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当好纪检干部的几点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6:11:27
市临川区孝桥镇党委  王晓福
纪检干部负有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纪律情况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的职责,又是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级党政组织的双重领导下工作,不仅领导机制比较复杂,需要协调的上下关系较多,而且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差别很大。因此,纪检干部要开展好工作真不容易,要么遭人讨厌、遭人反感,要么半醒半醉发挥不了多大作用,要么帮别人插秧、荒了自己责任田。如何发挥纪检干部作用,是各级领导和机关的重要研究课题,笔者谈以下几点浅见供大家商榷,起抛砖引玉的作用。
要以党性谋人谋事。纪检干部必须要有坚强的党性观念和献身纪检工作的事业心,要有一身正气,耐得住寂寞和清平,要能高度自控,经得住考验和诱惑。要从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使命出发,把监督检查、查处的职责转化成保护干部、服务大局的职责,经常性地提醒可以起到警钟常鸣的预防作用,查堵小漏洞以免酿成大问题,进行违纪处理以遏制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只要我们把纪检监察工作的目的说清楚,好处讲诱彻,坚持公道正派,做到正人先正自己,以这样的态度来谋人谋事,一定可以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和干部群众的理解配合。
要以教育说人说事。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是我们必须坚守的阵地。教育可以使人们知道规定,扫除“法盲”;教育可以使人们明白道理,自觉行动;教育可以避免纪检干部与监督对象针锋相对,减少矛盾,当然,纪检干部不能畏畏缩缩,该大胆直言的必须一针见血的指出,但在矛盾没有激化,问题没有完全暴露出来之前,我们不能循着蛛丝马迹来说三道四。否则,既遭监察对象的反感,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和作用,也是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如果纪检能够采用法规教育、警示教育等方式来说人说事,就可以克服“明哲保身”不敢说的错误倾向,又可以有效遏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和起到提醒预防的作用。
要以制度管人管事。有时候人们会用“大事管不了,小事管不好,只会管出乱子”来形容纪检干部,不管不问成了好纪检干部,“没出问题不用管,出了问题自然有人管”,纪检干部成了清闲族。为什么纪检干部不能事前履行起“管”的职责,免得那么多的干部犯错误、受处理,甚至受到法律的惩治;这时,也许有人会为纪检干部抱怨,“副职监督正职很难的”。但我认为“副职监督下级也是很难的”,何况纪检干部还排在副职之未,我们能有所作为的就是依靠正职,依靠组织的力量,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以制度来管人管事。制度不仅是管长远的,还有利于克服人情因素的影响,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公正。
要以公开评人评事。国务院制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预防腐败问题的重大机制和措施,是纪检干部的最大法宝。从古至今,腐败问题的重要根源就是信息不公开,暗箱操作导致老百姓无法监督,连知情权都没有,根本谈不上监督权,集体领导和互相制约的机制无法形成,纪律监督和自我监督的力度非常有限。因此,我们一定要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东风,督促好有关部门按规定抓紧抓实,形成有利于上级和组织监督、媒体和群众监督的网络体系,以公开形式来评人评事、纠人纠事,依靠组织力量、集体力量、社会力量、形成透明的评价体系和共同监督的合力,这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阳光工程。
要以真诚待人待事。纪检干部要以诚待人、以真诚待事,诚信是为人之本,诚实守信是“八荣八耻”的要求,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的渴求。纪检干部尤其要以诚待人,否则,干部群众有事情也不会跟你交心,有问题也不会向你反映,你就会变成聋子、瞎子、做不好工作。纪检干部还必须做到了解真实情况,敢于说出真话,敢于较真碰硬;让事性以本来面目示人,让上级了解事实真相,坚决不做老好人,这既是纪检干部的素质要求,也是履行职责的需要。纪检干部要树立干部群众可以亲近、可以信赖、可以依靠的形象,既要坚持原则讲党性,又要通性达理讲人性,还要注重处理好服务的关系,从而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