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盯上了!文化部门和版权部门各推收费系统 卡拉难OK(南方都市报 2006-7-2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11:27
都盯上了!文化部门和版权部门各推收费系统 卡拉难OK
2006-07-24 09:38:54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许黎娜
文化部门和版权部门各推收费系统,收费标准、时间说法不一
日前,国家版权局正式同意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的报告。
记者采访了解到,令卡拉OK经营者纳闷的是:国家文化部刚批准启动一个卡拉OK收费系统,国家版权局监管下的一个协会又有一个收费标准,那么,这个MTV版权使用费到底要交给谁?
何时收费扑朔迷离
据了解,市版权局下属的广州视听中心去年底已宣布推广一套“卡拉OK维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维权系统”),其功能同样是向卡拉OK企业收取MTV版权使用费。但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负责人昨天明确表示,“我们打算明年推广安装文化部批准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
市文化娱乐业协会为何要舍“地方”、选“全国”?该负责人解释,娱乐场所归文化部门主管,他们当然认文化部批准的系统。该负责人强调,安装该系统并非是强制性的。
至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负责人所说的,“按照每个包房每天十几块钱的标准来收费,八月初就将进入全面正式收费阶段”,这位负责人表示“没听说”。
广州市视听中心负责人则表示,“维权系统”已获得中国音像版权集体管理协会的授权,可以代理收取版权费用,收费标准是按照每首歌来计算,不过会参照中国音像版权集体管理协会的收费标准换算。
政出多门源于利益争夺?
对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作为收费单位及收费标准的权威性,一些卡拉OK企业经营者提出质疑:为何在文化部宣布启动“管理系统”没几天,该协会就提出在下月初要全面收费?再说,“每个包房十几元”的收费标准,这是否有征求卡拉OK经营者的意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对卡拉OK企业收取版权费,这是大势所趋。文化部门是文化娱乐场所的主管部门,而版权部门对卡拉OK企业使用MTV也有管理权。如果对卡拉OK企业版权费的征收管理,这两个部门都出于利益之争没有协调好,“卡拉就不OK”了,倒霉的会是卡拉OK经营者,而经营者的负担最终还是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卡拉OK收费系统不会强制安装 来论:“想唱就唱”是消费者的权利
2006-07-20 09:22:03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许黎娜
有关方面称,该系统不具备垄断性,卡拉OK厅可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安装
经文化部批准,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于前天启动。据悉,该系统旨在防止“不健康歌曲”进入KTV,并逐步解决唱片业、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关于著作权的矛盾。该系统将于郑州、青岛、武汉进行试点工作。
而在去年年底,广州市版权局下属的广州视听中心已宣布推出“卡拉OK维权服务系统”。该系统能统计出在卡拉OK厅中播放的每首歌被点播了多少次,据此向卡拉OK企业收取版权费用。
两个收费系统,再次引起了广州卡拉OK企业的关注。
问题一 会不会要求强制安装?
这两套系统都是为解决卡拉OK企业的版权费支付问题。不难看出,两套系统都有“官方背景”。
广州视听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系统的建设开展是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的,但它并不具有垄断性,不会强制安装。卡拉OK企业可以选择适合自己使用的产品。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梁钢昨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目前,系统接入实行“零成本接入,自愿为原则”。
问题二 是否能解决版权问题?
广州“卡拉OK维权服务系统”去年年底刚落地就惹争议,焦点之一在于,一些卡拉OK企业质疑“版权费用究竟由哪个部门来收?通过这一系统付费,是否真能解决版权问题?”
据悉,目前我国有关音乐音像版权有两个组织,一个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一个是正待民政局批准的中国音像版权集体管理协会。有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透露,广州卡拉OK维权服务系统在6月底已获得中国音像版权集体管理协会的授权,可以代理收取版权费用。系统还将在8月中旬在广州部分卡拉OK厅中试点。
而“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这一问题目前尚不方便透露。
问题三 版权收费按照什么标准?
对于大众及卡拉OK企业关心的收费标准,这两个收费系统的有关负责人都表示,目前尚不明确。
据悉,国家版权局目前正在制定卡拉OK企业使用歌曲版权的收费标准。
问题四 何为“不健康歌曲”?
对“不健康歌曲”的界定标准,“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主要是参考文化部门的相关标准。概括说来,就是未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内容审查,以各种形式自境外流入我国卡拉OK场所,对我国文化主权及文化安全构成威胁的歌曲。
■来信/来论
“想唱就唱”是消费者的权利
经文化部批准,“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将于近日启动,届时,武汉、郑州和青岛三个试点城市将率先在市内的KTV建立统一的曲库系统,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梁钢昨日介绍,此举旨在防止不健康歌曲进入KTV,并逐步解决唱片业、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关于著作权的矛盾。
据称,这个系统将经过授权的合法歌曲入库,加入该系统的KTV为顾客播送的歌曲也只能通过曲库点播。也就是说,消费者唱什么歌,得必须先经过文化部的提前审查,消费者再也无法“想唱就唱”了。
我并不反对采取行动来杜绝不健康歌曲,但这种行动不能以损害公民自由和权利为代价。难道为了所谓的“防止不健康歌曲进入KTV”,就应该一棍子把所有的K歌者都打入“不良青年”吗?已经进入正常市场渠道、公开发行的歌曲,早已经过了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查,我想,没有哪一首不能唱的。而现在,文化部又设置一个“市场准入”,对于让什么歌入围KTV曲库,还要“查一查”,用意何在?难道文化部也看上了娱乐市场这块肥肉?
当前,文化娱乐市场的准入门槛已经够高,各种批文、执照、证件、手续、许可等等,难道还嫌障碍不够多吗?到时,恐怕损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的权利,还有市场公平和效率。
林金芳
卡拉OK使用MTV收费下月启动 据透露收费标准是包房每天十几元
2006-07-23 09:41:06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据透露收费标准是包房每天十几元,大小包房收费相同
本报讯 据央视《经济信息联播》报道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卡拉OK使用MTV收费将在8月初启动,据透露,收费标准是包房每天十几元,大小包房收费相同。
7月7日,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复同意了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的报告。这意味着,卡拉OK收费成为定局。
据悉,今后,卡拉OK收费将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收取,协会归国家版权局监管。据了解,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卡拉OK歌厅使用的音乐电视作品,涉及到词曲作者和MTV作品制作人这两方权利人的权益,其中包括了复制权、放映权和表演权。涉及卡拉OK所有这些权利的收费,今后都将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统一收取。那么,这项收费将在什么时候启动呢?
记者了解到,7月20日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已经把对ktv经营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的收费标准草案,提交到国家版权局,估计几天之内就会得到批复。
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负责人王化鹏说:“我们将按照每个包房每天十几元钱的标准来收费,预计试收费将从下个星期开始,8月2日或3日就将进入全面正式收费阶段。”
由于收费标准还没最后确定,目前,王化鹏只能透露这个标准大概是每个包房每天十几元钱,大小包房收费相同。在公示一个星期以后,国家版权局将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从而最后确定收费标准。按照王化鹏所说的8月2、3日就能正式收费的说法,上述工作必然是紧锣密鼓在进行。
有关人员还表示,如果有KTV经营者拒不缴纳作品使用费,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将根据著作权法对其进行诉讼,而国家版权局也将视情节轻重以侵犯版权对其进行处罚,轻则罚款,重则取消营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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