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谁给重庆黑老大戴上了红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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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谁给重庆黑老大戴上了红帽子2009年08月18日 08:27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388

新华社记者 黄豁 王晓磊

近来,重庆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目前已有14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被摧毁,19名“黑老大”被抓。

群众在拍手称快的同时,也感到触目惊心:落网的“黑老大”中不少人都头顶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光环”。在公路客运、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以黑养商”的黎强是重庆市人大代表,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富豪陈明亮是重庆渝中区人大代表,垄断重庆猪肉市场的王天伦是重庆大渡口区政协委员。近年来,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并不鲜见,人们不禁要问:“黑老大”是怎么戴上“红帽子”的?

是“黑老大”们善于掩饰,恶行长期不为人知?现实是这些人在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前就已劣迹斑斑,群众对其恶行举报不断。比如,当“黑老大”黎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大批受害群众自发从多个区县赶来,拉着条幅、捧着锦旗向警方致谢,有的人当场喜极而泣。另一“黑老大”陈明亮长期盘踞在星级宾馆中,公然吸贩毒品、聚众赌博却安然无事。如此看来,“黑老大”们民愤已久,只要认真调查,并非难以发觉。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肩负神圣的职责和使命,其产生过程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但是,一些地方却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一种组织安排,作为一种政治待遇,向所谓的“致富能人”倾斜,似乎挣钱多,能纳税就一俊遮百丑,而成为代表委员最重要的民意基础反而成了可有可无的指标。这其实是一些干部“GDP崇拜”和政绩观异化的另一种表现,也是“黑老大”戴上“红帽子”的土壤。

“黑老大”们之所以热衷于弄顶“红帽子”,其目的当然不是替人民说话、解难、办事,而是为了“以红养黑”,借助代表委员的光环,为自己欺行霸市、强取豪夺的行为披上堂皇外衣。可叹的是,每一个黎强、陈明亮当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就意味着成千上万人民群众的意愿无人表达。

“黑老大”们在落马后都会依法被取消代表委员资格。但是,仅仅依靠亡羊补牢和事后追惩,不足以正本清源,不足以警戒来者,不足以防止类似情况重复上演。

中央政法委近日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仍然比较活跃。这些黑势力不但向经济领域扩张,攫取巨额非法利益,同时还向政治领域渗透,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影响政权稳固。要堵住“黑老大当代表”之路,唯有充分估计黑恶势力的危害,把好代表委员“入口关”,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消除“以红养黑”的土壤,禁绝“黑老大”戴“红帽子”现象。

何亮亮:重庆扫黑战例可兹全国借鉴

何亮亮:《时事亮亮点》今天的第一幕“蓦然回首”,我们一起来看一看最近的重庆警方重拳出击,打击当地的黑社会势力。

重庆扫黑战例可兹全国借鉴

解说: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13号在记者会上表示,自从全国展开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重庆市对黑恶势力进行了全天后的密集式打击。经过50多天的战役攻坚,成功打掉14个横行该市多年的黑恶势力团伙,19名首犯全部落网,100多名黑社会团伙骨干成员全部缉拿归案,并且缴获了一批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查封冻结了一大批涉案资产。

在被抓的犯罪嫌疑人当中,有不少是当地的企业家和商人,还有亿万富翁和人大代表。包括重庆渝强实业集团董事长黎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也曾经是重庆市人大代表。另外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因严重违纪被双规,与他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时涉黑有关。

这次行动由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率领,他去年调任重庆之后,就对当地黑恶势力进行全面清剿,而当地百姓也踊跃举报揭发,控告黑恶犯罪,向警方提供线索7700多条,其中80%都是实名举报。经过近50天的专项集中整治,重庆市现行命案破案率高达九成以上,抓获杀人逃犯同比上升了两成,杀人犯罪下降了一成半,创造了五年来统计的最低。

何亮亮:重庆的这次扫黑行动在海外引起很大的关注,因为重庆和北京、上海、天津一样,这是中国的四大中央直辖市之一。那么在这个直辖市就是在这一次50多天的专项斗争展开之前,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形成了有人说是所谓的“黑白共治”。

重庆的“黑白共治”

