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佬赖”“推救”跳桥者傻在哪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5:45:00
见义勇为惯了的赖健生这回麻烦大了:被他从海珠桥上推下的陈富超,右手和腰椎粉碎性骨折。躺在医院的陈富超说,“他上来是暗杀我。可能是买凶杀人。”,并说要起诉“推我的人”。律师和公众也有“故意伤害”的说法。“好心办坏事”的“傻佬赖”(工友对赖建生的称呼似乎很贴切)想不到:他原想救人却害了人,由此更害了自己——他的资产恐怕要大大缩水甚至变成负数了,远非他曾因救人得奖1万元所能抵偿得了的。

易中天在《这世界该交给谁》(见20日南方都市报)的问答中,谈到他家屋檐下的小鸟。在他看来,暴风雨中的小鸟太可怜了,他曾试图救它,但最终发现救不了,因为“或者会把鸟巢撞落,或者会把小鸟吓跑。”,如此,救的结果可能比不救更糟。显然,作为明白人的易中天没去救。我却有一桩真“救”了的鸟事。我家阳台上种了一些藤类植物,每天都有鸟儿来栖息来欢唱,给我的高楼生活带来一些难得的情趣。时间一长,它们居然在藤里筑巢了。我妈发现后很疼爱,就抓了一把小米撒向鸟巢。不料,第二天起就听不到鸟鸣、也看不到鸟影了。一连几天的安静后,我爬上去想看个究竟。一看,巢里有一个快要干瘪的鸟蛋和几粒黑色的颗粒状物。原来,是小米把老鼠引向了鸟巢。鸟妈妈发现来者不善,于是不得不放弃孵蛋,远走高飞,我家也失去了聆听鸟语的乐趣。瞧,好心办了坏事不是?人家鸟世,关你鸟事?!

回到“傻佬赖”“救”跳桥的陈富超。陈富超“欲跳桥”显然是一种自救行为——想通过自残自尽的威胁讨回血汗钱。这是陈富超把握了与其所处环境之间逻辑关系的一种行为推演。你半空杀出个赖健生,自以为是地“推救”人家(呵呵,不是“推坐”),打乱了那种在陈富超看来最有力最有效的自卫行为。你怎么知道那个气垫一定能使人安然无恙?你怎么知道坠落过程中不会碰到钢梁?你怎么知道坠落时一定不会先吓死坠落者?你怎么知道跳桥者一定是执意轻生而非作秀?这一切都不确定的情况下就推人落桥,这种行为实在让人颇费思量。是见义勇的惯性使然?从赖健生性格给工友的印象看,他这次出手应该有维护清誉的成分。但,誉也是私利之一种,并非无私。正如庄子所言:“无私焉,乃私也”。易中天的解释是:“你们当真无私吗?不,你们最自私。”可见,追求清誉的人往往会坏了大事。况且,曾因见义勇为得奖1万而“受鼓舞”的“傻佬赖”,此次出手能让人排除他想得到更多奖金的动机吗?我看比较难。如果这后一种成分比重更大,那岂不是更让人恐怖?历史上戴着高尚光环而行恶逐私利的人和事还少吗?所以易中天说:“越是想救治天下,就越不能把天下交给他”。本人深以为然。

鸟儿在哪里筑巢最安全最有利,只有鸟儿自己最清楚。外力救助很可能适得其反。人事也一样。比如,一旦劳资双方的合同是自愿签订的,那一定是对双方最有利的。这就是哈耶克所说的“自发秩序”。人为地定出个最低工资政策,以为是帮劳工的忙,殊不知恰恰相反:当经济不景气时,老板承受不起最低工资的发放,又不敢轻易支付低于“法定”标准的工资,只好辞工。劳工则失去了有工作总比没工作好、低工资总比没工资好的机会,即使他们愿意拿低于“法定”标准的工资也不行。还好,这个政策没再强调认真执行,因而也保住了一些的人工作。可是,类似颇有“傻佬赖”意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有许多。真希望更多的人能从赖健生此次的“推救”行为中有所感悟,转变观念,改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