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所反映殷商社會制度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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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所反映殷商社會制度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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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采婕[1]  傅榮珂[2]

國立嘉義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兼主任

 

摘 

甲骨文之發現為中國近代學術史上之一件大事,最早被發現於今河南省北部安陽市西北郊之小屯村。此地原是商代後期國都,史稱之為「殷」,《史記.殷本紀正義》引《竹書紀年》曰:「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二百七十三年更不遷都。」是以商又稱之為「殷商」。殷墟甲骨文乃殷商考古中最重要發現之一;近百年來學者對甲骨文之搜集、整理、釋讀與研究,已取得豐碩之成果。而出土之卜骨、卜甲,其刻辭內容包含甚廣,舉凡祭祀、天象、田獵、農業、征伐、王事等,對古史之研究甚有助益,而從甲古文之深入研究,對殷商社會之歷史與制度,當可更能豁然明白,今試就甲骨文之刻辭,以探究殷商之奴隸、農業、畜牧業、青銅業、商業、交通等各項制度。

 

關鍵詞:甲骨文、甲骨卜辭、殷墟甲骨、奴隸、殷代社會

 

 

 

 

 

 

An Exploration of Shang Dynasty’s Social System as Reflected in the Oracle Bones

 

Lu, Tsai-Chieh & Fu, Rong-Ko

Director of General Education Center

National Chiayi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discovery of the oracle bones of the Shang Dynasty is one of the major developments in the academic history of modern China. First uncovered in a small village in northen Henan Province, which was judged by Su Ma-Qian, the author of The Historical Records, to be the capital of the late Shang Dynasty for 273 years, the oracle bones have been collected, classified, and interpreted by scholars in the past one hundred years. The scripts on the bones and shells were relevant to the worshipping practices, astronomy, hunting, farming, battles, and royal families of the Shang Dynasty. The bones and shells provide a new window to the history and the social systems of the ancient dynasty.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examine the carved scripts on the oracle bones and shells in order to explore the social systems of Shang Dynasty, including slavery, agriculture, animal husbandry, metal production, commerce, and transportation.

 

Keywords: Tortoise shell script, Oracle bones, slavery, Shang Dynasty

 

 

 

 

 

 

甲骨文所反映殷商社會制度之探究

 

一、緒 

安陽小屯村商代之遺址

自西元1899年發現甲骨文至今已有百年之久,安陽殷墟等地累計出土有字甲骨約十六萬片以上。然而早先出土之甲骨,或年代久遠,或搬運流離,部分不免支離破碎,亟待修復綴合,以恢復本來之面貌。西元1928年10月起至1937年6月抗日戰爭爆發前夕,安陽殷墟歷經十五次科學發掘以後,甲骨文之發現與研究,為商代社會歷史之研究帶來新契機。儘管甲骨文字句比較簡單,形式幾乎類似,有些字句還有待作進一步之研究,但甲骨文卻是商代社會生活之真實記錄。

安陽侯家莊西北岡商王大墓之發掘

甲骨卜辭涉及商代社會各個領域,是中國目前最早使用之文獻記錄。大皆記載商代先公先王之祭祀與商王活動,可以彌補現有文獻史料之不足,使我們能藉甲骨卜辭,勾勒出商代社會活動與歷史風貌,進而推動商代歷史之探索與研究。

自西元1917年王國維《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3]及《續考》利用甲骨文進行殷商古史研究以後,後繼者不乏其人。如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4]一書,即開闢中國史學研究新天地。胡厚宣《甲骨學商史論叢》5、董作賓《殷曆譜》6等。不僅對甲骨文字進行考釋外,又對傳統甲骨文分期斷代,進行補充、修正,並開始探索新分期斷代之標準。同時,利用甲骨材料與文字,研究殷商時期之社會、經濟和文化之發展,也取得某些新進展,從而使甲骨學之研究發展更勝一籌。

二、商王貴族與奴隸

從甲骨文中有關記載可知,當時商王是全社會之最高統治者。卜辭中,商王不但稱王,還有「余一人」之稱謂,表示出獨尊和至高之權力。商代王位為世襲,以父死子繼為大宗,兄終弟及為小宗,晚期則實行嫡長子之繼承制。商代王室組織,以商王為首,而以商王有血親關係之婦、子、侯、伯等親族結合成牢固之親族核心,並經由共同宗教、經濟、政治、文化等活動,將異性宗族緊緊結合一起,相互輔佐。

商代並有數量眾多之官吏,依其職守不同7,約可分為主管事務之臣正、與軍事之武官、文化之史官三大類:

(一) 臣正  主要有某臣、某正、某臣正、某元臣、某藉臣、某小藉臣、某匕臣、王臣、小王臣;臣、小臣、少臣、舊臣、舊老臣、臣某、小臣某、小丘臣;多臣、我多臣、多辟臣等。

