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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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分子忏悔录(之三)

湖南省统计局         2007-05-21 08:52:47   

 

腐败分子忏悔录(十一) 
----一位副区长的忏悔  

  
    背景:现年49岁的袁某,短短7年时间就从一句军转干部提升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副区长,却因贪污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目前已服刑七年,因表现突出已被减刑五年零十个月。 
    这是袁某在前不久河南省义马市组织的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大会上所作的忏悔。 
    回顾40余年的人生道路,我也有过美好的理想和追求,并获得了许多骄人的荣誉,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我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今天,我失去自由,囚服加身,成为可耻的罪犯,这荣辱强烈的反差,不能不令我反复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为什么会沦落为阶下囚? 
    往事不堪回首,却无法忘怀;现实无颜以对,却必须面对。我出生在农村,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从迈进绿色军营之日起,我就立志为祖国和人民献出自己的一切。在从戎报国的13年时间里,我先后入党、提干,并多次立功受奖。1988年,我从部队转业后被分配到洛阳市涧西区政府工作,由于我踏实肯干,很快被提拔为财政局局长。我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对工作更加一丝不苟,决心为全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1995年,我被提拔为副区长,并当选为洛阳市跨世纪的后备干部。 
    但人总是会变的。自从我担任副区长后,随着地位的升高、权力的增大,贪图安逸、享乐的思想日益滋生,对有钱人那种一掷千金的豪爽也不由自主地羡慕起来,对吃、住、穿、戴的档次和品位要求也逐渐提高。在人际交往中,我对部属、朋友的小恩小惠慢慢放松了警惕,请客送礼成了司空见惯的事,什么党的培养、入党誓言统统被我抛之脑后,从一般的吃吃喝喝演变为赤裸裸的权钱交易。越过了“红色警戒线”后,我开始贪胆倍增、胃口大开,由最初的断然拒收到后来的坦然收受,金钱的诱惑力一次又一次冲破理智的防线。金钱一旦成为一个人的全部欲望,就会使人在极度膨胀的金钱欲望驱使下,滋生出许许多多可怕而且难以改变的邪念。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我先后贪污公款27万余元,挪用公款200万元,终于将自己奋斗了几十年来之不易的红色档案改写成了犯罪分子可耻的黑色档案。 
    我愧对党组织多年来对我的信任与培养,愧对亲朋好友对我的关爱。我的父母在我工作期间,从来没有因为家事打扰过我,在他们晚年之际,我依然不能给他们以安宁和欣慰,相反还给他们带来了耻辱。我的妻子为人堂堂正正,对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理解和支持,却因为我的犯罪而不得不忍受别人的鄙视与冷漠。我的孩子们都已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我不但不能帮助他们,反而给他们带来了痛苦和屈辱。一想到这些,我的心都碎了。 
    然而,一切都太晚了。经过几年来对自己无情的解剖与沉痛的思索,我总结出了犯罪的根源所在,首要原因是放松了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随着职务的升高、环境的变化、荣誉的增多、权力的扩大而产生强烈偏差,不由自主地丢掉了过去那种严格要求自己的进取精神,放松了学习与自我改造。面对社会上的腐败现象迷失了人生的方向,错误地认为,腐败现象是改革开放的正常现象,并加以效仿,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从而付出了18年牢狱生活的惨重代价。 
    人的一生能有几个18年!愿我的忏悔能够给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一点教训。“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个人时时刻刻都不能忘记改造主观世界,否则,消极腐朽的东西就会乘虚而入,腐蚀自己的灵魂、信仰、理想、道德,就有可能因小恶的积累上升为大恶的裂变。愿各级领导干部能以我为镜,廉洁自律,经得住时间和环境的考验。 

