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整治酒驾满月盘点 根治痼疾须力闯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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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整治酒驾满月盘点 根治痼疾须力闯三关2009年10月06日 02:10半月谈 】 【打印共有评论0

今年8月15日以来,中国大地正在以前所未有的严厉措施,整治汽车时代“全球公敌”——酒后驾驶(酒驾)。对于有着几千年酒文化传统和说情风盛行的中国社会,此举所面临的挑战也是前所未有。

无论如何艰难,9月17日,一组来自公安部的数字见证了这场专项行动一个月以来的成效:全国查处酒驾65397起,其中醉酒驾驶10711起,因酒驾引发交通事故32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7.5%、36.2%和31%。与此同时,公安部就酒驾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情况,对普通民众进行调查走访后发现,群众对酒驾的后果、处理处罚知晓率均已达到90%,抵制酒驾的观念渐入人心。对于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8亿部,汽车驾驶员接近1.9亿人的当今中国,这一成果来之不易。

整治酒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对酒驾“零容忍”,并按现行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处罚。河南、山东等13个省区市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坚决杜绝说情风。浙江、广东等省对酒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北京、山东、湖北等地开展军警系统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在上海,有一次醉酒驾车被刑拘的记录,就会失去持上海市居住证转上海户籍的机会……

严惩酒驾并非只限于上路处罚。“驾驶员,你妈妈喊你不要酒后开车”,近来最红的网络流行语被贵州交警创造性地用于宣传禁止酒驾。在北京很多餐饮场所,餐桌上都摆放着“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提示卡片。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纷纷联合餐饮行业协会、妇联、教育部门等,发出酒后禁驾倡议,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劝导活动,产生了积极反响。

一番暴风骤雨似的全面清理过后,半月谈记者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跟随当地警方夜查酒驾时发现,这些重点城市的酒驾现象明显减少。这是否意味着,治理酒驾收效明显,管理部门紧绷的神经可以暂时放松了?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宋建国表示:“酒驾反复性高,仅靠一两个月整治完全解决酒驾问题是不现实的。目前的治理模式维系成本高,希望能够用制度的常态化管理将治理深入地开展下去。”

事实上,要从根本上杜绝酒驾现象,中国还面临三大挑战——

平均每7个人中就有一个驾驶员。大踏步迈入汽车生活时代的中国,一头撞进“酒文化”的怀抱,无酒不成席、不醉不成欢的饮酒传统,正在把酒驾变成新的社会顽疾。在北京经商的法国人汉斯·安德鲁对中国商业伙伴的酒量和眼花缭乱的酒令常常惊叹不已:“不管是红酒、白酒还是啤酒,他们总是大口大口地喝干,好像不是品美酒,而是比赛喝白水。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原本作为一种情感表达方式的劝酒,逐渐演变成逼酒恶习。

酒驾难禁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处罚在具体实施中遭遇执行难。一次醉驾事故,曝光的不仅是违法者本人法律意识的淡漠,更有一张张错综复杂的说情网。“不就是罚几个钱吗?最多不过刑拘,找人摆平就没事了!”一名醉驾撞死人者的酒后真言,闻之令人发指。中国社会讲究人情,有车的人,尤其是敢在酒后开车的人,多少都有点“社会能量”,即便“不幸”被交警抓住,打个电话找人说个情也就摆平了。正是这些原因,使得酒驾在一些人眼中根本不算回事,而读起来合辙押韵的禁止酒驾宣传语对他们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就在官方摆开阵势严打的同时,是否要修改法律用重典严惩酒驾等话题也引起各方热议。“6·30”南京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搜狐网就此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88.64%的网民认为,酒驾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有4.59%的网民认为劝酒者也有责任;只有1.81%的网民认为按照现行法律处罚就可以。法律界人士也认为,在目前的法律设计下,由于在酒后和醉酒的标准界定、处罚的力度方面过于温柔,很难实现对酒驾的“零容忍”,单凭交警执法也无法根治酒驾,尽快修法、提高酒驾的违法成本才是良策。

今年7月18日,李刚和罗毅两位成都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修改刑法,增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谈到上书初衷,两位律师均表示,酒驾肇事不同于一般的重大交通事故,行为人在主观上不是过失,而是存在放任的故意。很多法律界人士建议,对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的相关条款要进行修改,以加大对酒驾的刑事、行政处罚力度。还有专家主张在刑法中增加“危险驾驶罪”这一新罪名,对不劝阻酒驾行为的同车者也要设定处罚条款。

但是,也有法律专家对“重典”论也表达了不同看法。交通部法律咨询专家刘莘认为,与美、日等国不同,酒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国人有劝酒习惯,严罚不可能根治酒驾痼疾。此外,立法应该慎重,避免因一时的情绪左右而造成将来的执行难度加大。(记者 李舒 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