(二) 武官  主要有馬、多馬;亞、多亞、亞某;多箙;射、多射、三百射;衛;犬、多犬、犬某;戍、五族戍、戍某等。

(三) 史官  主要有尹、多尹、又尹、某尹;乍冊;卜某、多卜;工、多工、我工;史、北史、卿事、御史、朕御史、我御史、某御史;吏、大吏、我吏、上吏、東吏、西吏等。

甲骨卜辭中之「小臣」拓片

甲骨卜辭中「吏」之拓片


上述三類雖很多屬於商王國家之官吏,但亦有屬於族邦之官吏。

殷墟出土作為祭祀

犠牲的奴隸遺骸

甲骨卜辭有許多關於奴隸之名詞,如羌(    )、奚(    )、仆、妾(    )等,奴隸之來源,主要是戰爭之俘虜,其次是罪徒。殷商時期奴隸,不僅要從事各種勞役,而且奴隸主對奴隸有極大之權限,可以任意殺戮,或用以殉葬或祭祀祖先,動輒數十至數百人,數量甚多8。如侯家莊大墓中殉葬者,即有四百人,而武官村大墓中殉葬者近百人。其中有諸多被反綁及砍下頭之殉人。此外殷墟還發現有頗多人祭之遺蹟,在陪葬坑與散葬坑中﹐有甚多無頭人骨架及人頭骨。至若一般宮殿建築、宗廟甚至普通居室基址中,也嘗發現有人祭遺址。甲骨卜辭中,更載有大量人祭之刻辭,其中最多一次,殺祭者甚至達五百人之多。所謂人祭,即包括砍頭、肢解、焚燒等。被殺者多為俘虜,其中又以羌族數量最多,此外還有僕及少數妾等。

從甲骨卜辭中與古史之記載,可窺知商王輒借上帝之信仰,將王權神化,加強統治國家機器。商王朝在軍事上建立常備軍,分左、中、右三師,《史記?周本紀》載牧野之戰謂周師:「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並謂紂師:「紂師雖眾,皆無戰心」足見殷商軍隊已頗有規模定制;其行政體系並由內服與外服之各級官吏組成龐大之官僚機構,設置監獄,制定嚴酷刑罰。後世「五刑9」在甲骨文中已有刻辭。商王朝不僅加強對奴隸反抗之鎮壓,還經常發動對外戰爭。自武丁起至文丁時代,常徵召兵員出征,主要用兵於北方和西北各方國。商朝末期帝乙、帝辛時代,則主要用兵於東南之夷方。由於對周圍各方國部落之不斷征伐,商王朝不斷擴大國土之疆域與奴隸之來源。

三、農業

甲骨文與殷墟考古資料中,保留不少有關殷商時期社會生產狀況之珍貴史料。當時因農業工具之發明,農業生產逐漸發達,而殷人乃以農業生產為主要之社會經濟,農產品收成好壞,自然關係到商王朝整個社會生活之興衰。

甲骨文卜辭中詳細地記錄殷商時代之各種農業生產技術,例如對耕地之選擇、墾荒、清除田間雜草、對田地之翻耕、耤田、平整土地、開溝灌溉、施肥、播種、作物之田間管理、整治蟲害、收穫、脫粒、儲藏等。農作物收穫後,還要進行貯存與保管。甲骨文刻辭曾記載,商王室在各地廣設倉廩,儲藏糧食。殷墟十五次科學發掘中,也多次發現數量眾多之窖穴,洞深六至八公尺,坑壁有供人們上下之腳窩,這些窖穴多數用來儲存糧食。足見當時農業大致已形成一套較合理之管理體系。

殷商農業發達,從甲骨卜辭中表現出農作物種類繁多,如:禾(    )、粟(    )、秫、黍(    )和稷、麥(    )、豆(    )、稻(    )、高 粱等。商代還栽培經濟作物桑(    ),唯桑在甲骨卜辭中多當地名,疑因桑而得名。商人農作物除食用、祭祀外,大皆用於釀酒;一般而言商人釀酒原料有三:一以黍釀成之酒,二為醴,義同豊,猶今之甜酒釀,三為鬯,乃香酒也,以鬱金香草與黍為之,用以降神或賜臣僚以歡樂。史書載殷人飲酒成風,釀酒主要原料為穀物,即可知當時糧食作物之收穫頗為充裕。

劦田甲骨卜辭拓片

粟的花序和小穗

殷代農業生產工具已有使用青銅製農具,其餘還有石器、蚌器、骨器、木器、陶器等。依考古發掘所見,在湖北黃陂盤龍城早商墓葬中,曾發現兩件青銅臿10。西元一九五三年在安陽大同村晚商地層中曾發現一把青銅鏟11,除此之外青銅農具諸如钁、鍤、鏟、犁鏵、耒、耜、銍等在商周墓葬挖掘中,出土之記載頗有所聞,其餘農具以石器、蚌器、骨器居多,而用木製造之農具,僅在考古發掘現場,曾觀察到木鏟和耒、耜把柄之痕跡,進而可推測當時農業生產的主要工具是以木器和石器(輔以骨器和蚌器)為主,雖有青銅生產工具,數量是極少的。

如果殷代農業生產工具是以木、石工具為主,為何其農業生產水平會高於同樣使用木、石生產工具的中原龍山文化。筆著認為,農業生產水平的提高,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除了生產工具質料外,工具的改進、種子的選擇、農田基本建設的重視、田間管理的加強(中耕、除草和除蟲等)、水利灌溉和肥料的使用等綜合因素都要考慮在內。

殷商農業耕作方式,主要是協田12。甲骨卜辭有:

 

王大令众人曰: 田,其受年。十一月。(《續》2.28.5

叀辛亥協田。十二月。

 

