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大圣公司非法集资近亿元 10嫌疑人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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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5日 01:44  第一财经日报
胥辉
甘肃大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圣公司”)从2005年起,打着出售公司股票和集资建房、集资建厂的幌子,非法集资近亿元,致使3300人次群众被骗。目前,甘肃省公安厅已抓获了10名犯罪嫌疑人,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齐进军已潜逃境外。
11月20日,兰州市政府和甘肃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这家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及侦办情况进行了通报。
位于兰州市安宁区的大圣公司,是2002年成立的一家民营企业,主要从事AM生物菌剂的研发、生产、推广、销售,在海南、陕西等地建有分支机构。自2005年4月以来,大圣公司和于敦起等人在没有吸收存款的资格,也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社会上以中老年群众为对象,以出售该公司股票和集资建房、集资建厂的名义,以每年8%到15%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并采取给予5%到10%的提成奖励、组织免费旅游、免费活动、送礼品等手段,向甘肃等地的群众非法集资。
2008年2月,甘肃省证监局向公安机关反映,大圣公司未经证监部门批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出售该公司股票,非法吸收了大量资金。
2008年3月26日,甘肃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依法对大圣公司立案侦查,迅速展开了调查取证和侦查工作。此时,齐进军已通过非正常渠道出境,并通过互联网视频会等形式,一直操纵该公司运营,其他几个重要涉案人员也已潜逃。鉴于当时还没有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及该公司法人在国外未归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对社会群众财产造成的损失,办案单位调整了工作部署。2009年5月,公安机关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适时采取行动,抓获了该案主犯于敦起和大圣公司总经理张思东等人。
薛峰介绍,大圣公司及于敦起等人非法集资的行为已涉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截至目前,甘肃省公安厅已抓获了10名犯罪嫌疑人,其中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扣押、冻结涉案资金100多万元;查封冻结了一批涉案资产;查获了大量书证物证;对涉案的土地和房产进行了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薛峰在发布会上强调,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本身涉嫌经济犯罪,不仅“投资人”非法获得的利益要依法追缴,而且“投资”资金也要依法罚没。因此,所谓“投资损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考虑到大圣公司非法集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施骗手段隐秘,欺骗性强,且受害者多为离退休职工及中老年群众、经济损失负担能力脆弱的实际情况,所以公安部门动用了大量的人力清理大圣公司的有效资产,追缴犯罪嫌疑人的赃款赃物,尽可能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