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耀华让广告协会当“猴”来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7:52:12

    

  无明星代言广告就不虚假了吗

 

  【byb.cn  管理员】编者按: 近日,侯耀华深陷“广告门”,代言了十个虚假医疗广告。此事被披露之后,侯耀华成了千夫指,似乎所有的罪过都要让他来承担。但事实上,侯耀华有错没有,当然有,但是,在这则新闻背后,突显了我们的机制不健全。

 

  今天,本站顾问张其函律师在其博客上撰文,揭露了虚假医疗广告背后的黑手,这对我们喜欢养生的朋友有着很强的警示意义,因为现代人,不肯在健康上面投入时间和金钱,只寄希望于有好医生,好药品来救命,这都是过于浮躁的结果,正中了广告商之下怀。下面是张律师的文章。

 

 

侯耀华被人当猴耍着玩

 

 

  侯耀华深陷十大虚假广告的代言门,我认为这是广告协会勾结电视媒体,上演的一场荒唐闹剧。侯耀华像只猴子一样被人牵出来,耍了一回,以往还给个出场费,这次连颗花生豆都没有。

 

 

道了歉,也没人说侯耀华好!

 

  治理虚假广告,老百姓欢迎,可我们不是要看“耍猴”看“作秀”,要的是真抓实干。

 

  治理虚假广告,有包括《广告法》在内的一些列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在《广告法》中,明确了三类主体要承担广告责任,那就是第五条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他们在从事广告发布和从事广告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什么叫广告主?拿“耍猴”门来说就是那些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

 

  什么叫广告经营者?这里面包含的内容较多,广义上讲,广告公司负责制作拍摄广告,企划公司负责市场心理研究、策划,还有公关公司负责各类媒体的联系负责发布广告;

 

  什么叫广告发布者?就是发布广告的媒体,包括电视台、广播、网站、还有人群聚集处的路牌、灯箱的所有者等等。

 

  《 广告法》为什么只约束这些单位,而没有对所谓的“代言人”作出规定,因为广告主和发布者,是防治虚假广告的源头和渠道,只要把这两点抓住,甚至是只要管住其中一个方面,比如传播媒体,虚假广告就无法得以施展。大家看看下面这段视频,看看侯耀华是如何喊冤的,他说的也并无道理,因为这是一个复杂的利益链条。

 

 

他还不明白,就是因为你没有“组织”,尽顾着一人挣钱了,出了事当然没人照着你!

 

视频(见原文章)

 

  通过以上分析,从早前的郭德纲的藏秘排油、张国立老婆邓婕等明星代言的“三鹿奶粉道歉”、唐国强的送子观音系列、以及现在热炒的“耍猴门”都是舍本逐末的做法和彻头彻尾的闹剧。

 

  看这些节目时我们只需问一句话,就可以发现问题的所在,“没有明星代言,就没有虚假广告了吗?”

 

  电视台其实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郭德纲算是聪明人,而且从小就在又脏又臭的文艺圈里混大,坏人见多了,他用他自己的方式给了某些媒体一记大嘴巴!其实,我们只要说一件事就可以让媒体闭嘴,那就是烟草广告!

 

 

侯耀华坦言,播违法广告,电视台挣的可比我们多的多!

 

视频(见原文章)

红塔集团广告

视频 (见原文章)

 鹤舞白沙我心飞翔广告

视频(见原文章)

天高云淡一品黄山

 

  1994年颁布的《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 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但是我们就在天下第一媒体,看到过很多烟草广告,比如“山高人为峰,红塔集团”,“鹤舞白沙,我心飞翔”、还有“天高云淡,一品黄山”等等,这些广告的页面上都会打上什么“仓储、物流、旅游、房地产开发”等字样,电视台就是这样赤裸裸的侮辱大家的智商,它要告诉公众,特别是给审查广告的部门看看,这不是香烟广告,这是红塔山牌的仓库、白沙牌的大货车、黄山牌的旅游!一句话——装孙子!