在甲骨文中有大量的關於「眾」和「眾人」進行農業生產活動的記載:

 

壬寅卜,賓貞,王往氐众黍於冏。(《殷壚甲骨刻辭前篇》5.20.2

貞,惟小臣令众黍,一月。(《殷壚甲骨刻辭前篇》4.30.2

 

殷商社會的直接生產者是眾和眾人,他們是殷商社會的平民,是以族的形式組織起來的。13商王經常向他們發指示,要他們去種黍,並且指示了種黍地點,還要他們參加祭神求年的活動。因此從眾人協力中從事農業耕種,此應是商周農民普遍耕植之方式。

上述之「眾」和「眾人」除了協助農業生產活動外,還經常被征集去從事狩獵活動:

 

             貞,呼众人……麋……。(《殷商文字甲篇》3538)

 

從甲骨卜辭中還可以看到,「眾」和「眾人」是殷商軍隊的主要成員,他們常常被征集去當兵打仗、到各地去戍守的記載。關於殷商社會中的眾和眾人的活動,先秦文獻中也有記載。《尚書?盤庚》篇記載了商王盤庚召集「眾」商量遷都之事,就在這篇文獻中有十二處提到「眾」。儘管盤庚在講話中對「眾」連規勸帶威嚇,充滿了最高統治者對被統治者訓誡的口吻,但是能被商王召集去商討國事,不能不說他們是有一定政治地位的人。

《尚書?湯誓》記載了商王湯在伐夏桀前召集「眾」進行戰鬥動員時的講話。湯在陳說了為什麼要伐桀的理由後說:「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賚汝!爾無不信,朕不食言。爾不従誓言,予則孥戮汝,罔有攸赦。」湯在這裡提出了在伐夏桀的戰爭中要對「眾」進行賞罰,「眾」如不聽他的話,就把他們降為奴或加以殺戮。這裡提到的「眾」當是有人身自由的人。如果是奴隸,就無需要說要把他們降為奴,或當做奴隸。

在甲骨卜辭中還有關於「眾人」在殷商社會中的政治地位的旁證:

 

丁巳卜,殼貞,王學众人於□方,受ㄓ又。……殼貞,王學众□方,弗其受ㄓ又。(《殷商文字乙篇》1986)

 

從上面引述甲骨卜辭和文獻資料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殷商社會裡,「眾」和「眾人」其社會地位與那些可以隨意被貴族奴隸主殺戮的羌、奚、僕等,是屬於不同階級的成員。前者是有一定政治地位平民,後者是屬於奴隸。

商人重祭祀,從甲骨卜辭中可窺及殷商已形成一套有關農業之祭祀禮儀,此套禮儀包括祈年、求雨、告秋和登嘗。

(一)       祈年之禮俗

殷人相信農業之災害乃上帝或神鬼所施予,是以在甲骨卜辭中,常卜問某個神靈是否為害於禾稼及年成收穫。卜辭有:

 

貞惟帝它我年。二月。

貞不惟帝它我年。

庚寅卜夔惟它禾。

……高祖它禾。(《殷商文字乙篇》74567457)

 

卜辭中「它」字有「為害」、「作祟」之義。殷人以為上帝、祖先、鬼神皆可影響農產品之豐收與否。因此為求獲得好收成,商王常常舉行各種祭祀,向他們祈求年穀豐登。卜辭有:

 

戊午卜,賓,貞酒求年於岳、河、夔。

癸亥卜,古,貞求年自上甲至於多毓,九月。

丁巳卜,爭,貞求年於丁,斲十勿牛,冊百勿牛。

辛未,貞求禾於高祖,燎五十牛。

 

為向神靈、祖先祈求年成豐收,祭祀之供品一次用十牛、五十牛,甚至百頭牛皆不足惜,足見農業仍是商王朝經濟之命脈。

(二)       求雨之禮俗

雨水是農業豐收之保證,殷人相信上帝神靈能控制風雨,因此常舉行祈雨儀式,以求風調雨順。甲骨文中祈雨求年之刻辭所佔數量最多,殷人求雨有兩種禮俗儀式,一是焚巫,一是舞蹈,亦即今日所謂跳大神。焚巫,在甲骨文中稱為「烄」,其字像置人於火上燒之形狀。卜辭有:

 

貞今日丙午烄□,有從(縱)雨。

烄夫有大雨。

□貞,今三月,帝令多雨。(《殷墟甲骨刻辭前篇》3.3.3

 

之巫,通常是小巫。人以祈雨是殷人習俗,商初大旱,成湯準備自焚以祈雨之故事,是歷代流傳下來之美談。《文選?思玄賦》注引《淮南子》云:

 

湯時大旱七年。卜,用人祀天。湯曰:「我本卜祭為民,宜乎自當之。」乃使人積薪、剪髮及爪,自潔居柴上,將自焚以祭天。火將燃,即降大雨。

 

此次湯雖未焚,乃因天下大雨而解危,卻將「以人禱」之祈雨儀式存留下來。若舞以求雨之禮儀,亦常見於卜辭:

 

王舞,允雨。

貞我舞,雨。

 

為求雨,商王親自祈祭,足見其重視。祈雨舞蹈時,還有樂器伴奏,其求雨儀式,當時已普遍實行。

(三)       告秋之禮俗

「告秋」是向祖先神靈報告一年之收成情況。卜辭有:

