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区域的核心文化与特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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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区域的核心文化与特色文化(2006-08-01 10:39:45) 

  文化区域的研究和探索总是多维度的,其中,关于文化区域的核心文化与特色文化的思考是从事文化区域研究的人所普遍关注的。任何文化区域的研究,均要研究这个文化区域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及其价值。同时要将其与其他文化区域作比较研究,以了解该区域文化的地域特色。所以,关于什么是区域文化中的核心文化、什么是特色文化,常常是文化区域研究者们讨论的对象。

  首先,什么是区域文化中的核心文化?当然,这是一个与中华文化体系息息相关的问题。作为中华民族文化总体的中华文化,总是由丰富多彩的文化区域构成的;而另一方面,各个不同的文化区域虽然各有自己的文化特质,但作为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总是要体现、表达中华民族的精神趋向,总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促进着中华文化的建构过程。因此,所谓的核心文化,就是指区域文化中那些能够充分体现、表达中华民族的精神趋向,在中华文化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或具有重大影响的文化成果或文化要素。所以,区域文化中的核心文化,一方面应该是衡量该区域的文化水平发达程度、对民族文化整体的贡献大小的主要标识,另一方面则应该在中华大地有广泛的影响力并能成为中华文化体系中的主体组成部分。一个文化区域的文化地位、文化影响力总是由这个区域的核心文化所决定的。而这个区域的核心文化,通常是由体现为学术思想、文艺作品、文化教育等由知识群体体现和创造的精英文化构成的,因为一个区域精英文化的水平和成果,可以决定这个文化区域的文化发达程度与水平高低,决定这个文化区域在全国的文化影响力与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地位。

  如果要问核心文化的“核心”是相对什么而言,当然,一方面,它是相对于这个区域文化的范围。一个文化区域的核心文化,它最初主要是指那些能够充分代表这个文化区域的文化发展状态、文化发达水平标识的文化构件或要素,指那些在这个区域有着普遍性影响力、辐射力的文化成果。一个区域如果在学术思想方面成果卓著、在文艺创作方面作品辉煌,在文化教育方面人才辈出,那么,它的一个或几个方面文化状况、文化成就就成为该区域的核心文化。另一方面,区域的核心文化也可能是指全国的空间范围。中华文化的核心文化也就是从地域文化演变发展而来,从齐鲁文化中发展出来的儒家核心文化,从荆楚文化中发展出来的道家核心文化,从三秦文化中发展出来的法家文化,它们均是从区域的核心文化走向全国范围的核心文化。又如宋代理学学派也均是一种地域性知识传统,是河南、福建、浙江、江西、湖南的地域性核心文化,最终因理学占据中华文化的统治地位而成为中华文化传统中的核心文化。当然,并不说只有那些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文化才是核心文化,更多的区域核心文化最终只是成为中华文化体系中核心文化的组成部分。如秦汉时代建构完成的中华文化体系,就包含了春秋战国时期各个不同地域中产生出来的儒、道、法、阴阳等诸子百家的思想,这些诸子百家的思想就成为中华核心文化的组成部分。

  其次,什么是文化区域中的特色文化?所谓特色文化,当然是指文化区域之间相比较的结果。中华大地并存着各具特色、多姿多彩的文化区域,每个文化区的自然条件不同,社会历史条件有差异,文化传统也不一样,故而表现出各自不同的文化个性、文化特质。从事文化区研究的学者,也一直十分重视对区域文化的特色、特质的探讨。在区域文化中,通俗文化是最能够表达地域特色的。因为在各个不同的文化区域中,表现为民俗、方言、民间宗教、民间文艺、文化心理的通俗文化总是多姿多彩、个性鲜明的,故而将各个区域的通俗文化看作是特色文化,应该是没有多少疑问的。但是,精英文化的地域特色应是不容忽视的,这不仅是由于精英文化总是要置根于通俗文化,或从通俗文化中汲取文化养分,另外,每个地域由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历史传统以及各文化要素构造的文化环境不同,故而决定了各精英文化的地域特色和差异。

  当然,关于具体文化区域中精英文化的特色如何确定,常常是一个颇有分歧的问题。譬如,在一个文化区域中表现充分而被认为是特色的地方,却在其他文化区域中发现完全类似的特征。故而要在一个文化区域中确定精英文化层面的特色,使其区别于其他文化区域,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所以,我们主张,所谓特色文化的归纳,可以遵循这样几项原则:(1)彼无此有;(2)彼弱此强或彼强此弱;(3)彼有此特。“彼”是其他可作比较的文化区域,“此”是指体现地域特色的文化区域。一些文化要素、特质处于“彼无此有”的情况下被称之为特色文化,这应是没有多少争议的。而大多数情况下被学者们概括的特色文化是各个地域均普遍存在的,那些特质、要素原本就是中华文化的特质与要素,它们还是区域特色文化吗?我们认为,它们也可以根据“彼弱此强”或“彼强此弱”的原则而确定其作为文化特色的依据,“强”或“弱”是可以根据统计学数据来加以分析和说明的。如商业意识、政治意识等思想文化观念在各个区域的状况是不一样的,它们在一个区域中较强或较弱,都应该是文化区域的特色所在。另外,一些文化特质、要素在强弱程度差不多的情况之下,仍然也可以体现出特色来。这是由于区域文化是一个由各文化要素构成的整体,各文化区域之间在某些文化特征、要素完全一致,但是,另外一些文化特质、要素则有很大的区别,这时,相同的文化特质、要素在不同的区域文化结构中会体现不同的特色,并产生不同的社会历史作用。如明代心学学术思潮在江南各地流行,但是,由于各个文化区域的历史传统、文化环境、社会条件不同,所以在浙江、江西、广东、湖南、贵州各地的心学学术就体现出不同的特色,并且在对社会历史的发展上产生了不同的作用。

  最后我们来讨论核心文化与特色文化的关系。有时人们容易走向一个思想误区,认为核心文化与特色文化是一种相悖的东西,核心文化所表现的是全局性的中华文化的普遍精神、思想观念,而特色文化则体现为具有地方特色的乡风民俗。这当然有一定的道理,能够说明文化区域中一部分事实。但是,我们似乎更应该看到核心文化与特色文化的密切关联。中华文化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文化体系,它既要能够海纳百川,而将各个文化区域的文化精华汲收、统一起来,又要能够一统天下,对各个不同文化区域起到整合、调控的作用。因此,各个文化区域的核心文化能否纳入道中华文化体系中去,成为中华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由区域的核心文化发展为全国的核心文化,其文化是否具有特色就成为十分重要而关键的原因。如果一个文化区产生了特色鲜明的核心文化,而这种文化特色又能够在某个方面充分表达中华民族的精神趋向,那么,这种区域性的特色文化就一定会纳入到中华文化体系的核心文化中去。与之相反,不具有地域特色的思想文化,就不可能具有中华民族特色,那也就不可能成为表达民族精神、反映中华文化特质的核心文化。那些在中华文化史上成为核心文化的思想观念、知识体系、文学艺术,诸如先秦的地域性诸子之学,宋明的地域性理学学派,后来却都发展成为中华文化体系中的核心文化。由此可见,中华文化体系中的所有核心文化,最初均是由极具地域特色的区域文化、地方性知识发展、转化而来的,核心文化与特色文化有着统一的历史机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