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大环境与新律师困境突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7:31:31

律师执业大环境与新律师困境突围

——新执业律师的无奈与出路之一刚走出实习期的新执业律师经过两个月辛苦奔波之后,暮然回首,才发觉执业律师的生活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风光和自由。硕果仅存的是罩在律师头上的外人羡慕不已而自己内心苦闷的法律职业人的光环,别人看不到新执业律师的心境挣扎与徘徊,看不到法官教导式的训话场景,甚至被法官铐在篮球场上的尴尬。

    今天,一位当事人看到律所墙上的一幅标语,质问在场的年轻律师说:“你们墙上写的标语很好。为什么法官歪曲事实,不能依法判案时,你们律师怎么制服不了他们呢?”起初几位年轻律师你一言我一语的辩解,越辩越黑,当事人最后的结论是:“你们律师还是要靠法官吃饭。”我们还说什么呢?无语。律师整体的生存状态皆是如此,何况新执业律师?当然,我这里不否认那些牛叉律师的存在。但是他们今天“功成名就”的获得,道路之艰辛,作为律师事业的开拓者,其中个味,冷暖自知。

   

      这就是很多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常常引以为理由的话:“执业环境不好。”读大学时,一位教社会学的宋丹教授曾经讲:“说透没看透,看透不说透。”很有禅意。用在这里很是合适,司法环境不好恐怕不是新执业律师走不出执业困境的真正原因,仅仅是原因之一。总是怨天尤人,扼腕叹息,恐怕干哪一行都成不了事情。这样的律师,我建议明年就别再注册了。作为律师,我们改变不了什么所谓的大环境,历史也从来没有赋予我们这样的责任,律师法也没有给予我们这样的义务。能解救自己,能使自己尽快地成长,本身就是对法治社会的贡献,对依法治国方略的最大支持。一位实习律师经常给我讲,他看不惯这,看不惯那。我当然毫无保留地反对和法官的非法交往。律师经常看到,失去自由的人是什么样子。我也常常以此自省。这样也好,各地政府经常组织官员去看守所监狱参观考察,律师倒也省了这一套。如果律师再知法犯法锒铛入狱,那可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了。但是,在目前的执业环境下,律师还是要与法官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这就要根据国情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各显神通了。

新执业律师之所以面临困境,知识不是大问题。问题往往出在人际交往的能力上。如何出污泥而不染?如何同流而不合污?一位诗人写道,在这个时代,英雄和小丑不得不走在同一条大道上。大概意思是这样。我的意思不是说律师就是英雄,法官就是小丑。像云南省玉溪市敢于光天化日之下非法拘留律师的法官,既有贼心又有贼胆,毕竟是少数。而且律师队伍中也不乏蝇营狗苟之人。律师和法官互相抱怨,总认为是对方玷污了自己的一世清白。对律师来说,你不跑关系,别人跑。对法官来说,你不吃请,别人去,你就是异类。也许这就是市场法则。

我多次向别的律师推荐慕容雪村的那本小说《请原谅我红尘颠倒》。推荐的目的,不是推崇主人公魏律师的作为,而是要认识到执业环境的残酷。这是新执业律师的一门必修课。

让我们感到欣喜的是,这名法官已被撤职。我只是担心,该地文件是不是只说了一半,另一半是“另有任用”。在媒体时代日益发达的今天,只有恳请记者朋友或者知情网友多留心一些,看这个伙计是否另有任用了?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多起,涉及三鹿奶粉这样重大案件的国家质检局领导都能在某省起用,何谈各地牵连之小官员?什么时候中国的记者能拿出英国狗仔队偷拍戴安娜王妃私生活的劲头来监督官员就好了。

新执业律师需要练就的功夫,就是要在现有的执业环境中游刃有余谋求生存。当然也要注意自我保护,翻了船谁也救不了你。一位老律师告诉我,干律师说不定哪一天就进去了。呵呵,其实他告诉了我,他是怎样干的。这些所谓的技巧新执业律师不能学,不清高地说,我也学不来。我不想发大财。谢长宇律师在《在路上——你的客户在哪里》一书中,就是把自己定位于“没有多大志向”的律师。(呵呵)他说,能做个一般化的律师,收入就在工薪阶层收入的数倍之上了,夫复何求?

很有道理啊。一旦失去自由,才感到金钱算个球?