 

□戌貞其告秋於珃高祖夔六牛。

其告秋於上甲二牛。

甲申卜,賓,貞告秋於河。

 

(四)       登嘗之禮俗

登嘗禮俗是當禾穀熟後,以新禾穀獻祭於神祖,以報答其保佑年穀之豐登。《禮記?月令》載孟秋之月,「農乃登穀,天子嘗新,先荐黍,冬荐稻。」此即古代「登嘗之禮」。此禮俗為農業民族所獨有。卜辭有:

 

庚寅卜,貞王賓登禾,亡尤。

丙子卜其登秫於宗。

辛亥卜王登米於祖乙。

 

以上所述,自求年、求雨、告秋、登嘗之完整禮俗中,可以窺見殷商時期農業生產之大概,足以證實殷乃以農業為主體之社會。

四、畜牧業與田獵

        畜牧業對殷商社會有頗重之比例,殷商時期已有繁盛之畜禽馴養生產。從甲骨文卜辭,和殷墟遺存之獸骨可知,當時馴養畜禽已有馬(    )、牛 (    )、羊(    )、雞(    )、犬(    )、豬(    )等多種,反應當時六畜已具備齊全,而以這些動物作牲祭祀、殉葬之用。殷墟出土甲骨卜辭中,有大量關於商王用各種動物作犠牲,祭祀先祖、上帝、鬼神之

龜甲─田獵刻辭

 

記錄。甲骨卜辭載:

 

丁巳卜,爭,貞降□千牛。

不其降□牛千人。(《甲骨文合集》301

 

此貞問以一千頭牛、一千個奴隸來進行祭祀。

 

□卜,爭,貞燎□百羊、百牛、百豭、五十南。

 

豭,乃指公豬;南,是小豬。此次祭祀用牲牛一百頭、羊一百頭、 公豬一百頭、小豬五十頭,共計三百五十頭,數量相當龐大。

祭祀狩獵塗硃牛骨刻辭拓片

如果沒有特別發達之畜牧業,根本無法維持殷商王朝長期週而復始之祭祀活動。且因殷商社會實行厚葬制度,當時各類牲畜輒作為墓主生前擁有財富之象徵而被帶入陵墓。從甲骨文與殷墟墓葬資料,即可具體而真實地反映殷商畜牧業繁榮發達之景象。

殷商雖有較發達之農業與畜牧業,惟田獵仍是當時社會經濟與政治生活中不可缺少之活動。在甲骨卜辭中,有關田獵活動之內容,佔有頗多之比例。商王進行田獵時,輒有固定之狩獵區,狩獵地點見於卜辭記載,經初步統計有二百二十餘處之多。

根據甲骨文卜辭所載,田獵方法有:設陷阱、設網羅、以弓箭射獵、圍獵等數種。設陷阱以獵乃古老之狩獵方法,即使至今仍為獵戶所喜用;甲骨文中之陷字有各種不同形體,如:

 

貞我其      (擒)。此是陷麋。(《殷墟文字丙篇》73

我其     (擒)。此是陷麑。(《殷墟文字乙篇》2235

 


若設網以獵,亦為古老之狩獵方法,甲骨卜辭網作            等形,至於網獵,卜辭中有:

 

庚戍卜,母隻(獲)網雉隻(獲)十五。

庚戍卜,   隻(獲)網雉隻(獲)八。(《殷墟文字乙篇》5329

 

母與    皆人名,足見商人常以網捕捉獵物。對於速度較快之動物,商人則以弓箭射獵;甲骨卜辭中有:

 

乎(呼)射鹿隻(獲)。(《殷墟書契前篇》3.32.6

……射又麋(《殷契佚存》484

 

以射為用弓箭射獲逃走之獵物,此為殷人常用之捕獵方法。

圍獵,則是一種較具規模之狩獵活動,參加人數較多、擒獲獵物種類、體積與數量,皆較個人狩獵為多。卜辭有:

 

乙未卜,今日王狩光,擒。允獲□二,兕一,鹿二十一,豕二,麑一百二十七,虎二,兔二十三,雉二十七,十一月。

戊午卜,殼,貞我狩□,擒。之日狩、允擒。獲虎一,鹿四十,狐一百六十三,麑一百五十九。

 

上述兩例卜辭,記載在合圍狩獵行動中成果豐碩,其中包括獵獲凶猛之老虎與其他野獸。圍獵也是當時最常用田獵方式之一。甲骨文中有捕獲象之卜辭:

 

辛未王卜,貞田□往來亡災,王占曰:吉。獲象十,雉十又一。

乙亥王卜,貞田噩往來亡災,王占曰:吉。獲象七,雉三十。

 

甲骨卜辭中之「擒」,乃指生擒。兕是一種凶猛大型野獸,即今之犀牛,重達數千斤,常成群出沒於山水間,不易擒獲。故卜辭記錄擒獲兕者,多為一頭、二頭,但偶爾也能捕獲三、四十頭。

 

卯卜,庚辰王狩……擒。

允擒、獲兕三十又六。

擒,茲獲兕四十、鹿二、狐一。

 

田獵捕獲之動物,大皆用以獻祭祖先神靈,甲骨文有以兕牛、虎為祭品之獻祭:

 