 

  明星代言就是起视觉停留作用

 

  不管是虚假广告、还是合法广告,为什么都喜欢找名人代言呢?因为现在是个信息大爆炸的年代,只要家里装了有线,至少可以看到40个卫星电视和本地电视台,遥控器上的频道加减按钮是使用最频繁的,把这40多个电视台过一遍是常有的事情,而且据统计,精彩节目播出前的广告收视率最高,节目播出后,就没人看了,为什么?因为我们都在不停地换!在这频繁的换台过程中,如果突然看到了喜闻乐见的演员或是主持人,大家就会习惯性的停下来,看看这位名人在干什么,是主持节目?是演电视剧?还是丫在做广告?就在这停留的一瞬间,广告便被植入观众的眼睛和耳朵。因此明星代言就是替人吆喝、吸引眼球!只要你的手停止按动频道+按钮一秒钟,丫的工作就算完成了!所以虚假广告与明星无关。请看下面这段视频,来看看侯耀华是怎么说的。

 

视频 (见原文章)

侯耀华说,名人在广告中所起的作用就是引起别人的注意

 

  明星们如何才能降低代言风险

 

  如果你是所谓的明星,但没有郭德纲那么横,也没有唐国强那么强势,而且也不愿意像耀华先生似的被人当猴耍,那就要考虑一下如何控制自己的风险。

 

  说到法律风险控制,得有机制、有人员、有费用。国内的明星生存状态大概是两类:一种是个体户式的,还有一种是公司制的。

 

  在《乌龙山剿匪记》中出名的申军谊,号称是国内第一个个体户演员,既没有组织,也没有公司,自己接活自己干!税款能逃就逃,逃不了由出资方代扣代缴。

 

  还有就是签约演出经纪公司,一切事宜均有经纪公司打理,国内目前最成熟的,运营最好的当属黄晓明、周迅等签约的华谊兄弟!

 

  不过凡事有利有弊,个体户自己赚钱自己花,而签约公司后,就要根据合同是分账或是拿年薪,各种演出、代言等都是工作任务。但是个体演员很苦,没有团队策划、没有人帮你推广,必须自己会演戏还得会经营,否则很快就会被人遗忘。签约公司后,所有的工作事宜都由公司操办,虽然看着像个木头人,但是艺人省心,万一出了代言门这样的事情,公司会出面处理。比如,比虚假广告更严重的有可能涉及犯罪的葛优代言“大造林”事件,刚刚一露头,就不见了,方法很简单,只需葛优的经纪公司给媒体投放些广告就可以了。

 

  这么一说,经纪公司好像是大善人了,很照顾自己的演员,其实不是,这是因为“艺人经济”是华谊兄弟这样的公司真正的摇钱树,拍电影、电视剧有赔有赚,但是艺人接广告可是只赚不赔!所以电影、电视剧只是提升演员出场费的一次大的宣传推广活动而已。所以控制舆论,防止负面消息,并不断提升艺人的美誉度和广誉度,是艺人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专业的推广、宣传团队还有律师等等,都在承担这这项重要的工作。

 

  但是对于侯耀华这样的个体户,就没有顾问团队去帮他做这些事情了,因此什么烂广告都接,广告播出还影响自己的形象,出了事情没有人帮着处理,所有问题只好自己去抗了。

 

  药品、医疗器械、食品、饮料,都是关系到我们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必需品,每个人都要对自己负责,不要轻信广告更不要相信媒体,他们都是唯利是图的一群人,中央电视台也一样。一定要自己心里有谱,现在网络方便了,很多事情都是透明的,遇到有疑点的产品可以查查这家公司的工商资料、查查他的注册商标就可以搞清楚了。看看下面这段视频侯耀华是怎么说的:

 

视频(见原文章)

侯耀华说:不夸张就不叫广告了

 

  张其函律师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qihanzhang

 

 原文章来源:http://www.byb.cn/doc_1208-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