何亮亮:所谓“黑白共治”是什么呢,就是黑社会的势力做大,以至于到了能够跟党政,党政他们是合法的在执政,能够跟党政的当局平起平坐的地步。这样的说法也许是夸张了,但是我们看看刚才那个新闻片里面提供的数字,50多天的专项斗争,14个黑社会的团伙,19个黑社会的头面人物,还有100多个黑社会的骨干,然后还有大批的枪支弹药、刀具等等。

光是这些数字其实就相当惊人了,这就是在扫黑之前,中国四大中央直辖市的黑社会的情况。所以你说是“黑白共治”也有一定的道理,甚至也有人说这已经到了“黑社会主义了”。因为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是在某些地区,黑社会这个势力猖獗已经到了可以“黑白共治”,那不是一种黑社会主义吗?当然这种说法是带有调侃的意味的。

那么我注意到这次专项斗争当中,或者是重庆的扫黑风暴当中。其实有两个相当引人注目的人物,一个就是文强,重庆的司法局长,他原来是重庆的公安局长。那么据报导,在这位文局长当政的时候,正是重庆的黑社会势力大发展的之后。当然文局长本来也是一个相当不错的一个公安干警,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公安局的领导人。当年在追捕有名的罪犯的时候,他也是曾经立了大功的。

但是他在当上公安局长之后,他敢于跟黑社会的头面人物交往,那么实际上就是为黑社会的合法化开了方便之门,当然他本人一定也从中得到了不少好处。因为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当然文强这个名字为什么想起很熟悉。因为我们知道在以前中共所关押的国民党的高级战犯当中,有一个很有名的国军的将领也叫文强,当然这是同名了。 

那么这位文强局长后来看来是上面,上一级的政法部门,已经对文强在当重庆公安局长任内,黑社会势力猖獗已经是有警觉了,所以后来把他调离了,让他当了司法局长。之后他是最近学习的时候,从北京被押解回到重庆,那么这时候,他的政治末日就到了,因为他已经就被双规了。

另外一个人物是谁呢?另外一个人物就是重庆的现任的公安局长,也是政法委的主任,政法委的书记,据报导他还是重庆武警的政委,就是王立军。王立军是从辽宁调来的,又报导说,因为薄熙来原来当过辽宁的省长,所以是不是薄熙来借用了他以前在辽宁当省长的时候的,那位很得力的公安局长就是王立军。

重拳出击示范全国

何亮亮:王立军在重庆展开扫黑其实是最近的事情,他当公安局长一年多,一方面是在维持治安,在打击黑社会势力之前。为了重庆的社会治安,他做了很多的努力,也做了很多的调查,发现重庆的黑社会渗透到执政党,渗透到这个政权,以及“黑白共治”的情况。就刚才我们说过的,这个情况其实已经相当严重,特别是重庆有一些亿万富翁,他们本身就是黑社会的大佬。

那么这样一个势力在重庆某种程度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尾大不掉的这样一种势力,这样一种势力对于重庆这个中央直辖市当然是一个危机了。因为如果黑社会的势力越来越扩展的话,那么这个白的势力就要逐渐的,要么同流合污,要么你就要退却。这个对于重庆的建设来说,会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一个信号。所以王立军局长在得到了重庆市领导的全力支持之后,就展开了这场专项斗争。

那么重庆的这次扫黑的斗争,在全中国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为什么呢?因为这种情况就是某一个地区黑社会势力猖獗,这不仅仅是重庆是这样。重庆因为它是一个中央直辖市,所以重庆的扫黑斗争,经过媒体的披露之后,引起了各地的注意。

但是各地,我注意到网民也都在问,其实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的问题。当然不是说全中国30几个省级的单位,不是说每一个省级的单位都已经到了这个情况。但是某一些地方,某一些县,某一些市,或者像重庆这样的大城市,黑社会势力的扩张和膨胀,已经到了令人侧目的程度。而且现在黑社会的势力它有一个特点,它绝不像你所想象的,看那个电影《上海滩》或者《新上海滩》,里面的一些黑社会的老大带着一些人在砍砍杀杀。