戊午卜,狄,貞隹兕於大乙,隹示。吉。

戊午卜,狄,貞隹兕於大丁,隹示。

戊午卜,狄,貞隹兕於大甲,隹示。

 

此卜辭是卜問用兕牛來祭祀先祖大乙、大丁、大甲。

甲骨卜辭中之田獵,大皆為商王之遊田逸樂,或帶有軍事意義之演習,或是在作戰凱旋時舉行之狩獵。卜辭中之田獵活動稱狩和田,每次田獵之前必卜問是否狩獵、狩獵地區、參加人員、狩獵方式、以及是否有所獵獲等,可見商王對田獵是十分重視。甲骨文中關於田獵的卜辭,第一期較少見,而以征戰和農農卜辭為多;第三期以後就逐漸多起來;第五期為最多。這與《周書?無逸》云:祖甲以後的殷王,愛好田遊、耽於逸樂,所以「立王生則逸,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是相一致的。又云:「繼自今嗣王,則其無淫于觀、于逸、于游、于田」。這與卜辭亦相印證,說明殷商期諸王從事田獵活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逸樂。

 

祭祀武丁之甲骨卜辭拓片

祭祀武丁之龜甲刻辭

 

 


 

 

 

五、青銅業

從殷墟墓葬出土頗多青銅器之器物,根據甲骨卜辭之記載,殷商時期已有高度發達之青銅冶鑄業。商代青銅器,種類繁多,諸如鼎、鬲、酉、尊、觚、爵、簋、盉、角等,不僅數量多,出土地域亦廣、且造型奇巧、紋飾瑰麗,具有濃厚之民族特色與獨特之藝術風格。

西元1928年殷墟開始挖掘以來,至今殷墟經考古發掘出土之青銅禮器,已達一千件左右,青銅兵器約三千件左右,而婦好墓出土之青銅器具代表性者有:婦好方尊、婦好鴞尊、婦好甑等。這些青銅器之出土,為殷商青銅冶鑄工藝提供豐富之實物資料。

婦好墓出土的「婦好鴞尊」

青銅器製造有三個必要之步驟:一是開礦煉銅;二是製作陶模和陶範;三是合金澆鑄。考古學者在鄭州曾發現兩處較大之早商銅器作坊遺址,一處在今南鄭關外東南一帶,總面積約1050平方米14,在遺址範圍內有坩埚殘骸、紅燒土、煉渣、木炭和上千塊陶範等;另一處在今河南飯店一帶,面積約275平方米15,遺址範圍內亦有類似遺物發現。商代晚期,青銅工業更有顯著之發展,西元一九五九至一九六0年,在小屯東南一公里之苗圃,發現鑄銅之遺址,總面積約有一萬平方米,出土陶範達三、四千塊16

司母戊大方鼎

 

最足以代表殷商晚期青銅鑄造規模和水平者為西元1938年在安陽武官村出土之司母戊大方鼎,通耳高133厘米、長110厘米、寬78厘米,重量達875公斤。此巨型方鼎,不僅是我國中青銅器最大,也是我國古代青銅器文化之傑出器物,其鑄造方法,經專家反覆檢視,大致可以確定整個鑄型由四塊腹範、頂範、芯與底範以及四塊澆口範組成。大型青銅器鑄造,一定要有縝密組織分工和純熟之技術,才能製作成功。

殷商王室與貴族基於宗教祭祀、政治禮儀及軍事之需求,對於青銅器之使用,數量非常龐大,因此掠奪銅礦資源,已成為當時戰爭之主要動力。江西瑞昌銅嶺、湖北大冶銅綠山、遼寧林西大井三處先秦時期之銅礦遺址,是研究殷商銅礦開採和冶煉之主要地方。

湖北銅綠山古礦冶遺址,年代可追溯至殷商時期,當時已發現用鼓風豎爐煉銅。銅礦一般輒在礦區內冶煉成銅料塊,然後再運抵中原。甲骨卜辭中曾有兩條有關冶鑄之資料:

 

丁亥卜,大(貞)……其鑄黃(呂)……

王其鑄黃呂、奠血、叀令日乙未利。

 

卜辭中「黃呂」係指由礦石冶煉而成之銅料塊,此種銅料塊在商周遺址中已有發現,形似銅餅,重量頗重。

在殷商社會中,青銅鑄造業之開採、冶煉和鑄造兩大部門,皆由王室直接管理。商王朝設專門職官主司其事,其職官多稱「百工」、「多工」、「司工」。相關甲骨卜辭有:

 

癸未卜,有禍百工。

甲賓卜,史貞多工亡尤。

己酉貞,王其令山司我工。

 

中國青銅器源遠流長,具有濃厚的民族特色和藝術風格,在中國古代文明中佔有重要地位。從二里頭文化、二里崗文化和殷墟文化三者之間的青銅器一脈相承的關係。從二里崗文化上層青銅器基礎發展起來的殷墟青銅器,不僅品類較全,形式多樣,而且造型設計和鑄造工藝等方面都有較大的突破和創新。殷商青銅工匠身分主要是自由民,他們以族居形式從事傳統手工業工藝,其技藝多為世襲。商王朝青銅工業之繁榮發達,即是靠這些世代相傳手工藝人之聰明智慧與辛勤工作,方能有此輝煌之成就,在中國青銅器發展上達到了一個新高峰。

