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双铁卫、明镜鱷鱼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4:21:58
我在前三篇有‘陈水扁全面崩盘’的文字,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阿扁自恃精通律法,出尽断尾求生的招数:要恶妻一肩承担,他全不知情;还要保本要钱而置儿女不顾,以求东山再起;都教人领略其狠毒。在法庭上,蔡守训像明镜高悬,多次批驳,看来瞄头不对,阿扁立即控告他。当又一番枝节。那是以后的事了。蔡守训还是按照程序到了结案陈词。检控扁案是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勤纲;此人不但是阿扁的同学,还曾与他一同担任《美丽岛》案对抗当时国民党的审判。昔日的有志一同,今日则对薄公庭,人生的巧合,有时真不可预料。如果林勤纲稍有一念私情,阿扁不难脱身;或关键重证不採,阿扁也只有罪而刑轻,自己也可以向社会交代,各得其所。可惜林就是一个公私分明、法律至上人情免问的检察官。阿扁碰上他,总算天网恢恢了!
蔡守训法官和扁交手,我已经说过就此打住;主控官林勤纲未及。那个年代的台湾人,生在〈克难〉的威权时代,社会地位低落,总有一些不满,而法治在戒严时期未建立,因此许多有志之士,都投入以改良司法为职志。根据宪法,教育经费佔整体预算百分之十五,在财政困难的时期还是不变,这是台湾教育普及的主因;而台湾的联考制度十分健全;要升大学,各凭自己本事,依考分按志愿分配,名校如台湾大学,能入者只有百分之五左右。考试院六亲不认。就以蒋经国的子女,也无法入得台大之门就可想而知了。陈水扁、林勤纲都是同时期拜联考制度的公平性,三级贫户子弟,遂得入台大的法学院的法律系;马英九也是。可惜陈水扁财迷心窍,彻底放弃了改造司法的当年抱负;自己带头贪污;不幸还遇上马、林、蔡这些执著司法公正清廉耿直的人;又怪得谁?虽然诡譎,也难逃明镜高悬的判官眼!
面对当年同志,今日沦为自己控告的阶下囚;林勤纲该是何等的感触!他身为主控官最后陈词中提及三十年前为民主和司法公正的过程,和他一起奋斗的往事,和今天面对陈水扁的贪污罪证;多次落泪;我深信他是动了惋惜之情。他说愿意与陈水扁作心灵的对话:〈陈当时已是成功的律师,大可不必蹚这个浑水,为改革而进入体制,都会影响改革者自身灵魂的纯洁度,这比身体的伤害更可怕!我为他疼惜!〉他又说:〈沿革(循序渐进)不能作为停止改革或反改革的藉口。陋习也不应加以正当化;成为错误传统的理由。〉这几句话,真是掷地有声。不但勾出陈水扁的不正用心;也确立他主控的法理。〈就算陈对民主有重大贡献,但仍无法迴避他在本案中有违法犯意。事实也无法隐匿他洗钱案知情,更无法隐藏其妻说海外汇欵而自己用的事实。〉这是犯法的行为。犯法的动机和行为都有了,而两者正是触法的不能缺一的要件;两者俱全时,就是犯法的罪证了。林在主控最后陈词有这样落实陈水扁罪证的认定;如果法官没有反驳,等於〈採信〉,罪证既定,犯法也就确定了。陈也就按刑入狱,只是刑期多少的问题。但不论多少,总统为人民选出,为民表率而带头犯法,世所少见,当非寻常,如何面对人民、生存社会?水门案的尼克松,只是被证实知情隐瞒,就得以下台换特赦,不久也死了!那两个抽丝剥茧找到证据的记者,一夜成名,还获得新闻最高的奖章;成为新闻界求真的榜样。
近来读到中国许多揭发贪官的消息(如重庆文强、青岛刘青峰),让人民知情、让贪官警惕。这是大事和好事!我乐意做一次文抄公,引述林主控官的话,给两岸法、检的执法者卓参:《我和你(指阿扁)不是一起抗争?反对国库通党库?国產通家產的丑陋现象?你忘记了原先认知的尺度,为什麼案发后还要虚构专案,并将它核定为‘机密’?如果你坦坦荡荡,何致於此!》下述两段更是普遍真理:《如果腐败是个必经之歴史错误,难道要以本案来做肯定腐败、容忍腐败、使腐败从此走入合理化的大门?》他反驳一切腐败的藉口,真是一针见血!他又指出:《任何一个人,不管自己认为多高尚的政治动机,都没有理由去做出侵犯他人、侵犯法律的行为。这几句,完全封杀陈水扁以至任何政治人物贪污的藉口:他劝陈要《立即勇敢面对所做的错误,那麼所有的错误都可以被矫正。》不只陈,所有政治人物都一样,要负起责任来矫正贪污的风气。他真是个学养湛深的执法者。像明镜高悬;阿扁最后答辩(三小时三十分)都无法击破林这些严密的法网。只能在场外说他流着鱷鱼泪。阿扁困兽犹斗,可惜遇到法门双铁卫的蔡守训和林勤纲;有守有纲,真是泼水不入;这种水真要扁了!税局还要追他的亲家赵玉柱,每年三个节,年收送来的礼金二千七百万。监察院要查被美军坑掉亿餘美元;恐怕阿扁也脱离不了关係。近日他的子女婿偽证刑期确定为六个月;依法新修定可以社会义工劳务折算刑期;可是法庭就是不得缓刑。这还只是偽证罪一项的宣判;尚未及其他的!阿扁就更不用说了,试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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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09-09 10:40:53
好文,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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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09-09 10:42:02
不管何法,法官执重.法官的素质,极其重要.否则何法亦不足善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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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钢 发布于 2009-09-09 10:51:11
真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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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09-09 10:56:36
阿扁兽,总算天网恢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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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灿煌 发布于 2009-09-09 11:02:37
历史是人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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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09-09 11:31:46
扁案说明了台湾的民主,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国内你查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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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09-09 11:37:33
阿扁无罪!你历害,我崇拜,没有更好的办法,我只爱你,You are my supper 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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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09-09 11: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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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09-09 11:39:10
博主不做国名党的军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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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老 发布于 2009-09-09 11:52:56
阿扁,不知耻的狂徒,最好是让他在大牢里了却终身吧!
关于博主
许之远
一个海外中国人的良心。奋其餘生,为国族的前途殫精竭虑。曾经苦海、宦海、种种孤拳独奋的人生沧海。歴学生、学徒、学人、学术进度不停的学海。有一副敬天地、悯苍生、忧国族的慈悲心肠;造就一枝风雨无间、艺文同精、元气淋漓的健笔;做个光明正大、俯仰无愧、有益世道人心的读书人。 E-mail:huigeeyuan@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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