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不要虚言粉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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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不要虚言粉饰”
--读 今晚报《塘沽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卓有成效》有感
作者:金刚石  文章来源:中国舆论监督网
2005年8月5日,天津《今晚报》刊登了塘沽区区委要求各级党组织, 使广大党员自觉以良好的姿态投身到先进行教育活动的消息,同时还将针对不同党员群体,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报道称“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势的为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体现先进行教育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使先进性教育已经卓有成效。”
笔者是天津市塘沽区居民,看过此文颇感疑惑。如果真的像报纸上所说的那样,说到也做到,作为塘沽人的我,也为塘沽“保先”所取得的成绩由衷的感到自豪和欣慰。因为我们滨海新区的塘沽,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走在先进性“前列”,并“卓有成效”了。
但事实是怎样呢?
下面我用塘沽区一名会计的遭遇举一个实例,也许可以对塘沽区所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新变化”和“卓有成效”进行戳穿,自从《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杂志》刊登《会计实名举报五年未有穷期》的文章以来,已在全国多家网站转载。在这篇文章中介绍了天津中新药业塘沽分公司财务科会计侯桂秋,实名举报本单位主管财务的副经理李伟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行贿、私开发票、收受回扣、私设小金库等犯罪事实。就在侯桂秋的举报,被检察机关侦察后认为李伟源确实有严重问题,并且“严重违反了会计法”,然而李伟源在有关领导的庇护下竟然“火线”加入中共党员了。
杂志在塘沽区委、区政府、纪检委、区商委、 组织部、宣传部 、审计局 等以及相关部门争相传阅,引起了很大的震动,造成了社会影响,也使人们看清楚了贪官李伟源鲜为人知的一面,同时她的腐败原型终于暴露 。
就是这样事实俱在,铁证如山,且又被媒体曝光的情况下,作为主管单位和上级部门,塘沽区政府对此没有丝毫的反映,怎么能说有“新变化”和“卓有”成效,即使通过了“先进行教育活动”,塘沽区对此案也没有什么新举措,何谈“卓有成效”?
如果说今晚报的记者一派胡言,似乎委屈了他,然而事实却是如此。明明在塘沽区已经家喻户晓的“李伟源事件”,我们塘沽区的政府领导愣是充耳不闻,最终使贪官得不到半点惩治。请问,塘沽区在“保先”活动中到底有什么变化?“卓有成效”在哪里?
其实,这就是塘沽区政府利用媒体在“吹牛皮”!
一个不大不小的“李伟源事件”,尚且不能得到“解决”何言“先进性活动”,“ 分类指导”,有“针对性”,不知塘沽区在活动中,指导了谁?针对了谁?真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李伟源事件”得不到塘沽区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视和处理,相关部门漠视舆论监督、装聋作哑、置若罔闻。李伟源不但“火线”入党,至今还在逍遥法外。长此以往,我们的党风不但得不到弘扬,反而会“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在曝光文章中我们看到,用公款行贿是李伟源任职期间的一贯伎俩,明目张胆的行贿还颇有说辞,是为了给企业“疏通关系”,其实就是用公款为了她寻找靠山及保护伞。李伟源在单位里说,我曾在塘沽纪检委挂职锻炼过,并且和区长、纪检委等主要领导的关系相当好,有些事情他们会关照我的,并且我的事他们会全力以赴的保护和帮忙的。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作为检察机关的天津检察院第二分院在查办李伟源的案件当中,下达了一份“避重就轻”的检察建议书,也就是这份“避重就轻”的检察建议书上,也明确写着中新药业塘沽分公司有大量假发票入帐的情况,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
不知,塘沽区有关领导,对于腐败,是不敢管,还是不愿管,是不是私心过重,怕会引火烧身,是否同流合污或有其他隐情? 塘沽纪检委的这种消极是麻木的做法。如果政府、纪检等有关领导,不号召反腐败,不对贪官惩治,所谓“体现先进行教育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对于塘沽来讲,就是大张旗鼓的做做宣传,没有任何实际行动,这就叫拉大旗作虎皮。
说明:此稿已被人民网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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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people.com.cn/bbs/ReadFile?whichfile=26369&typeid=39
2、《从严把好入党质量关――—“会计实名举报 五年未有穷期”一文给我们的警醒 》http://bbs.people.com.cn/bbs/ReadFile?whichfile=25732&typeid=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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