六、商業和交通

殷商時期物品交換由於農業與手工業之發展而日漸增多,殷人能「肇牽車牛,遠服賈」(《尚書?酒誥》),其與交通工具擴大使用有密切之關係。殷之商業不僅有《孟子》所謂「古之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無。」有以物易物之集市貿易,也有遠地之貿易,其交易運輸從殷都邑商而遠至四方諸國。

殷商遺址中出土有海貝、海蚌、鯨魚骨、大龜骨等海產物品,其來源除贈送、進貢及徵集外,也有商人長途販運而來。除以物易物交換外,當時已開始使用珠玉、蚌貝之貨幣。殷墟墓葬中出土有大量貝殼,達千枚之多。在鄭州白家莊商代早期一奴隸主墓葬中,曾發現有隨葬穿孔貝460多枚17;又如西元1953年大司空村發掘165座平民墓中,有83座中皆有殉葬貝,一墓之中,少者1枚,多者20枚18。又如在山西保德林遮峪商代後期墓葬中曾發現銅貝190枚,另有海貝112枚19,而在小屯婦好墓中更發現有6000餘枚海貝20,除天然貝外,還有石貝、骨貝、蚌貝、玉貝及青銅貝等仿製貝。卜辭中有「賜多女有貝一朋」,金文中亦有「王賞戍嗣子貝廿朋」之記載,證明貝在當時已用作貨幣,並以「朋」為計算單位,以十枚貝為一朋。

骨貝

銅貝

真貝

 

 


 

這些發掘情況表明,長期以來作為裝飾品的貝,在殷商時期已經用作貨幣,具有價值尺度的職能,具有貯存、交換和流通手段的功能。

交通工具主要是陸路之車與水路之船。甲骨卜辭中有車(    、   、    (  )和舟(    、    )之類象形文字外,在商代遺址中更發現車馬坑多座,由於車馬同坑,證明此種車是用馬拉。若用馬之數目,則因死者社會身份而不同,有用二馬一車或四馬一車。卜辭中車、馬單位量詞皆稱「丙」,不稱幾輛車或幾匹馬。車為木製,有銅車飾,單轅、一輈、一輿、一軸、兩輪。車馬之發明對古代經濟之發展有著重要之地位;車不僅用於田獵,亦用於作戰等,從已發掘之車馬坑中,發現有成套之青銅武器,此說明車馬為當時王室與貴族用於作戰與狩獵之工具,用於運輸則較少。若商代之舟,則因無實物證據,僅知其用於渡涉。

這是中國最早發現之木製馬車。殷墟之大墓陪葬中往往有車馬坑,殷代車子有兩種用途,一是用於戰爭,二是為出巡。由殷墟發現之龜甲據專家斷定輒多產於南海,認為是來自南方之貢品,說明三千前交通已頗為發達。

 

 

 

 

 

 

 

 

 

 

 


七、曆法、天文學和氣象學

殷商曆法是迄今已知最早較為完整之曆法。殷商曆法21為陰陽曆,陽曆以地球繞太陽一周,即365又4分之1日為一回歸年,故又稱「四分曆」。陰曆以月亮繞地球一周,即二十九或三十日為一朔望月。商代以干支記日,數字記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十二個朔望月為一個民用曆年,它與回歸年有差數,所以陰陽曆在若干年內須置閏,以閏月調整陰陽之差,所謂三年一閏,五年再閏,武丁、祖庚置閏於年終,稱為十三月。季節與月份有大體固定之關係。

商代每月分為三旬,每旬為十日,卜辭中常有卜旬之記載,又有「春」、「秋」之稱。一天之內,分為若干段時刻,天明時為妹(即昧爽),以後有大採、大食﹔中午為中日,以後有昃、小食、小採。旦為日初出之時,朝與大採相當,暮為日將落之時。對於年歲除稱「歲」、「祀」外,也稱作「年」。

商代天文學中許多天象,在卜辭中均有記載,如「日月有食」、「月有食」,在日食時並有「大星」等現象出現,可見對日、月食觀察之精細。卜辭還記載觀察之「大星」、「鳥星」、「大火」等,不僅有恆星,還有行星;後世所謂二十八宿中之一些星座名亦見於卜辭,卜辭中「新大星並火」,即言接近火星有一顆新星。殷商時亦有立表測影以定季節、方向、時刻之方法,卜辭所載之「至日」、「立中」等,即是此方面之記載。

甲骨文中月食記錄拓片

殷代觀測天象與觀察氣象相互聯繫。由於農業、畜牧業以及田獵等活動之需要,對氣候變化尤為重視。卜辭中記有許多自然現象,諸如「啟」、「易日」為天晴,「 」為陰天及濃雲密布,「暈」為出現日暈。記錄自然界變化者有風、雲、雨、雪、雷、虹、霖、雹等;風有大風、小風、驟風等。卜辭中還有祭東南西北四方風神之名稱:如 (和風)、 (微風)、彝(厲風)。記錄雨量則有大雨、小雨、多雨、雨少、雨疾、從雨、絲雨、延雨、 雨等。殷人觀察天象,不僅注意一日之內﹐並且對一旬、數旬甚至數月之氣象變化,皆進行連續之記錄。

