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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先行公车改革 将向省直、政法机关延伸
2004-10-12 11:37   来源:南方都市报
“公车改革,广东在时间上起步最早,应该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在昨天上午召开的通报会上,省检察厅副厅长谢谷粱肯定了广东“车改”先行一步,同时表示在珠三角各市、县党政机关的“车改”工作基本完成后,下一步要继续研究“车改”如何向省直机关和政法机关延伸的问题。他还建议各地的“车改”方案最好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后才正式实施。
广东车改已先行一步
通报会刚一开始,谢谷粱就列举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五大弊端:一是超标配备使用小汽车,公务交通费用不断上升,财政不堪重负;二是公车使用效率低下,隐性浪费严重;三是公车私用、变相专车的现象比较普遍,助长了特殊化等不正之风;四是在公车购买、维修等环节上,容易诱发经济违纪违法问题;五是产生“公车依赖症”,有的人无车不出门。所以他认为,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公车改革理应先走一步。”据谢谷粱介绍,广东进行公车改革的历史已经11年,第一个吃螃蟹的是东莞人。该市沙田镇从1993年起,取消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改为每年发给一定的交通补贴。“车改”前该镇机关每年交通费用为84万元,“车改”后38万元,节约率达54%。此后,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广州等地的一些基层单位也先后进行了公车改革。
由于这一阶段的“车改”是自发的,谢谷粱对它的评价是:缺乏刚性要求,改不改?何时改?如何改?完全取决于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认识和决心。如果主要领导发生变动或改变初衷,都会影响改革的顺利实施。
经过近10年的摸索,去年6月,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见》(附后),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和单位启动和推进公车改革。这样“车改”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自发的改革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改革;从个别、分散的试点到一个县、一个市区域内全面进行;从做法上“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到以地级以上市制定统一的方案。
目前,珠三角地区公车改革进展顺利。佛山市南海、顺德、三水、高明、禅城5个区全面启动,9月份可基本完成;今年第四季将进行市直党政机关试点。惠州市今年6月在全省率先进行市直机关“车改”试点,计划10月份全面推开。广州市天河区经过3年的试点,所辖22个街道办事处全部进行了“车改”。珠海市2001年对全市196家市属国有企业进行“车改”,目前正着手进行区、镇一级的试点。中山市部分镇已经进行了“车改”,计划今年10月市直党政机关和尚未开始的镇同步进行。深圳市市直机关的方案、东莞市、江门市的方案也在论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