其实他们这个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他们现在是以合法的方式在扩展他们的势力的。这方面重庆就是一个例子,有些黑社会的大佬,他自己又是亿万富翁,他们表面上有着合法的事业。但是在这个合法的事业,企事业的掩护之下,却隐藏着很多不法的勾当。很多黑社会的这种小喽罗,也就投靠了这些大佬。因为这些大佬有着合法的外衣,亿万富翁,人大代表。

那么更可怕的是,当公安局有人在支持他们的时候,他们这种胡作非为,可以说就到了,已经严重的,一方面严重影响了中共,严重影响政府的管制的权威,一方面也使得老百就胆战心惊。因为黑社会当道,好人的日子就难过了,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但是问题是为什么现在中国的一些地方都出现这样一种现象。

所以这次重庆的专项扫黑的斗争,它对各地其实都是一个很有力的一个启示,就是出现这样的一个情况,我觉得也并不可怕,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不可避免的。中国在一个转型的时期,在这样一个转型的时期,各种丑恶的,各种畸形的社会现象都会出现。关键是执政党,或者说你一个地方的领导人,你对此有没有清醒的认识。

如果你有清醒的认识,你手中又有没有一个很强有力的公安局长。这个公安局长,一方面他对黑社会,他对社会上的丑恶现象,他疾恶如仇。可是另一方面,他又勇于去打击这些势力。当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以后,我们看到的就像重庆的那种情况,50多天的专项斗争,打掉了14个黑社会的团伙,它对中国各地其实都是一个启示。我估计,因为北京中央的公安部也专门的部署,今后各地都会展开类似的,这样的一个扫黑的专项斗争。 洪巧俊:有多少“富翁”因黑恶暴富?

据重庆司法界一位不具名人士透露,最近该市抓获的黑恶势力头目中,黎强、陈明亮、龚刚模都是亿万富翁,在行业内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其中黎强曾是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的一些黑恶组织已有‘合法’外衣,以商养黑,以黑富商。”“打黑英雄”重庆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如此表示。(《广州日报》8月9日)

黑恶组织穿上“合法”的外衣,以商养黑,以黑富商并不是重庆一个地方的问题,黑恶势力头目成为亿万富翁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综观媒体报道,就可知道我们这块土壤上的这种问题有多严重。当然,如今这些“黑老大”们变得聪明了,不再像过去那样冲冲杀杀,他们深知只要不出人命案,他们就几乎万事大吉,可以成功地把黑洗白,再想方设法捞些政治资本,就可高枕无忧了。重庆市抓获的黑恶势力头目黎强、陈明亮、龚刚模三人中,一人是重庆市人大代表,一人是渝中区人大代表。试想,如果不是设立赌局来进行敲诈、“放水”过于张狂,与香港黑恶势力对相关公司进行控制,把事闹大了;如果不是“打黑英雄”王立军调至重庆任公安局局长,他们就可能还逍遥法外。

至今也难以忘记轰动全国的沈阳刘涌特大黑恶案,“黑道霸主”刘涌一审被判处死刑,而辽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当时我发表了《刘涌会不会成为第二个“虎豹”?》(2003年8月22日新华网、《光明日报》)对辽宁高院改死缓进行了质疑,此文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从1995年末初步形成至2000年7月初被沈阳警方打掉,在4年半时间里,共计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14人轻伤)。辽宁高院的二审,维持了对刘涌爪牙“四大金刚”之一的宋健飞的死刑判决,并已经执行。爪牙判死刑,刘涌这个主子为何判死缓?刘涌有着“通天本领”,原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他的“干爹”,原市中级法院一位副院长是他情妇,还有多位警察是他哥们儿,就连沈阳市原市长也是他“大哥”。值得一提的是刘涌的资产达7亿多元,是沈阳屈指可数的富翁,而黎强是重庆巴南区第二富。