由甲骨卜辭中有大量求雨和問雨記載,但大部份是片斷短語,只有小部份是記有月份的,據此可了解當時不同月份的雨量和求雨的情況。卜辭中關於求雨的記載大多是問辭,即表達了問卜者的希望,它與驗辭不同,並不反映實際的下雨情況。

八、醫學知識

殷商醫學已臻較高水平,對人類有關疾病記載22頗為詳細。甲骨卜辭中記有疾首、疾目、疾耳、疾口、疾舌、疾齒、疾言(喉)、疾自(鼻)、疾身(腹)、疾手、疾肘、疾脛、疾止(趾)、疾骨等多種疾病;包括後世之內、外、腦、眼、耳、鼻、喉、牙、泌尿、婦產、小兒、傳染等科。對一些疾病,還有更細之分類,如「疾齒」中就有「齲齒」之記載,此可謂人類最早疾病之一。

 殷人以為疾病之起皆原於天神降禍,或祖妣作祟,除祭祀祖妣、上帝以求福祐外,亦有積極之醫藥治療。商王朝已設有專司醫藥疾病事務之官職「小疾臣」。西元1973年,考古學者在河北藁城台西商遺址中發現二、三十枚植物種仁,包括有:桃仁、杏仁、郁李仁等。也於另一墓中發現有一把石鐮,出土時被放置於一個漆盒中,被推測是為醫療用之砭鐮,《說文》中有「砭,以石刺病也」。據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和中醫研究院之研究,認為植物種仁是醫用藥物,砭鐮則是醫療之工具(手術刀)23。這是極其重要的發現,使我們對殷人治療疾病的方法和當時的醫學發展水平有了新的認識,並為研究中國古代醫學史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

綜上所述,甲骨文中已有多種疾病的記載,已有專門管理疾病的人員,考古發掘中又發現了殷商時期的藥物,反映出殷代醫學有了相當的發展。

九、宗教信仰

《禮記?表記》稱:「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在殷商社會中,宗教神權和各種相關祭祀活動,佔有舉足輕重之地位。殷商時期甲骨文字、實物資料涉及殷代社會各層面,但甲骨文字資料無不直接或問接地與宗教祭祀、神權觀念發生關係。從某種意義來說,全部甲骨文資料,其實就是殷人神權崇拜之記錄。

根據甲骨文記載,殷商社會以殷商王室為主,其宗教信仰主要有三:

(一) 祖先之崇拜與祭祀

祖先崇拜是殷人祭祀、祈禱之主要對象。祭祀上有關祖甲之卜辭達一千一百多條、祭祀成湯者有八百條、祭祀祖乙者有九百餘條、祭祀武丁者有六百多條。在全部甲骨卜辭中,確定為祭祀祖先之卜辭超過三千餘條。夔、王亥、王恆是甲骨文中經常提到之商代先公,如:

 

一、惟高祖夔祝用,王受又。

二、其告於高祖王亥三牛。

三、其侑於王恆。

 

其中王亥是殷人特別重視之先祖,在神話傳說中還保存王亥牧牛之故事,甲骨卜辭中有關祭祀王亥者即有近一百條,祭祀時用牛三十、四十,甚至達三百頭,是祭禮中最隆重者。殷人之所以頻繁地祭祀祖先,一方面利用血緣關係之紐帶,廣泛地聯繫子孫部族,形成宗族統治核心以血親及婚姻關係為紐帶統治各階層;另一方面認為祖先支配著人世間之命運,他們既然能授福佑於人世,也能降災於子孫。甲骨卜辭有:

 

乙酉卜爭貞,隹父乙降凶,貞,不隹父乙降凶。

貞,大甲受ㄓ又()

隹王亥它雨。

隹高祖亥它雲。

高且它禾。

 

(二) 對天帝之崇拜與祭祀

殷人對自然崇拜之祭祀方法繁多,視其祭祀對象不同,所用祭祀種類亦有區別。在自然崇拜觀念中被隆重祭祀者不是這些作為自然物屬性之神靈,而是把它們提升為人格化之神。這些神靈可以保佑農作物之收成、降雨止風、避災免害、保護疆土等,已經有類似人世間統治權力之投影。

殷人對自然界一切無法解釋之自然現象,皆以為天神主宰。舉凡日、月、星、雲、風、雨、雷、電、山、河、土地諸神,殷人皆懷敬懼之心。甲骨卜辭有以下記載:

 

乙巳卜,王賓曰。弗賓曰。

癸未貞,其卯出入日,歲三牛。

甲子卜大貞,王賓月亡禍。

尞於帝雲。

癸酉卜,又尞於六雲、五豕、卯五羊。

其寧風三羊、三犬、三豕。

手舞ㄓ雨。手舞亡雨。

其尞於河牢,沈嬖。

辛巳貞,雨不既,其尞於亳土。

 

殷人除籠統地祭祀山、雲外,還將山分為二山、五山、九山、十山;雲分為三雲、四雲、五雲、六雲等類加以祭祀。

至商武丁時期,殷人思想裡已有一個絕對主宰自然與人間之天神,在武丁卜辭中有三片提到上帝。

 

□□卜,爭□(貞)上帝降漢。(《殷墟書契續篇上》168

 

此片意為蓋天久不雨,恐天降以旱,故卜貞之也。

 

