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福东:陈水扁案 司法三剑客揭秘(中国青年报 200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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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案 司法三剑客揭秘

特侦组陈云南领衔侦办阿扁,法官蔡守训负责审判阿扁,“检察总长”陈聪明则是阿扁提前布局的暗桩

类别:国内新闻 作者:韩福东 原创 浏览量:416  发布时间:2009-09-16
版次:AA21 版名:国内 稿源:南方都市报  

    陈水扁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创下台湾司法记录。对卸任“总统”的收押、起诉与判刑,在全球并不多见,在台湾尚属首次。在这一台湾“世纪大案”的背后,有3个人特别引人瞩目,他们是台湾司法力量的“三剑客”,与扁案密切相关。

    其中,扁案合议庭蔡守训等三位法官,已成为部分激进挺扁民众威胁的对象,以至于警方派出配备冲锋枪的特勤人员陪同他们上下班。

    而备受瞩目的特侦组,又在主任陈云南的带领下开始针对扁家族其他涉案事实进行新一波的侦办。阿扁任内成立的特侦组,最终却成为令其系狱的直接推手。

    吊诡的是,领导特侦组的“检察总长”陈聪明,又被舆论认为是陈水扁离任前布下的最大司法暗桩,一直非议不断。

    某种意义上,扁案是台湾司法力量的一次集中检阅,在被媒体聚焦的陈聪明、陈云南和蔡守训三人身上,透露出台湾司法与政治的一些“秘密”。

    陈聪明

    谁都无权将其免职的“总长”

    头发稀疏、带着一副眼镜的陈聪明,两个月前刚刚打了一场刑事诽谤自诉官司,把“立委”邱毅与电视节目主持人李涛告上法庭,因为他们在政论节目中“恶意抹黑”和“污蔑”。

    自2007年1月任职“检察总长”以来,陈聪明就持续不断面临各种各样的质疑,但他一直坚持没有辞职。在他之前,“检察总长”由“总统”任命,且无任期限制;他是台湾首位经由“总统”提名,并经“立法院”同意而任命的“检察总长”,任期4年,不得连任。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峰正对本报分析,在人事任命中加上“立法院”因素,是为了寻求一种政治平衡,有着不让“检察总长”成为“总统”亲信的意图,亦有利于办案的独立性。

    但舆论反映的现实与这个预期有差距:陈水扁的“御医”黄芳彦逃亡海外,作为其好友的陈聪明被认为是有意纵放;他还被爆与不适当人物聚餐,在第一时间否认后又无奈承认……甚至于连陈聪明的顶头上司“法务部”部长王清峰都曾表示过“如果是我的话,早就离开了。”

    曾任台湾“立委”与高等法院法官的谢启大对本报说,陈被推上“检察总长”位置的背后,有阿扁精明的算计。因扁家弊案缠身,而阿扁又即将离任,他需要安插自己的人马在“最高法院检察署”。

    陈本人并没有显赫的学历,从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书记员起,一步步做到岛内检察系统的最高首长。谢启大说,他是个政商关系很好的人,深谙官场的职权运作和利益交换,“我的检察系统的朋友提到他就直摇头,说这个人太烂了!”

    但和此前无任期限制的“检察总长”不同,陈聪明有法律上的“4年任期”保障。林峰正说,在台湾,“法务部”部长甚至“总统”都无权直接将其免职。

    辞职似乎是陈聪明下台的唯一途径,但这要源于他个人的自愿。谢启大曾给“法务部”与“监察院”首长写信,并公开撰文,呼吁马英九表态施压,促成陈聪明的辞职。马英九把问题推给“法务部”。“法务部长”王清峰说要再研究,“除非‘总长’有违法失职可以撤职,除非他有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罪。”

    在“立法院”,亦有人试图出台“检察总长”任满前的发起特别弹劾的退场机制,但林峰正认为,这可能会在防范一个问题的同时又产生了新问题,“有利于‘立法院’的多数党,让司法个案的方向被‘立委’所左右。”

    陈云南 毁誉各半特侦组

    陈聪明的留任,意味着这个陈水扁提名的“检察总长”将继续指挥特侦组,进行扁案的侦查起诉。

    特侦组是在司法界的千呼万唤下,于2007年4月2日揭牌成立的。当时正值阿扁执政期间。但林峰正表示,此事与阿扁并无太大关系,他只是消极同意而已。而陈水扁提名的陈聪明,则指定了“法务部”参事陈云南为首任特侦组主任。

    特侦组取代了原“高检署查黑中心”,手握“龙头斩”开始向高层级大案发力。查黑中心此前有两个高知名度的检察官,一个是侯宽仁,他在侦办马英九特别费案时,因涉嫌制作不实笔录而被马英九告上法庭,日前已被法院驳回申请;另一个是陈瑞仁,一个深绿(亲民进党)的检察官,却在阿扁执政期间因侦办吴淑珍案而成为舆论中超越政治立场的司法英雄。