腐败分子忏悔录(十二) 
----江苏南通市航道管理处原处长徐守余剖析犯罪原因  


    以下是徐守余于2月22日被审查期间写下的忏悔书—— 
    回顾我走上受贿犯罪的道路,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开始,我只接受普通烟酒、土特产,觉得这是人之常情,随着心灵深处贪欲的不断膨胀,人家送来几百、几千乃至几万元钱时,我也收得心安理得,完全失去了廉洁自律的防线。作为一名航道管理处的主要领导,平时我也常在干部群众中大讲反腐倡廉,可在背地里却大肆收受贿赂。这种两面派的嘴脸,最终使自己脱离了干部群众,脱离了党的组织,最后也必然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担任领导职务的近20年间,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我曾先后被评为南通市劳动模范、全省交通系统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全国交通系统劳动模范。在赞扬声中,我居功自傲,自以为是,虚荣心也日益膨胀起来。平时抓学习不是用于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是为了应付汇报和检查。在组织政治学习时,讲理论联系实际,往往也是只说别人不说自己。 
    我在南通市航道管理处处长的位置上,利用工程管理、计划编制、人事调动、资金拨付等职务上的便利,大肆收受贿赂,不仅给党的事业、形象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而且因我的过错,导致了我在位时的一些工作上的得力干将也一个个落入了法网,给他们本人和家庭带来了莫大的痛苦。 
    从我犯错误的客观方面来分析,对“一把手”监督的缺失,也是导致我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像我们这些条块结合管理的单位,省航道管理局仅对我们的业务实施管理和监督,而市交通局也只对我们的政工人事实施管理和监督。由于干部定期交流制度未能得到切实落实,我一个人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17年,有段时间还兼任过党委书记,权力的过分集中以及这种权力的长期占有,加上我曾经拥有的辉煌成就和耀眼的荣誉光环,上级领导对我是信任有余。 
    在本单位,我不但对副职的任免有着举足轻重的建议权,而且在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没有我同意是绝对通不过的。正是由于我的独断专行,在班子里面,副职很难对我实行监督,党委的集体领导也是形同虚设。航道管理处党委也有民主生活会,但这种民主生活会实际是工作研究会。本来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管干部的一种好制度,由于没有发挥这个制度的应有作用,致使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腐败分子忏悔录(十三)--身陷囹圄幡然悔悟 
----湖南省工商局原局长的忏悔  


    在位时,欧阳松常与比自己位高权重的人或是大款相比,而今身陷囹圄,才幡然悔悟——— 
    贪官档案:欧阳松,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 
    案件回放:1992年至1999年6月,欧阳松在担任岳阳市市长、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18人贿赂32次,共计104.8万元。1996年6月至1998年,欧阳松与副局长廖子中等人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采取变相罚款放行手段,先后4次为湖南省广物工贸有限公司等公司及他人违法审批非法拼装汽车和无进口证明汽车159台,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203.76万元。此外,欧阳松还有非法所得82.1万余元,另有折合147.55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失去了自由,我才真切地感受到人千万不能犯罪。服刑的日子,是痛定思痛、深刻反省自己的日子。我常常沉思,自己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究其原因,一是盲目攀比,私欲膨胀又心存侥幸,二是不能正确对待权力,法律意识淡薄,丧失原则,三是没有构筑正确的思想防线。 
    1991年我担任岳阳市市长以后,曾带团到沿海考察学习,我发现有些与我同级或级别比我低的干部,浑身上下全是名牌产品,而且大都是国际名牌。对此我既觉得新鲜又感到费解,论工资收入他们比内地也高不了多少,他们的钱从何而来呢?有人向我解释,沿海地区对外开放早,思想解放,经济搞得活,送烟酒农副产品根本不算送礼,一次送个十万八万元的,也不算一回事。还有一次我带队到东部某市考察。听他们说,那里多数党政干部都有自己的公司或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公司,在那里党政干部是百万富翁的很多。对此,我虽不敢苟同,但对他们开始有点羡慕了。 
    1994年我到省工商局任职后,认为自己提拔已经无望,过几年就要退休,也应该考虑自己的晚年生活了。于是尽管还是想把工作搞好,但干劲小了,对自己的要求也慢慢放松了。 
    我任工商局长期间,多次采取变通办法处理非法拼装汽车和走私车,为本单位增加了收入,使他人、自己获得了好处,却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开始的时候我也曾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出问题,但个别下属告诉我,有些兄弟省就是这样搞的,我们为什么不能仿效呢?为此我还派人专程去“考察学习”过。那几年单位搞基建资金不足,我想我是单位的“一把手”,我不着急谁着急,还是“仿效”一段时间,搞点建设资金再收手吧。这其实是我利令智昏、目无法纪的思想在作怪。我感到,一个人光用道德自律是很不够的,还必须用纪律和法律约束自己,对位高权重的人来说,尤为重要。 
    缺乏科学的人生观,没有构筑正确的思想道德防线也是我走向堕落的重要原因。尽管我受党组织培养教育多年,但贪图享受、拜金主义、目无法纪等错误思想并未根绝,一旦对事业的追求逐渐冷却下来,金钱的欲望便开始悄悄地冒了出来;再加上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外界一些光怪陆离风气的熏染,两者一拍即合。于是,外因通过内因发生作用,从量的变化逐步推进,最后发展到质的剧变,最后毁了自己的一生。因此我并不怨天尤人,是我自己一步一步走向犯罪深渊的。有人说,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就是他自己。这话对我来说,绝对正确。我之所以有今天这样的下场,难道不是栽在自己的手里吗? 
    我不能正确地估价自己,常与那些钱财比我多的人比,与职位比我高的人比,却没有想到与那些成千上万的基层工作的同志比一比。在监狱里我切身感受到,一些普通干警的水平、能力并不比我差,但他们常年工作在辛苦的岗位上,可能干到退休也还是个“普通一兵”,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千把块钱。我本来已经是够幸运的了,但我不知珍惜,错误地评估自己,盲目攀比,这是我后来收受巨额贿赂的心理基础。这些,我现在明白了,只可惜为时已晚。