…………上帝……兄。(《殷墟書契後篇上》28.14

叀五鼓……上帝若王……   。(《殷墟文字甲篇》1164

 

第三片意為在天上有一至高權柄之王,他令風、令雨、令雷,亦可不令雨、不令風,在殷人心目中,此上帝為至高天神,能降人以禍福災疾,故人世間之殷王,舉凡政令,必須揣測天神之意旨為之。甲骨文中,祈禱上帝卜辭相當多,例如:

 

帝令雨足年。帝令雨弗其足年。

羽癸卯帝其令風。羽癸卯帝不令風。

帝其於生一月令雷。

上帝降□。帝不我□。帝隹降□。

帝其降永。

王乍邑,帝若。

我伐馬方,帝受我又。

上帝若王。

帝弗其福王。

帝其乍王禍。

 

此卜辭資料顯示,上帝具有至大之權威,可掌握大自然之風雲雷雨及水旱災澇,決定禾苗生長,農作物之收成;主宰人世間災疾禍福;可以福之、禍之。總而言之,上帝對萬物,包括天時、人事、農作物豐欠,皆有干預和左右之能力。

由出土甲骨卜辭內容可以看出,殷商社會一切民事輒被加上「神事」之色彩,卜筮決疑、向鬼神請命之巫術活動,瀰漫於社會各角落。專司占卜之貞人、巫師,掌握著特殊技能,憑藉著專門之法器和道具,經由某種神聖儀式,成為溝通天上與人間之橋樑。這些貞人、巫師皆為王室貴族之重要成員,直接隸屬於商王,在殷商政治生活和宗教活動中,佔有重要一席之地。

十、結論

殷商甲骨文自發現以來,其研究已取得頗大之進展。甲骨文記載表明,殷商時期已經種植了黍、麥、稻、粟等農作物並掌握了這些農作物的整個栽培過程。殷商時期的畜牧業也很發達,六畜馬、牛、羊、雞、犬、豬,在殷代都有馴養並有大量貯備。「司母戊大方鼎」的出土,最足以代表殷商晚期青銅鑄造規模和水平。殷商時期的天文曆法也達到很高的水平,殷人對氣象的觀察很注意,甲骨文中有不少關於風、雲、霧、雨、雷、月等的記載,為古氣象學的研究提供了最早的文字資料。而有關日食、月食和星象的記錄,對古天文學的研究和曆法的定朔很有價值。

殷商時期醫學也已達到較高水平,甲骨文中有關殷人疾病的記載表明,基本上已具有了現今的內、外、耳鼻喉、牙、泌尿、婦產、小兒、傳染等各科。關於上帝的至高無上的權力和殷人對於上帝的的信奉和崇拜,甲骨卜辭中隨處可見。由卜辭中這種至上神的宗教信仰來看,殷代已不是氏族社會,而是已經進入階級社會的時期。總之,甲骨文中所反映的殷商社會生活是極豐富多彩的。尤其是科學技術方面,不但在整個古代世界科技發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而且對於後世的科技發展也產生著重要的影響和作用,它是我們的祖先為人類文明與進步作出過卓越貢獻的極好證明。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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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柏生:〈殷商卜辭中所見的農業地理〉?《漢學研究》第4期?1986

 

 

 

 

 



[1] 國立嘉義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研究生。

[2] 國立嘉義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前所長及兼任教授,現為南台科技大學通識中心教授。

[3] 《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王國維 撰?藝文出版社?1971。

[4] 《中國古代社會研究》?郭沬若 著?上海:群益出版社?1950。

5 《甲骨學商史論叢》?胡厚宣 著?大通出版社?1972。

6 《陰曆譜》?董作賓 著?四川藝文印書館?1945

7 根據陳夢家在《殷墟卜辭綜述》第十章中分為臣正、武官、史官三大類。

8 見胡厚宣〈甲骨文所見殷代奴隸的反壓迫鬥爭〉.《考古學報》第1期,1976

9 中國古代統治階級對犯罪者使用五種刑罰手段之總稱。五刑具體名稱﹐見於《周禮?秋官?司刑》為墨、劓、宮、刖、殺。商代刑罰則略詳於夏代,墨、劓、剕、宮、大辟等在古文獻和甲骨文中都有記載。

10 見《文物》1979年第2期。

11 見《考古學報》1955年第9冊圖版三十二之五。

12 協田,是一種集體耕作。《說文》:「劦,同力也。」劦字從三力,正表示合眾力而耕作。

13 見張政烺〈卜辭裒田及其相關諸問題〉.《考古學報》第1期,1973

14 見《考古學報》第1期,第56頁?1957。

15 見《文物參考資料》第6期,第73頁?1957。

16 見《考古學報》,第2期,1961。

17 見〈鄭州商代遺址的發掘〉?《考古學報》第1期,第72頁?1957。

18 見《考古學報》第9冊,第59頁?1955。

19 見《文物》第4期,1972。

20 見《文物》第26期,1977。

21 董作賓《殷曆譜》一書之研究內容為有關殷代曆法之編制。

22 胡厚宣廣泛搜集武丁時有關卜辭,撰為〈殷人疾病考〉?《甲骨學商史論叢》初集第3冊。指出殷人之疾病。

23 見《文物》第8期,1974。及河北省博物館編《城台西商代遺址》.文物出版社,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