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大焕:法律不该成为“顺风车”的“路障”(新京报 2006-8-2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7:22:01
法律不该成为“顺风车”的“路障”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8-25 6:12:29 · 来源: 新京报
前几天一帮亲友吃饭,在座惟一一个有车族几乎成了众矢之的:你们这些人一人开着一辆车,多浪费啊,交通拥堵都是你们造成的!话题自然而然地说到了顺风车———顺风车多好啊,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加强同事、邻居感情,好处多着呢。可是,顺风车在我国似乎总是不温不火,比如我所在小区,专门建了顺风车站,搭便车的人却寥若晨星。原因何在?国人重情谊,老搭人便车,总觉得占了人家便宜,不想欠人情。如果像国外一样有法律规定:空车不许上路,否则罚款,那么搭车的人会觉得你在帮我我也在帮你,受人恩惠也心安理得一些。
问题还不止于此,我们有人甚至想给“顺风车”使绊。《人民日报》昨日消息说:随着油价上涨,有车族养车压力渐大,一种邀集多人同乘一辆私家车上下班的“拼车”现象,日前在江苏南京悄然升温。而在全国范围内,从一开始私底下贴纸条发布“顺风车”信息,发展到目前全国各个城市都有专业搭车网站,“顺风车”越来越火。然而,这样民间自发的多赢创造行为,似乎却遇到了绕不过去的法律障碍。
南京市客管处相关负责人说:只要是收费的拼车,无论是支付加油费,还是给包香烟,都是违法的,属于客管执法部门打击的对象。拼车现象破坏了城市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必须严厉打击。南京大学某学者也表示:拼车有巨大的市场,也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但合理不合法,这种现象违背了国家交通法规,不利于出租车司机合法、公平的竞争。
但我却不相信,一项违背市场的自由和创造精神的规定,能够真正实现令行禁止。一个很简单的事实是:搭顺风车的人,彼此都是同事、同学或者同一小区的业主,即使有些同路者一开始彼此陌生,也很快可以熟悉起来。而熟人之间,礼尚往来的方式多种多样;即使存在交易行为,交易的时间、地点也很不确定,有关部门根本无从查证。
另一方面,顺风车破坏出租车市场秩序的说法也值得商榷。顺风车在线路、时间、人员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诚如有人说的:寻找合适的搭车对象甚至比找一份工作还难,根本构不成对出租车行业的冲击。其次,公民的自由是一个社会的和谐与活力之源泉,也是公民“幸福指数”的根本依据,法律和行政在它的面前应当有所畏惧。否则,如果按上述逻辑,慈善事业是否也冲击和破坏了教育市场、医疗市场等等这样那样的“市场”啊?再说,任何行业的发展,都必须与时俱进甚至接受新陈代谢的命运,否则,我们是否也可以保护人力三轮而禁止出租汽车?那样的话,相关决策者要被公众视为某个利益集团的代言人,而不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了。现阶段的中国,嫌的是出租车和私家车太多,比如北京的公共交通出行只占市民出行总量的25%左右,与世界发达国家70%到80%的比例相比,差距甚大。而全国一年因交通拥堵造成的损失约1700亿元,并逐年上升。这还不算环境污染和对人们心理健康造成的损失。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已占污染总排放量的40%~75%.
