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非法集资 (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18:37:29
  第二章  论非法集资

                    关键词:非法集资  骗子公司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以上。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国办发明电〔2007〕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认定,“黑名单”上暴光的近百余家公司,都具有非法集资的典型特征: 
   一、打着“出让债权、股权”、“ 营销商品”或者“生产经营”等旗号,公开向社会公众特别是老人募集资金,没有得到有权部门批准; 
   二、用高回报吸引投资,早期兑现部分承诺; 
   三、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手段欺骗顾客,签定虚假合同,用合法的身份掩盖非法集资的活动,最终目的就是不断套取和非法占有资金。 
 
     二、为什么非法集资公司高回报背后就是陷阱? 

     根据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经济观察研究组对“我国资本回报率”研究显示,以净资产税前利润率为例,在经济较热的2005年,私营企业为17.3%,三资企业14.9%,国有企业12.9%。如果企业融资成本报高于此平均值即15%,不难想象该企业必将面临亏损,不可能持续良性发展。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即16%以上,否则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本“黑名单”上的公司,除了把炒作的项目作为道具诱惑顾客,顾客投资款就是全部收入,一般都没有实际的经营和其它利润。融资花费成本巨大:  一般员工、主管、经理、总经理等层层提成要在投资款的20%-30%以上;包装、铺租、旅游、会议、公关等费用要开销投资款的20%以上;承诺给顾客的回报25%-40%;所以集资总开销已占投资款的60%以上! 这已经远远高于我国资本经营回报的一般利润(13%—17%),所以非法集资公司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不可能持续良性地发展,高回报背后就是陷阱。 

    三、非法集资——套路是设局诈骗,本质是“雪球炸弹” 

      非法集资公司早期给顾客的回报就是拆东补西,集资愈多、亏空愈大。其套路是设局诈骗,都采用虚构事实和隐满真相的诈骗手段诱惑顾客投资,其实都是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本质是“雪球炸弹”,即见光必化、逢时必炸,发展规律必然走向灭亡。
。其大致有经历如下三阶段: 
      第一阶段——吹嘘诱惑期(第一年):非法集资公司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都采用诈骗手段,大肆炒作项目,不择一切手段,用高回报诱惑顾客投资(主要是离退休老人投资),并用虚假合同掩盖非法活动,逃避警方打击。此时公司会兑现部分回报,投资顾客会每月拿到红利。 
      第二阶段——拖延耍赖期(第二年):此时第一批投资顾客要开始拿回到期本金,非法集资公司就以“迟点给”搪塞拖延,最后逼迫投资顾客续签合同“转单”。投资顾客不仅拿不回本,还往往不得不“加单”陷入更大的骗局。 
      第三阶段——人去楼空(伺机):非法集资公司骗到巨资后,必然早晚要原形毕露,露出骗子真面目,一定是伺机随时(短的几个月)逃跑或者“倒闭”,所以大部分顾客必将要因为轻信承诺、贪小便宜而付出血的代价!

      四、如何识别集资诈骗公司

      集资诈骗公司的本质是“南下狐狼”精心预谋布局,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等手段,大肆项目炒作和诱惑顾客,通过“小甜头”和早期兑现部分高回报,用“一纸合同”套取巨额资金,最后不是人去楼空就是耍赖不还,对中老年人实施的诈骗!
      这些骗子的惯用伎俩,虽然漏洞百出,十余年来却一直在广州屡用屡成,成为“布局诈骗”的老招数。这些喜欢投资的老人们,虽然是或曾久经江湖考验,或曾是教授、离退休老干部等有一定文化和地位的人,但由于多为“空巢老人”精神孤独,容易被骗子“包装打动眼、吹嘘打动脑、假惺打动心”放松了警惕,加上没有坚决狠批“贪”字一闪念,结果,他们的智商,在骗子的忽悠下归于零,十分“好骗”。其实,只要对这些所谓集资公司“察其形”、“观其人”、“晓其理”,或者请儿女们分析分析、上网查查,就不难发现,高回报背后存在陷阱,非法集资公司将来一定让绝大部分投资顾客血无归!

    五、布局套钱内幕

    这些布局诈骗的一般操作手法是:
    1、成立公司:法人用的是假名或由替死鬼当。
    2、吹嘘项目:项目有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声称投资股票、洗衣机、电厂,合作专卖店、酒楼,推销保健品、半导体照明天花板、安防产品、能源、柴油、环保产品、太阳能节能灯和轮胎等一定发大财。
    3、包装公司:租赁豪华写字楼显示、编造某某领导参予支持。
    4、亮起大旗:往往都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国家重点工程”、“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合作”等旗号。
    5、设立诱惑:有高达30%—100%的“利润”、“广告费”给投资顾客,吹嘘以后可上市送原始股。
    6、参观项目:参观租来的基地、工厂、国外来的“高科技产品”。
    7、造势游说:举办大型活动或者去外地旅游,制造抢投氛围;拿出投资额10%-20%聘请老年顾问游说、介绍人来投资。
    8、不断给予小甜头:员工亲情服务、请吃陪玩送礼品、每月按时“分红”、前期兑现部分回报。
    9、伺机卷款逃走、倒闭、被查处判刑:在广州这种跑了、倒了、判了的公司不知其数!