当这些黑恶势力头目具备了相当雄厚的经济实力后,他们就开始谋求政治渗透,一方面积极寻求“红色外衣”保护,另一方面编织关系网,极力寻求“保护伞”的庇护,甚至与党政干部结成利益共同体。借“红色外衣”掩盖违法犯罪事实是现在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惯用伎俩。根据重庆警方的调查,黎强拥有20多家企业,涉足客运到房地产开发、汽车维修等诸多领域,为了争夺客运线路不惜以“涉恶涉黑”手段进行争夺。2005年,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将金额21亿元的不良债权以4300万元打包处置给重庆万贯科技有限公司,不到不良资产2.1%的价格引起了重庆有关部门和相关国有企业的不满,但龚刚模依然顺利完成了这次交易,并获得了巨大的利益。龚刚模还牵涉进轰动一时的重庆“奥妮土地拍卖案”中,他与法院相关官员勾结,导致该地块被低价拍卖。可见这些人的暴富无不是以“涉恶涉黑”手段进行的。

2008年4月21日《瞭望》报道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熊新兴就是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向主流社会渗透,以企业家的名义骗取了政协委员的身份,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披上了红色外衣。熊新兴行贿的数额高达数百万元。经法庭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3年期间,熊新兴分6次向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某行贿85万元人民币、一万美元。受贿之后,许某在多次收到上级领导批转的群众举报熊新兴涉黑犯罪的材料后,不仅不查,还多次向抚州市党政领导推荐熊是“人才”、“正当企业家”,并将熊介绍给抚州市公安局的四任局长要求予以“关照”。可见,暴利下之下产生了“利益共同体”,暴利趋使之下,形成了一条错综复杂的“官、商、黑”涉黑非法利益链条。

家乡一位老干部曾对我说:“我就想不通,那些过去黑社会上的人、打砸枪犯罪释放人员,如今都过上了幸福日子,他们住的是小洋房,开的是名车,有的还娶几个老婆。”过去黑社会上的人常因争地盘相互吞并而争斗,如今他们不再争斗,而是一致对外,有财共同发,工地项目只要有他们去,就没有人和他们竞争。一些地方的工程项目虽然也搞竞标,但都是他们中标,这里面难道没有“涉恶涉黑”手段进行争夺? 打黑除恶须对权力进行去黑化

作者:傅达林

今年以来,在中央的部署下,一场“打黑除恶风暴”在全国各地雷霆万钧地展开,其中以重庆最引人注目。从今年1月到7月,重庆警方破刑事案件40576起,“打黑除恶”已抓获涉案人员502人,警方已锁定数十名“保护伞”。(8月12日《重庆时报》)

而据8月8日中新网披露,重庆当地一些涉黑案件已牵扯出警界内部人员,重庆市司法局长文强就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上述地方性案例再度向我们证明了一个规律:在一些地方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往往深藏着将人民交付的权力“黑恶化”的“保护伞”,而这些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体制内力量,才是消解社会正义的源头性“毒瘤”。前不久,中央政法委员会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就强调“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

近些年被铲除的一些黑恶势力组织,背后往往存在一张令人可怕的保护网络。正是体制内力量的默许、包庇、纵容,才使黑恶势力逐渐壮大。二者在权力市场化和基层治理乏力的背景中很快形成“结盟”,权力为黑恶势力“保驾护航”,黑恶势力为权力腐败提供“利好资源”。其结果是,黑恶势力拥有了坚固的权力基础,面对法律规制时无形披上了一层防护“铠甲”,更加吞噬基层社会的正义秩序;而权力同时拥有了“变现”的机会,腐败犹如雪球般愈滚愈大,进而蚕食国家权力大厦的正义根基。

在我看来,与单纯的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相比,对权力的“去黑化”隔离更为重要。因为权力“黑化”所伤及的是执法部门“公平和正义”的法治伦理,而这正是一个社会赖以存续和发展的基本法则。权力一旦进入“江湖”,与涉黑力量沆瀣一气,法律上的正义便沦落为江湖中的“丛林法则”,最终造成一方社会官场生态的整体性毁坏和社会正义的坍塌沦陷。

所以,要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就必须严格控制和防范权力与黑恶势力的勾结,通过严格的法律规制和民主监督,以透明化的程序机制切断涉黑力量伸向权力的“魔爪”。其实,人类所追求的民主法治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将权力关进笼子,并把打开笼子唯一的钥匙交给人民,如此才能让各级权力的行使者不得不如履薄冰般地履行责任,善待权力。 羽戈:从重庆严打黑社会所想到的

