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垄断和非法集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7:05:23
                        金融垄断和非法集资                                                             茅于轼         非法集资案从孙大午案起就是一个不断有争议的话题。看律师的辩护词和法官的判决,都有一些没能说清楚的道理,而且有一些是关系到最基本的对法律本质的认识问题。       要不要集资?毫无问题,要。如果没有集资,家庭的储蓄怎么能够成为企业家的投资?银行把我们一家一户储蓄的钱集中起来,用于项目的建设。我们看到的高楼大厦、高速公路、机场、电站,等等全都通过集资这一重要过程才得以建设成功。银行集资有这样的功能,其他方式的集资,功能也类似,都能够把暂时多余的钱移动到能够发挥生产能力的地方。所以集资是绝对必要的。       既然如此,集资应该受到鼓励,要为集资开辟道路,何以发生了非法集资,对集资采取否定态度?答案可能是有些人利用集资牟利,使另外一些人受损。更有甚者,在集资中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很明显,这些不良后果并不是集资开始的时候就有的,而是到后来才发生的。       毫无例外,集资开始时,双方都是自愿参与的,都是认为对自己有利才参与进来的。如果早知道集资要出问题,要吃亏,这资金根本就集不起来。因为集资后来出问题来判断最初的集资是否合法,凡是后来要出问题的集资都属于非法集资,只要不出问题就算合法,合法或者非法要到最后才能判断,这样的法律,不能防患于未然,失去了法律应该有的作用。而且从后果来判断,现在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造成了几万亿的坏账,扰乱了国家金融,早就应该判为非法集资。当然,我们不否定这些银行在经济建设中发挥过的巨大作用。没有他们的集资,绝大部分建设项目都是不可能的。不过,集资并不一定要有巨额坏账,这是两回事。功并不能补过。        集资应该鼓励,但是又可能发生不良后果,怎样防患于未然,就成了一个难题。世界各国都对集资有一定的限制,都是为了防止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特别是损害了第三方的利益。比如办银行万一倒闭的话,存款户会发生损失。所以要求银行必须有足够的资本保证,以防万一银行放款的债权出问题,可以用自有资本抵偿对存款人的债务。但是,我国的规定却不同。按照现有的法律,凡是对普通公众对象征集资金的都算非法集资。如果是对特定对象,而且数目不大的就不算非法集资。于是审判这类案件时,控辩双方都围绕是否是特定对象,或者对象的数目有多少来做文章。显然,对这两个关键点根本不可能拿出一个有客观根据、没有争议的标准。这就是许多非法集资案都成了疑案的原因。即使做了判决也难以服人,遗患无穷。而且,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我国的四大国有银行统统都是非法集资。因为他们集资的对象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如果认为国有银行可以例外,这就违背了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原性。为什么他们能,而我却不能。        这里涉及国家对金融业的垄断问题。现在在中国老百姓不要说办银行,连集资都冒着触犯法律的危险。而在发达国家,只要具备一定条件,老百姓是可以办银行的。美国有7000多家银行,统统都是百姓办的,没有一家是政府办的。我国的金融业现在是被国家垄断着。但是中国“入世”以后外国银行已经进来,垄断正在被打破。只是中国人自己还不被允许办银行。 市场经济要求金融业的开放,垄断已经很难维持。事实上,地下金融政府根本管不了。资金的余缺广泛地存在着。资金多的地方要找出路,资金缺的地方要寻求资金。有供应,又有需求,自然会有市场发生。对这些地下金融活动,政府是睁一眼闭一眼。只要不出事,谁也不会去找麻烦。其实,出事也是不可避免的。只不过一般都在内部解决,不会闹到法院去。发生非法集资的案子也都是事后出了问题,引起纠纷。像孙大午案由政府提起公诉的是极个别的。后来,河北省领导也觉得不妥,发了要支持民办企业的文件。政府打击民间的集资是不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不会有哪个政府会热心于打击民间集资的。         赵燕平案就更特殊了。开始她因为运气好,炒汇赚了钱,大家都以为她是炒汇高手,都拿钱托她炒汇。不料后来赔了,钱要不回来,就告到了法院。法院先是想判她诈骗,但是挨不上边,就判了个非法集资。这就值得追问,如果她炒汇继续赚钱,会不会上法庭?有没有非法集资?算不算犯法?犯不犯法要看炒汇的赚还是赔,法律和投机连在了一起,法还有什么尊严。 大部分的非法集资案都是事后赔了钱才引起的。所以,解决所谓的非法集资所引起的问题,不是取消这种集资方式,而是在集资的最开始就要讲明白,在各种可能的后果下各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即使事后发生纠纷,法院可以按照最初约定的条款判决,不存在集资是否合法的问题。我认为,这是解决“非法集资案”的比较彻底的思路。 ——本文摘自《从金融危机谈起》第4-6页 茅于轼:著名经济学家,被誉为“经济学界的鲁迅”。1993年创办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先后担任亚洲开发银行、非洲能源政策研究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