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举式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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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hexun.com  【2005.09.08 18:06】南方周末/秋风
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发布“上谕”,宣布自丙午(1906年)科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至此,实行了一千多年的中国科举制度,终于寿终正寝。
任何一个大范围的中央集权国家,都需要借助科层制的官僚体系进行治理。秦建立中央集权体制,即以吏为师。汉代改行察举制,由此演变出九品中正,形成某种贵族化倾向,为隋唐君王所厌恶,于是,创造了以书面考试为主的科举制度。
这样一种高度形式化的选官制度保证了某种程度的公平,“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奇迹经常出现。而在中央集权制度下,资源是按照权力分配的,因而,只要登上天子堂,不仅可以获得官职、地位,更可以在资源分配中获得特殊的份额,所谓“书中自有 黄金屋”是也。科举制度的诱惑力,也正在于此。
不管怎样,这种机制使古代中国社会阶层间的流动性远高于封建制度下的西方中世纪。即使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假如他足够幸运地有一个聪明的儿子,也足够坚韧地培养他,就可以在一夜之间改变自己的命运。科举制度总是能给人们一种改变命运的希望。
这种以书面考试为工具的选官制度,把古代中国塑造成了一个文质彬彬的社会,一个教育社会。科举制度诱导所有稍具条件的人都去读书识字,在古代中国,村村有私塾,处处有书院。彼时中国的识字率绝对高于西方同期。这是科举制度的一个非意图后果,在前现代时代,它就实现了文化的广泛普及,而教育在人们的观念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本不需要发展经济学家来论证教育对于发展的重要意义,中国人天生就对教育投资充满热情,甚至可以说是热情过度。
同时,宋明以来的科举考试促使整个社会广泛学习儒家经典,普及了儒家的道德、价值观念,其所主张的生活方式也成为理所当然的。这种共同的价值观念,为人们在大范围内进行合作与交流,提供了制度支持。这种价值观念,也是社会自治的价值基础。通过科举制度所培养出来的士绅阶层,天然地充当社区的领袖,是社区自治的核心,他们组织了社会的大部分公共品供应。在科举之外寻求成功的商人,也乐于攀附这些士绅,为士绅们的自治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然而,即使科举制度作为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之工具,也时时失灵。科举之弊,并非国人看到西方教育和政治制度之后才有所察觉。明末几位思想家无一不对科举制度深恶痛绝,顾炎武的批评尤其严厉。他曾经提出过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科举制度将所有人赶上一条独木桥,屈原、司马迁、董仲舒、扬雄之类伟大人物能有出头之日吗?
从今日民主政治的视角观察,科举制度已然丧失了作为一种选官制度的价值。有人将科举制度视同今日的文官或公务员制度,然而,两者的制度背景是完全不同的。现代政治以人民主权为其前提,民主选举才是官员遴选制度之本。所有权高位重之职,都需选举产生。他们需对选民承担直接责任;而由他们所任命的官员,也通过他们间接对选民承担责任。在这一层次官员之下,才有通过考试而录用的普通公务员,但其权力是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的,并须就其行政行为对法律承担责任。
至于现代教育制度,强调的是教学内容与样式的多元化,更与科举下完全以诗赋或经义为学习和考试的内容格格不入。
时至今日,科举制度已消失百年,我们自可摒弃当年废科举之时支持者与反对者的激情,公允地评价科举制度,并探讨创造性转化的可能。然而,悖谬的是,科举制度中比较可取的元素似被人弃置,而其荒唐的一面却似乎时时纠缠着今人。
比如,在教育方面,假如能够续接私塾、书院传统,以民间办学实现教育的多元化,则可以削弱教育垄断,让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更具可选择性。然而,这方面的努力寥寥,倒是通过应试教育体系迅速地再科举化,无数孩子被驱赶上了考试决定命运的独木桥。整个教育体系像科举制度一样,只追求形式公平,而完全忽略了多样性这些宝贵的价值。
千年科举让考试那种形式公平在中国成了一个根深蒂固的教条。然而,从程序上看,市场、选举跟考试至少是一样公平的。市场竞争可以选择出最有能力的企业家,选举也可以选择出最能代表选民诉求的代表或官员。今日在行政管理和教育方面,都需要一个去科举化过程,需要破除对考试的迷信。更多地相信群众,而不是试卷;相信市场,而不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