腐败。你报个审批事项,报上来了,我就是给你今天批不上,明天也批不上,等你把烟酒拿来后,才给你按程序办,就不知道要搞多少名堂才能给你提到这个会上。会议研究了以后,这个批件能不能及时给你,这里头还有名堂。你来了,他还是不给你批件,说是顾不上,你还得送礼,送烟酒,送钱,然后你来取。等了几个月不上会,好不容易上会了,就是批件下不来,你说你不给能行吗?原因就是我们办事没有时间界限。所以我就讲:哪个地方缺一把手,组织部门你必须在几个月给人家配上,缺了副职组织部门必须在几个工作日给人家配上;人事部门报来的调动干部,必须在多少个工作日批下来。市长、副市长给批了钱,你财政部门必须在三个工作日给人家打到账上去,不要让人家上门来要。现在就是,市长批了钱以后,部门不跑上个三趟五趟根本拿不到钱,我们办事效率就是低到这个上头。

    第十,就是行政成本太高的问题。现在行政,包括开一个会,包括研究一些问题,有时候开半天的会,非要通知地市的市长或者分管领导来,从榆林来西安一趟,来回得三天,吃、住、用,多大的成本。有时甚至是听半天的报告会,也要通知到市长、副市长参加。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对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几点建议:一是减少审批事项,这是最重要的。首先审批事项要压下来。要强行压,所以这个工作要上级来抓,上级不抓根本不行。二是规范行政行为,细化行政权力。希望进一步明确哪些是你的,你就可以直接批。哪些是必须向上级请示的,哪些是上市长办公会的,哪些是上政府常务会的,这些没个界定,这个权力就由他自己决定。三是明确行政时限,就是要求我们审批部门,凡是有审批的地方,有报批的地方,报批事项必须要有时限要求。省政府也必须要有时限,否则你超过这个工作日不批下去,他们就可以自认为你同意。四是要细化行政程序。现在好多不依法行政、不科学执政就是因为没有程序规范。他那样干,干了就干了,你还抓不住他。五是要明确公开的事项。对应该公开的决策事项,应该用制度定下来,你必须公开,你不公开就是违法,要这么要求才行。2006年1月10日,《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正式施行了,你就必须按这个规定来,否则,就是违法。六是要强化监督。这里边一个就是同级监督,再一个就是上级监督。我体会基层哪儿都是熟人,都是儿女亲家,都是姑舅,关系错综复杂,所以违反制度太容易了。一不留神就违反了制度。但是这个监督,靠自己不行,上级要加强监督,近距离去监督,发现问题给他指出来,你上级不监督,光靠他自己监督,那就是形同虚设,所以上级这个监督要有一些有力的措施。七是我建议把舆论监督单设出来。有些东西写了十封信、八封信反映这个事情没效果,华商报一登马上鸡飞狗跳,哪个领导一批下来,就马上解决了。八是对依法行政进行定期考核。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进行考核,而且把这个考核要作为干部晋升的主要依据,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九是对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进行培训。现在人们的社会活动很多,内容也很广泛,你靠他自学,根本不可能。哪个人一回到家就看依法行政书籍?根本不现实。所以你只有把他们集中起来,用几天时间给他系统地过一遍。该学的学一遍,该讲的讲一下,这样的话他就有个印象,回去工作就好做。十是对不依法行政、违反规定的一些典型事例,要严厉查处,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理的就处理,毫不手软,杀一儆百。每年你就抓上那么几个典型,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样才会有效果,有作用。(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作者为陕西省榆林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