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通钢事件”凶手的制造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44:05

 

被称为“中国劳资关系发展的标志性事件”的“通钢事件”有了一个不是结束的结尾。来自于官方的消息有三个方面:

一是引起震动的“通钢事件”有了最新的进展。7月24日,通钢集团一些员工与建龙集团代表发生了冲突,最终致建龙集团派来的代表陈国君死亡。距离原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化钢铁”)总经理陈国君死亡案发生近3个月之后,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纪宜刚,被警方抓获。消息称,纪宜刚,男,50岁,通钢二炼钢厂工人,现住二道江区通钢委十三组。该人于1978年9月27日因盗窃被通化地区公安局劳动教养3年,因其劳教期间外逃被加期6个月。1982年6月20日,纪宜刚又因抢劫被通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纪宜刚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另有5名涉案嫌疑人向通化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是针对陈国君遭群殴致死事件,在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喜东称,此事系个别非在岗人员发起并鼓动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员聚集所致,并肯定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对通钢集团增资扩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王喜东的说法是,7月24日,企业个别内退人员及退休人员有抵触情绪,制造谣言,利用一些人员,特别是非在岗人员“国有情结”较深,对通钢集团现状与长远发展、特别是即将实行大型化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所面临困难不了解的情况,激化企业原有矛盾。有些人挑拨、煽动群众不满情绪,将矛盾集中在建龙集团派驻通化钢铁股份公司总经理陈国君身上。

三是8月7日至11日,《吉林日报》接连发表3篇社论——《坚定不移地推进国企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改革是国企发展的必然选择》,更像是对通钢事件的官方回应。该报称,国企改革过去不是一帆风顺,现在任务还没有完成,将来的道路也不会平坦。结论是:“不能徘徊,不能退缩,更不能回头。”。同时,吉林省对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和董事长进行了调整。总经理等职务将在新任董事长到任后,由董事会按规定程序产生。

打死人肯定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暴力,并且主要犯罪嫌疑人又是一有劣迹的人,其它“通钢集团一些员工”不知是否也有劣迹,不知参与的万人是否也有劣迹,如果仅仅是“国有情结”较深,并又是“不明真象”,也倒为我们的“无劣迹”工人解脱了不少。但,细想,除了一个五十多岁的有劣迹的犯罪嫌疑人外,总觉得还是应该有造成这一被称为“中国劳资关系发展的标志性事件”的“通钢事件”的更大的不止一个的凶手。起码是客观存在有制造凶手的犯罪嫌疑。

    一是“不通事理”“不识时务”者。改革开放三十年了,“国有情结”较深,就是一种“落后的思维”。300元的费用是国家白给你的,拿着这么多钱,过你的“小康”水平的日子不就得了,“国进民退”“民进国退”那是国家和资本家玩的游戏,300元资金是没资格参与的。

就算凭“通钢事件”我们实现了“国有情结”的满足又能怎样?现在还被称为国有企业的“国有企业”与私营经济相比又有什么不同?不拿年薪的国有企业,工人与一般管理者的收入是1:7,拿年薪的国有企业那比例更是惊人。在私有制下,你还知道谁剥削了你,国有企业你还真找不到头脑。现在中国的“不通事理”“不识时务”者,总是不招人喜欢。国际上,原本一些看不惯朝鲜的国家想收拾一下朝鲜,“不通事理”“不识时务”者不卖帐,国外有篇题为《红色的差别:中国的朝鲜之辩》称,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高校里有人倾向对朝鲜采取强硬路线,但是,解放军和共产党统治集团内部的“传统派”占了上风,搞得人家没办法动粗。“不通事理”“不识时务”者,总是要制造一些麻烦。

    二是私有制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民企过去惯用的那套模式“对于大型国企的重组,——摆平地方政府+资本输入+市场化机制输入”。 摆平地方政府,看“通钢事件”就是政府与私有制者之间玩的游戏,于是又多了一个“不明真象”的群体,才出了问题。没有“通钢事件”象这一类的国有企业改制原本是一件很美妙的故事,一个高兴的卖,一个愉快地买。就象一个家庭有好多的孩子,养育是要花钱的,卖了肯定赚钱,而且以“为孩子找了条好出路”而政绩一翻。而买孩子肯定不是慈善家花钱养孩子,无劳动力不能创造财富的要抛弃,留下的一定要为他赚钱,他们也有一翻道理,一是他们推动了小平同志的改革开放,功臣;二是他们养活了社会主义不能养活的人,善心又有钱赚。这之间谁也不吃亏,就象嫖客与娼妓。可是,民企过去惯用的那套模式“对于大型国企的重组,——摆平地方政府+资本输入+市场化机制输入”,双方都没关注一群体,你们愉悦了,他们痛了,干不成,哪怕是,《吉林日报》接连发表3篇社论——《坚定不移地推进国企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改革是国企发展的必然选择》。对国有企业改制负有责任者,不经意间制造了这次事件。

    三是“民主”不是好东西,特别是不姓社不姓资的无章法的民主。“通钢事件”很尴尬,一贯主张人权民主的不能支持这类不属于他们阶级的民主,这民主有害于他们那个有钱人的民主;政府不同情这种民主,太多“不明真象”者冲击的是改革开放,于是结论是:“不能徘徊,不能退缩,更不能回头。”;其他人不好说啥,不能为有劣迹的犯罪嫌疑人说话,也不能为“不明真象”的群众说话,更不想为曾扬言“我要在三年之内让通钢姓某!”“等我上台,所有通钢原来的人一个不留,全滚蛋!”的人说话。

    愿陈国君已逝之人安息,愿私有制和国有企业都一路走好,愿少一些“不明真象”的群众,愿下岗之后的300元能让下岗工人过好,愿我们不再为一点什么民主、主义争吵,我们吃饱了,还有些人没吃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