    但特侦组最初遴选的9名检察官,却终与陈瑞仁无缘,有“酷吏”之称的侯宽仁反而入选。谢启大认为,陈聪明在特侦组的人事安排上留有伏笔,“他不敢全部都安排他的亲信,所以放了几个资深、有能力、形象风评还不错的,也放了一些颇有争议的人进来,可是对于有些不一定听他调度的优秀检察官却不肯邀请进来。”

    谢启大与特侦组几位检察官都曾有深交或曾是同事,“陈云南、朱朝亮和吴文忠的风评及办案能力,大家都很肯定。”但恰恰是“不太听陈聪明话”的朱朝亮和吴文忠这两个人,在2008年底被爆出在日慧法师的纪念法会上与陈水扁同桌交谈的照片。在谢启大看来,这是陈水扁有意的安排。因为他知朱、吴拜日慧法师为师学佛已20年以上,陈水扁为了亲近检察官,所以希望皈依日慧法师,但被拒绝。但他终于找到与朱、吴照面的机会。朱、吴二人随后被调离特侦组。

    “如果特侦组每天都要向一个操守有问题的首长汇报,并在他的领导下工作,我们是很难对特侦组寄予希望的。”谢启大说,以特侦组的人力和权力,现在做出的成绩实在有限。

    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峰正更关注的是,在侦查不公开的原则下,为什么媒体总能爆出很多案件进展的情况,如果消息源来自特侦组那是大有问题的。

    在非议之中,特侦组也获得了大抵同样多的赞美,当他们起诉扁家族及其幕僚,到了该是合议庭引领风骚的时刻。

    蔡守训

    司法独立下的“蛋”

    扁案的承审法官是周占春,他曾重判扁婿赵建铭而赢得舆论喝彩。但在接到扁案的时候,却没有收押陈水扁,先后两次将扁无保释放,而受到蓝营的批判。后来,扁案统一由以蔡守训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审理,虽亦引起争议,但谢启大表示,秉持后案并前案符合一般的司法原则。

    谢启大曾与周占春同事三年,私交甚好,对其深为了解,“他是一个有理念的人。如果扁在他手上审判,结果会与蔡守训一样。”

    谢启大表示,台湾的司法考试非常严格,在经过培训后,从候补法官到试属法官要经过的程序很多,所以调查、独立个性和判决书写能力都很强。且台湾的法律圈子实际不大,所以一个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能力和操守,同行中事实上有公论。虽不能保证全部的法官都不受自己政治立场的影响,但应该说在台湾这个问题并不严重。

    至于政治对司法的干预,谢启大与林峰正均表示,过去比较严重,现在影响越来越淡了。林峰正介绍,自1980年开始,台湾的审、检机构才开始分隶,虽然有关检察官的规定还保留在“法院组织法”内,甚至于“最高检察机构”还延续“最高法院检察署”的旧名,仿佛它是法院的下属机构。实际上,“最高法院检察署”隶属于“行政院法务部”,虽具司法属性,但属行政系统,包括财政预算等也要部分受制于“法务部”。

    而法院系统,则在上世纪80年代从行政序列中剥离出来。检察官还要遵循检察长批阅才能起诉的行政规范,法官却义无反顾废除了此前法官判决要事前给院长送审的前例。林峰正说,虽然法官在台湾仍一定程度存在被行政干预和关说的现象,但和行政系统相比,这个终身任职的机构反倒因其独立性过强,而在岛内兴起要求监督的力量。谢启大也在思考“独立后法官的能力和操守”这个更深层次的问题。

    蔡守训正是在这种独立办案的氛围中,将阿扁夫妇判了无期徒刑。有人啸聚在蔡守训的家门口示威抗议。15日,陈水扁亲笔写的“对911判决的10点意见”首度曝光,其间猛烈炮轰蔡守训,认为其所作判决违宪、违法、办绿不办蓝。

    台湾社运健将、民进党创党元老(已退党)林正杰亦对本报表示,扁案“1200页的判决书,体现了台湾司法的敬业态度”。从收押、起诉到判决,这中间的司法攻防,让在大陆通过司法考试的谢启大,最终想表达的也只是“引以为傲”。

    在阿扁当政时,她的妻子吴淑珍就已被起诉,“国务机要费”案一发不可收拾,他卸任后的收押与受审实则并无太大悬念。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对本报说,这是台湾司法让世界惊艳的地方。这是一个司法事件,也是一个政治事件,但很难被认为是一个政治干预司法的事件。

    采写:本报首席记者 韩福东http://gcontent.nddaily.com/e/8d/e8dfff4676a47048/Blog/18e/5f2dc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