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亚当斯与陈复礼摄影创作风格的异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6 16:15:21
亚当斯是美国影坛上的一代宗师,被誉为“摄影史上的贝多芬”。
陈复礼是以“巧借诗画成佳作”而蜚声国际的香港摄影家。
他们为礼赞祖国的河山、再现大自然的壮丽和优美,创作出一幅幅歌颂壮丽景色的佳作,不但迷住了自己国土上的观众,而且使许多国家的人民都为他们的摄影艺术所倾倒。
比较分析他们的创作风格,对提高我们的摄影艺术水平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试图从摄影美学的角度,用比较的方法分析这两位当代摄影大师创作风格的异同。目的是想抛砖引玉,引起人们重视采用新方法来开阔摄影理论研究的视野。
审美理想与选炼客体
摄影家的创作风格是从其一系列作品的整体中体现出来的。亚当斯和陈复礼在创作上的共同之处,首先表现在创作主体的审美理想和对客体的选择和提炼上。他们都以自然风景作为主要的创作客体,而礼赞自然、人化自然,则是他们在摄影创作活动中共同的显著审美特征。
艺术创作要想把握自然,“就必须把自然事物占领住,修改它,改变它的形状”,把人的“心灵的定性纳入自然界事物里”,“自然事物才能达到一种较大的单整性”。①黑格尔这段话对摄影艺术创作也是同样适用的。
风景摄影创作是一种创造性的艺术劳动。从对大千世界客体景物的选炼到一幅完整的摄影艺术作品的产生,是一个对客观物体进行艺术化的过程。首先,摄影者视觉发现了客观的自然美并作用于自己的大脑,于是产生了对客体的知觉,并在知觉定势结构的影响和制约下,通过选择、想象变为一种心理物象,然后,渗进摄影家的情感和审美意识,提炼为一种饱含摄影家审美理想和审美情趣的意象,最后通过摄影器材和摄影手段的运用,创造出一幅可供人们直接接受的作品。在这个由物象到意象的人化过程中,摄影家对客观物体的感情,直接影响和制约着他对题材的选择。亚当斯、陈复礼正是因为对大自然有共同炽热的爱,所以不约而同地选择以自然风景这一创作客体为主要创作对象,并几十年如一日地把这种创作主体对创作客体的爱化为创作上的感情渲泄。
亚当斯少年时偶然到美国西部约塞密蒂等地旅游,便深深地爱上那里优美的大自然风景。为了更直接地表达自己对大自然的感情,他毅然放弃当钢琴家的理想,选择了摄影艺术作为一种表达自己对大自然深厚感情的媒介。他背着沉重的摄影器材在美国西部各地进行创作,时间长达60年之久,这些礼赞大自然的作品不单使他成名,而且还促使美国国会通过国家公园法。
陈复礼虽然生活在香港,但仍眷恋着祖国内地壮丽的山河。近30年来他多次回国创作,足迹遍布神州大地。真是“踏尽天涯路,镜间尽化神”。他用艰辛劳动和真挚的感情创作了一幅幅祖国河山的传神写照,使千百万不同肤色的观众为中华大地的壮丽景色所倾倒。1982年他在美国举办个人影展,为满足观众需要,展期一再延长,达3个月之久,开创了美国摄影展览展出时间最长的纪录。
在风景摄影创作过程中,创作主体对创作客体的浓厚感情,不单是主体对客体选择的重要因素,而且更是创作的强大动力。正像摄影家林孙杏在《在平凡中发现美》一文中指出的:“有了感情,作品才有生气,才有感染力,才有性格。摄影家应该用热烈的感情和炽热的心,使没有生命的石头给人有温暖的感觉。”②
格式塔艺术心理学派的研究表明,艺术家情感与对客体的感知在艺术家的机体中有一种对应的关系。当艺术家接触某种特定的客体,会在大脑生理力场中产生相应的有方向和强度的式样,而情感也是由大脑生理力场的式样决定的。这种式样同样有方向和强度。因此大脑力场的力的样式事实上成了客体和主体感情之间“亦此亦彼”的中介物。在创作上这是一种限制也是一种依凭。摄影家只能利用它但不能违反它,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成功。
摄影艺术创作活动,从题材的选择到主体的提炼,受到摄影艺术本身特殊创作规律的限制。它不可能像其它艺术那样有较大的自由,听凭主观支配而直抒胸臆。它既不能像自然主义那样纯客观记录景物,又不可能不顾它周围世界的存在而为所欲为。摄影创作要倾注作者的感情,表达审美理想,就必须在自然景物这个创作客体中寻找符合主体表达感情需要的对应物,运用摄影特有的手段对客观景物进行扬弃、提炼,将客观的自然变成“人化的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