   六、如何识别集资诈骗公司

   1、法人、高管使用假名,与顾客签定假合同。
     骗子公司虽然都披着合法的外衣,有营业执照、签订正规的合同,但公司法人、高管一般都是用假名、假身份证。如涉嫌“集资诈骗”的广州峻联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张俊川(曾用名张文兴)、客户服务部行政助理冯作记(化名冯炳嘉)、客户服务部业务一部经理林卫波(化名林福海)、业务二部经理孙刚(化名孙朝阳)、客户服务部业务员江浩凯(化名黎明)就是如此。 
    骗子公司与投资顾客签定的所谓“合同”名不副实,其实是骗子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合同的内容应该与事实不符。如涉嫌“集资诈骗”的中国吉林华琦葡萄酒酿造有限公司,与投资顾客签定“产品经销合同”,所有顾客就是纯粹投资,根本没有拿任何产品、去参与任何经销。 
    2、都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等诈骗手段。
    所谓使用诈骗方法,是指编造谎言,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以骗取他人。
    如广州市鼎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伪造有关批件,声称有广州市企业评估协会秘书长韩志、湖南常德津市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罗成模发来贺词,并出示津市市财政局的红头文件宣传;如广东大块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移花接木,谎称其集资得到内蒙古武串县有关政府领导的同意和支持;如广州市宏茂花卉有限公司吹嘘投资“蝴蝶兰苗”如何好,这个编造的谎言,现在终于破灭无存!
     骗子公司邀请顾客参观所谓的基地、工厂,一般都是租来的,或者是临时建造的,没有产权或者生产经营能力。如广州邦鑫投资有限公司吹嘘的项目,先是诱惑顾客投资“江西省新余市天鑫矿业”,后又是“湖北精细橡胶粉”,再“山庄别墅”,接着“丹霞佳大农业科技园”,2009年3月,“邦鑫”没有了,改名换地了。正如涉嫌诈骗的唐人国际(香港)投资集团后改名广州德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新润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公司后改名广州市晔盛珠宝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大块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后改名内蒙古汇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玩得“金蝉脱壳”把戏。
   3、都不能出示公司开户行“银行对帐单”。
   正规公司的资金往来和使用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公司资金每月每笔进出的明细,在公司开户行“银行对帐单”上应该有详细的反映。骗子公司把骗来的投资款往往汇入了私人帐户,几乎都不敢出示公司开户行“银行对帐单”,集了多少资金、资金使用情况无从监管。
    4、炒作的项目不可能有如此高的回报 
    根据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经济观察研究组对“我国资本回报率”研究显示,以净资产税前利润率为例,2005年以来私营企业为17.3%,三资企业14.9%,国有企业12.9%。 如果企业融资成本报高于此平均值即15%,不难想象该企业必将面临亏损,不可能持续良性发展。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即16%以上。          
    骗子公司融资花费的成本都都高于60%以上! 例如广州市原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用30%-40%高回报诱惑老人投资投币洗衣机,业务经理提成18%,包装、铺租、旅游、会议、公关等费用要开销投资款的20%,融资花费的成本已经超过70%,这已经远远高于我国资本经营回报的一般利润(12%—18%)。 试想,如果该公司1年集资1000万,光开销化费就要700万以上。这就意味着,原鑫公司投资的1000万项目,过去和未来三年年毛利不能低于1000万!而且不能出现投资亏本、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情况。这事实上是不可能实现的项目,即使有也轮不到老人去投资。
     5、绝大部分投资顾客到期不能拿回本利。
     骗子公司虽然早期都兑现了部分回报,但因为是用前期已收取的客户投资款项来支付允诺返还给客户的收益,给顾客的回报就是拆东补西,集资愈多、亏空愈大。所以大部分顾客到期本金会,最后一定是:不得不转单再投继续换回一张纸而无法拿回本利;或者无钱兑现承诺而拿不到本利;或者是公司卷款逃走而棺材本被骗。所以大部分顾客必将要因为轻信承诺、贪小便宜而付出血的代价!

    七、广州非法集资现状 

    这些公司目前在广州非法集资活动十分猖獗,涉众诈骗大案屡屡发生! 
    广东省公安机关会同银监等部门着力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2008年破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案件500多宗,抓获犯罪嫌疑人800多名,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2009年4月12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发布新闻,已查处6家非法集资公司,破获相关案件11宗,涉案金额至少6亿元人民币,依法刑拘30名犯罪嫌疑人。2007—2010年以来,黑名单上有72%以上的公司已经露出骗子面目,或不能兑现承诺,或已经人去楼空。广州,继续上演着一幕幕骗子粉墨登场、老人屡屡上当受骗的相同重复的故事。 
据估计,有大批老人用自己的养老钱进行所谓的“投资”,其总数十分惊人!有人预言:这些公司一旦消失,将害多少老人晚年凄惨!
可恨黑心的骗子!可怜被骗的老人!

   八、公民强烈呼吁

   广州非法集资猖獗活动,排查打击刻不容缓!恳请人民政府了解民意,顺应民心,为民办事,坚决贯彻执行国办发明电〔2007〕34号通知精神,加强宣传教育及舆论导引,落实监测预警政策,彻底排查打击广州非法集资嚣张气焰;迅速调查取证,控制涉案人员(所有分钱的人员);果断处置,全力尽量挽回受害人损失。
   图片为:被骗老人血本忽地一下没有了,此时叫天不应、欲哭无泪,后悔已经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