重庆警方对黑社会的这一轮严打,可谓战果辉煌:两个月的艰苦鏖战,摧毁了14个主要黑社会组织,成功抓捕黑恶团伙成员1544人,其中包括陈明亮、岳村、黎强等67名黑恶团伙首犯和骨干分子;收缴枪支48支、子弹877发;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5.3亿元;累计破获查处各类案件1009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892起。(8月17日

《重庆晚报》)正义的成功抵达令公众欣喜若狂,正义的姗姗来迟又令公众感受到一种深切的悲哀。对付犯罪分子不同于养猪,日日养,月月养,等到过年,养肥了再杀;而应该采取养虎的警惕态度,所谓养虎贻患,多养一天,这个社会便多了一分险情,公民权利便多了一重威胁。由此而论,一举抓获1544名黑社会成员确实不值得夸耀,倒需要严厉追究,这上千头老虎的养成过程:是谁开垦了滋养他们的犯罪土壤?是谁没有关紧法律的笼子,而放纵他们无恶不作?不妨说,对参加这一场严打行动的有功之臣的奖赏有多大,对此前放纵黑恶势力横行肆虐、以至养成千虎奔噬的失职者的惩处就应该有多大。这是一枚硬币的两个面,不管缺了哪一面,公权力都只能是伪币。与此相应的一个问题是:据报道,有“打黑英雄”之称的王立军从东北到重庆担任公安局长,并磨砺一年,才成功开展了针对根深蒂固的重庆黑社会的大规模严打,这和前些年仇和在江苏宿迁的执政方式颇为相似,皆属因人成事,因为一位铁腕官员的到来,一个地方的政治气象才逐渐明朗化———只要铁腕在法律的限度以内运行,这种行政作为就值得大加赞赏。但麻烦在于,为什么王立军的前任不是王立军,仇和的前任不是仇和呢?为什么像王立军和仇和这样的政治干才这么稀罕呢?这是人才的问题,还是制度的问题?

有人开玩笑说,即使美国总统是一个傻子,这个国家照样能正常运转,因为在总统背后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是一套优化的制度。对照现实,则不能以玩笑视之。小布什不比平常人聪明,他治下的美国,八年来太阳照常升起,东风未尝能够压倒西风。这大概可以视为因制度成事的典型。比起因人成事的国度,孰优孰劣?

再举一例。就像足球比赛,有些球队是依靠精良的战术体系、严谨的整体配合来赢球,有些球队则完全依靠某球星的个人能力,小宇宙爆发,一脚一个世界波,可纵然天才如梅西、卡卡,亦有疲惫、受伤的那一日,老虎打盹,难道让狐狸磨出一副凌厉的牙爪去吃人?假如缺乏完善的制度支撑,谁能保证?

第三个问题,如新闻所示,现在的黑社会早已穿越了刀光剑影、枪炮玫瑰的武斗生涯,而选择进入政治权力的心脏,譬如当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利用权力与暴力的合谋实施犯罪。我称之为“黑社会的公权力化”,与“公权力的黑社会化”遥相呼应。这自然不是普遍化的现象,但决不能漠视从此流淌的毒素。

香港黑社会电影里有一个说法叫“漂白”,即古惑仔们洗手不干,安心做一个良民。而在重庆,那些身为人大代表,甚至担任要职的黑社会头目决无“漂白”的心思,他们不过妄图披一件合法性的光鲜外衣,用白皮包藏黑心。黑社会渗透公权力,与公权力黑社会化,差异仅仅在于,前者从外部侵蚀执政者的合法性,后者则是从内部颠覆,至于毒害,也许难分伯仲。

那么,公权力如何阻挡黑社会的渗透呢?除了制度的缺口急需修缮,还存在一个里应外合的问题。如果某些权力者不主动向黑社会抛媚眼,如果他们有足够的抗击打能力,可以抵御糖衣炮弹的腐蚀,我不认为有几个黑社会分子能够通过合法的选举程序当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堡垒往往从内部崩塌,王立军们是不是有必要在战壕以内进行一番机关枪扫射?(羽戈青年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