“顺风车”在国外早已司空见惯,在德国、新加坡,赶上交通高峰期,即使是私家车,空车上路也会被罚款。美国也有类似规定,车中有两三个人方可在专用车道行驶。我们的相关法律,也应当是支持自由、进步与创造,而不是相反。
□童大焕(北京媒体从业者)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8-25 6:12:29 · 来源: 新京报
前几天一帮亲友吃饭,在座惟一一个有车族几乎成了众矢之的:你们这些人一人开着一辆车,多浪费啊,交通拥堵都是你们造成的!话题自然而然地说到了顺风车———顺风车多好啊,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加强同事、邻居感情,好处多着呢。可是,顺风车在我国似乎总是不温不火,比如我所在小区,专门建了顺风车站,搭便车的人却寥若晨星。原因何在?国人重情谊,老搭人便车,总觉得占了人家便宜,不想欠人情。如果像国外一样有法律规定:空车不许上路,否则罚款,那么搭车的人会觉得你在帮我我也在帮你,受人恩惠也心安理得一些。
问题还不止于此,我们有人甚至想给“顺风车”使绊。《人民日报》昨日消息说:随着油价上涨,有车族养车压力渐大,一种邀集多人同乘一辆私家车上下班的“拼车”现象,日前在江苏南京悄然升温。而在全国范围内,从一开始私底下贴纸条发布“顺风车”信息,发展到目前全国各个城市都有专业搭车网站,“顺风车”越来越火。然而,这样民间自发的多赢创造行为,似乎却遇到了绕不过去的法律障碍。
南京市客管处相关负责人说:只要是收费的拼车,无论是支付加油费,还是给包香烟,都是违法的,属于客管执法部门打击的对象。拼车现象破坏了城市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必须严厉打击。南京大学某学者也表示:拼车有巨大的市场,也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但合理不合法,这种现象违背了国家交通法规,不利于出租车司机合法、公平的竞争。
但我却不相信,一项违背市场的自由和创造精神的规定,能够真正实现令行禁止。一个很简单的事实是:搭顺风车的人,彼此都是同事、同学或者同一小区的业主,即使有些同路者一开始彼此陌生,也很快可以熟悉起来。而熟人之间,礼尚往来的方式多种多样;即使存在交易行为,交易的时间、地点也很不确定,有关部门根本无从查证。
另一方面,顺风车破坏出租车市场秩序的说法也值得商榷。顺风车在线路、时间、人员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诚如有人说的:寻找合适的搭车对象甚至比找一份工作还难,根本构不成对出租车行业的冲击。其次,公民的自由是一个社会的和谐与活力之源泉,也是公民“幸福指数”的根本依据,法律和行政在它的面前应当有所畏惧。否则,如果按上述逻辑,慈善事业是否也冲击和破坏了教育市场、医疗市场等等这样那样的“市场”啊?再说,任何行业的发展,都必须与时俱进甚至接受新陈代谢的命运,否则,我们是否也可以保护人力三轮而禁止出租汽车?那样的话,相关决策者要被公众视为某个利益集团的代言人,而不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了。现阶段的中国,嫌的是出租车和私家车太多,比如北京的公共交通出行只占市民出行总量的25%左右,与世界发达国家70%到80%的比例相比,差距甚大。而全国一年因交通拥堵造成的损失约1700亿元,并逐年上升。这还不算环境污染和对人们心理健康造成的损失。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已占污染总排放量的40%~75%.
“顺风车”在国外早已司空见惯,在德国、新加坡,赶上交通高峰期,即使是私家车,空车上路也会被罚款。美国也有类似规定,车中有两三个人方可在专用车道行驶。我们的相关法律,也应当是支持自由、进步与创造,而不是相反。
□童大焕(北京媒体从业者)
童大焕:法律不该成为“顺风车”的“路障”(新京报 2006-8-25)
新京报:不该宽容的决不能姑息(2006-1-7)
新京报:法律之外的权利值得尊重(2006-1-25)
新京报:网上公布判决书是法律普及的好路径(2006-1-2)
新京报:法律是灰色的而司法之树常青(2006-1-27)
新京报:真实和假想的法律之争(2006-3-11)
大学不应成为本校教师子弟学校(新京报 2006-8-31)
新京报:警惕“平价医院”成为“形象工程”(2006-1-12)
新京报:保护好北京地面文物是法律的要求(2005-11-24)
新京报:法律正义别忘了对生命悲剧的同情(2005-12-9)
舒圣祥:“秸秆放倒证”:不仅是对法律的无知(新京报 2007-10-31)
李庄案法律程序之九:《新京报》曝出的内幕-陈有西博客-搜狐博客
新京报社论: 以法律的名义向野蛮拆迁说“不”
徐贲:处罚沃尔玛的启示(新京报 2006-1-8)
莽萍:国人真的节俭?(新京报 2006-8-27)
一个法律人不该忘记的日子
一小时20辆军车违章(新京报 2006-8-25)
国务院严令查找防灾薄弱环节(新京报 2006-8-25)
新京报:“法律允许交警暗中执法”(2005-12-21)
张树义:法院不应成为行政机关的“执行局”(新京报 2007-10-31)
白烁:别让“免职”成为问题官员的“假期”(新京报 2009-3-26)
您敢搭一个亿万富豪的顺风车吗?
搭一个亿万富豪的顺风车
“维稳”不该成为众多事件的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