 

腐败分子忏悔录(十四) 
----湖北黄石市原市委书记陈家杰痛析自己的犯罪过程  


    贪官档案:陈家杰,曾先后担任湖北省黄石市委副书记兼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他在担任黄石市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因先后收受他人的大量人民币、港币、美金和各种物品,折合人民币5.7万余元,港币5万余元,被黄石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现在湖北省洪山监狱接受劳动改造。 


    我的政治生命是被拜金主义葬送的。1993年前,我担任市长不久,组团赴香港招商,受到港商的隆重欢迎,被他们奉为上宾。我没有把这次招商的成果归功于领导班子集体的智慧,反而认为是自己领导有方,是自己的功劳。面对外商送来的礼品和钱物时,我收得心安理得。有一次,一位在黄石办企业的港商找到我,要我出面解决企业用电问题,我帮他解决了。后来,他得知我从美国考察回来途经香港,便邀请我到他家做客,他不仅盛情款待,还送给我1万元港币。 
    现在想来,当时大多数港商对我都不是很熟悉,却要如此恭维我,原因就是看中了我手中握有实权,能给他们带来利益。对此,我自己不仅没有丝毫的警觉,却认为理当如此,把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从而陷进了罪恶的深渊。 
    从1983年开始,我就在黄石担任领导职务,其中任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要职就有8年。起初,我仅是领导班子里的一个成员,对自己要求也比较严格。自从我当上了市长、市委书记之后,随着地位的变化,我的思想作风也变了。总认为我是黄石市的老干部、老领导,办事、作决定自己个人说了算,听不得不同意见,以老领导自居,不尊重他人意见,听不进逆耳之言,往往把个人的意志凌驾在组织之上。由特权思想衍生的骄横虚荣和贪婪,必然反映在工作和生活中。对过年过节接受下面干部和单位送的礼品,不认为违纪违法,反而认为是他们对自己的尊敬;对干部们的前呼后拥,自己引以为荣。我错误地认为,在黄石工作近40年,功劳、苦劳、职务都有了,年龄大了该享受一下了,因此热衷于吃喝玩乐。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些人掌握了我的心理,天天围在我身边转,与我称兄道弟,让我给他们“充门面”、“长面子”。“吃了别人的嘴短,拿了别人的手软”。看似普普通通的一个个饭局,最终成了难以挣脱的锁链,导致我不惜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利用职权干出了违反党纪国法的蠢事。 
    说来也许可笑,我虽然曾经担任过政法委书记,也曾经较长时间分管政法工作,但从未认真学习过法律,全市的“一五”普法、“二五”普法、“三五”普法都曾经参与领导过,然而自己却是一个十足的法盲。 
    我的义子非法拘禁、殴打员工,被当事人告到了黄石市检察院,告其侵犯人权。我知道后,不是秉公执法,而是给检察机关打招呼,要他们“妥善处理”,这“妥善处理”实际就是要求不处理。在办这件事的过程中,我义子先后送给我2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 
    人常说:人生老来夕阳红,可我如今却是泪洒黄昏悔已迟。每当想到这些,心里好像在流血,这是我一生都不能宽恕自己的。
 

[来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